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初探

2011-04-12 12:59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公正经济社会利益

彭 澎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长沙 410006)

·科社新探·

社会转型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论初探

彭 澎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长沙 410006)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转型期应对我国社会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主张,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鲜明特色。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持续性、基础性的特点,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消除社会风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尊重和保障平等的权利、创造和设置均等的机会、制定和构建公正的制度,创建了一套公正的体制、机制和程序,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社会管理;社会公正;社会关系;社会风险;社会转型期

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使命,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任务,即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和保障社会公正,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国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社会转型使中国社会出现了新的情况和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风险。社会风险是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必然要面临的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而呈现出的可能性的危害因素,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象。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变革,社会问题逐渐增多和频发,已经凸显出我国社会结构和发展体制存在的风险与危机。因此,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和消除社会风险已经成为转型期一个全社会所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成为一个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是我党自十六大提出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重大决策以来的具体化和新发展,成为全国人民热切的厚望,是我党顺应民意、顺乎民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型期,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消除社会风险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出路。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本质特征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正。社会公正问题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公平正义就成为社会发展崇尚的理想境界和人们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它代表着一种高尚道德和理想社会。“每一个价值体系,特别是道德体系及其核心的正义观念,是一个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产物。”[1]社会公正最初是作为伦理学和价值观概念形成的,它代表一种理想社会和高尚道德,无论东方或西方,思想家们不约而同地把他们心中的理想社会确定为公正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最大的“善”和“德”。西欧普罗泰戈拉学派认为:“公正是理想社会的最高准则。没有正义就不是人;没有正义就没有国家;无正义就无国民。”随着作为平等权利伦理基石的自然法理论的盛行,“开始了以平等为旗帜的制度变革,平等观念和平等权利思想日益勃起,社会公正从作为理想和价值观的伦理追求演化到了权利和制度的合理设计,典型代表就是这一时期契约思想的形成、有限政府理论的提出、权力限制观念的萌芽等等。这些理念的形成都昭示着社会公正理论从抽象化的舞台回归到人类社会具体制度的理性设计和权利的有效保障上来了”[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胡锦涛讲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3]社会公正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转型的价值精神与变革的基本依据,是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基本准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社会运行之中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基于权利义务配置的社会联系的结构总称。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说明人是社会关系的源泉和主体,自然界因为产生了人类,在不断的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就逐渐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关系在不断变化和变迁,错综复杂、纷繁交叉的社会关系应然而生。社会就是由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所构成,社会关系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和构成元素。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关系融洽、有序则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协调社会关系形成和谐稳健的社会秩序,这不仅是人们进行基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环境和条件,更是人们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视野里,协调社会关系就是要努力形成一种健康稳定的社会秩序,培育一种朝气蓬勃的社会活力,同时使二者有机结合构建一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框架,既能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张弛有度,实现社会的规范运行,又能最有效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激情,让人们舒心工作、幸福生活、享受人生、享受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通过社会关系的积极维护与合理规范,来调动积极因素和有利资源,促进人的全面、长久和科学发展,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要义和价值追求。

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消除社会风险。市场化改革后的现代社会既是一个充满朝气的社会,也是一个布满风险的社会。风险与发展共存,风险与发展同在。风险存在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全过程。“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工业的)‘风险社会’。”[4]社会风险是一种潜在的破坏社会秩序、激发社会矛盾、导致社会冲突、威胁社会稳定的可能性的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它隐藏于社会之中,意味着社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和随时性。一旦经济社会结构中某种条件的促成,将可能使这种潜在的危险演变成现实,迅速转化成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整体性的冲击,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市场化改革带来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体系平稳有序运行,社会整体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从总体形势来看,它是一种进步的象征和发展的表现,给社会带来整体性的进步和发展,但风险和危机仍然存在。当前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已经开始表现出来,不少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还呈现扩大和继续恶化的态势,社会风险和社会危机与日俱增与不断累积,社会的转型和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内涵

现阶段由于不平衡的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主导,以及社会个体、阶层、区域之间的历史差距,再加上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与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使得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失衡和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加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公正问题,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弘扬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担当起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责任,“不仅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应该代表正义,应该蕴涵公平正义的精神追求和价值理念,而且规则和制度本身在制定过程中也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和国家的主导者和执政者站在社会裁判者的立场上,不偏不倚,平衡的厘定和维护社会各方利益,此谓公平;作为社会和国家的主导者与执政者,始终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思考规则和制度的定位,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应该树立为该社会和国家的价值标杆,成为衡量个人与集体行为的标准和尺度,始终代表正义,此谓公正;规则和制度不仅要通过公开的方式制定,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代表各方利益,而且制定之后也以公开的方式公之于众,方可树立起权威,成为社会集体和个人的行为准则,此谓公开”[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秉持公平正义的发展理念,规范社会主体的发展行为,引导国家构建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公正均衡发展,从而从根本上化解社会风险。

现阶段社会公正的价值内容必然包含两项密不可分、互为因果的基本主张:一是让每一个公民个体都能够拥有充分、自由、个性化的生存发展空间,保障和维护每一个公民个体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二是让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保障和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共享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社会公正的这两个基本价值主张具有各自独特的重要含义,相互交织,缺一不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对社会公正的价值内涵的认识有过困惑,有过迷茫。过去有一段时间,我们突出强调保障和维护每一个公民个体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内涵;有一段时间,我们注重强调国家和社会的制度,按照每个公民个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小,来配置和分配利益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内涵;现阶段,我们认为不论每个社会成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小如何,平等的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是社会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社会公正基本价值取向的理解,过去往往都只是注重了其中的某一项或某一部分内容,对社会公正基本价值取向做出了片面的认识,对社会公正做出了以偏概全的理解。对社会公正片面理解基础之上的政策制定和制度设计必定是片面甚至有害的。”[6]

社会公正不是指国家和社会,片面地以某一类特定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的利益为基本立场和根本出发点,来构建具有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性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战略机制,而应当是必须旗帜鲜明地以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整个社会群体的合理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根基与实践原点。刻意地站在特定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的立场,来制定带有整体性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或设计基本的发展政策与体系制度,只会损害其他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的合理利益,不可避免地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或政策制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这样不但不会实现社会发展的均衡公正,反而只会破坏已经形成的国家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只有站在社会整体的价值立场与逻辑基础之上,以实现、维护和保障每一个社会群体和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权利与合理利益为基本出发点,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国家公共权力对公民个人私权领域的无限干预与过度侵蚀,才能增强国家制度的权威性,保障每一个公民个体和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才能有效地促成社会各个群体互惠互利,实现‘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制定‘相对客观公平’和‘不偏不倚’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政策。”[7]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秉持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不能片面地以某一类特定社会群体或社会阶层的利益为基本立场和根本出发点,来制定带有整体性的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战略机制。社会和谐绝对不是某个或某部分利益集团独自的发展,它必然是一种整体性的、长远的、持久的、全局的科学发展。所以一定要杜绝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度时权贵势力的影响,防止其借发展之机谋取个人私利。二是让每一个公民个体都能够拥有充分、自由、个性化的生存发展空间。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肯定有各种利益的博弈、摩擦和纠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尊重、保障和维护每一个公民个体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不能以牺牲某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来换取短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的整体共同发展,因此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空间都非常重要。三是让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保障和维护每一位社会成员共享发展的基本权利。让每一个公民个体都能够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生活在有尊严、有希望、有发展的公正的社会环境之中,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对策

1.通过尊重和保障平等的权利实现社会体制的公正设计。经济社会发展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风险。痛定思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社会发展体制在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环节中,出现了不公正的倾向,从而导致利益分化的加剧。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的改革开放,我们主张和推行的是重点发展战略,它虽然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践证明也对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其负面效应开始逐步显现出来。其主要表现为:地区与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出现了获益和受损较大差异的局面,获益与受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导致国家发展的区域不均衡、社会发展的贫富不均衡,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现在看来,重点发展战略实质就是不平衡发展战略,它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初期就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设定了一个不均衡的体制机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变成一种不和谐均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前社会发展具有片面性、不平衡性的局面。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自身的某些负面效应和体制缺陷与不平衡的经济社会发展体制相交融,造成了利益分割、片面受益或大面积受损等情况的出现,进而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恶化,发生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风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在转型期反思和厘清发展体制自身的缺陷,再塑公平正义的均衡发展理念,尊重和保障公民真正享有不分民族、性别、年龄、收入状况、宗教信仰等差别而平等地生存、生活、进步、发展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权利,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8]。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亦是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根本前提。

2.通过创造和设置均等的机会实现社会发展的协调公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求个体与个体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代与代之间都平等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提供的均衡的机会资源,这是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的基础。当前应大力倡导和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机会均等:一是实现个体之间的机会均等。让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和竞争机会对所有个体、所有地区、所有阶层开放,绝不因个体、地域、阶层的差异而给予歧视和区别对待。更要杜绝将权力参与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竞争之中,破坏竞争机会和发展平台的公平性、均等性。人口众多、劳动力富余、资源有限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基于现实国情,国家和社会所能提供的发展资源十分有限,从一定程度上说,现有的社会发展资源尚不能充分满足每个公民个体的现实需要,这就注定社会发展的竞争将会愈加激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和设置个体之间均等的发展机会,实现起点的公正,显得格外重要。二是实现地区之间的机会均等。我国地域宽广、疆域辽阔,地区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单元,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自然和社会资源不同,人们的生活水平与发展程度也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地区之间发展的均衡才能使个体之间的发展实现均衡,而这首先就要求地区之间有均等的发展机会。构建一种地区之间的发展均衡的制度机制,使不同的地区能够享受到均等经济社会发展和竞争的机会。三是实现阶层之间的机会均等。社会发展使社会阶层产生了分化和组合,在传统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社会阶层之外,又形成了部分新的社会阶层,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等。在特有的发展机制和市场背景下,个体之间的平等发展更大程度更取决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均衡发展。社会阶层之间的均衡发展需要认可和稳固各阶层的同等社会地位,使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和竞争机会向社会各阶层平等开放。四是实现代际的机会均等。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运动过程,不仅要保证同代人之间的均等机会,而且更要保障代际的均等机会,使代与代之间保持同等相当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诫世人,资源是宝贵的发展财富,但自然界的资源是有限的,有的资源甚至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必须坚守科学发展的精神和理念,不能以牺牲后代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作为前代进步发展的代价,应该在追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竭尽全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资源、自然资源,实现代际的均衡公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3.通过制定和构建公正的制度实现社会利益的公正分配。社会发展的不公正、不均衡性加剧,使个体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逐渐增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存在,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其中既有社会阶层、社会个体自身的原始差距以及地域之间的地势差距和历史差距原因,更多的是由于经济社会中的均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促进社会协调均衡发展的制度框架没有建立,没有发挥调控社会、实现均衡发展的作用,社会发展出现断裂和断层,衍生出许多突出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尽管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在极力遏制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但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和危害无法根本消除,已经成为当前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是影响社会公正、破坏社会关系、滋生社会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以弥补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里,利益不仅仅是指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等等要素,更应包括人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获得幸福生活所需要的权利内容和社会地位。利益包含有形的利益和无形的利益。利益只有按照公正的制度进行分配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公平,因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中,构建公正的利益分配制度,必须注重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保证利益的良善分配,即保障善者获得应得利益,使行善者的应得利益得到维护,实现利益分配的正义;二是保证利益的量的分配,即合理、科学地确定个体应当获得利益的数量,以及对于这种数量所可以容纳的差距,实现利益分配的数量公平。这是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和应对社会风险的重要内容。

四、结 语

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变革,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在这一时期聚积,暴露出社会发展中的部分缺陷,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重点解决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促进社会公正和消除社会风险将会直接妨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经济社会健康成长,导致社会结构失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社会建设,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社会公正问题,以改善与保障民生为主要任务,构建新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和建设体系是促进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关系和消除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转型带来机遇,转型带来发展,同时转型也带来矛盾,带来风险。随着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并非经济变革和社会转型自身之错,恰恰相反,转型和变革是历史之势、发展之趋,而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理顺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重整和构建一套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舍此并无它途,我们应当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1][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8.

[2]彭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必须强化三大基础工程[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11.

[4][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0.

[5]彭澎.论法治视野中的潜规则消除[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5).

[6]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76.

[7]吴忠民.立足于社会公正优化社会结构[J].战略与管理,2005,(3).

[8]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D63-3

A

1008-8520(2011)06-0029-05

2011-09-01

彭澎(1981-),男,湖南湘阴人,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师,博士。

[责任编辑:王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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