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瑗
2011年11月10日,中国将迎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纪念日。在入世10年以后的今天,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并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第一大出口国。然而,相比于所取得的经济和贸易成就,我国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入世对于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和市场法制体系建设的推进作用似乎也正在弱化。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正在呈现新的发展趋势,这种新的发展趋势将使一国在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不但取决于其经济贸易硬实力的大小,更取决于其驾驭全球经济贸易规则制定的软实力的高低。就这些议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暨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专访。
不要把“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过度政治化
《南风窗》: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包括俄罗斯、巴西、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在内的81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等仍未予以承认。事实上,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中国加入WTO 15年后,即2016年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最近这一问题又被广泛关注,源于温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呼吁欧盟提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而欧盟迄今仍不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到底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王新奎: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在中国入世的时候为中国度身定制的,而是有其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中长期发展的轨迹。众所周知,无论是关贸总协定还是世界贸易组织,都是由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成员方组成的,因此在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协定文本里只有公平竞争或非歧视的概念,而没有泾渭分明的“市场经济地位”或“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但历史的现实是,几乎从关贸总协定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面临一个如何处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的贸易关系的问题,当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把这些国家一概称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二战结束前后,发起建立“关贸总协定”的时候,美国和(前)苏联还是盟国,苏联也曾表示愿意加入关贸总协定。当初苏联是全球唯一的计划经济国家,为了吸引苏联加入关贸总协定,准备在关贸总协定中专门设立一章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条款。在当时,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后来,冷战开始,苏联自己搞了一个名叫“经互会”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的多边贸易体系与关贸总协定相对抗。但是即便如此,在关贸总协定体系内也仍然存在着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这是因为,有一部分原关贸总协定的创始国后来变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如捷克和古巴,特别是50年代中期以后,越来越多的东欧国家,如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纷纷要求加入关贸总协定。在这一过程中,出于冷战的需要,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逐步发展出一套处理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贸关系的做法,从国内法上扫除与东欧国家发展贸易关系的障碍。
在当时,对东欧国家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待遇大致包括两大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的内容是政治性的,即各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纷纷修改关税法或贸易法,确定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并授权政府在此法律框架内处理与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第二部分的内容是技术性的,即要求加入关贸总协定的东欧国家必须做出进口承诺、接受出口配额限制,后来又发展出更加技术性的所谓“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问题”。
中国加入WTO时,冷战已经结束,并且中国已经进行了20多年的改革,有了有效的关税制度和汇率制度,完全取消了指令性的进出口计划管理。在当时,经过艰苦的“入门费”谈判,最后对中国保留了一条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有关的歧视性的技术措施,即《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并且规定了自加入起15年后终止的硬性约束。
我认为,在这里有两个重大的误解必须澄清:第一,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一项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而是成员方通过制定国内法确定的规则,这一规则不是多边的,而纯粹是单边的;第二,也不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15年后,即2016年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2016年仅仅是终止《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这一项技术性措施,中国是否能获得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取决于各成员方是否修改其国内法,并没有“自动”获得一说。
《南风窗》:为什么对于欧盟仍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9月20日对欧盟“表达了失望”,并认为“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决断”?请问背景是什么?
王新奎:这有更深层的背景。我不知道你对经济全球化是怎么认识的,经济全球化是全球范围内生产和发展的必然规律。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的顶端,全球市场必然由他们主导。经济全球化主体是谁?不是主权国,而是全球性跨国公司。很多人认为我们这么大的贸易国家应该有全球利益,但在目前阶段我们在很多情况下没有直接的全球利益,或者说利益不清晰,因为我们没有全球性跨国公司。为沃尔玛供货的加工厂,它有什么全球利益?没有的,有全球利益的是沃尔玛。当然我们最近这几年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步伐很快,但要形成有全球影响力的巨型跨国公司,还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
于是,我们就在国际贸易谈判过程中面对一个困境,人家的大量跨国企业在我们这里,他们的政府为他们的企业向我们提出的要价清单非常具体。而我们在他们那边没有跨国企业,提不出具体的要价清单,政府只能提原则性的政治要求,比如“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我认为这是为什么长期以来这一问题如此引起公众和政府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之所以主张不要把“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问题过度政治化,是因为,要向一个成员方提出给予“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第一,这个国家必须有关于“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完整的法律;第二,这个国家必须有实施该法律的有效的行政法规及其措施;第三,这个国家必须与我们有实质性的一定规模的贸易关系。在目前,能满足这一条件的大多是西方主要的发达国家。平心而论,从当前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以及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内所处的实力地位来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根本不可能在政治上认同我们现在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不可能在政治上给予我们“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我认为,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治经济体制,是不需要别国的立法机构以颁布国内法的方式批准的,世界上没有这个先例。单方面要求西方发达国家给予我们“市场经济地位”,反而为他们提供了对我们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评头品足的机会。更何况,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最终要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体现,当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被陆续终止以后,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政治能量也将大大下降,这比我们主动向人家去要求市场经济地位所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
中国入世10周年之际的若干反思
《南风窗》: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回顾走过的10年入世之路,您认为我们有哪些地方需要反思?
王新奎:我认为有三点值得引起深思。第一,当初我们对经济全球化的认识有一个局限,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现象,只是一种可供利用的外部发展机遇,我们不过是利用这一过程来实现我们的现代化,而尚未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由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和接受全球多边贸易制度安排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实际上入世以后才发现,我们本身也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了。当初说“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把入世看作是一个机遇。现在的问题是,你已经发展了,人家要你为他们提供机遇,我们却还转不过来。这是第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现在要补课,要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
第二,就是因为对经济全球化认识上的不足,把入世看作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策略,因此在履行对WTO承诺的过程中,我们把基本的出发点放在“应对”上,而且,往往把这种应对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我个人越来越觉得用“应对”这个词不妥。议定书彰显了国家的承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的第一页就载有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的《批准书》,《批准书》有他的签名并加盖国印,并庄严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议定书中所载一切完全遵守”,但在履行承诺时我们却说是“应对”入世。本来加入WTO是想给改革开放增加新的动力,但因为采取“应对”的策略,导致改革动力不足。
第三,整个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和我们国家的传统观念、文化观念差异很大。首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是形式公平。我们国家的传统观念不是这样,我们要求实质公平。其次,WTO规则是程序正义,我们不是,我们是结果正义。再次,西方强调契约关系。就是说它把《议定书》看作是一个合同,我们往往认为签了合同就要相信我们有道德、诚信至上,西方人不这样,他要制定一系列制度来制约,它会先假定你不道德。这些差别使人们对通过入世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功能性的认识出现动摇,甚至像当初我们因入世而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颁布后也没有真正发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通过入世推进法制体系建设的极好机会。
充分认识多边贸易体系扁平化趋势
《南风窗》: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全球经济的衰退,我们正面对更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而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也呈现新的特点。与此同时,人们的关注重点也从贸易自由化转向气候、环境与贸易等新议题,发达国家正试图在这些与贸易有关的新领域构筑一种新的贸易规则,我们将如何应对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和贸易规则?
王新奎:WTO就是把各个国家的与贸易有关的政策法律措施约束在大家议定的范围里。从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以后,WTO也做了不少工作,总体评价,这次金融危机没有引起贸易保护主义大规模反弹,基本上所有国家都在议定的范围里采取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争端,都在规则之内,而且基本是公平的,谁都可以用。金融危机没有导致贸易保护大战,应该说全球多边贸易体制起了很大作用。所以首先要肯定WTO的作用。当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是有的,我把它定义为可控的贸易保护主义,有多边贸易体系在,这个贸易保护主义是可控的。
从本世纪头10年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来看,人们对全球经济的关注重点已经不是传统货物和服务贸易等现行全球多边规则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问题,而是诸如气候、环境与贸易、全球经济信息化与贸易、劳工标准与贸易等充满挑战性的新议题。这一新的经济全球化发展将使多边贸易体系出现扁平化的趋势,贸易规则的磋商、制定和实施将不可能在世界贸易组织单一的政府间平台进行,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甚至非政府机构将参与到各类与贸易有关的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来。这种全球多边贸易体系日益扁平化的发展趋势将使一国在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不但取决于其经济贸易硬实力的大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取决于其驾驭全球经济贸易规则制定的软实力的高低。对中国这样一个新兴贸易大国来讲,这一发展趋势有使其在前一轮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确立的比较竞争优势发生逆转的危险。中央反复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就是这个道理。
《南风窗》:所以我们要从“应对”思维转向“积极参与”思维,积极参与新的贸易规则的协商、制定?
王新奎:现在要制定规则,但制定规则当中你有多少发言权和主导权?比如,我们不能说碳关税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我们就不参与相关规则的制定,因为这是一个全世界的共识,要考虑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总体上我还是很乐观,因为它和我们国家的发展趋势相一致。我们从1986年争取加入关贸总协定,到2001年加入WTO,这个过程和我们经济的高速增长一致,所以我们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第二轮的发展趋势,又和我们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相一致。所以一定要通过扩大开放,通过参与经济全球化,把全球多边贸易规则的形成作为一种压力和动力推动我们改革开放,这才是唯一出路。
在参与新的贸易规则制定上,应该说,我们会越来越积极,但我们也不能做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对我们来说,最大的难题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将是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贸易国就要承担更多责任。这对我们压力很大,我们实际的能力和表观统计数据所反映的能力不匹配。所以,我们承担责任也好,参与制定规则也好,需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自己。从增强软实力开始,切切实实做工作,加速推进改革开放。
(沈翀一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