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基于SLI理念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重构
苏 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SLI理论为美国“学生事务管理”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与管理理念,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新成绩。该理论对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同样具有适用性,针对我国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重构基于SLI理念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以期提升警务化管理的质量水平。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SLI
自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公安院校比照军队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以来,全国各级公安院校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活而不乱、畅而有序的育人氛围,警务化管理成果显著。但是,随之产生的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公安教育者的关注和思考。本文针对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SLI理念,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导入SLI理论,重新构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以期实现警务化管理的更高效益。
美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学生工作”被称之为“学生事务管理”,简称“学生事务(student affairs)”,涉及学生课外、学生活动、住宿生活、感情或个人问题等。与之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学生学术事务(academicaffairs)”通常涉及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和认知发展等。美国高校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的相互关系经历了从原初的自然合一到有意识的分化与独立再到趋向协作与融合的教育性合作伙伴关系的螺旋式的演变过程。具体发展模式路径为:替代父母制——学生人事——学生服务——学生发展,最后进入以SLI为理念支撑的现代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学生事务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学生事务管理日趋专业化和学术化。
美国高校教育领域一直致力于对学生发展模式的探索与研究。1972年,美国大学人事协会(ACPA)推出了“明日高等教育工程”(THE),其中最著名的成果之一是布朗(Robert D.Brown)发表的《明日高等教育的学生发展——回归学术》一文,他强调“学生学习应是学生发展的重点,将学生的个人发展与学生学习融为一体是最重要的”,指出“学生事务工作者应该是学生发展的教育者”。他们在“建立能逐渐改变教育环境以利于学生发展的能力”方面是有潜力的。此后越来越多的学术事务工作者和学生事务工作者发现了他们进行协作与融合的基础——学生学习和发展。1996年美国大学人事协会(ACPA)发表《学生的学习是当务之急——学生事务的含义》(Student Learning Imperative:Implication for Student Affairs,简称SLI),由此倡导出台了SLI项目,SLI项目的推出是美国高校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开始协作与融合历程的里程碑,此项目进一步发展了关于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协作关系的新认识。
美国大学人事协会(ACPA)提出SLI理念基于以下设想:
1.大学生应有如下素质和特征:综合的认识能力;在职业、家庭或生活的其他方面具备一定的知识,能够处理实际问题;对于人类差异的理解;实际竞争能力;关于个人自尊、自信、诚实、审美和公民责任的整体观念。
2.学习、个性发展和学生发展的概念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3.各种各样的课内、课外和校内、校外的经历,都有助于学习和个性发展。
4.学习和个人交往穿插在学生和他们的环境的相互作用之间。
5.知识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有助于学生的成功,而且也有助于学院工作的改进。
6.学生事务人员同时也是教育者,他们共同与教职员、学术行政人员、其他人员和学生自己承担着责任,为学生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将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有教育意义的、有目的的活动上。
在此基础上,提出“面向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学生事务管理部门的使命:
1.学生事务部门的工作是对学术工作的补充,它以提高学生学习和个人发展为根本目的。
2.使用策略鼓励学生学习和个人发展。
3.学生事务人员应联合其他的机构和部门共同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
4.学生事务的领域包括学生问题的专家、环境和教学过程各个方面。
5.学生事务的政策和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对学生学习的实践研究和学院具体的评估信息。
SLI理念的核心价值观是“学生的学习是当务之急”,换言之,学生的学习是学生事务和学术事务的共同目标,并反对将高等教育管理活动割裂为“学术事务”和“学生事务”。SLI理念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更是现代经验的总结,充分反映了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律,它的出现表明,美国的管理者和理论家不单单是注重实践探索,更强调理论上的系统思考和建构,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指引和借鉴。与此同时,SLI理念成为现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的重新构建指明了方向,即将“学生的学习与发展”确定为学生事务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共同目标,促进两者的耦合,形成合力,在两者协调并进下实现学生的成长。
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对警务化管理给出如下定义:公安院校围绕其培养目标,根据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要求,依据人民警察有关条令、条例规定,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通过这种活动,形成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井然有序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以达到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安民警的目的。
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与公安机关有所不同,公安院校作为高等院校的特殊组成部分,其警务化管理的本质仍然在于教育,通过以警察的严明纪律培养学生的自觉行为,以警察的严整风纪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以警察的坚强意志培养学生的学习毅力,以警察的团结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以警察的报国之心培养学生的忠诚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使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具备未来从事警察工作的良好品质、素质和适应性。基于此,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应是学校通过军事化的日常严格管理和严格训练,在学习、生活中培育学生警察意识和警察素质,以增强学生对警察工作适应性的养成教育模式。
当前公安院校在实行警务化管理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1.存在着教学与管理“两张皮”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学生管理组织与教学管理组织二者设定的组织目标偏差较大,学生管理工作以学生的警务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为主要目标,强调学生服从、统一与共性,重点培养学生的警务素质和技能;教学管理则是以完成教学任务为主要目标,主要培养学生的学术素质。教学与学管分别为不同的组织,两者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导致原本共同的组织目标——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级专门人才难以达到一致。究其原因,在于警务化管理模式上存在问题,即在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层面,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公安院校普遍实行以学生处主管模式的警务化管理,该管理模式以学生处管理为主,建立以大队、区队、班队为组织结构,党团组织建立在大队、区队、班队上的分专业分年级的学生管理体系。该组织结构为锥型组织结构形态,不利于信息的传递和反馈,随着我国高校扩招、招生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公安院校的发展以及学生身心的变化,学管工作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该管理模式,将警务化管理工作直接分派给学生管理工作范畴,没有规定教师参加警务化管理工作,从而在组织及岗位职责设计上就将教学工作与学生管理相割裂。
2.存在对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狭义理解。主要表现在:认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内容仅局限在对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制度、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管理,而与学校的其他工作没有直接联系;认为警务化管理对象是学生而不包括全体教职员工;认为警务化管理影响学生的个性成长和创造性的培养。凡此种种误解都反映了公安院校师生尚未把握警务化管理的出发点、深刻内涵及管理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有效落实,进而影响公安院校整体教育功能的可持续发挥。
3.警务化管理方式过于刚性、单一。按照警务化管理的基本原则“从严治警、从严治校”,过分强调对教师和学生从严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各项管理工作整齐划一。将警务化管理简单看成是命令——服从式的管理,强调听话、服从,缺乏对警务化管理内涵的深刻理解,忽视了公安教育也需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以及当代大学生身心特点。这种单一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学生的不满甚至逆反心理,削弱警务化管理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中的特殊作用。
4.学生管理干部缺乏职业化和规范化。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干部是警务化管理中的主力军,对警务化管理的成效起关键性作用。近年来,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层次不断提升,但与实际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职业化水平不高,整体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军事素质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欠缺,另外,个人工作能力、方法、创新精神以及奉献精神也有待提高;缺乏一套科学、长效的针对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干部的管理体制及激励机制,管理权责不明确,让学管干部角色不能合理定位,产生不适应,晋升渠道不畅通,影响工作积极性;很多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部门还承担学生就业、招生、资助等重任,学管工作强度大且十分琐碎,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在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内容上,存在经验化、简单化的现象,缺乏规范性。最后,高强度的工作难免导致学管干部疲于应付的状态,缺少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总结学生工作问题,造成公安院校学管实践及理论知识缺乏积累性和学术性的发展。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不仅仅是学生管理部门的工作范畴,更是全体教师、行政管理、服务管理等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任务。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究其本质,是学校通过军事化的日常严格管理和严格训练,在学习、生活中培养学生警察意识和警察素质,以增强学生对警察工作适应性的养成教育模式。其本质内涵中既包括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也包括专业素质的培养,以及个体个性的发展与张扬。根据SLI的设想,“以增进学生学习和个性发展为首要目标的学生事务的具体使命应该作为学校其他组织机构使命的补充”,“所有资源都应予以充分利用以便鼓励学生的学习与个性发展”,“学生事务专业人员应主动与其他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与个性发展”,“学生事务领域应该包括精于学生问题、教育环境问题以及教学与学习进程问题的所有专家学者”,“学生事务的工作政策和项目实施计划的确定应该基于对学生学习以及特殊机构的评估数据等有效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之上”。由此可见,SLI理念同样适用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在学生管理工作内容、学管与教学两者互相沟通协调、学生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制度规范政策的制订等方面都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探索将SLI理念导入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过程,有利于优化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模式,有利于积累和丰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实践与理论。
公安院校大多实行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学管干部为中心的绝对的警务化管理方式,此种管理方式无形中将学管干部与学生摆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两个对立的位置上,学生处于从属的和被动的地位,由此学生容易出现“要我做”而非“我要做”的抵触情绪、师生关系紧张等现象。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对立统一的,要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必须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警务化管理工作中来,改变其从属、被动地位。“以人为本”的管理是一种充分尊重人的权利的管理,要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平等信任的基础上。基于此,我们要切实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和相信学生,比如在管理中避免事无巨细、亲历亲为,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党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和组织管理作用,使他们成为警务化管理的主力军;所有涉及学生利益的事务,必须透明,向学生公开,所有学生干部都实行民主选举和竞争上岗,大队事务充分征求学生意见等。值得注意的是,公安警务化管理需要通过与学生的沟通,将警务化管理的条例、法规等渗透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并转化为自觉行为和自律意识,使之逐步能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培养和自我提高。确立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需要我们倡导服务第一、管理第二的观念,全方位为学生的学习、思想、心理、生活、就业等服务。
综观当前高等院校及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组织体系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一,系部管理模式。这种扁平式组织结构将管理范围限制在本系范围内,管理对象相对集中,减轻了学生处管理工作的负担,淡化了行政办学色彩,使学校充满学术氛围和人文气息,有利于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这种管理模式在普通高等院校广泛采用,但对于要求警务化管理的公安院校来说,其弊端在于,学生处是通过学生会和系部起作用,容易造成系部在学管过程中出现警务化管理松散的局面。模式二,学生处主管模式。该模式是典型的锥形组织结构,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学生管理组织系统,以学生处管理为主,建立大队、区队、班队为组织结构,党团组织建立在大队、区队、班队上的分专业分年级的学生管理体系。该管理模式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主要组织模式,其优点在于,组织架构清晰、职权分明,便于警务化管理中的适时整齐划一的行为规范,有利于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和思想品德教育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其弊端在于,组织管理层次过多,阻碍了信息在组织内部的传递,各层主管积极性难以发挥,不利于学管干部的成长和发展,所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数量较大,增加了管理成本。
从以上两种模式我们可以看出,代表教学部门的系部和代表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处,都是处于相隔离的状态,两者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没有形成合力,因此基于SLI理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组织体系的重构需要建立一种融合系部和学生处两个部门的复合、扁平型组织结构。具体而言,是以学生处和系部共同管理为主体,建立以系部为基础的教导班组,党团组织建在系部教导班组上,学生处、团委对各系部实施指导和监督。教导班组由系部选择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的青年教师组成,实行周期性轮岗,如此有利于学生学习指导和优良学风的形成,同时也有利于教师贴近学生、了解学生,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中更加有的放矢,使他们的人生价值得到充分的张扬和体现。学生处对各系部的关系除了协调关系之外,还有指导和监督关系,从而有效避免了单纯由系部主管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警务管理松散的情况。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警务化管理主体系统要素包括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后勤服务部门等,因此警务化管理不单单是学生管理干部的职责,也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职责,警务化管理必须渗透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教学部门要致力于良好学风、校风的建设,教师不局限于课堂,力求时时处处对学生潜移默化和教育;学生管理干部要善于身体力行,通过组织各种活动调动学生参与警务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从生活中的小事揭示大道理,引导学生将行为规范的遵守内化为自身的修养和素质;后勤服务部门要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服务意识,通过良好的工作风范和高质量的服务质量影响和教育学生。总之,公安院校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警务化管理的积极主动性,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搭建互相沟通协调的桥梁,以实现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整体功能。
对SLI理念的解读和借鉴,认为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是教学工作的配角,两者在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警务化管理的主力军,学生管理干部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公安实践经验、较宽的知识面,还要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和表达能力,尤其必须热爱学生管理工作、乐于奉献、潜心育人,他们综合素质的高低将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起着关键作用。学生管理干部需要像教学工作者一样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其向职业化方向发展。首先,要重视学管干部的选拔,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将有能力、素质高、乐奉献的人员选聘到学管干部队伍中来。第二,要加强学管干部的培养,有关部门要制定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并将下派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常态化,不断更新知识内容、优化知识结构,使之更加胜任新时期的学生管理工作。第三,实行开放流动的人才管理模式——能进能出,留优汰劣,引入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奖惩分明,同时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待遇方面,充分考虑学管干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实效,适当向其倾斜。学生管理干部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是推动学管干部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激发他们工作热情,促进学管干部队伍良性发展的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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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nstruction of Police Way of Students Management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Based on SLI Theory
Su Na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100038)
SLI theory provides American students management with new theory and idea,and has created great achievements.This theory also applies to police way of students management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In view of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management,reconstruction of the management mode becomes necessar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olice way of students management.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police way of students management;SLI
D035.315
A
1672-6405(2011)01-0075-04
苏娜(1981-),女,江苏盐城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讲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安教育研究。
2011-02-21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