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事件和放射事件分级表》(1NES)是1990年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召集国际专家制订的,目的是交流有关核设施事件的安全意义。2001年,《INES使用手册》更新版发布,阐明了INES的用途,并对与运输和燃料循环相关事件的定级做出明确规定。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将事件分为七级:一至三级称为“事件”;四至七级称为“事故”。无安全意义的事件被划分为“0级”。为向公众通报事件,INES的每个级别用一句明确的短语来描述,按递增的严重程度排列,它们是:“异常”、“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对一级的解释是:一名公众成员受到过量照射,超过法定限值;安全部件发生少量问题,但纵深防御仍然有效。四级的定义是:燃料熔化或损坏造成堆芯放射性总量释放超过百分之零点一;放射性物质在设施范围内明显释放,公众受到明显照射的概率高。七级是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具有大范围健康和环境影响,要求实施所计划的和长期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