王 茜,郑 琴,郭 亮
(济南供电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2)
预购电是供电企业在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以及电费回收实践中不断尝试探索出的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重要举措。预购电的推广实施,将供用电关系纳入市场经济轨道,有利于用户增强电能是商品的意识,促进供用电关系的良性循环,提高电费回收率,减少损失;有利于用户及时了解并掌握用电情况,减少用电盲目性,为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创造条件;有利于供电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对用户科学用电管理的能力,推进电力营销管理自动化进程。由此可见,预购电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各方利益需求的较为理想的购用电模式。然而随着预购电的推广实施,在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预购电工作的顺利开展,迫切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预购电模式是供用电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先购电,后用电”的供用电合同,建立以预付费方式进行电能结算的新型购用电模式。
在用户侧同时安装电能表与GPRS终端,对用户的购电、用电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GPRS终端是预购电得以实现的重要技术支持,具有远程抄表、电量信息采集、负荷监控与管理、预购电与电量控制等功能。GPRS终端连接用户用电开关,在终端内设置报警电量,通过建立与主站的联系,接受营销系统传送的购电信息。用户用电后,终端定时读取用户电能表表码扣减电量,并根据剩余电量与报警电量的比较结果判断是否执行报警或跳闸操作。GPRS终端设置负控跳闸回路,当剩余电量低于报警电量,即实施报警,提醒用户购电追加电量,当用户没有及时购电将按依次设置的跳闸回路顺序逐级跳闸,当剩余电量为零立即切断用电回路,从而从技术上保证了先购电后用电的预购电功能的实现。
实行预购电量与预付费账户每月滚动抵扣的购电电费结算方式。预购电量是用户在用电前所预交电费按参考电价折算投控到GPRS终端的电量。用户用电后,终端定时读取用户电能表表码扣减电量。由于预购电量计算中的参考电价并非实际结算电价,因此所有预购电用户预付账户只在抄表核算后按月据实滚动抵扣,预付金额不足需补交,余额则作为下一个月的付费电费滚动抵扣。其中用户每月结算电价以每月抄表人员的抄见电量为准计算。若用户在一个月内多次购电,可提供预购电费收据,实际结算后提供电费发票。
由此可见,预购电无论是在技术手段还是购电方式、结算方式上都与传统的购用电有着较大的差异,这就对购用电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济南供电公司于2007年开始推行预购电,推广范围主要面向高压用户、高风险用户以及临时用电用户。公司实行职能部门与各区供电部两级管理制度,建立了从预购电申请开通到用电过程管理到客户终止用电的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的工作流程,以用户管理、购用电管理、计量终端管理、电费台账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预购电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预购电管理体系
(1)预购电的操作流程。
预购电申请与开通流程:受理客户预购电申请,与客户签订预购电协议,在协议中规定购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电量计量方式及相关责任等事宜;安装并调试GPRS终端,设置主台参数;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用户预购电账户,录入相关信息;用户预购电量;将预购电量投入终端;用户正常用电。
用电过程管理流程:跟踪、监控客户用电情况,包括用户用电量、终端剩余电量、预付账户电费余额等;受理用户预付费购电;对预付账户不足的用户提醒购电;每月对用户预付费账户进行滚动结算,调整参考电价,核对并修正剩余电量。
用户终止用电流程:提交销户申请;结算电费;办理销户手续。
(2)预购电的管理内容。
预购电中的用户管理既包括对已开通预购电用户的合同管理、信息维护与售后服务,也包括对未采用预购电的用户信誉评级及业务营销等,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用户应尽早实行预购电;购用电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预购电流程管理、收费管理、抄表管理、用户用电监控管理及电费催缴等;计量终端管理主要是对预购电计量表计及终端装置的调试、维护与故障处理等,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计量装置与主站连接顺畅;电费台账管理则是对预购电用户的结算电费等信息的统一管理。
自2007年公司实施预购电以来,各相关部门在预购电推广和管理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2011年4月,公司累计开通预购电用户2 892户,占全部高压用户的42.6%,预收电费195万元,电费回收率达到100%,不仅有效解决了电费拖欠问题,而且大大降低了电费回收风险。
与传统购用电管理相比,预购电具有预购电量、实时监控、负荷控制、远程通讯等优势,但同时预购电及其模式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
(1)预购电是一种新型购用电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尚未有效匹配。特别是预购电是建立在购用电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协议关系,在合同签订、责任界定、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虽然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预购电引起的法律纠纷尚不多见,若不采取相应措施其所存在的法律隐患将随着预购电的推广而逐渐显现,须足够重视。
(2)电费构成的多要素性及当前电费结算模式的特点,使得预购电无法在每月电费结算前准确预测用户预购电的平均价格,用户预购电量只是一个预估和参考值。在预购电实施过程中发现,许多预购电用户并不完全了解预购电的结算模式,由此也产生过投诉问题。另外,当前营销系统和需求侧系统尚不具备电费结算后参考电价与剩余电量的自动调整功能,需人工修正后下发,工作量较大,若GPRS终端剩余电量的参考值与实际值差别较大,不及时修正可能会影响用户正常用电,引发用户对预购电的不信任感。
由于预购电模式本身客观存在结算风险,因此在预购电管理中应深入分析该风险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预购电服务质量,确保公司权益和用户权益的合理均衡。
(3)预购电是先进用电理念与先进技术有机融合的产物,预购电比以往购用电模式更加依赖于技术的支持和设备的可靠性、准确性。目前预购电还处于发展阶段,负控跳闸、低于剩余电量的报警提醒、远程数据召测、主台参数调整与下发、短信通讯等功能尚不稳定,由于技术故障导致用户投诉、欠费等情况时有发生。另外,当前电费结算后营销系统和需求侧系统内的参考电价与终端电量的自动修正、下发功能也有待完善,以真正实现预购电全过程动态有效管理。
预购电实施及其管理涉及关联部门多、信息维护量大、过程动态性强,且当前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为预购电的全面发展和有效深入保驾护航。预购电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制度保障、服务保障和技术保障三个重要内容。
加强预购电制度建设。在公司预购电管理规定基础上,细化操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统一内部标准,理顺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确保预购电实施各个环节操作具体、明确、规范、统一,确保预购电管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深化预购电服务。优质服务是降低预购电各类实施风险,提高用户满意度的有效措施。用户预购电能体现了对公司的信任,因此对于预购电用户更应致力于为其提供优质、稳定的电能和专业化的购用电服务。这就要求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预购电服务应贯穿于用户购用电全过程,其中在合同签订环节应主动向用户说明预购电与传统购用电的不同,确保用户已清楚预购电协议中各项条款及相关责任,并向用户发放《预购电说明和用户使用手册》;在用户用电过程中不仅要随时跟踪用户用电情况以及设备运转情况,还应及时发现并解决用户预购电应用中的问题,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疑问,为用户用电提供专业意见,从而以优质、专业的服务赢得用户的信任和支持。
完善预购电功能。预购电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动态发展的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主动征求用户意见,同时根据预购电管理的实际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系统功能,以满足高标准、专业化的管理需要。例如可建立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用户信誉评估,对用户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用户类型制定相适宜的管理策略和服务方式,从而实现借助管理工具不断提升预购电管理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预购电是一种先进的用电管理手段,对电费回收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建立健全预购电管理保障体系,采取有效保障措施,有利于降低预购电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确保预购电功能与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