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景国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同时确定今年为“水利建设年”。中、省一号文件强力聚焦水利发展,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覆盖面宽、含金量高,必将有力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城乡供水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如何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乡供水工程,将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对水利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城乡供水工作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国家更加重视支持城乡供水民生工程建设。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水利发展改革要首先坚持“民生优先”和“政府主导”的原则,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问题,“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使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民生。二是进一步增加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投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同时规定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这些都为县城供水建设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必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的效率和效益。四是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这些政策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乡供水工作,破解制约城乡供水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城乡供水工作人员务必深刻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统一到落实“牢牢把握机遇,主动迎接挑战”要求上来,正视问题,精心谋划,理清思路,大干苦干,赢得发展先机。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乡供水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规范发展、规模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民生工程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对比中、省一号文件规定的“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和“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的具体要求,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据2010年调查复核,“十一五”末,全省仍有1069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08-2012年规划剩余358万人,新增规划711万人。另外,还有161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而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规划前期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受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制约,目前规划的供水项目存在着偏小和分散现象,水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造成工程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工程投资的规模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城乡供水工程管理薄弱,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有不少管理机构不健全,机制不活,人员没有落实,经费不到位,工程效益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全省84个县城供水企业,由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亏损面依然较大。四是水质合格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07年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颁布后,原来水质合格的工程按照现行标准需要进行改造和提高,特别是渭北岩溶水氟含量偏高,部分小型和分散农村供水工程没有配备必要的净化设备和消毒设施,易造成细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任务必将更为艰巨繁重。
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必须正视问题,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建设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城乡供水各项工作。“十二五”城乡供水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加快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创新发展;从规范和加快前期工作入手,精心科学布局,狠抓措施落实,典型示范带动,提升建设水平;通过县城自来水公司改制、水价改革、管理体制创新和科技运用,促进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和服务水平提高,实现水量、水质“双安全”,保障程度、方便程度“双达标”。目标任务:一是全面解决1069万农村群众、林场、农场职工和161万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到2012年率先解决原规划内剩余35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确保在“十二五”末基本解决新增71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农村供水入户率提高到8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县城供水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加快84个县城供水扩建和改造;三是通过工程措施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提高30个百分点,水质合格率达到国家控制要求。四是建成500个高标准、高质量的农村供水工程示范点。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改善提高240万人和30万学校师生的饮水条件,建成100个高标准、高质量的村镇供水工程示范点,继续实施县城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积极稳妥推进10个县城供水单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起步。
一是科学整合,优化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区域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规划。各地按照调查数据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还存在着项目总体规模偏小且分散、水资源优化配置不够、低水平重复规划等问题。为确保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提高我省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就要按照城乡统筹,大力发展区域集中供水的思路,立足长远,高标准规划,明确区域供水规划。对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村组按照区域供水规划,进一步细化、优化和整合成具体项目,作为“十二五”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大力度,落实经费,按照总体规划,切实抓好新建项目前期工作。针对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暴露出的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套用资质、无资质设计等突出问题,要严格资质审查,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帮助制定区域性总体规划,开展初步设计,做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对前期工作经费不落实,规划设计方案不到位的工程,坚决不予安排投资。加强技术工作指导,以农村饮水水源保证率、净水工艺设计等为重点,认真做好勘测论证,大力发展区域集中供水;要提前编制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等文件,满足计划下达要求;要严格履行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切实把好设计审查关口,发挥技术指导作用。
三是夯实责任,扎实苦干,切实加快城乡供水项目建设进度。在计划安排上,今年重点考虑原规划内剩余任务,同时对去年建设任务完成好,审计、稽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少的市县,根据奖惩机制给予适当倾斜,对去年任务完成较差的市县,投资计划进行核减;对省级审批项目给予充分保证,大力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县城供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首先用于支持10个率先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县级自来水公司。建设上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当年投资当年受益的要求,明确每一个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加快进度,按期完工。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派工作组进驻现场进行蹲点督导帮助,全力确保城乡供水各项目标又好又快实现。同时要在工作时间差上找效率,省级计划下达后立即上网公示,并通知各市县查询,规定市级在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省级建设计划,对未按时转发计划的将通报批评。县级根据省级公示情况立即开展施工准备,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力争早招标、早开工、早发挥效益。同时集中精力做好县城供水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国有控股改制,人员分流,水价改革等措施,增加企业发展活力,吸引投资对象,扩大投资价值,创新投资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多种管理体制并存,多元化投资建设的县城供水建设管理新体制。
四是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确保新建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农村供水项目,从实施开始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工作。建立严格的“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千吨万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四制”;小型集中供水要以县为单位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管理,组织专业队伍施工;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水窖等分散式工程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农民建好管好;要做好项目公示、资金县级报账,主要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重要设备和大宗材料要按规定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监理要按照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阶段验收,不合格工程要坚决返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确保这项惠民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工程竣工后,及时对工程逐项进行全面验收,做到建成一处、验收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是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加强水质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的作用,落实必要的监测经费,制定年度水质监测工作方案。集中供水工程要重点对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检验和监测,分散供水工程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编制县级农村饮水水质监测规划。日供水能力在2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配备消毒设备;加强和地方疾控中心的协调配合,合理确定水质监测点,确保监测成果的一致性;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饮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设立明显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污染,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要确保今年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比去年提高9%以上。为确保这一目标实现,还将加强检查督查,对各市水质保障工作完成情况与投资安排直接挂钩,调动水质保障积极性。
六是下茬立势,规范运作,强力推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水平。按照“城乡统筹、专业管理”的思路,加强领导,协调各方,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不断创新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制,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受益。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全面推广岐山、淳化、志丹、印台四个国家级示范县的经验,建立相对稳定的县、乡两级专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站事业性质和管理人员,实行城乡统筹、统管,分流自来水公司等水管单位富余人员,充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力量。逐级夯实管理责任,明确服务区域,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基金。积极推广岐山、淳化、志丹、印台、临潼等县水费提取与政府补贴相结合,设立运行管理维修基金,建立专业维修队伍的经验,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维护。三是推广农民用水协会参与模式。以工程或村为单元,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参与工程管理和水价决策,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是强化监督,奖罚分明,确保农村饮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套完善,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开展。各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监督,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人并定期考核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中、省投资作为补助奖励资金,将水质合格率、竣工验收落实、运行管理机构建立、维修基金设立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投资计划实行挂钩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已经签订的目标责任严格考核,组织监察、稽查、质监等职能部门,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成绩突出、按期实现建设任务的市县,在计划安排上大力支持;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出现重大失误或达不到部省要求的,专题通报市县政府和主要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并对该市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核减调整,但任务指标不减,由市县投资建设完成。各地也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工程设施长效运行。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