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局 胡太文 周忠莲 刘 英 程军梅 刘铸伦 邓启元 李跃金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动物卫生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广,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动物卫生监督体制。通过加大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在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地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正常开展。
随着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有部分地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而是附属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或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内设事业单位。既没有独立的工作经费,也没有独立的处罚权;既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又承担疫情处置,还承担疫情监测,形成执法与提供技术服务同一体,政事不分的管理方式,没有从体制上把“权”和“利”分离,动物卫生监督员既是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又是业务技术的指导及最终结果的审定者。如果执行不规范和不严格,容易使行政执法产生趋利性行为,从而有可能导致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作为现象的发生。长此以往,严重地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淡化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威严性及执法力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进一步对外开放,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摊点不但发展迅猛,而且流动性越来越强、越来越大,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动物卫生监督难以到位。致使制假售假、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私自购买、加工劣质肉品、有毒有害肉品的事件时有发生。面对严峻的监管形势和复杂的监管环境,仅依靠现有的动物卫生监督力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同时,由于卫生行政执法涉及的面较广,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无理取闹、围攻执法人员,有些甚至有暴力抗法的现象,从而造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难度增大,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例执行不落实的局面。
部分企业和经营者动物卫生法律意识淡薄,无形中产生了不愿意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管的思想,这些现象的产生给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了很大难度。其次,动物卫生监督权力不独立,近几年来,绝大多数的执法部门(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等)都相继实行了垂直管理,而目前的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是上级对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只实行业务上的指导,人事权和财政权等均受制地方党政,形成“块块管人管钱,条条下达任务”。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很难抵御地方因素干预,这就使执法的公正性有时难免大打折扣。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涉及到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内容繁多,这就需要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动物卫生监督员队伍。由于目前现有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有限,加上整体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不高,要承担日益繁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由于政府财政对动物卫生监督投入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仍存在办公场所条件不足,用于执法的交通、取证工具等硬件设施欠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致使部分被监督的单位和行业监管不到位。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速度加快的今天,公共卫生安全形势显得日趋严峻。基层动物卫生监管是目前我国公共卫生监管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管,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形势要求,加大动物卫生执法的力度是政府强化公共卫生事务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对公共卫生的安全保障。
动物卫生监督应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将现行的动物卫生行业管理改革为法制管理。独立行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权,减少社会上诸多因素的干扰,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综合管理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清晰、办事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新体制。从根本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职能的一项系统工程。加快动物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步伐,建立合理高效率的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队伍建设,明确动物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政府应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监督机构的硬件设施,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物质保障。实行国家监督、行政执法、综合执法。在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常的财政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动物卫生监督应与动物疫情监测适当分离。
长期以来动物卫生监督的执法监督工作一直是围绕市场动物产品进行,动物卫生综合执法开展得不够理想,从而造成相关法律法规贯彻不到位。动物卫生监督要加大执法的强制执行力度,政府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和观念。要逐步完善强制执行程序,建立强制执行的制约机制,使案件能够及时执行。动物卫生监督应加强与公安、法院、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助,对那些执法难度大,处罚执行难的“钉子户”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来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威慑力,树立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上公正执法的新形象。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需要监督员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素质培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要从根本上加大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优化动物卫生监督资源配置,建立起严格的考核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力争早日达到动物卫生监督覆盖的目标。同时,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形成业主依法执业、守法经营意识。全民知法懂法,全民自觉守法,全民关心监督法规执行的社会共识。
要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必需争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努力创建和谐的法制社会,创立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环境,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动物卫生监督体制,造就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执法水平高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