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中刚
全国抗战爆发前,经国共两党自1936年初以来的谈判,南京国民政府实现对红军的接济,此问题的有关细节散见于一些著述、回忆文章中,尚无一篇完整集中的考证论述。本文试就此问题予以初步梳理,以还原这段鲜为记述的历史。需要说明的是,“接济”是20世纪30年代末的用语,意指在非列编情况下的筹借或给予。南京政府给予红军的接济内容,主要包括被服布匹、药品器械、钱款等。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率陕甘支队长征到达陕北后,南京国民政府虽仍调兵西北部署“围剿”红军,但不得不面对一时无法“剿灭”的现实。与此同时,日本侵华步伐大大加速,迫使蒋介石为筹划抗日大局而不得不转求苏联的援助。此举不可能逾越和回避中共和红军的问题,蒋介石虽曾请苏联压迫中共交出武装,但苏方予以拒绝,并暗示蒋直接与中共谈判解决两党问题。在此背景下,蒋介石不得不考虑以政治途径解决国共问题。
还在1935年8月,国民政府驻苏联武官邓文仪回国述职,带回王明在共产国际七大上的报告,报告中“兄弟阋墙外御其侮”之意,引起了蒋介石的关注。当年底,蒋介石派邓文仪重返苏联,建立与王明等人的直接对话渠道。
1936年初,回到莫斯科的邓文仪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取得联系。1月13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潘汉年与邓文仪初步接触。1月17日,王明与邓文仪直接会谈。会谈中,邓文仪转达了蒋介石就国共联合抗日的具体条件。
蒋介石分别向中共提出了“政”、“军”、“党”、“区”的几大问题,其中特别提到红军改编后,为便于“红军开赴内蒙前线”,“南京政府能够向红军提供一定数量的武器和粮食”。蒋介石在与中共接触的第一时间就将“接济”问题提了出来。
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对蒋介石的诚信存有疑问,加之对国内情况了解不多,故未对蒋的条件予以过多研究。对于 “武器弹药和粮食”问题,王明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当邓文仪追问中共方面的具体条件时,王明提出:“我党一贯遵守自己的党章。我们的问题总是要由政治局的多数人决定。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多数人不在莫斯科。因此,如果我们提出任何具体建议,一切都应等待苏区的政治局作出决定。因此我认为最好不要提出具体条件,应当与毛泽东和朱德谈判具体条件。……最好由南京政府提出自己的条件,朱德和毛泽东同志提出我们的条件,在具体条件的基础上就具体问题开始进行谈判。”王明同时建议邓文仪于当月回国速谈。
西安谈判期间,周恩来、叶剑英和国民党代表张冲(中)合影。
1月22日,王明与邓文仪再次会谈。邓首先申明,蒋介石已经批准他回国进一步谈判。而王明则对蒋介石的条件提出了全面质疑。
第二天,两人再次会谈。邓文仪告王明,他将奉蒋命赴柏林,而不是头天所提到的回国谈判。这进一步增强了王明对其谈判意图的质疑,国共在莫斯科的接触就此终止。
2月下旬,中共中央指挥红军主力1.3万余人开始东征。
几乎在同时,国民党高层在宋庆龄的帮助下委托董健吾和中共上海地下党联络代表张子华秘赴陕北。留守瓦窑堡的博古接见了他们。董表示受国民党高层之托,来了解中共的“输诚”条件,若中共打算“输诚”,蒋介石可接受,并保证:甲、不进攻红军;乙、一致抗日;丙、释放政治犯;丁、武装民众;戊、顷(倾)蒋尚有款。蒋介石要求中共以“输诚”的姿态出现,在“款”的问题上显然是惯用的军阀“交易”。
中共的反应是积极的。
3月4日,毛泽东、张闻天等人两次致电博古等,“愿与南京当局开始具体实际之谈判”,并确定向南京方面提出5项基本条件作为联合抗日的谈判前提:“(1)停止一切内战,全国武装不分红白,一致抗日;(2)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3)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首先抵御日帝迈进;(4)释放政治犯,容许人民政治自由;(5)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之改革。”中共的方案基本上回应了蒋介石的5项条件,唯独对“款”没表现出兴趣。
“接济”问题便在中共“不以为然”的态度下结束了第一个回合。
对“军事装备和食品”和“款”的漠视,不代表红军有着充足的物资钱款。恰恰相反,红军“军事装备和食品”和“款”均缺,甚至整个给养都很匮乏。
与1934年相比,红军大部分同一项目的供给标准,1936年仅为1934年的1/2,甚至1/3、1/10;一些非必需项目干脆取消或归列其他项目,如教育费、零用费等。以战士的伙食费为例:1934年前方战士每人每天0.14元,1936年初仅为0.03元(含油盐柴炭等等)。同一项目的内容,1936年相比1934年大多较粗,没有“具体”;相反,一些体现等级性、福利性的项目明显细化,如抚恤费、技术人员津贴等,这显然是迫于安抚军心、招揽人才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相比陕北红军,长征中的红二、四方面军给养之困难有过之而无不及。1936年7月15日,陈伯钧、王震就红六军团粮食困难事致电朱德、张国焘、任弼时、贺龙等,“我大部尽吃野菜及干皮,现表现严重饥疲状态,残废四十余”。
造成陕北红军给养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红军所处的陕甘、川康地区均为经济落后地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对大规模军队的供给相当困难。
同时,国民党在军事和经济方面进行严密封锁。陕甘苏区北有国民党军第八十六师一部和第八十四师一部,兵力虽不强,但临近长城和沙漠地带;东为阎锡山号称十万之众的晋军及天险黄河横阻;南边虽为富裕的关中地区,却有东北军和第十七路军的8个多师驻守,而蒋介石的中央军亦以西(安)兰(州)公路为轴,积极挺进部署;西边为宁夏、甘肃地区,国民党军虽少,但系地瘠民贫、人口不多的回族聚居区。
另外,相关人员比例失调。陕甘苏区人口共约40万人,红二、四方面军未到时,仅中共中央及红一方面军就约3万人,比例近13∶1。 红二、四方面军长征结束到达陕甘之后,这一比例近5∶1!如此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不能不引起给养困难。
1936年4月,中共与东北军建立统战关系。从张学良处,红军陆续取得大量接济物资。随后,中共与南京政府的谈判逐渐升级。
5月中旬,周恩来会见第二次来到陕北的张子华。张转告了陈立夫以国民党联络代表谌小岑个人名义提出的解决国共问题的办法。(1)欢迎共方武装部队参加对日作战;(2)共方武装参加作战时,待遇同中央军;(3)共方有何意见可向即将成立的民意机关提出;(4)共方可选择一地区试验其政治经济理想。“办法”中,陈立夫谨慎地提出了“待遇”问题。
“待遇”问题引起了中共中央的充分重视。考虑到东征红军于5月上旬重回陕北,再次加重苏区负担,在此背景下,对张子华带回的信息,中共给予积极响应。5月15日,周恩来给谌小岑等人写信,托张子华转送,邀请曾养甫、谌小岑到陕北面谈。
国共双方便不约而同地将双方的接触和谈判提升到了更高层。
1936年6月下旬,中共北方局应约派周小舟赴南京,与国民党谈判代表曾养甫谈判。会谈期间,周小舟提出六项要求和条件。其中,关于红军改编事,国民党必须保证在军需供应、防区划分和作战任务的分配等方面,均应一视同仁。曾养甫表示,这些都是可以保证的,但必须有最高统帅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相比过去,因中共在谈判中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国共双方遂首次达成共同的《谈话记录草案》。在此基础上,谌小岑起草了一个正式协议草案,明确了红军改编后的“待遇”问题,即给养问题。
7月4日,谌小岑起草的草案经陈立夫修订,形成提交中共的方案。修订的方案中,认同红军改编后与国军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这标志着两党谈判首次就给养问题达成共识。
7月28日,张子华第三次来到陕北,带回曾养甫给周恩来的信,大意是请中共负责代表面谈。
8月上旬,潘汉年从莫斯科辗转来到延安,传达了共产国际对中国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8月15日,中共中央收到的共产国际的长电中提醒中共在谈判中对国民党提出 “向红军提供相应的根据地及必要的武器装备和补给”。与此同时,陈立夫修订的方案几经周折地转到陕北。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南京方面的主动,深深地触动了中共领导人。8月25日,中共中央正式放弃此前的“抗日反蒋”方针,并公开了促成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政治主张。
为在整体上重新考虑与国民党的谈判,中共中央认真起草了与国民党进一步谈判的草案,明确提出国民政府要“一方面调动进攻红军之部队离开现在区域开赴抗日前线;一方面划定红军必需的与适宜的根据地,给必需的军械、军服、军费、粮食与一切军用品,供给兵员的补充,以便红军安心对日抗战”。这是以中共中央的名义首次向国民党提出红军全面的军饷、军需、军械等配发要求,甚至连兵员的补充都被列为国民政府的“义务”范围。
9月,张子华在广州与曾养甫谈判时,国民党方面曾提出,周恩来可赴广州或香港会谈。10月8日,中共中央复电张子华:周恩来可以飞广州,但先决条件是国民党不再进攻红军,必须在行动上确实停止内战,准备抗日。10月14日,张子华返抵西安,带来曾养甫提出的谈判条件和给周恩来的护照。同日,中共中央决定周恩来暂不去广州,由潘汉年赴谈。
10月中旬,蒋介石发现红军有即将会合大西北的趋势,便亲赴西安部署对红军的“进剿”,从而打乱了中共与张学良协商的宁夏战役计划。一时间,面对三个方面军会师后近74000人的部队,中共更感补给的困难,中共中央一度想放弃陕北。在此期间,中共中央拟派周恩来亲赴西安,与蒋介石会谈,电令已在西安的张子华交涉派飞机接周恩来。但因蒋介石决心军事“剿共”,交涉未果。
为配合军事上的行动,11月10日,陈立夫在与潘汉年的谈判中,避而不谈与中共达成的协议草案,却按蒋介石的指示提出红军改编事,称红军只能保留3000人,师长以上领袖一律出洋,企图迫使中共彻底放弃“对立”政权,收编红军。
11月19日,陈立夫和潘汉年举行第二次会谈。陈立夫否定了曾养甫经张子华转达的谈判条件,使国共双方前一段达成的“待遇”共识化为乌有。南京方面的出尔反尔充分说明其以“待遇”为诱饵,非诚意谈判的本质。
在双方谈判陷入僵局之际,12月12日,西安事变爆发,国内外震惊!
西安事变发生后,周恩来等人于12月17日赶赴西安。12月22日,宋子文、宋美龄等飞抵西安,代表蒋介石与中共和张学良、杨虎城谈判。
同日,周恩来在征求了张学良、杨虎城的意见后,向中共中央提出了红军拟与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共同成立西北抗日联军和西北抗日联军军政委员会的建议。红军加入抗日联军后,薪饷可通过西北军政委员会统筹。周恩来的建议,表明中共在积极努力于西北三位一体局面的同时,看到了红军给养问题摆脱囿于蒋介石一线的束缚,通过西北地方军政机构予以解决的可能。
12月23日,在西安的周恩来、张学良、杨虎城开始与宋子文进行了谈判。其间,周恩来提出成立西北联军,由张学良领导,实行抗日准备,训练补充,由南京负责“接济”。宋答应向蒋介石转达此意。谈判后,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请示如蒋答应了中共提出的条件后的放蒋问题和红军的“接济”数额等问题。电文中,周恩来提议可按西北红军主力20万人计,照国军同等待遇,每月需180万元,同时其他地区红军另计。显然,面对扣蒋之下的谈判,周恩来相当乐观,所提出的“20万人”实际远远超出红军实有数额。
周恩来的乐观不无道理。12月24日,蒋介石答复张学良:联红抗日,现在红军、苏区不变,经过张学良暗中接济红军,俟抗战起,再联合行动,改番号。这表明,蒋介石身处“危难”之中,一方面不得不正面答应解决红军的接济问题;另一方面还要照顾自己的面子,强调由张学良“暗中接济”。同日上午,周、张、杨与宋子文、宋美龄谈判后达成协议。其中就接济红军事确定:苏维埃、红军仍旧。宋子文、宋美龄担保蒋停止“剿共”,并经张学良接济。下午,周恩来又同宋子文会谈。宋表示,南京政府每月可给红军、苏区50万元的经费。当晚,在张学良的陪同下,周恩来与蒋介石面谈。蒋对周作出了一系列承诺:停止剿共,联红抗日……
12月25日,宋子文、宋美龄代表蒋介石与周恩来等谈判时,转告蒋同意“经张手接济”的方式。当日下午,张学良释放蒋介石,亲自陪蒋回南京。
1936年底,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促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接济”红军一事,也为国共谈判带来了转机。但令中共意外的是,1937年初,蒋介石回南京后扣押了张学良,并调兵西北,同时列出西北善后的甲、乙两案。甲案的主要内容是:东北军全部调往甘肃,第十七路军各部仍驻陕西原防,中央军驻宝鸡至潼关铁路沿线。乙案为:东北军调豫、皖,第十七路军调甘肃,中央军驻宝鸡至潼关铁路沿线。西北形势顿时紧张起来,国民党原本答应的通过张学良“暗中接济”中共一事成为泡影。
1937年1月12日,周恩来和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将领召开三方会议,商定与南京方面谈判方案,决定派李志刚、鲍文樾、米春霖赴南京谈判。17日,李志刚、鲍文樾、米春霖由南京赴奉化见蒋介石。
1月20日,李志刚等人返抵西安,带回蒋介石致杨虎城信。此信断然拒绝杨的条件,要求于25日12时前作出答复,否则战争将不可避免。
同日,周恩来知悉李志刚带回的消息后,约谈杨虎城,力劝其下决心谋和。此后,周致电中央,建议中央暂时也只有在原则上接受蒋之甲案。
随着形势的发展,考虑到周恩来、潘汉年的来电及共产国际的建议,毛泽东、周恩来于1月21日致电潘汉年,“我们原则上不反对蒋之方针,并应劝告西安服从南京统一方针,蒋宜给张、杨以宽大,以安其心”。
同一天,周恩来出席东北军、第十七路军高级军政负责人会议。会议决定接受甲案,并就东北军、第十七路军的驻防以及张学良的处理提出一些保留要求。其中,就接济红军事提出,“红军遵照委座指示办法,在三中全会未决定国策以前,请授权杨主任予以接济”。会后,李志刚再赴南京、奉化。
1月22日,在得知中共同意接受甲案的信息后,南京方面迅速作出反应,宋子文以蒋介石名义面告了潘汉年,潘汉年就此电告毛泽东、周恩来。当日深夜,毛、周复电:要求蒋介石“第一,给我们以亲笔信,信内说明停止剿共,一致对日,再则指定驻地与允许按月发给经费;第二,同意红军一部驻陕南……”强调:同河西、陕南部队及地方武装与游击队,经费每月至少要120万。毛、周在这里一方面提出了月饷的最高希望值,即120万元,另一方面也变相地暗示出了希望接济的最低额,即50万元。
同一天,蒋介石致电杨虎城,称已将相关事宜全权托顾祝同处理,要他直接与顾祝同商谈善后事。同日,蒋电告顾祝同,“中共部队可通过杨虎城接济”。
1月24日,毛泽东、周恩来致电潘汉年,进一步界定两天前提出的经费额事:应说红军即使照过去一样只发极少的伙食费,每月亦须50余万元,是指的河东主力红军,没有包括河西徐向前部;也没有包括陕南陈先瑞,亦没有包括苏区地方武装与游击队,把这些包括进去,每月至少需百万元,如照国民革命军待遇,发给薪饷再加购买费,每月至少120万元。
同在24日上午9时,蒋介石收电后,电令顾祝同,提出 “对第三者(中共)部队,准由杨主任秉承顾主任之意,设法接济”。此日晚,杨虎城复电蒋介石,同意与顾祝同直接谈判,并令李志刚回陕参加与顾的谈判。夜,杨虎城派米春霖等赴顾处,表示有条件接受甲案。另外,米春霖还提出,第三者(红军)之接济,由杨主任秉承行营意旨办理,并要求第三者部队移动之先,发款若干。谈判过程中,顾祝同电请何应钦事宜,就第三者经费事,何应钦意是拟发10万至20万元。谈判至25日凌晨2时,顾祝同拟同意,并电请蒋介石:第三者移动时发给若干,总须30万(至少)至50万。西安事件中已用之费600万,彼方请予核销,可否准许200万?
1月25日上午9时,蒋介石电示顾祝同,第三者移动时以30万为度。西安事件报销之费用,最多不过200万。
同日,毛泽东致电潘汉年,强调每月最低给养标准。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复电批准24日周恩来提出的谈判底线,并补充:“红军可改编为四个师,其余地方部队改编为民团及保安队,津贴费可由特区政府发给,特区政府经费另议。”这里,体现出中共对南京方面进一步的给养希望。
24日,杨虎城、于学忠等人决定有条件地接受甲案,准备取消西安事变时设立的临时组织,服从中央。这使蒋介石在事态的转机之下对中共的问题变得强硬起来,改变了几天前可协助陕南红军给养的安抚之策,提出中共军队必须撤出陕南,此后才能谈及接济问题。1月26日,潘汉年向毛泽东、周恩来汇报蒋意,“如我方肯让出陕南,彼方方能谈及给养与资助,如认为陕南地区不能作让步,资助事无从谈起……”
同在26日上午,顾祝同在与米春霖继续谈判后,电请何应钦报蒋介石:第三者(中共)接济,此间前已给100万,移动时我方给50万;事变善后费恐须给300万元;第三者驻地,要求陕南、北各驻若干,顾已拒,告以陕南不能驻。同日,何应钦电告蒋介石,转达顾祝同的汇报:商谈情形不能迅速开展,杨之态度并不如何坚持,第三者亦未出而捣乱,问题全在东北军。蒋介石知悉后,对东北军相当不满。
1月27日,张冲直接致电毛泽东、周恩来:“(甲)关于防地问题,照贵方与张、杨两部合并提案内所要求之地点……除陕南外,蒋先生一概承认。给养问题,蒋先生已答应与中央军同一待遇,以军队之多少决定军饷的数目。三中全会前一切接济由杨虎城将军暂时负责,蒋先生亦已允许。(乙)关于保障和平,解决后不再攻打红军……(丙)派人参政事,蒋先生亦已允诺。……请当机立断,勿再犹豫,速予复知。”
同日,潼关谈判因蒋介石的强硬态度,西安方面代表回旋余地很小。米春霖在重压之下,几乎是涕泣劝告何柱国接受现实。1月28日,潼关谈判继续进行。
1月29日,毛泽东、周恩来致电潘汉年决定放弃陕南驻兵的要求。中共的让步无疑为蒋介石兑现接济红军的承诺扫除了障碍。
2月1日,潼关谈判基本结束。当日,杨虎城派李志刚拟签署和平协议;中共代表李克农随行,准备谈判红军问题。在潼关,顾祝同答复李克农:第三者(中共)经费由杨虎城先发50万元。
同日下午,于学忠与杨虎城下令前线部队当即撤退警戒部队。
2月2日,顾祝同派人将善后款送抵西安。东北军、第十七路军,最后不得不接受乙案,听从蒋介石的调遣,向指定地集结。对陕南红军陈先瑞部等,蒋介石坚持仍开陕北,否则视为“无诚意也”。
2月4日,周恩来向中央汇报了李克农与顾祝同谈判的情况,其中关于驻地和经费问题,“红军只留陈先瑞驻陕南,余驻陕北。西路军驻地须请示南京,但当时答应致电二马停止进攻;善后费五十万,以后每月经费二十万 (当时约顾到西安后与周商)。其他各地红军,望我们就地集中,由中央供给”。“西路军的问题拟和顾祝同面商,送钱接济。”同日,顾祝同提供的善后款经杨虎城交送周恩来50万元。周恩来致电毛泽东等,提出相应的分配方案。
2月5日,毛泽东、林伯渠复电周恩来:50万元分配大体同意,唯庆阳减少2万元只送3万元,后方增加2万元,送22万元。此50万元是善后费,还是2月份经费要弄清楚,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以前蒋介石既托杨虎城经手,我们应按数向杨要,不打土豪又不给钱是不能生活的。当日,红军陈先瑞部开始向商县西南撤退。
2月7日,蒋介石为筹划与中共在西安的谈判,决定派张冲赴西安。为此,蒋电告顾祝同:对周恩来及共党代表态度,凡实际问题,如经费、地区等,皆令其仍由杨间接负责处置,不可与之有确切具体之表示……蒋同时告顾,张冲本日由京乘车来陕。
2月8日,中央军一部进驻西安,西北三位一体局面最终被肢解。这样,蒋介石使西安服从南京统一之和平方针基本得以实现,中共从中获得南京政府50余万元的善后费,并以后每月20万元的承诺。
1937年2月9日,顾祝同到达西安,国共西安谈判开始。当日,毛泽东、张闻天致电周恩来。在军事方面,同意提出初编为12个师4个军,林彪、贺龙、刘伯承、徐向前为军长,组成一路军,设正副总司令,朱德正彭德怀副。关于饷项,如对方允即改番号,即照中央军待遇领受;如对方仍欲缓改,则每月接济至少80万至100万。此电中,中共已明确强调照“中央军待遇”了。
然而,相比较不断抬高给养数额的中共来说,蒋介石不会轻易地放弃“给养牌”。
奉命赴西安专司谈判的张冲在与周恩来的商谈中,就划拨经费问题,提出红军须先按指定区域调防、并由国民党派驻联络人员,方能予以接济。至于接济数额,至多60万元。
2月12日,张闻天、毛泽东就与国民党谈判的原则问题复电周恩来,列出6项问题,其中第5项即指出,“经费须从二月领起”。但在经费的数额上,张、毛未再坚持“至少百万元”,转对获取“接济”的时间表现得相当迫切。当日,周恩来与顾祝同正式达成一项协议草案,周恩来向顾表达了在2月份领取经费的希望。13日,顾向蒋介石汇报了这一草案:“据云该方(即中共)现有全数人员,因驻地粮食昂贵,官兵每月最低伙食非七元以上,不敷维持,故如具体的解决在地方上完全不取他款 (即打土豪,作者注),每月全数至少非七十万元不能生存。”顾的汇报反映了中共在接济款需求上调整后的希望值,即70万元。这一数字的由来是按人均伙食费为7元/月,红军总数为10万人计算出来的。
2月16日,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召开的第二天,蒋介石回电顾祝同,再次将对红军的经费划拨与红军改编的数额、编制、干部任用问题挂起钩来,指明对改编前的红军经费划拨也须按改编后的定额数接济,而非按红军现有人数。
蒋介石的条件经顾祝同转告后,中共相应提出了红军改编保留六七万人的要求,两者相去甚远。国民党谈判代表一时不敢应允。
2月21日15时,为筹款解救西路军,毛泽东致电周恩来,“目前重点在再弄到五十万元款”。同一天,中共决定在后方实行裁员减膳,党政军共裁2000余人,伙食每人每月不超过3元。
在中央催款的压力下,周恩来索性单刀直入,于2月27日提出由张冲先从速解决临时“接济”和停止进攻西路军的问题。措手不及的张冲不敢贸然答应,只应允予以努力。
3月1日,中共中央在给周恩来的电文中再度调整谈判条件:“(1)红军编5万人,军饷照国军待遇,临时费50万,以此为最后让步限度,但力争超过此数。 (2)27、28、29、30各军及地方部队不在5万人之内,均改保安队及民团,在特区行政经费内开支。(3)要求遣散老弱,收回苏票之善后费。”在这里,中共除坚持“军饷”外,还提出了几个新的概念,如“临时费”、“特区行政费”、“遣散老弱,收回苏票之善后费”,只是这些未提出具体数额。
当日,顾祝同、张冲与周恩来谈判时,表示同意先接济30万元,并允许为困境中的河西及陕南部队送款。对于改编数,顾提出3师12团,张私下提出4师16团。3月3日,南京方面复电同意3师9团。4日上午,周再与顾、张谈判,达成以编4师为基础的协议。
谈判后,周恩来在给中共中央的电报中转告了张冲的陈述,“临时费先给30万元,不说一月,亦不说一次,我拟以后再给20万元”。
3月5日,得知经费落实后,毛泽东迅速将这个喜讯告知援西军将领。与此同时,他与张闻天就赴宁谈判事电示周恩来:与我们发表宣言同时,要求国民党亦发表宣言形式之公开文件,承认我们之合法地位。(陕甘宁)行政区设主席与委员会制度为宜,经费(包括保安团队在内)每月30万,又收回苏票200万。电文中同时提醒周恩来,请将伙食费与增援西路军二事日内办妥。
经顾祝同、张冲反复与南京协商,南京方面终按蒋介石原定的底线,同意红军编3个国防师(每师2旅4团,每师12000人),共12团。 尽管周恩来认为这与4师相比有距离,但3个国防师的编制加上总指挥部4000人,已达到了40000人。双方最终就红军改编的数额和编制基本取得共识,遂为继之而来的军饷问题扫除了障碍。
3月8日,周恩来写就送交蒋介石的国共西安谈判总结提案。
出人意料的是,对周恩来的总结提案,国民党谈判代表贺衷寒两天后进行了大幅修改。在修改案中,剥夺了中共在红军改编后的人事权、指挥权、苏区管治权,并将红军改编数额缩减为3万,突出了“收编”性质。此案实质上等于推翻了原有共识,使经费的问题变得模糊起来。
国民党的出尔反尔令中共大为不满。3月13日,中共中央电令周恩来,请即日动身回延安开会,在延安留三五天出去见蒋谈判,剑英留西安与顾祝同保持联络。
3月15日,面对中共对贺案的强烈抵制,张冲、顾祝同从中回旋,表示不采贺案,谈判呈现转机。3月16日,周恩来返回延安。19日,携中央谈判条件返回西安。新方案以原3月8日的方案为基础,明确坚持中共对改编后的红军和边区的应有权益。
3月底,周恩来在杭州同蒋介石见面后回到西安,于30日晚再次催促顾祝同给红军拨款,接济给养。不久,红军迅速按谈判协议领取了30万元,后补发20万元,算做2月份及补发1月份的经费,总计50万元。50万元经费对于中共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获得了经费的中共,迅速将之用于买粮购衣,以解决温饱问题。4月4日,叶剑英在给周恩来的电报中指出,国民党西安行营答应拨10辆载重汽车给红军运送粮食,所需汽油由他们负责,日内先给数辆。4月7日,周恩来回电指出,红军以后全部用现金买粮,不得募捐。在国民政府的允许和帮助下,中共仅在4月18日至20日,就购入大米1580包,解决了红军近半个月的吃饭问题。同月,中共中央派中央军委后勤部长兼总供给部长叶季壮到西安,与国民党协调从西安到苏区的物资运输渠道。
此后,南京国民政府按每月30万元给西北红军主力划拨接济经费。历时一个多月的西安谈判是国共高层间的首次谈判,西安谈判中关于国民党划拨红军经费问题也算是一项重大成果,多少也标志着国民党方面为实现国共合作的一份真诚。而30万元这一数额,也成为全国抗战爆发后八路军军饷的基准数。
按月接济经费的解决,使中共方面增强了进一步争取其他 “同等待遇”的信心。入夏之前,中共向国民党方面提出军需物资问题的时机逐渐成熟。通过周恩来等的争取,国民政府自汉口拨发军衣5.5万套。
4月26日,周恩来在西安和顾祝同、张冲进一步就有关事项巩固了共识:1.对于红军改编数目,编成3个国防师(15团),统率于一个指挥部,受行营节制。2.关于苏区善后问题:(1)编余老弱请中央给资遣散。(2)编余精壮改为徒手工队,请中央指定工程,担任修筑。(3)原有该军地方部队改为民团保甲或行政区保安队。(4)原有学校限本期办完结束。(5)医院及工厂,请予保留。 (6)以上用费请中央发给。
在“接济”方面,周恩来请发4月份经费,并提出能否配发一些寒衣。5月下旬,周恩来连日与顾祝同谈判,商定红军经费再给5万元;红军的3万套夏衣在6月中旬发放;接济事由叶季壮到行营办理领款、运输事。6月1日,顾祝同请示蒋介石,“如军政部库无存品,并乞准予饬部另行制发”。蒋批允指令军政部查照俱办。6月3日,叶剑英继续与顾祝同会谈,再次提出发放夏衣,顾答已电请南京军政部,但未回复。经费问题上,叶一方面要求5月份发足30万元,同时催领6月份经费。顾答应6月份经费5日可发出。而5月份30万元发足事待南京方面的回复。
1937年6月4日,周恩来赶到庐山。会谈伊始,周恩来首先提交了一份提案,包括8项重要问题和10项一般问题。
6月8日,周恩来与蒋介石正式面谈。蒋虽避开改编细节问题,但在原则上坚持介入红军和边区等的人事安排。至于经费问题,蒋答,“军队照人数编制的一般规定发给,行政经费亦照规定发给,善后费用可由中央另发”。这种模糊回答,实质上等于否定了周提出的许多经费项目与数额问题的可协商性,第一次庐山谈判遂无果而终。
6月中旬,回到西安的周恩来再次当面向顾祝同提出增发夏季军服1.5万套,并以“陕北食粮缺乏”为由请发5月份补助运输费5万元。经顾祝同向蒋介石请示批允后拨发。这等于在30万元月饷外,额外加发了5万元。
6月下旬,中共代表再次向顾祝同提出继续发给6月份运输费。顾照常请示蒋介石拨发。但蒋批复:“6月份连运输费在内发足三十万元,不能再另要求。”
6月底,何应钦为几个月来给中共经费事电请蒋介石:“第三者 (中共)经费每月三十万元,三十六年度军务费总预算并未列入,除选送追加预算外,拟总电饬财政部,以后按月如数照拨,以凭转汇。”蒋批允照办。至此,原本的“暗中”接济正式成为国民政府公开的财政支出,全国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对红军接济事得以公开实现。
时至全国抗战爆发前,尽管中共一再提出边区行政开支费、善后处理经费(包括收回苏票的善后费、遣散老弱病残人员的遣散费、编地方部队为地方民团或保安队的经费等)等,但却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不过,随着国共谈判的深入,尽管其间曲折多变,但既已开始的接济费划拨从未停止,并逐渐在协商中形成某些操作性规范。国民党方面照例月发30万元。但仅就是这每月30万元,对于当时的中共和红军来说,无疑已是雪中送炭。在此过程中,国共双方渐渐地将“接济”一词淡化,至全国抗战后转为常规的 “给养”一词,即改编后的月饷及军需供给问题。客观地讲,1937年初以来南京国民政府的接济,使红军得以在全国抗战前获得宝贵的休整保障,实现了由打土豪、战获等补给方式向由政府供给的过渡,从而适应了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执行,为全国抗战爆发后迅速出师作战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