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城,樱树不等候

2011-05-14 10:13林小木
花火A 2011年1期

林小木

那好像是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地方,他不再像原来从光亮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时那么慌张他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一]

这一天,樱树忽然想起自己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他——

三十八岁时的他。

开始樱树只是听着大街小巷里播放女人哼哼唧唧的柔媚腔调,从灰色石阶楼梯匆匆奔跑向学校,没有精力留意其中的唱词是什么。直到有一天教室没人的时候,看见某人桌上,有一张抄写得工工整整的小字条,才貌似不经意地随手拿过来看了看,《但愿人长久》。

旁边是个人名——苏轼。

第二个字不认识。樱树却记住了,并且不屑地想,这个人,还真能编糊弄小姑娘的东西!

把歌词里的字统统看了一遍,不明白,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意思。这时听见有人走过的声音,忙啪的一声将字条按在桌上,慌乱而又不舍地离开了。

没有回头去看,任那张字条在他身后悠悠地被风吹起,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最后轻轻地落在地上,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里。

当时的樱树,只顾着赶快逃离那个座位,怕座位的主人或是旁人看了会笑话,毕竟在他的意识里:偷看这些酸文假醋的东西,不像个男人。

可那个瞬间却已注定,一个下午,一副课桌椅,一张字条,他永远都无法忘记。

“经理,这是打印好的材料。”

现实的手将回忆的线轻轻一牵,樱树便醒了。低头看了看那一摞准备了好多天的广告竞标作品,好似毫不经心地一张张地翻过去,眼睛却死盯着,不敢出一丝差错,虽然承认面前的小助理已经很勤勉用心,也很有能力。

“放下吧。”樱树的眼睛越过提案和作品,落在桌边的《苏东坡传》上,一秒钟后返回,继续看那一摞看了无数次的材料。

他无法轻易——或者说相信任何一个人或事。

[二]

所以在那样的岁月里,他也根本不相信将来的自己,会记得这样无聊的事,就像他不会相信自己有天会念念不忘那个叫苏轼的家伙,甚至心甘情愿地读他的东西。

那时的樱树,半大不小的样子,更在意自己是否活得神气威武,快意江湖。

他跟所有在胡同里长大的孩子一样,对读书没什么概念。从小听惯了张家婆婆媳妇吵嘴、李家男人打女人,看久了东家大儿子偷东西进局子、西家小女儿出走不回来。跟一群如他一样年龄的孩子,春夏秋的光景,放学脱去上衣光着膀子,在胡同里疯跑或是打牌。

有些时候跑到条件好一些的人家家里,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看录像带,一盒接一盒,枪战打斗,或是衣着暴露媚笑横生的女人。

从没有想过,生活还会有别的样子。就好像那些沉溺于书本之中的人,从没有想过这世界上除了劝人良善爱民勤政的大正义大道理,还会有其他的样子。

于是刚上初中,樱树便跟身边几个还算铁的哥们儿一道,拜了学校高年级的,说话做派都很硬气的男生秦海为大哥,将上衣解来三四颗扣子,敞着胸膛摇摆地走在校园里。

有些人遇到老师时反而会更嚣张,樱树不是。他本无意于跟老师作对,却也看不起那些平日里很横行的人,瞧见班主任老师或是教学督察,就马上安静下来,整理衣服,装作老老实实走过去的样子——

没种。他想。

就是这样的樱树,因为不羁的性情,不俗的长相,不经意间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目光。里面有个叫许婷的,与他自小在一个胡同口里做邻居,小学时几乎不大理会他,不过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个削好皮的苹果,一个抄好答案的作业本,一道街角等待的背影,一个故意朗声大笑的姿态,使迟钝如他,也渐渐开始明白,她在有意无意地向他示好。

多少次,樱树故意扭过头去不予理睬。

他没那么大肚量。他记得当初她是并不肯理他的,在很久以前。那时他的爸爸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戴上了手铐,带走了。

现在的他想来,女孩当时的不理会也是正常的,因为当时整个胡同里的人都不愿理他家,说那是世代出“偷儿”的地方。大人们不理,小孩子便也跟着不理。他本该理解的不是吗?

但他却是不能。他幼小的心灵在无意识间,将一切都清晰地记了账,然后,将其深深地埋在心底,深深地,挖也挖不出来。

所以那天晚上,他拉上跟妈妈睡的“床”中间那一层隔着的白布帘帐,静静地躺下,从窗角处看那远得只剩下一点点的月亮。

“人有悲欢离合,月时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忽地记起那首歌词里的某一句来,他没忘,他忽然觉得心里明白了什么。

他憋得慌,胸口难受极了。

[三]

也就是从那天起,樱树慢慢地发现自己,即使如往常一样,在转过街角的巷子口时连眼皮也不会对许婷抬一下,心却会猛烈地跳起来。

很多时候他放学后并不回家,而是坐在操场上跟哥们儿闲扯,听哥们儿几个议论,总有人提起许婷,说她是“越长越水灵了”,说她是他们学校的一枝花。

他没吭声。

凡是这样的话题,他都不吭声。他们说他是发育失常的那种,也许吧——

之前的他从没想过要将胸腔里的那团火给一个莫名其妙的女的,甚至是痛痛快快地打一架,流出血来,都比那要强许多。

可是那天的他,虽然也没说话,心却跟着同伴的话语走?

就好像一夜之间的事似的,他忽然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许婷,或许压根儿谈不上喜欢,他猛然发觉自己的心里有个地方是空的,需要身边有个人陪着,静静地在那儿,一直到天黑也不离去,而那个人最好是个女的。

所以说,许婷,还挺合适的。

他于是试着不回避与她的接触,他知道只要他不回避,一切就可以顺水推舟地进行下去。

在篮球场上,一回头的地方就能看见她满脸带笑地站在太阳底下,右手托着一瓶冒着凉气的冰水,只要他肯向她点下头,女生便会冲过来,递上水和毛巾,还有一连串听不清楚的尖声话语。

那时候,他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一些,把水从自己的左手传向右手,然后匆匆地又跑向球场。他们没有什么交谈,也许许婷是想跟他交谈的,他也想对她说点什么,可是……彼此似乎隔着很远很远的路,他们都走不过去,即使是站在一起,也不行。

放学的时候,他们一起往家的方向走。方向是对的,却不由自主地穿过一道道不必要的胡同与小巷,他们没有手牵着手,樱树习惯性地将手装在口袋里,而许婷的手在空气中晃来荡去,干巴巴的胳膊,瘦弱又孤单。

女生总是唧唧喳喳地说着什么,偶遇同校生经过,声音便更大了起来——樱树对这点很不喜欢,却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他还不太习惯,这种恋爱的感觉。

[四]

后来的樱树对当时的心理总结为“青春期的躁动”,但又并不完全符合。那时的他只是想有个人在身边,静静地,将心里那份空地装些东西进去。

可是许婷似乎并不是那个人,她絮絮地说话,朗声地大笑,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樱树发觉:其实她心目中的男女朋友,就跟学校里的其他人一样,甜蜜蜜地黏在一起,越是人多的地方越是放肆。

他猛然懂得了女孩选择他的道理,是一种变相的彰显。

很多时候他们就在街上来回遛弯,看天慢慢黑下来。当他听见她说“该回去了吧”,两人便分开,各自朝家的方向

走去。

虽然他们的家住在同一条胡同里,但樱树每天都绕很远,约莫许婷到家了再回去。因为他从女孩的眼神里知道,只要靠近那个区域,他们就要装作毫不相干。他不想女孩为难,他知道她这么做也是为了怕父母不满,所以应该会很难受吧。

许多等在街口的日子,樱树抬起头看远处即将落尽的太阳,朦胧的一丝光亮,胸口忽然涌起一丝不被察觉的悲哀。

而这悲哀整个占据了心房的全部空当,却是在周末来临的时候。

虽然平日里樱树总逃课,但在周末理所应当地离开家,绕开平日里的伙伴,经过一个个巷子,等在“老地方”,期待着一个女生出来,这些——他还是第一次经历。

这种想来就会脸红的有些傻的经历啊!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樱树远远地看着许婷向自己跑来,穿着好看的短裙,身上挂满了乱七八糟的饰品,金光闪闪的。

她笑着拉上他:“逛街去。”

男孩的脑袋嗡了一下,不是因为那不经意的拉扯,而是他以为她会说,到处走走吧什么的,他没逛过那些看上去亮晶晶的昂贵的商场,他以为她也没有。

后来他想,其实妈妈早就在前一阵说过,许婷的爸爸很能干,他鼓捣了一些钢材之类的东西,似乎是发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他感觉许婷逛街的时候也很有魄力,自己跟在她的后面,从一个商场转向另一个商场,低着头,偷眼看她换了一件又一件,然后哼哼唧唧地对她的“好看吗”说不出任何的所以然来……遇到她好不容易相中的一件,樱树的心头就开始害怕,如果她要真的决定买了,自己是不是就该像那些男人们一样冲上去掏钱包呢?

可是,他连个钱包都没有呀!

某个时刻,他从商场里光鲜灯光照耀下的穿衣镜里看见自己的模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小混混,一只穷得只剩下青春的可怜虫,他愣了,他从身边经过的人警惕地捂腰包这样一个细微的动作中,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是如此的不堪,他再也不想逛街了,他想逃。

要不,干脆就死了算了。

[五]

樱树想到这儿,竟忍不住警惕地向玻璃窗外看了一眼。小助理忙不迭地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他醒过来,若无其事地喝了口水,眼睛又一次落到手边的《苏东坡传》上。

似乎就是那一年的语文课本上,樱树竟意外地发现了那首他曾偷看过的歌词。

只是题目换成了《水调歌头》,作者仍是苏轼。

当时在嘈杂声、哼歌声伴着随身听发出的杂音四起的课堂,老师没什么兴致讲解书本,只埋头将分内的板书抄在黑板上。

而那堂课,樱树却出奇安静地仔细阅读了教科书上的简介,他对里头所说的关于苏轼的不平遭遇产生了怀疑:那人如果真这般才华横溢,见识出众,怎么可能被一再被贬,最后落得如此不堪的田地呢?

他不由得联想起看过的港台剧,伟岸的主角总是败在小人的蝇营狗苟之中,某些可能还是他的情敌——那时的他见识的只有这些,所想到的也仅限于这样的范畴,现在回想来,不仅幼稚可笑,更可耻可悲。

可当时的自己,却丝毫没有觉得可笑。他正沉溺于“情与义的矛盾”之中,不能自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发觉每天放学在与许婷一起回家的路上,总是会“偶遇”秦海和他的弟兄。起初玩笑着打打招呼,听他们说些“你小子有艳福”之类的话,然后大笑着继续走路,后来发觉那伙人并没走开,而是一直跟着,不与他说话,为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许婷身上。

樱树慢慢警觉起来,这时他从大哥的眼里慢慢体会到了宣战的意思。当然不战而胜是最好。

愤怒被无措所淹没。秦海是有恩于他的。至少在那个年纪的他看来是那样的。

不仅是因为秦海是自己的大哥,更多的时候他得益于对方无微不至的照顾:樱树知道自己身世和倔脾气,很多次在篮球场与人争篮板的时候都会有各种摩擦,从一开始其他人有意的挑衅到后来群体的故意避让,樱树知道那都是因为他的背后有秦海。

秦海,是当初在很多为难他,高喊“偷儿”的人中伸了一把手拉过他的人。

因此,他除了放手,还能怎样?

所以后来读大学时,每当听宿舍里的文酸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表现出一副世界净朗的样子,他就觉得好笑得很。提出这样口号的,恐怕就这样就连一丁点的抉择都没经历过,仅凭吃饱喝足后的残力来空谈现实与理想,自我与其他的人吧!

没选择过的人怎会知道,面临选择的痛苦与折磨?

[六]

事实永非想象那般玄妙。樱树并未等来这场选择。

不是因为不愿,而是现实根本不容得他扶择。

许婷转学了,同时也搬家了。她的新家在市郊海滨花园,是当时新起的一处豪华区。听说连门口站的保安都要高中毕业的。

所以,她走的时候,眼睛看向很远的地方,只有衣角轻轻地掠过胡同口的他。如果是现在,他定会明白她的意思,可那时的樱树只是天真地以为,她害怕爹妈和四邻发现罢了。

于是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樱树用整个晚自习的时间,跑去海滨花园找她。他知道白天的时候她要上学,许婷转到了重点学校,是管得很严的。

可是他有点想她了,即使在一起的时候失望总大过欢喜,但她走了以后的世界,就像那轮月,冷冷的。

于是,他把一切希望寄托在那天晚上,也是那天,他经历了很多个人生的第一次。

比如,第一次抢钱。因为家里穷得快无法揭锅,樱树不好张口向家里要钱,只得装作穷凶极恶,将手伸向几个低年级的小孩,得到一把零七八碎凑在一起的零花钱,孩子哭着往外掏硬币时,胆小的樱树一直在想,就这么一次,就这么一次了。

后来他花了其中的五毛钱坐公交车到终点,之后下了车,一个人跑向海边。

还有七站地的路,但是他再舍不得花兜里的一分钱了,他想要是看见她呢,还能买点吃的不是?

但是最后却连她的影子也没见到。

高大的保安一眼就看出他衣着不整举止不周,于是一只手将其提起,丢也般地将他摔向了门外,任他苦求歹说也没有用。

月亮升上来。他一摊泥样地坐在路边,忽然看见心中想了好久的许婷跟一个与她穿着相同样式连衣裙的同龄女孩,手拉着手向这边走来。

她什么时候起,穿上这么长的裙子了?他觉得有点滑稽,但又不能否认,她这样看起来很文静,很像是一个好学生,好孩子。

看着,他竟慌乱起来,忙起身掸了掸屁股上的土。可是女孩的眼睛似乎往这边瞥了一下,千分之一秒的犹豫过之后迅速而又果断地飞速离开了。她拉着女生的手也似乎使了下劲——她们往另一边走去了。

天黑了。樱树感觉自己慢慢地蹲下去,他忽然很想抽一根烟,因为肚子里那么凉,那么凉。但上哪儿找烟呢?他只好拔地上的草,一根接一根。这时保安向他这边走来,吓得他赶忙跑走了。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跑那么远的路。

[七]

就那么一路跑下去,在大街小巷里乱窜,一直跑到感觉身上的毛孔开始进凉气,天空泛白,天蒙蒙亮,才到家。

妈妈平日里根本不会问他去哪儿了,和谁在一起。反正在她看来,樱树是野惯了的,同时也大了,她总说他和他爸一样,管不了。

可是这一天早上,妈妈坐在门前,看了一眼满头是汗的

樱树,淡淡地叹了口气。

这让他的心头,忽地就酸了。

后来樱树才知道,那一晚,秦海死了。

就在那天晚上打群架时,被人砍死了。那天樱树没去上晚自习,也就不会知道打架的事,否则他肯定也会参与的。而那天跟秦海他们打架的,是对面中专学厨艺的,每个人手上都有刀具,打到红眼的时候,一刀刀地砍下去,很多人受伤,秦海也因此丧命。

后来他想起,觉得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在他回来的时候妈妈才反常地轻轻叹气,也许那并不是叹气,而是松了口气。

可是当时的他,第一次见了许婷住的别墅,训练有素的保安,妥帖的连衣裙,还有见到他时慌张躲闪的样子,他从叹气中联想不到安慰,只有伤感。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过着这样的生活,是多么不合适。

以至于秦海妈站在胡同口哭成泪人的样子,街坊邻居们一边哎哟哎哟地安慰,一边背后事不关己地指点着议论的样子,秦海血葫芦一样的衣服挂在门口让人生畏的样子,街道派出所处理斗殴事件时冷漠的例行公事的样子,他都一并记得,那些情景太过清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好像是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地方,他不再像原来从光亮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时那么慌张,他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于是他开始远离那些从前的伙伴,开始整理书本开始一笔一画地做练习册。在那些读书到深夜,精疲力竭的夜晚,推开后窗,让月光洒进来,他抬头向上看,心想那个各方面都优秀的男人,他为什么在所在的年代不被人喜欢,默默地忍受着领导和同事的排挤,他是不是也有一个不被世人所容的家庭背景?

他不知道,他对那个家伙其实了解得太少了。

说起来,那时的他只是记得苏轼也是个不被人容纳的倒霉蛋。

[八]

见许久未有回音,小助理情不自禁地走过来敲了敲门,樱树咳了一下算是回答。

他决定这天将自己溺死在回忆里——

后来的樱树念上了高中,然后是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很不错的专业。

这期间经历了多少让人难过的事,说也说不清。他爸爸出狱了,没有工作,到处晃,时不时地跑回来要钱,喝酒或是打架过后都要他给背回家。

每次走在石板路光滑而冰凉的阶梯上,他都会有一刻的挣扎,想就那样把这浑蛋扔下。

可是没有。他是爸爸,不管怎么样都是。樱树于是换上一贯的沉默,缓缓地向前行着。

他逐渐发现自己不再用敌视的眼光,看那些嘲讽过他或他们家的人,也不再用不满的态度来对待他那没出息的爸爸,他知道那些都是现实,现实是现在他藐小得什么都解决不了。

如果不能改变,那么也就只好沉默地接受吧。

就这么晃过了很多事,他现在能想到的其中少许的事,其中一件是:读大学的钱是贷款而来的。

怎么批下来的现在似乎已经淡忘了。反正,最后他是念上大学了,不顾妈妈的阻拦,毅然报考了离家最远的那所学校。

樱树在大学里十分风光,他像一切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良好家庭背景的阳光男孩一样,在球场上为班级的荣誉而战,在辩论会上为学院的期盼奋斗,他是所有教授心目中的优秀学生,也是所有同学眼中的天之骄子。

因此他后来有次喝醉,对小助理说,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大学。

是的。在那里他第一次使用了图书馆,将借书证押在前台,拿着两块长方形木板在书海里找书。在那里,他又一次遇见了他,苏轼,这一次,是林语堂作的《苏东坡传》。

从那本书中,他间接地了解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的一生,并非樱树所想象的那样。

那家伙的家世很好,二十岁便以《刑赏忠厚之至论》打动了当时的政界大腕欧阳修,高中进士,名扬天下。

可他的命运极差。一个各方面造诣颇高,具有独特见地和勤勉态度的人,却在官场屡屡受挫,经历了多次流放,甚至一次几乎要被杀头,儿子也夭折于其中年被流放的路上。

这能说明什么?尚未摆脱困境的樱树呆呆地想,也许这一切遭遇,仅仅是因为姓苏的那个家伙,所坚持的东西很“不合时宜”罢了。

夜灯下,他翻看着那本书,旁边是文酸男的高谈阔论,说的似乎是坚持走自己的路,不要顾及外界干扰这样的话——

有几个人能坚定地走自己的路,在外界质疑声四起时还告诉自己是对的?

他不知道,他甚至不能像儿时那样地,准确说出自己这刻的坚持是什么。

他想那些坚持的也未必就是对的,因为当他们坚持时,也许并没有发觉自己之外,其实另有其他的可能吧!

就像当年的许婷,如果没有走出去,没有遇见那样的同学,也许还会觉得做一个吆五喝六的小混混的女朋友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呢。

樱树粲然一笑,他想,他是绝不会再做那些不合时宜的事了。

比如这天,他在借书的当天遇到许婷的时候,他们一下子便认出了彼此,而她,还是那么漂亮。女孩无法掩饰惊讶,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樱树胸前的校牌:“你……也在这所学校吗?好巧。”

他没接话,听她絮絮地说些什么,其中有一句是:“你的家……还在那里,没有搬吗?”当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樱树微笑着看着女孩儿的身体,微微向后倚了一下,之后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便匆匆地告辞了。

其实,他并没有说实话。那胡同在他上高三的时候就拆迁了。他家现在也住在楼房里,不过,还是一样的,他跟她的生活,无从相比。

所以就没再接口问诸如“你的电话”之类扰人的话,他已不再是当年不知好歹跑去人家找讨厌的孩子了。

他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他的侠客梦已经太远了,现在的樱树真实地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成为所谓的能人异士,所以,还是多做些“合时宜”的事吧!

对己对人,都有好处。

他在那之后,没有做过一件出格的事情。不,还是有的,唯一一次,是他没有将那本书还回图书馆。

优秀的男孩诚恳地向图书管理员道歉,说那书丢了,并用十倍的价钱补偿了损失,而后,他将那本书好好地珍藏在了自己的枕头底下,每次睡觉之前都拿出来轻抚。

那时候的他,虽然挣扎于现实和理想的边缘,却也会在某刻呆呆地想,当这世界上还曾有过这样一个聪明却糊涂的人,总不失为一种温暖吧。

[九]

“嗯,可以了。送过去吧。”他将手边的资料递给小助理,眼睛却转了一圈,又重新停在了放在桌角的那本《苏东坡传》上。

“咦?”小助理似乎忽然发现桌角的书,兴高采烈地搭腔道,“有情有义的苏大才子……”

但樱树阴沉的脸瞬间将小助理拉回到现实,她发觉自己失态了,赶忙转移话题:“那个……经理,上次与S公司合作的DM,他们说文案部分……”

“这个不是你跟他们协调的吗?”小助理一声诧异而又无奈的“哦”,樱树似乎根本没听到,“在你的责任范围,要学会自己承担。”

其实,这本是他的责任。可如果能轻松一点,干吗不呢?

何况,其他经理也是这么做的,他只是照搬而已。在一个混饭为生的环境下,认真和努力,那是多么不合时宜的事啊!

小助理略带委屈地出去后,樱树才感到周身酸痛,他揉揉肩膀,伸手去翻那本放在桌角的书。

这早已不是他原来大学时在图书馆“买”来的那本,而是上班之后隔了很长时间买的精装版,纸张很厚,书页也是养眼的豆绿色。却几乎没有翻看过,他只是将它放在桌角,像一个装饰。毕竟喜欢苏轼这样的一个人,还是能显示一个人的品位和修养的吧!

只是,因为久久搁置的缘故,书似乎已经受潮了,那么沉——他摊手的瞬间,几乎拿它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