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伟
2011年刚到,有媒体推出了题为“相信未来”的新年特刊,就在这一期名曰“大势”的首栏上,采访了几位目前活跃在中国政经学界的著名学者。几位被访者虽说言语不多,主题却十分鲜明,也很有意思。茅于轼的是“更多的竞争,更少的管制”,贺卫方的是“将权力都纳入宪法管辖”,于建嵘的是“期待建立公平规则”,而吴思的则是“希望不用上访”。我想,它们的内容虽然各有侧重,但几乎都与“法治”两个字关系紧密,都在期待新世纪的第二个10年,中国能够真正建立起更加公正有序的法律之治。
回望已经走过的历程,无论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系的培育与发展,公共权力的设置与运行,社会公正的构建与体验,以及公民诉求表达与实现,都须臾缺少不了法治的基础。回顾过去10年之路,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同样得到了法律制度尤其是以维护市场主体独立、保证市场竞争公平和促进市场交易诚信的各类法律规则的恩泽。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私权保护入宪、收容遣送废止、死刑适用受限、媒体监督显效,等等,这一切,也都是政治民主观念演进中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成果。
当然,我们也看到,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正在“路途上”,还处于前行的起步阶段。回眸已经逝去的前一个10年,人们也不无遗憾地发现,我们法治的发展依然难免走过弯路与历经波折,法治和人治的争斗有时依然面临重重困惑与险境,要想获得法治上的胜出,上一个“新台阶”,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在跨過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迈入第二个10年之时,人们抚今追昔,对更为开明的政治、更加开放的市场、更为完善的法制、更有保障的私权,以及对更为自由的思想、更为宽松的舆论,总是依然充满着更多新的期待。这种期待,正是在新世纪第二个10年中不断推动中国民众去追寻宪政之梦、法治之路的力量源泉,而中国在第一个10年改革发展中所累积的先进思想,所取得的种种进步,则正是人们憧憬未来、相信未来,并为此不懈努力与前行的内在动力。
“相信未来”,对于中国的法治构建和发展而言,其实并不是什么虚幻的“空想”,它根植于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那种信念和期盼。国家要发展,就必须循着民主与法治之路而行,但未来中国的法治之路究竟应该怎么去走,该走怎样的路和分几步走,都需要中国的法学家、政治家在打开国门、放眼全球的视野下,去细致考量和精心设计。或许,中国法治的发展之路,在经历了过去数十年的曲折道路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前行后,它的路径和前景已变得愈加清晰和光亮。未来的发展,也早已跨越早年“摸着石头过河”的没有确定规则与模式的年代,应当更富有理性,更具有方向感和更多一些前瞻性的思考和规划。
“相信未来”,对于中国政治民主和社会民生的推动而言,也绝不是一个表面化的“口号”。 在人类历史上,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就曾经历过一个艰难、漫长的发展历程。在此之前,宗教和道德都曾作为替代法律的手段纷纷登过场。但社会的文明史证明,聪慧的人类最终还是理性地选择了法律乃至法治。因为只有法治,才能满足政治民主和社会进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价值中求得和谐与平衡。因此,只有信仰法治、推进法治,才会让我们看到社会铿锵前行的步伐,才会有理想之中的真正光明的未来。
当然,“相信未来”在中国也不是一种“乐天派”式的盲目乐观与幻想。法治的每一次推进,每一步前行,都会面临人治的挑战甚至强权的阻力。现代法治所蕴涵的维护宪政、追求公平、捍卫人权、反对特权、限制公权、司法独立等诸多价值,永远都会触动一些人敏感的“神经”和他们既得的“利益”。一些人不想改革,不希望改变现状,而倡导法治、建立规则,就是要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这不仅需要有专业的知识,更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敢于碰硬”的胆略。
回首已经过去的10年,我们同样也从中国一件件成为“公共事件”的案例中看到了推动法治的某些艰难。但从公众的关切、网民的“围观”、舆论的“聚焦”中,人们已深深感受到法治力量的不竭能量,更从这些事件的进展中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
新世纪的又一个10年已经开始起幕,我们期待着中国社会的这一场“法治维新”新剧,能够更富新意,更具激情,更加“出彩”。(作者系知名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