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道德”的路径

2011-05-30 10:48张慧瑜
南风窗 2011年25期
关键词:伦理法治道德

张慧瑜

在过去一个多月里,有关广电总局“限娱令”的热闹争论中,有一条“整改措施”格外引人注目,就是广电总局明确要求各大卫视综合频道“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节目。这可以看成是对执政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落实。

人们往往只把这种行政命令看成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说教,而很少讨论为什么道德建设会成为与娱乐节目相对立的体现“政治”色彩的手段。或者说,巩固执政地位与重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要凭借道德/伦理的力量?事实上,这恰好呈现了当下“政治”叙述或言说的症候所在。

道德的力量

过去的30多年里,从不断推进的市场化改革与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之间的冲突到形成一种主流价值观或社会共识,很大程度上不是沿着经济崛起和政治民主化的台湾、韩国等亚洲四小龙之路来实现的,而是依靠执政理念的不断调整和去意识形态化。

关于“政党政治”的想象也由阶级斗争的工具变成了一种位于不同阶层利益的居间“调解”者,暂且不管这种“调解员”的角色是否足够“中性化”,“政治”的手段已经逐渐变成一种“依法治国”框架下的行政“管理”。

在这个意义上,询唤或重建中国人、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基于此,曾经在“五四”、50~70年代以及80年代都受到激烈批判的“传统文化”,在新世纪以来不仅成为重塑中华民族认同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告别1840年以来的百年悲情、回归“复兴之路”的文化基础。

面对1990年代激进市场化所带来的阶级分化、社会矛盾加剧等执政危机,新世纪以来,执政党新一届领导人陆续提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等带有儒家伦理色彩的治国理念,并大力提倡“八荣八耻”、“扶老携幼”、“扶危济困”、“孝道和感恩文化”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改善社会风气,甚至有些地区把孝道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于是,道德建设成为“政治”去意识形态化之后的重要填充物,在媒体传播领域,这种道德化的伦理诉求尤为体现在每年岁末中央电视台都要举办的《感动中国》“十大年度人物”和《法治的力量》“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有趣的是,“十大法治人物”并非都是法律工作者,而是具有农民工、医生、志愿者、好心人、网友等多重身份,如2010年评出的“10年法治人物”中有讨工钱的进城农民工、帮父亲偿还债务的老人和“打虎网友”等,这些获奖者多带有“道德悲情”的色彩。也就是说,无论是《感动中国》,还是《法治的力量》都笼罩在一种道德苦情的氛围中,经常达成台上、台下哭成一片的“催人泪下”的效果。

在这个意义上,“破镜重圆”、“匡扶正义”、“人间正道”的实现与其说来自于“法治的力量”,不如说更借重于一种个人化的道德自觉和伦理规范。这种把社会议题、分歧转化为一种道德/伦理失序的巧妙做法,确实呼应了多重社会诉求。

在最具传播力和表现力的电视舞台上,“道德的力量”在暴露社会不公、时代创伤的同时,更如同一粒“万灵丹”般试图医治、弥合、协调、偿还诸种社会留下的伤口、矛盾、缝隙和债务,虽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弥合裂痕,却通过对受众美好情感的激发,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治愈伤口的心理作用。而主流意识形态通过褒奖、彰显这些道德“劳模”,也找到了一种自我圆满的言说方式。

电视的路径

不过,这种运行的逻辑从位于中国电视体制塔尖的中央电视台转移到底部的广大地方电视台时,却不会是顺理成章的,对于地方卫视而言,多年的残酷竞争早已锻造了一个又一个坚定而庞大的以收视率为导向的电视节目生产制作机制。

从1990年代以来电视媒体一直都承担着双重角色,外在的政治要求与内里的经济诉求,这也与六中全会对文化的定位一脉相承,既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又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也就是说,既要能挣钱,又要政治正确。虽然在严肃的精英文化作品创造中,二者存在着深刻的冲突,但在大众文化领域,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与市场化的大众文化之间的冲突、错位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过去几年里,电视剧领域的情形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

相比八九十年代官方推动的主旋律往往不具有市场效应,如1990年代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电影通常需要下达红头文件来组织观看,或者说无法获得在市场经济内部以都市小资、白领、中产为主的主流消费群体的认可,近几年来最大的变化在于,外在的政治要求和内在的市场需求“并轨”了,也就是说主流消费群体与主流论述之间达成了某种共识。

如新世纪以来最为重要的文化现象就是红色题材影视剧的热播,不仅有《激情燃烧的岁月》、《历史的天空》、《亮剑》等讲述“泥腿子将军”传奇经历的新革命历史剧,又有《暗算》、《潜伏》、《黎明之前》等讲述“无名英雄”坚持信仰的谍战剧。与政府投资扶持的主旋律不同,这些热播剧大多是民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投资拍摄的。从这些电视剧中可以看出英雄情怀、个人奋斗、国家认同、信仰忠贞等主流价值观或共识的形成。这种既讲述了主旋律故事,又实现了市场价值的影视剧,也被认为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当然,与这些虚构的电视剧不一样的是,诸如《非诚勿扰》之类的纪实性节目追求市场效益和政治正确的统一,显然有更大的难度,但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过去的30多年里,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与“市场”的关系从来都是相互支撑、互为利益的共同体,而“限娱令”、禁播令等行政干预不过是两者之间微妙的分歧,并非实质性的矛盾。这种“行政资源”与“市场机制”的相结合正是阐释当下中国经济崛起的“中国模式”的基本特征。

也因此,对于中国的电视业来说,从某种程度上讲,“限娱令”更像经济领域的“宏观调控”,用“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进行行政干预,这虽让人烦恼,影响挣钱,却也很可能会有利于电视媒体从收视率的紧箍咒中抽身半步,用心去探索一条崭新的道路,而其成功者,也就会成长为真正一流的拥有公共权威的电视传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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