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的惠民细节

2011-05-02 11:23许兰武
民生周刊 2011年29期
关键词:五险工伤保险工伤

□本刊记者 许兰武

“五险”的惠民细节

□本刊记者许兰武

类似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

从7月1日起,备受广大民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它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关联,也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较之以前有哪些新变化?施行后会给普通民众的工作、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本刊提请关注。

基本养老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鉴于目前各省市区已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社会保险法在表决前的“最后时刻”(6月份),就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

作为制度的最后一块“空白领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除了城镇居民以外,广大农村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有了很大改观。《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2009年国务院已印发并在广大农村实施。

有专家表示:“全国统筹最大的好处是,能够解决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解决用东部支持西部、城市支持农村的问题。”

我国的“基本养老金”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针对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究竟要“逐步”到哪一年才能实现,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解释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曾建议,要求“十二五”期间实现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这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时间表。

基本医保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补贴

《社会保险法》规定:没有支付能力的特殊人群所需缴纳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特殊人群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

自由职业、个体户等没有固定劳动关系的群体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发生工作变动,医保关系也可转移。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由第三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立刻找到的承担责任方)支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也可垫付。比如因遭抢劫而被砍伤的患者,必须住院,该患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失业保险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还对领取失业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再扩大,程序更简易

根据《社会保险法》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的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

将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制度上解除了广大职工遭遇工伤风险的后顾之忧。

同时设置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取消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的行政复议前置等规定,使得工伤认定更为便捷。

此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也得到提高。《工伤保险条例》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还上调了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等,使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

以7月5日上午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电梯事故为例,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26人轻伤。鉴于是上班高峰,受伤成员中不少是去上班的职工,对于是否属于工伤,就受害者如何主张自己权益,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贺永军建议,部分受害人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其他受害人可向地铁运营公司或者电梯制造商主张侵权权利。

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育费用有望报销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以浙江为例,如果丈夫有工作,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他的妻子是“全职太太”,本身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保,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生孩子,同样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相关费用。

但北京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我老婆从外省农村来的,不享受生育保险。而我在企业上班,交生育保险2年以上了,可生孩子还是不能报销。我向社会保险局咨询,他们解释:男方在企业不给报销生孩子的钱。”在北京朝阳区CBD工作的张先生不解地告诉记者,“男的交生育保险有什么用呢?”

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任建涛律师在接受本刊采访时给出了答复:通常的规定是,女性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可以享受男性参加的生育保险。男性参加生育保险,主要用于对应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护理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

但是,生育保险政策各地差异很大,普遍做法是: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也有地方可以领取一次性补贴等。

□ 编辑刘文婷□ 美编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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