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评价指标体系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2011-04-23 07:17苏宁征
海峡科学 2011年6期
关键词:蓝田开发区环境影响

苏宁征

浅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评价指标体系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苏宁征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根据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关系,同时结合评价案例,对规划环评中评价体系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进行了探讨,并对拟议的规划方案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以实现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开发区 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指标体系 环境目标可达性

1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进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目标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是规划应满足的环境保护要求。评价指标是用以评价规划环境可行性的、量化了的环境目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强调,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开展规划环评时,在确定环境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现状调查与评价的结果,以及确定的评价重点,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2 现有规划环评中评价指标体系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有规划环评的不断发展,在规划环评过程中,应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虑规划实施对资源要素、环境要素以及社会经济的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确定了一系列较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但在如何建立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以及分析所确定的评价指标的环境目标可达性上,出现只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未对规划方案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导致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环境目标可达性脱节现象,未能将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未能建立动态响应关系。

3 案例分析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聚集效应,以及在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示范、窗口和载体作用,2009年以来国家正式启动了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升级及扩大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区域范围工作。笔者有幸参加了多个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下面以《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例,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域水环境目标的可达性进行分析。

3.1 案例介绍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基本情况:规划用地面积11.5551km2,其中2015年开发面积7.0km2,2020年开发面积11.5551km2。

规划开发区2015年工业总产值达180亿、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300亿。开发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2015年为5.0万t/d,2020年为8.5万t/d。蓝田经济开发区不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入拟建的东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2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漳州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质量分析报告》、《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以及《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具体确定的评价指标见表1。

3.3 水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要求蓝田经济开发区2015年工业经济密度≥15万元/km2,2020年≥20万元/km2;2015年和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8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CODcr排放量≤1kg/万元。

在《蓝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排水规划中,开发区2015年污水产生量为5万t/d,2020年为8.5万t/d。根据《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以及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和要求,明确蓝田经济开发区不同规划期的环境目标,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开发区规划,计算出规划期各项水污染控制指标值见表2。

根据开发区的经济目标和规划的污水产生量,计算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2015年为10.14t/万元,2020年为12.41t/万元。与表1的评价指标体系相比,计算所得的各期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均超过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值,即超过8t/万元。由于污水产生量达不到评价指标的要求,由此计算得出的多项指标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CODcr排放量、COD排放弹性系数、主要污染物NH3-N排放量难以达到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

由此可知,应减少开发区污水的产生量。采用倒推计算,由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指标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总产值可计算出开发区2015年排放的总污水量不得超过4.0万t/d,2020年不得超过6.6万t/d。据此重新计算规划各水平年各项水污染控制指标,经过对比,可满足确定的评价指标的要求。

3.4 对拟议的规划方案提出调整建议

根据漳州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和要求,在《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各规划期产生的污水及水污染物排放,将造成漳州区域内水环境难以达到各项水环境目标,因此对拟议的规划方案提出调整建议。开发区应对污水的产生量进行控制,2015年整个开发区排放的总污水量不得超过4.0万t/d,2020年不得超过6.6万t/d。

表2 蓝田经济技术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4 小结

针对开发区规划环评中常常出现只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但未对规划方案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导致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环境目标可达性未能有机结合在一起,未能建立动态响应关系的现象问题,本文结合案例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评价规划要素的环境合理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可作为环境保护对策建议的依据,使蓝田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实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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