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投票

2011-05-14 13:37许家祥
杂文选刊 2011年8期
关键词:偷渡者宝安习仲勋

许家祥

投票通常用手,个别情况下也有用脚的。试举一例: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有将近一百万内地居民,由深圳越境逃往香港,研究者认为这是冷战时期历时最长、人数最多的群体性逃亡事件,史称“大逃港”。深圳历史上大规模的逃港潮有四次,分别是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逃港者来自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十二个省六十二个市(县)。逃港者多为农民,也有城市居民、学生、知青、工人、军人,甚至党员干部。深圳市1978年前,全市干部参与逃港五百五十七人,逃出一百八十三人,市直机关有四十名科级以上干部外逃。深圳有些村成了“无人村”,有个村只剩下一个瘸子。逃港的方式多为泅渡,偷渡者通常带着轮胎和救生圈、泡沫塑料。有人将数百个乒乓球串在一起作救生工具,还有人将多个避孕套吹起来挂在脖子上。有的下水后一边游一边背毛泽东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当时偷渡被视为“叛国投敌”,许多偷渡者被打死在滩涂上和山里,也有的淹死在河里。如今的香港企业家叶小明1962年逃港,当时他十一岁。一个深夜,母亲背着他,随着外逃人群,扒开铁丝网,由沙头角向香港新界方向奔逃。当晚深圳突降暴雨,在狂风暴雨之中,许多人被急浪卷走,叶的母亲便是遇难者中的一个。两天后,叶找到母亲的遗体,他含泪掩埋了母亲,然后向香港走去。他把名字改为叶争气,发誓要干出一番事业。逃港史是一部“血泪史”。深圳宝安的一个农民对记者说:“‘改革开放这四个字,你们是用笔写的,我们是用血写的!”

是啊,血的历史、血的代价、血的教训!

深圳特区成立十周年时,记者采访习仲勋。当聊起“大逃港”时,习仲勋意味深长地说:“千言万语说得再多,都是没用的,把人民生活水平搞上去,才是唯一的办法。不然,人民只会用脚投票。”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的三十多年间,近百万人用“脚”投了香港的票,不顾一切地逃往香港。由此我想起了小品演员蔡明的话:“为什么呢?”

人民用脚投票,折射的是对“贫穷社会主义”的强烈不满。那时有句口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可老百姓的真理是,“草”不能填肚子,还是“苗”实惠。当时宝安一个农民一天收入七角钱左右,而香港农民一天收入七十元港币,相差一百倍。深圳曾有一句民谣:“宝安只有三件宝,苍蝇、蚊子、沙井蚝。”对贫困的不满、对富裕的向往是外逃的主要原因。那时哪家有人偷渡成功,有好事者会摆筵席、放鞭炮以示庆祝。他们不在乎“给社会主义丢了人”。有位农妇说:“我死后,骨灰都不要吹回这边来!”民心如此,怎不让“社会主义”尴尬不已。

政治上的迫害,也是人民用脚投票的重要原因,著名音乐家马思聪是一个典型代表。“文革”开始后,时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的马思聪饱受凌辱。1967年,他借一次到深圳演出的机会,乘船逃往香港。第二天,全港的报纸与电台都报道了这一消息,从而掀起了一场以知识分子和知青为主体、长达十年的逃港浪潮。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政治迫害”更不是社会主义。当人民集会时高唱“社会主义好”,走出会场又唱“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吃不饱”的时候,人民的“脚”是评价真假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准。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推动了深圳特区的建立,“杀出了一条血路”。

特区条例公布以后,外逃人群消失了。1997年后,偷渡基本绝迹。那用脚投票的无奈,那类似于“最后吼声”的不屈抗争,那成群结队、络绎不绝、强行冲关,“开枪也不后退”的英勇与悲壮,终于成为历史。

人民是伟大的,不会随便用脚投票。一旦人民用脚投票了,那就说明:“这是我们的政策有问题。”(邓小平听了‘大逃港情况汇报后的表态)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不断修改完善政策。任何捆绑人民双脚的办法都是徒劳的。(本文资料摘自报告文学《大逃港》,陈秉安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

【原载2011年6月27日《湘声报·夜读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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