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刚,李俊吉
(太原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山西太原030024)
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内,违反各种显性或隐性的科学研究道德标准或学术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伪造、篡改、抄袭”等为科学界共同反对的在科学研究组织与管理中与此紧密相关的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1]现阶段我国科技界学术道德主流是好的,但科技界正面临浮躁学风、学术不端行为蔓延的严峻挑战,其危害性极大,严重影响科学记录的可靠性和科学研究的质量。据 “中国知网”对3200多家期刊编辑部上传的92万多篇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仅存在文字重合率超过30%的论文就有近10万篇,超过了10%。[2]学术不端论文的大量存在败坏了学风、影响科技界的崇高社会信誉,从根本上危及 “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为此,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不端行为受到科学界的广泛关注,并予以认真研究努力寻求对策。
2009年3月19日,中国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规定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我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认为,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还应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3]
在我国现阶段,学术运作过程中,各个环节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笔者以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主体 【研究者 (或作者)、评审者、传播者】来分析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
1.研究者 (或作者)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研究者在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通过对履历、研究经历及所获成就造假来骗取评审机构的信任而获取立项资格;采取不正当手段以机构或个人的名义通过请吃送礼、考察、讲学、聘任兼职等不法行为向资源控制者进行寻租,来获取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经费资助,由于科研项目资源供给的垄断性和稀缺性,必然会出现权力寻租的机会,使得学术行贿行为盛行;作者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大量引用他人作品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或者在自己的文章中大量复制自己其他文章的内容,业界认为:超过30%的内容即构成抄袭;论文或研究报告内容东拼西凑,按照作者的期望随意篡改编造试验数据,捏造虚假效益事实,更有甚者为了达到作品出版的目的,伪造论文获得国家重点基金资助,不按规范标注和引用文献,甚至杜撰参考文献企图蒙骗过关;一稿多投,其特点是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是在行文次序上稍作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有的作者过度追求发表数量,一篇论文拆成多篇发表,一次性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分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角度阐述;在论文的署名上极不严肃,表现为:作者为了某种意图,随意署名,对作品有贡献的不署名,无功者在作品中搭便车,有的甚至为了提高作品的发表机会,擅自在作品上署上知名人士的姓名;在论文发表过程中,走后门、拉关系甚至不惜违法操作以达到低水平论文得以发表的目的。[4]
2.评审者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评审者本身不具备评审资格,其评审权是通过其行政领导职位或其他不正当关系而谋取的,此现象在我国是相当普遍的,以至于学界出现官大学问高的怪相。特别在科研项目立项和成果报奖等重要领域的学术评审中,行政部门领导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就给科研资源的分配增添了新的不公正因素。评审者与研究者或作者熟识,或有某种利益联系,使评审者不能恪守职责。他们以评审权换取其他利益,甚至还有剽窃被审者的研究成果的现象。还有的评审者对待评审工作极不认真,敷衍应付,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致使评审工作出现偏差。
3.传播者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出版社或学术期刊编辑部掌握着作品的出版权,以权谋利已成常态。有些出版社待价而沽,收取高额的出版补贴;一些有名气的期刊社收取高额的出版费 (版面费)已是司空见惯,有的发表一篇论文竟然要收取6、7千元的出版费,各别期刊甚至只要交钱就能发文章,其中极易滋生腐败。正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出版资源相对稀缺,滋生了许多学术不端问题,编辑部人员受请、受礼也很普遍。编辑人员为了某种利益操纵论文审稿过程、引导审稿结果,使许多关系稿、利益稿得到出版,危害了学术的严肃性,污染了社会风气。
近段时间国内、外都出现了许多学术不端行为,因严重抄袭和造假行为被揭露和受到处罚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撤销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李连生 “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获的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3]这是我国首次因为学术造假撤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再比如韩国首尔大学前教授黄禹锡因在研究论文中造假而受到处罚等。在我国,不合理的考核制度使科技工作者在申请项目经费、发表学术论文、职位升迁、工资待遇、同事竞争等方面面临着的巨大压力,成为学术不端行为的诱因;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监督和惩戒机制的缺失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个人诚信的缺失则助推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蔓延。抄袭、剽窃之风在今天的学术界愈演愈烈已是不争的事实,甚至蔓延到一些高校学生的作业和毕业论文写作中,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5,6]形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许多科技工作者者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故意触犯学术道德,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而是由于缺乏基本的学术素养训练和常识教育而无意中触及的。我国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普遍存在忽视对学生和科技人员进行基本素养和学术诚信的道德意识的教育,造成相当多的学者不能正确处理合理借鉴、引证与抄袭剽窃的关系。一些学者认为,在论文中不规范的引述别人观点或使用别人的数据不是什么问题,违反了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学者连引用别人观点要加注释这样最简单的学术要求都不懂。
科学研究是求真的事业,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了艰辛和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的。科研人员通过努力的工作,丰富了人类知识宝库、促进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同时也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了职业晋升、个人获益和自我满足的条件和机会。我国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工作,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这也是每位科技工作者所期望的。目前,科技工作者的职称晋升和待遇提高与其完成研究课题及发表论文的数量密切相关,使科技工作者产生很大的动力。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冲击,浮躁、功利的社会风气影响到学术界。科技工作者在诱惑与压力的共同作用下,也会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念头。部分科技工作者无视道德约束,为完成单位的考核指标而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其搞学术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晋升职称、提高待遇,把学术研究当作谋生手段和获利工具,使得学术不端行为盛行。
正确合理地评价研究人员的工作成绩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都在积极推进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简单地直接与职称、职务晋升和工资、奖金等利益挂钩。表面上看,这种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评价机制是一种简单易行、合理甚至公平的评估方式。但事实上,这样做说到底是把高度复杂的智力劳动简化成为单一的机器生产,彻底抹杀了人创造潜能的多样性。学术研究的本来目的是发现本质,探索规律,追求真理,但在学术评价过度症的高压、逼迫之下,一些学者违背学术道德的要求,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了应付评估考核,获取更大利益,科技工作者盲目追求论文数量,拼凑研究成果,有的甚至造假、抄袭、剽窃,使得学术不端问题广泛存在于课题申报、奖励评定、名次排序、论文发表等学术活动中。学术研究被异化成迎合评价体系、追求评价指标、打造政绩的行政行为。
系统完善的学术管理制度,是保证科技活动的有序开展,实现知识创新的重要保证。[7]在我国科技界尚缺一部 (或多部)实用的具备可执行性的规范管理制度能为学者、评审者和出版者所接受。遏制学术不端不能仅依靠学者的道德自觉、学术自律,亟须规范制度尤其是法制力量的治理。在科技活动中,科研资源的分配过程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难以保证公平公正;奖励机制本身在奖项设置、奖励范围等方面还存缺陷,奖励的公正性有待完善;评审制度也存在不严谨,缺乏公开、公正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规范的惩戒制度。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防范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往往局限于道德声讨、人事调整等层面,难以应对学术造假频发现状的挑战,形成了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主体因素之外的重要成因。
学术不端行为已严重地扰乱了学术环境、社会秩序,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文化的进步,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危害极大。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有效抑制学术不端行为的策略。
1.加强对科技工作者进行学术规范的基本训练和学术诚信品质的教育,让他们知道如何才能正确合理地引用、借鉴他人成果及文献,如何规范标注引用文献,避免无意中出现抄袭、剽窃。培养他们严谨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科学原则。科研诚信是对科学研究过程可信性的保证,是科学研究的基石。作为科学界的一员,为了使科学研究更好地发展和创新,我们严重依赖科学界同行之间现存的脆弱的信任与诚实。在自然科学领域,科学实验是有严格记录的,如果出现一个错误的实验结果也应该记录在案,而不是把这些记录丢弃,更不能捏造实验数据以迎合自己的结论。只有科学界的所有成员团结一致,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感谢和尊重他人的智力贡献,才能在科学界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科学技术才能繁荣发展。
2.改进学术评价指标体系成为优化学术环境的当务之急。目前评价机制相对单一,重研究论文、成果的数量,轻研究质量。学界需要制定一套符合科学研究客观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来提高学术评价的科学化程度,使评价考核逐步从成果的数量转向成果质量,从期刊等级的考核转向成果内容的考核。必须要彻底打破目前学术中存在的以价值观为任用标准的观念和体制过度干预学术研究的行政方式。科技评价指标只能用在科技学术活动之中,评价指标宜松不宜紧,宜多样不宜单一。社会上浮躁、功利的风气以及不完善的量化考核指标都给学术研究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科学研究不是能立刻产生效益的机器,必须去除学术研究与利益的直接关联,才能给学术思想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学术评价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应从目前单一的行政化评价机制走向行政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机制。国外就有一些比较完善学术评估经验,如:国外大学 (欧、美)的职称晋升主要是看年资和教学水平,只有研究性大学的教授,或普通高校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的教授,才要求科研成果。日本的大学老师晋升职称以年资和教学业绩为主、研究成果为参考,这种评估和考核制度培养了日本大学教师举世公认的踏实敬业,不盲目追求科研成果数量的严谨学风,[8]这是值得我们深思并借鉴的。
3.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术规范。学术管理部门要根据各学科特点或学术类别,制定出既符合学术发展规律,又满足现实需要的、统一的、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和学术规范,使科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学术活动的正常开展。科研管理单位和期刊编辑部都应建立完善流动的评审专家库,同时不断搜集、及时补充和完善。在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成果 (论文)评审中,学术评价制度要做到客观、公正,过程要公开并接受监督。[9]
4.健全学术监督及惩罚机制。为了消除学术腐败滋生的温床,迫切需要建构防范学术不端的制度性网络。学术环境必须接受监督和批评,缺乏监督的制度易产生权力寻租,诱导学术不端问题。如果学术不端行为一出现就被揭露和批评,即使是暂时没有严厉的惩治,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端行为的发生。目前,除了要鼓励个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外,各科研院所、高校应当成立专门的学术监察机构;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与评论平台,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建立全国联网的统一监督网络;完善相关学术举报制度,建立相应的学术举报激励机制。[10,11]
为扭转学术不端论文大量充斥的局面,中国学术期刊 (电子)杂志社研制出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供期刊编辑部将来稿与 《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全文比对数据库进行比对,可将检索到的一稿多投、抄袭、成果多次发表、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来稿,尽早地剔除。
对学术不端行为要严肃追究和处理,使学者不敢违背学术道德。目前学术不端行为蔓延,在很大程度上与惩戒制度的缺失有关。我国目前已有部分法规 (《著作权法》、《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规范,但对学术不端行为惩罚的内容不尽详实,缺乏可操作性。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来制定学术不端问题的惩戒制度和处理程序。总之,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惩戒条例,对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达到制止学术不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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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EB/OL].(2009-04-09)[2011-02-13].http://www.ezu.net.cn/html/2009-03-20/2009320154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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