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摘要】2002年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出口受到了很大的影响。2009年湖南进出口总额首次出现下降,且下降幅度较大。针对这一现状,本文通过分析本次金融危机对湖南外经贸企业的影响,挖掘其深层次的原因,从政府、商业银行和企业三方面,就如何解决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改善政府政策支持体系,深化金融改革,为广大中小外经贸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危机 中小外经贸企业 贸易融资研究
一、国际金融危机下湖南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现状分析
(一)湖南贸易融资基本情况分析
1.从总量看,湖南贸易融资发生萎缩
从湖南省人民银行长沙支行贸易融资额的变化来看,贸易融资额从2008年11月份开始持续下降,到2009年4月降到最低点,贸易融资余额为40多个亿。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进出口贸易总量下降和客户贸易结算量减少是造成贸易融资规模萎缩的主要原因。4月之后随着国家及湖南扶持外贸,稳定外需政策发挥效用,以及商业银行等各方面的重视,贸易融资额缓慢上升,至2009年底贸易融资余额为60多个亿,仍低于2008年底的80多个亿。
2.从结构看,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长期贸易融资方式增加
以中国银行湖南分行为例,国际金融危机前采用出口TT汇款融资和出口托收融资的比较多,而国际金融危机后采用信用证方式的比较多。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加大,促使企业加强风险管理,重新审视收汇风险,将信用证作为降低交易风险的首选。另外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企业的支付能力下降,资金比较紧张,长期贸易融资方式如福费廷、出口信贷增多了。
3.从投向看,贸易融资更加集中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额占比很小
目前,大部分进出口商尤其是纺织、服装等轻工业产品出口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往往因为信用评级、抵押担保等条件限制而与银行贷款无缘。大企业抗风险能力较高,是银行的重点客户,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银行的贸易融资资源更加向大企业集中。
(二)湖南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从湖南外经贸企业及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贸易融资情况的调查来看,有80%的中小外经贸企业由于规模小、信用评级不高等原因,贸易融资受到很大的影响,普遍希望获得担保及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以降低融资成本,得到快捷方便的贸易融资。目前湖南中小外经贸企业在贸易融资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需求大却难以得到满足
中小外经贸企业自身资金实力较弱,信用评级较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或担保,加之银行在经营业务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在授信审批的过程中,除了要严格审查企业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情况以及业务真实贸易背景外,往往还要求企业提供第二还款来源,因此中小外经贸企业要想从银行获得贸易融资相当困难,就算是能够获得一点微薄的融资,也都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查,往往在时效性上很难满足企业的需要。
2.适合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产品较少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长期“抓大放小”指导思想下,都把大型外经贸企业作为其核心客户,认为大型外经贸企业经营稳定,贡献度高,其贸易融资产品主要是为大型外经贸企业设计和服务,为中小外经贸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的产品很少。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小外经贸企业收汇风险普遍提高,收汇逾期和信用证被外国银行无理拒付的现象明显增多,各银行对中小外经贸企业的贸易融资更是严格,使得中小外经贸企业的贸易融资更加困难重重。
(三)湖南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的需求分析
通过对湖南近30多家中小外经贸企业的调查,我们选定其中有代表性17家企业对其贸易融资需求分析如下:
1.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需求额度分析
从所调查企业贸易融资年需求额度来看,最低为50万元,最高为4 000万元,17家企业所需贸易融资额具体区间分布如下表:
从企业贸易融资额区间分布表可知,30%左右的企业所需融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77%左右的企业贸易融资额在1 000万元以下(包括1 000万元)。需求额达2 000万元以上(不包括2 000万元)的企业仅1家,占企业总数的6%左右。由此可见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所需额度并不算高,主要集中在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但却很难满足。
2.中小外经贸企业对贸易融资的主要建议意见分析
从所调查的17家中小外经贸企业对贸易融资的主要建议意见来看,都提出希望获得贸易融资,而且融资的需求相当迫切。这些建议意见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能获得贸易融资担保,二是能享受到贸易融资担保费率补贴及贴息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简化贸易融资手续,四是降低贸易融资门槛,五是减少贸易融资费用。
17多家企业对这5方面建议意见提出的频次如下:绝大部分企业都期望获得贸易融资担保资金,提出的频次最高,有12家企业;这主要是因为中小外经企业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有限,很难获得银行的授信,迫切需要得到第三者的担保获得融资。其次是简化贸易融资手续,提出的频次有8家企业;这主要是因为交易机会不等人,融资速度太慢将失去交易机会。然后是要求享受贸易融资担保费率补贴及贴息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出的频次有7家企业;金融危机发生后,面对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式,上至国家,下至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些扶持外贸企业的临时性政策,如提供出口信保保费补贴,对保单融资进行贴息等,这些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优惠政策,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局。最后是减少贸易融资费用和降低贸易融资门槛,提出的频次有6家企业;因为中小外经贸企业每笔业务的利润是有限的,如贸易融资费用太高,则外经贸企业难以承受。
二、国际金融危机下湖南为中小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新举措
针对当前湖南贸易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政府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对稳定湖南外经贸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推动银企合作,改善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湖南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湘政发[2009]10号),提出加快调整中小企业结汇管理标准。要求省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提高湖南中小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从2009年开始,一般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由10%提高到25%,对单笔金额较小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范围。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将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10%提高到25%,船舶、大型成套设备等企业货款预收汇比例和延期付汇比例可在此基础上按现行规定调整;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为中小外经贸企业的贸易融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积极为中小外贸企业安排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缓解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2009年,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出台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为中小外贸企业争取并安排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一是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担保额的2%给予资助;二是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奖励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三是支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地方政府出资额的30%给予资助,对用于注资支持设立担保机构的资助额按最高不超过中央下达当地专项资金的30%。这些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使一些中小外经贸企业在资金周转最困难的时刻获得了融资,为稳定湖南外经贸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