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2011年10月1日,国务院国办发〔2011〕47号文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规划》对道路交通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和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道路交通: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西藏、新疆。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快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建500个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探索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和渔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