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溶,徐 新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消费的伦理与伦理的消费
刘湘溶,徐 新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消费的伦理”是对人们消费行为本身的道德合理性的理解,即消费行为的内在道德意义和价值尺度。“伦理的消费”是对人们消费行为的价值评价和道德规范,也就是消费行为应遵循的道德秩序和道德规范。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共同构成了消费伦理的丰富内涵。
消费;消费的伦理;伦理的消费
马克·吐温曾说,文明是一个无限积累不必要的必需品的过程。今天看来,此言果然有其道理。西方社会的20世纪70年代就被描绘成一个无节制的消费主义时期,大众消费也开始出现严重危机。人们对商品无止境的追求,倾心于对现世的物欲满足和享乐,强调花销和占有,不断破坏着强调节约、俭朴、自我约束的传统价值体系,同时,奢侈消费的观念和行为也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这种情势下,如何理解人类消费生活和行为本身的价值?如何理解人类消费生活与道德生活的内在关系?进而,探寻人类消费行为所具有的伦理意义,以合理的消费道德观指导人类消费行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凡此种种,凸显了消费伦理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表达了人类的伦理道德期望,即希望通过人类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和自我拯救而开辟出一条现实的解决之道。
如果说19世纪是生产者创造世界的世纪的话,那么20世纪则是消费者创造世界的世纪。20年代的美国已经进入了“大众消费社会”,这与20世纪初以福特主义为代表的大规模工业生产方式息息相关。由于现代化、标准化的大批量生产,消费者的购买力获得极大的提升,与此对应,广告业的繁荣、市场营销术以及分期付款制度的完善,这一切共同造就了一个大众消费的时代。在这样一个以物的大规模消费为特征的社会,消费的目的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为满足基本需要而对物质资料的消耗,而是为了被现代文化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无需过多提示,在这个毫无节制的消费环境里,人们就可以感受到日益严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人类无法控制自己而造成的后果也日益显露出来。现代人鼓吹和实践着的高消费生活方式,最终将对赖以生存的地球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在漠视地球生态圈的承受限度下,在不加控制的攫取冲动下和掠夺性的开发中,地球越来越不堪重负,千疮百孔。美国经济学家索而斯坦·凡勃伦曾把这种消费行为讥讽为“炫耀性消费”,也是在这样一种“掠夺文化”引导下,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全球变暖、臭氧层消耗、空气污染、土地荒漠化、水资源危机、森林植被破坏、海洋资源破坏等等问题接踵而至,自然资源相对于人类庞大的消费需求变得几近枯竭。难道我们只把有限而脆弱的地球看成可以无限索取的对象?难道我们没有起码的道义来善待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
我们的物质生活和创造自己生活的技术手段是空前丰富提高了,我们有了越来越多提高效率和提供便捷的工具,越来越多可供炫耀的奢侈品迅速转而成为日常装备,越来越细致和考究的装点,越来越多的选择和越来越快被人追逐随后忘掉的潮流。我们创造了比任何时候物质都丰富的时代,我们拥有的生活理应比以前更加轻松、自由,而这一切却无法使我们的生活和心灵更满足一些,宁静一些,从容一些。通过购买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的观念还在不停地被灌输,一个声音似乎在呼唤:“花钱、花钱、花钱”,从各种精美的用品到品牌服饰,从高档轿车到高尚住宅名品别墅,所有这些都象征着财富、地位、时尚、风度等等,而我们被所拥有的一切和所欲望的一切挤压得无所适从。我们有必要自问:这一切给当代的人类提出了怎样的消费伦理问题?人类消费行为在什么意义上才是必要的和适度的?
笛卡儿曾以他的经典命题“我思故我在”作为他整个哲学的出发点。海德格尔曾评价说,“直到笛卡儿时代,任何一个自为地存在的物都被看作‘主体’;但现在,‘我’成了别具一格的主体,其他的物都根据‘我’这个主体才作为其本身而得到规定。因为它们——在数学上——只有通过与最高原理及其‘主体’(我)的因果关系才获得它的物性,所以,它们本质上是作为一个他者处于与‘主体’的关系中,作为客体与主体相对待。物本身成了‘客体’。”[1](P882)主客二分的哲学从笛卡儿开始,把人设为主体,世界就成为了人的对象。这种对象性思维造就了人与自然的疏离以及以“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人成为世界的中心,一切由人出发,一切服从于人的价值标准和评价体系,自然界就只能作为人的实践对象和满足实践需求的对象而存在,从而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根基。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意识,使人类无节制的征服和掠夺自然的活动获得了道德正当性。在自由主义者看来,现代消费主体体现了启蒙主义鼓吹的理性、自由、进步的理想。而把对现世物欲的追求和享乐作为人生唯一的目标,把个人利益看得至高无上变得理所当然,以个人或自我为中心的道德价值观主宰着现代人类的道德意识。顺着笛卡儿的思路,芭芭拉·克鲁格宣称:“我买故我在”,个人通过消费行为确定主体的独立存在,显现消费权力和自由的神圣不可侵犯。而对个人主体性的辩护,最终变成了对“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道德论证。事实上,个人的具体消费行为往往是出于一种道德和文化的选择,个人的决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他所属的社会阶层的品味、流行的时尚、风靡的广告等各方面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各种社会力量所控制,反而是“我买故我不在”了。
对消费的伦理追问,给现代经济伦理提出了理论的要求,即如何在人类告别物质匮乏渐渐走向丰裕的时期,深入探讨人类消费活动的内在道德性问题,确切地揭示其本身的道德价值维度,而消费伦理正是对这一要求的满足。
消费作为满足人的需要而达到幸福的手段,它不是一个纯而又纯的消耗物质财富再生产自身的问题,而是必然地内涵着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内涵着伦理的意蕴。由于道德和伦理在本质上负有为人类生活和行为提供合理性根据和价值评判的义务,具有约束人类行为、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功能。因此,人们通常认为,消费伦理是主要研究人们消费活动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根据这个定义,消费伦理探讨的是道德标准以及怎么用这些道德标准去指导、规范人们的消费行为。这样定义消费伦理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伦理学必将研究道德规范问题。但是,“人类道德生活是一个具有不同层次结构的综合性系统,即终极信仰的超越层次、社会实践的交往层次和个人心性的内在人格层次。……在伦理学的理论构成中,终极信仰的超越层次属于道德形而上范畴,社会实践的交往层次属于普遍性社会道德规范范畴,而个人心性的内在人格层次则属于美德伦理或个人道德的范畴。”[2](P42)因此,对于一切可以进行善恶评价的消费行为,消费伦理不仅仅关注的是消费活动的经济合理性和道德价值评价,以及消费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原则,还涉及到消费行为与生活目的的关系,即人生根本意义的哲学问题。其目的是回应当代人类所共同面临的消费道德问题,实现伦理的消费功能和消费的伦理价值的双向整合。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把消费伦理分为“消费的伦理”和“伦理的消费”两个维度来诠释,这样或许更适合于我们对消费生活的伦理理解。“消费的伦理”是对人们消费行为本身的道德合理性的理解,即消费行为的内在道德意义和价值尺度。“伦理的消费”是对人们消费行为的价值评价和道德规范,也就是消费行为应遵循的道德秩序和道德规范。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共同构成了消费伦理的丰富内涵。
要言之,“消费伦理”是研究消费生活中的道德现象及其规律性的学问,是调整人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关系的规范体系。而消费伦理的任务就是通过对消费行为的道德论证、反思和批判,确定消费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从而为人们不仅是“存在”而且是“更好存在”提供依据和担保。以下我们探讨作为社会性经济行为之一的、一种人们正常的满足生活需要的合理消费行为所内涵的道德合理性。
首先,合理消费是一种真正的“生产的消费”,它以生活本身为目的,具有合目的性价值的内在特性。人类社会进行的生产,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维护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里的生产,是为了消费的生产,消费是生产的直接目的,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人自身的生产。而消费则指的是生产制约下的消费。在马克思看来,人们通过消费实现自身的再生产,并且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发展和丰富,在更高的层次上把人再生产出来。当然,如果人们一旦被财富所迷惑,追求外在浅薄的物质利益的满足,那么,人就会被物所奴役,丧失作为人的本性。而此时的消费走向异化,它表现为生产和消费脱节,消费不再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同时,这种消费背离了人的需要,背离了人的发展,不再以人类生活的目的为目的,从而丧失其应有的正当性。
其次,从一种理想的意义上来说,合理消费是消费自由与消费责任的协调平衡。作为一种符合经济理性和道德正当性的消费,自由与责任的平衡是它充分必要条件之一。一方面,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所说的“消费者主权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中,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的同时把消费意向和偏好传递给了生产者,生产者按照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取决于消费者的意愿和爱好,“消费者是上帝”就是“消费者主权理论”的通俗版本。也就是说,作为消费者拥有“消费者主权”,有自由消费的权利,这是一种基本的生活权利。作为社会的成员,我们有权利要求社会为我们提供充分有益的生活条件,以满足我们正常的生活需要,同时,在平等、自愿、自由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个性风格、生活习惯来选择性地消费。另一方面,我们在享受消费自由的权利时,也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的义务。这就意味着,我们作为一个公民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生产是消费的前提,而不能“寅吃卯粮”,“坐吃山空”,这也表明了消费是有前提预制的。同时,人的社会性决定了消费的社会性,消费的观念、消费的功能、消费的行为、消费的供应都具有社会属性,消费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活动。这表明,消费如果只是个人的纵欲和享乐,就是对消费权利的滥用或误用,合理的消费是消费自由与消费责任的平衡。
第三,合理消费是一种较为公平的消费模式。人的消费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摄取和消耗,而“地球只有一个”,在人类生活资源有限的前提预制下,节约非必要的生活费用和资源消耗,消解现实中人和自然的紧张关系,以维持人类可持续的发展,是一种消费美德也是合理消费的题中之义。事实上,消费关涉到人类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关系到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和人类生活的持续进步。因此,合理消费必然体现人是“自然之子”这一人类生存事实,履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责任,均衡利用自然资源合理保护生态环境,体现一种公平的可持续消费的特征。这也是合理消费的道德性之重要方面。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能够证实消费的道德正当合理性的三个方面,即以生活本身为目的的“生产的消费”,自由与责任的平衡、消费公平,它们本身具有人类善的积极价值,也正是消费的伦理所在。但是,它指的仅仅是人们正常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消费行为,具有经济理性和道德正当性。当然,这是从某种理想化意义上来说的,现实中的消费往往不全是这样。事实上,不合理消费现象还比比皆是,如奢侈消费、享乐消费、炫耀性消费等等,这既不是理性的也不是正当的消费。
消费既然有合理消费,也有不合理的消费,既有合经济理性和道德正当性的消费,也有缺乏两种价值证明的消费,这表明消费本身需要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需要必要的道德规范。“伦理的消费”指的是消费活动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规范,它探讨的是消费的必要性和适度性,即以怎样的社会伦理准则来指导、规范、评价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活动,为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提供价值依据。显而易见,在消费活动中,人们必然面对各种复杂的关系,概括地说主要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和谐平衡,意味着人类拥有良好的生存环境,反之必然会陷入到生存危机中。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所谓道德,无非是一种在行为中造成正确选择的习惯,并且这种选择乃是一种合理的欲望。伦理的消费不外乎是人们在消费活动中,通过良心、信念、情感、意志所做出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而伦理的作用也就是促使人们的行为从“实然”向“应然”转化,成为协调各种关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消费活动的外在道德规范性证明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健康合理的伦理价值观念体系为确保消费的可持续、自然资源的均衡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提供了必要条件。事实上,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也决定了人类物质消费的有限性。全球大规模的消费时代的到来说明,消费已经不是对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是对物品所代表的符号价值的消费。也就是说,消费的用意不仅是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也不仅仅是满足享乐的需要,还有实现个体身份表达和社会定位的需要。因此,这种消费强调的是独一无二的个性和品位,以及消费方式中的自豪感和成就感。由此,消费品力求动感时尚、标新立异、更新换代的速度之快,使得仍然具有使用价值的消费品被闲置或废弃,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弗洛姆曾指出,从前的人们总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一切都保存起来,尽可能长久地使用这些东西。购买一件物品的目的是为了保留它。那时人们的观念是“东西越旧越好”;而今天人们买来物品是为了扔掉它,今天的口号是“消费,别留着”,“东西越新越好”。不管是什么商品,人们买来一段时间后就开始厌烦了,急着淘汰旧的以便用上新的型号或款式。然而,地球脆弱的生态系统承受不起几十亿人的奢侈浪费的生活方式,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当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的时候,确保消费的可持续,均衡利用自然资源和合理保护生态环境必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点。在现实的消费生活中,伦理价值观念体系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使我们自觉意识到人类只是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物种,我们应主动把握自然界自身的运动规律,努力保持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摒弃高消费的生活方式,放弃恣意掠夺自然资源和野蛮吞噬其他物种的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共生共荣。
第二,现代工业化的社会是一个崇尚消费的社会,日益盛行的高消费把人们渐渐带入到一个难以为继的生存困境中去。健康合理的消费道德观有利于消解代内公平问题的尖锐和紧张,为实现代际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人类生活资源的有限性预制了社会物质财富的总量的有限性,因此,富人的奢侈挥霍总是意味着穷人的消费不足,发达国家的肆意浪费和对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的掠夺,加剧了资源的短缺和经济发展的不合理性,也加剧了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美国制造的生活方式受到世界范围内有财力的人争相效仿,但却掩盖不了少数人的挥霍浪费与多数人的绝对匮乏尖锐对照的事实。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物质财富的迅速积累,没有给社会带来福音,相反却是贫富悬殊的加剧,代内公平问题日益凸显。突出和尖锐的现实性的代内公平问题尚未解决,代际不公问题必然如影相随。因为代际公平的实现有赖于代内公平问题的解决,以便为其提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制度条件。现代人的挥霍性消费,必然导致后代人的消费不足,甚至是以牺牲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为代价,也就是通常说的:前人作孽,后人遭殃。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所签发的《联合国环境方案》中说:“我们不是继承了地球,而是借用了子孙的地球”,当代人对后代人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是显而易见的。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自然资源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代人,因此,每一个人每一代人都要担当起合理消费的责任。这其中,作为一种无形的秩序和约束的道德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健康合理的消费道德观有利于实现个体身心的和谐。后工业社会中,世俗生活和消费文化对人的存在产生了强大的“平面化”效应:片面强调物质消费,对物过分依赖,个人失去对生命本真意义的追求,转而在消费中确证人的存在意义,导致了价值迷失、信仰危机。“一旦世界失去了幻想与光明,人就会觉得自己是陌路人,丧失了对未来世界的希望。这种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演员与舞台之间的分离,真正构成了荒谬感。”[3](P6)现代人物质生活充裕舒适,许多人依然感到莫名其妙的空虚,试图用物质上的东西来满足不可缺少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的需要,这显然是徒劳的。当人被描绘成一个只会消费的平面,上面只有欲望二字时,人的需要的全面性和丰富性被压抑和消解,人成为没有理想、信念和精神的躯壳,以为“拥有即存在”。马斯洛对此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富裕使一些人发展而使另一些人停留在‘物质主义’的水平上……也许我们有必要在自我实现者的定义上再加一条,即他不仅身体健康,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能积极地发挥能力,而且忠实于一些他正在为之奋斗或摸索着的价值”[4](P180)。事实上,人类生活幸福的程度并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活的信念、生活的方式和生活环境之中的对比感受。一味地追求物质生活的丰裕舒适,却荒芜了精神的家园,单纯的消费无论如何是无法承载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的。
[1]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三联书店,1996.
[2]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加 谬.西西弗的神话[M].北京:三联书店,1987.
[4]柯林·威尔森.心理学的新道路[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1.
Abstract:“Ethics of consumer”means understanding of the moral character of human consumption activities,in other words,understanding of the inherent moral significance and value scale of the consumption activities,it relates to understanding of the value of the act itself.“Ethical consumption”is on the valuable evaluation and ethical standards of human consumption life,that is,consumptive behavior should follow the moral order and moral standards,it is about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consumption life and human moral life.These two interrelated aspects collectively constitute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ethics of consumption.
Keywords:consumer;ethics of consumer;ethical consumption
(责任编校:文 建)
Ethics of Consumer and Ethical Consumption
LIU Xiao-rong,XU Xin
(College of Public Adminstr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1,China)
B82-053
A
1000-2529(2011)02-0022-04
2010-11-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研究”(07&ZD020);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低碳消费的伦理价值及其实践研究”(2010YBB242)
刘湘溶(1955-),男,江西新干人,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徐 新(1973-),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