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丁远
据2011年3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登录香港行政会议的主页,可以看到其左侧明显位置链接着“行政会议成员个人利益登记册”,十几个文件清晰显示,包括香港特首曾荫权,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等主要官员的受薪工作、土地及物业等个人利益方面的资料。(此消息亦可见2011年3月28日出版的《报刊文摘》第一版)
资料显示,特首曾荫权月薪超过35万,自从入住香港礼宾府之后,他一家四口共同拥有的一个中西区住宅已经出租。他此前与妻子共同拥有的英国住宅早已出售。
出身香港四大家族之一、出身纺织世家的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则在申报中说明,已经将他在家族公司的所有股份,都转往他父亲担任信托人的一个信托中,他本人无权向信托发出指示。除此之外,唐英年名下有4个物业,包括一个位于九龙城区用于自用的物业。
稳坐“楼王”位置的仍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他名下共有8项物业,一个与妻子共同拥有,位于香港中西区,用于自住。其他7个分别位于中西区、东区的住宅单位和商业单位,都属于他妻子拥有,并用作出租。
是的,香港官员为了廉政,每年都要申报公示他们的工薪和财产,也就是说每个大小官员都要自觉自愿“晒”财产,在媒体或在行政会议的主页公布,让每个公民或市民登录“行政会议成员个人利益登记册”查询,便于民众监督。正如我国廉政建设理论专家黄苇町说,香港的经验说明官员财产公示,等于让社会都来监督;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
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官员都要做到自觉公示家庭财产和收益清单,香港的廉政建设甚至在世界排行名列前位,在美国或瑞典之前。
在新时期,反贪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反贪查案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的反贪腐呼声越来越强烈,党和对反贪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形势下,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成了重要课题。各级官员“晒”财产,显然对职务犯罪有一定的震慑力、遏制力。
从“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第一次提出政府官员申报个人收入和家庭财产的议案、提案至今,已经有16个年头了。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主张官员申报财产尽快出台这项制度。
为了清廉自己、清廉政府、清廉国家,我们国家的官员申报个人和家庭财产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