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 风
于建嵘教授的一条微博倡议,得到公民、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的响应,引发了一场全社会合力打拐的运动。它树立了公民“微”动的典范。
1月17日,于建嵘接到一位被拐孩子母亲的求救信息,发布在他的微博上。随后,灵机一动,他在微博中提出:以后凡是看到伤残儿童(十岁以下者)在街头行乞,我们就打110,并把110出警的情况在这里公布。可否?
于建嵘的微博粉丝有40多万。这条信息被迅速传播,短短几天内,就引发了一场网上、网下的打拐运动。
这一事件更进一步证明了微博刺激公民行动、推动公民社会发育的重大作用。
社会的成长离不开公民,但在任何一个社会,具有公民精神的人,比例不会太高。没有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道德意义上的公民,也即具有公民精神。我们可以给公民下一个学理上的定义:为了公共之善,愿意让别人搭自己便车的国民。
经济学所假设的“经济人”的行动信条是:在每一个行动中,追求自身的收益大于成本,这收益当然最好是看得见的、或者可以感受得到的物质性的收益。而在公共性行动中,成本收益分布带有不确定性。尤其是对于那些走在社会运动前面的人来说,个体甚至可能从中无法获得任何看得见的收益,反而要付出很大代价,甚至冒巨大风险。人性决定了,这样的事情不是任何人都愿意做的,或者说是大多数人不愿意做。
也就是说,真正的公民是少数,他们必然被淹没在冷漠的国民大海之中。假设,具有公民精神的人均匀分布在全国各地,每一百位国民中间有一个公民。这将是一幅暗淡的画面:每个孤立的公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九十九个不关心公益的人所包围,他必然灰心丧气。
更进一步说,即便这些孤立的公民具有极大勇气,想勇敢地做一些事情,他也几乎无法付诸实施。公共之善,必然涉及到诸多个体之外的事物,几乎不可能仅靠一个人的行动达成。因此,公民要采取公共行动,并创造出公共之善,就必须集体行动。集体行动就需要联络,如果没有公民的联合,就难有公民行动。
微博正是在这个环节上发挥作用了。它在看似不可能的环境中,创造出了公民行动的条件。
在中国,由于种种历史、文化和现实原因,具有公民精神的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可能比其他国家都要低。另一方面,中国的公民社会发育迟滞,社会组织化程度非常之低。这样,即便有一些公民具有行动的意愿,也必然势单力薄,无法真正地行动。
应该说,网络媒体的出现,给那些相互隔离的公民提供了联络的工具。也正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网络媒体出现之后,中国的公民社会发育大幅度加速。网络这种媒体,突破了空间的限制,让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具有公共精神而孤立无援的人们,得以相互联络,从而有可能采取一些公民行动。
同时,具有公民精神的人们相互联络,也大大地增强了公民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进而激发了一般国民转换成公民,并实施公民行动的意愿。
微博也是一种网络媒体,但相比于论坛、博客,它让人际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有了一个几何级的提高。
论坛、博客等网络交流工具给人们提供了表达意见的平台,在这里,人们对各种事务,包括公共事务进行议论。微博则从一开始就是交流个体性信息的工具。人们在这里交流一些碎片化信息,相对于博客文章、论坛发言,这样的信息带有某种私密性。从而,粉丝与微博主之间的关系,带有一定情感性质。
一个人之所以去做一位微博主人的粉丝,乃是因为他关注微博主人关注的问题。这一点,在论坛、博客中似乎也可以看到,但这种关注似乎还有一定距离,而在微博中,这种距离大大缩短了。微博主人会随心所欲地写作,写下一些很随意的见闻,灵机一动的感受、想法。这样一种放松、亲昵的态度,具有巨大亲和性,自然会刺激粉丝的回应。
这样的信息交流,就有可能产生不可预料的效应。全社会打拐就证明了这一点。于建嵘教授最初只是随手发布一条信息,随后,他自己产生了一个灵机一动的想法。如果这样的信息,出现在论坛上、博客文章中,未必会引起多大反响。但在微博中,带有情感色彩的粉丝,会非常认真地对待微博主人的这个灵机一动的想法。他们会做出带有情感色彩的评价,并会转发。微博传播的指数化效应,也可能让情感呈现指数化增长。信息随同情感被不断强化。
同时,微博的传播是全天候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转发、评论这个想法。这就是信息传播碎片化的优势所在。它让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其中。由此,在虚拟空间中,它可以迅速发酵。可以说,一个话题在微博空间中的发酵效率,要大大高于论坛、博客。这个速度甚至会让微博主人吃惊。随手拍打拐的想法在微博中引发的强烈反响,恐怕是于建嵘教授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
这样,本来均匀地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志同道合者,借助网络联络起来,成为一个虚拟的联合体。这个“微群”的成员构成,是任何人都不可预料的,它的成员可能来自所有人都预料不到的地方。这些人原来被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借助网络浮出水面。当然,论坛、博客就曾经做到过这一点,微博似乎进一步提高了发掘粉丝、同道的功能。
真正让微博催生公民微动的机制是,微博群中热烈的气氛会鼓励那些本来分散在各地的公民,就公共事务进行高效率、点对点地讨论。这样的讨论,比起论坛来,其互动性更强,发酵的速度也更快,这些都是由微博自身特点所决定的。
公共事务的性质也决定了,信息的交流与讨论,最终会催生出微动。也即,微博中人会走出虚拟空间,进入现实空间。微博传播的特点决定了,从议论到行动之转换几乎是必然的,且实现这一转换的时间也是非常迅速的。微博交流带有私密性、情感性、随机性,在这里,一个人更容易做出承诺,而一旦做出承诺,在粉丝们的情感压力下,他就不得不履行承诺。当然,志同道合者高效率的交流,也会发挥相互激励的作用,因此,活跃其中的人的行动意愿可能相对较高。
公共事务微博的特点也决定了,一些人虽然是微博主人的粉丝,但严格说来,他们是微博主人的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一点,也许是公共事务微博与娱乐性微博的重大差异所在。公共事务微博的粉丝们具有“志于道”的君子意识。假定一个人关注公共事务、具有公共精神,那他就会“跟”志同道合者,所谓“嘤其鸣兮,求其友声”。而这样的志同道合者,将不只是微博主人情感的分享者,而是对于公共事务进行独立思考的公民。
这一特点决定了,公共事务微博的讨论和其所催生的行动,几乎必然出现某种多中心的态势。这一点,在打拐微动中已经明显表现出来了。比如,在公共事务微博中拥有众多粉丝的笑蜀就说,“我响应打拐,但我第一时间提出把打拐局限为解救致残乞儿,第一时间提出国家儿童福利体系优先,第一时间呼吁贫儿奶粉钱。我希望以此将打拐引上正途。现在发现这些前提实际不被承认,已无力制约打拐,只得放弃支持。”事实上,微博打拐已经引起很多法律、政策和道德上的争议。
这一点揭示了公民“微”动的某些内在缺陷。这个世界上的事物,有一利就有一弊。微博的特点是碎片化,私密性,高速度。这些特点给公民行动提供了很多便利,但也造成一些困扰。“微博打拐”引发的纷争就表明了,微博会把某个人灵机一动的想法,迅速发酵给成一场缺乏深思熟虑的运动。微博容不得人们平心静气地思考、讨论,它不断地催促人们加快脚步,而脚步太快,就可能步伐凌乱。这,正是那些投身于公民微动的人们所不能不思考的严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