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 马家驹 陶有强 王长凤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三医院中医科,北京 100141)
《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被称作中医学经典,分别成书于秦汉时期和东汉末年,虽然2部著作成书年代相去不远,但理论指导思想却大相径庭。
历代认为《伤寒论》理论来源于《黄帝内经》,其依据就是《伤寒论》序中有“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23个字。因此,历代医家多以《内经》解读伤寒,致使仲景学术本源累世迷惑莫辨。
经方论述见于《汉书·艺文志》,其谓“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结,反之于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可见经方属于八纲辨证体系。晋·皇甫谧《针灸甲乙经》序中指出“伊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汉张仲景论广《汤液》为十数卷,用之多验”。皇甫谧距离张仲景时代不远,其说可信,可见经方属于伊尹汤液一脉,与《黄帝内经》的脏腑经络理论不同。晋·陶弘景《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亦指出“昔南阳张机依此诸方,撰为《伤寒论》一部”。民国时期的杨绍伊及当代的李茂如、钱超尘等人考证后指出:《伤寒论》序中“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23字为后人所加,非仲景文字[1]。
《黄帝内经》的脏腑经络辨证是中医辨证论治的主导思想,其书的诸多理论、名词概念也占据主导地位。《伤寒论》属于经方一脉,其辨证体系属于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六经八纲辨证体系,与《黄帝内经》的脏腑经络辨证体系不同。虽然二者成书年代相去不远,里面诸多名词也互相通用,但学术渊源、辨证指导思想不同,故字同意不同,以内经解释伤寒,用《黄帝内经》的某些理论、名词去解释《伤寒论》,只能是越解释越乱,而不能窥见伤寒原貌。
当代经方家胡希恕先生指出《伤寒杂病论》属于经方类著作,与属于医经类的《黄帝内经》不是同一学术体系,并提出“戴上了《内经》的有色眼镜,因而不可能更客观地看待仲景书”[2]。正因为经方与《内经》理论体系不同,故研读《伤寒论》需要前后对照,反复研读,以伤寒条文解伤寒条文本身,而不是用《黄帝内经》的学术观点解释经方的学术观点。
阳气是经方中重要的理论概念之一,但历代对于《伤寒论》中阳气不能得以正确的认识,其根源就在于用《黄帝内经》的阳气学说解释经方概念下的阳气。因此,从条文入手、前后参照是解读经方阳气津液观的重要方法。
一般所谓的“阳气”来源于《黄帝内经》的阴阳学说,指的是人体脏腑功能,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一般概念下的阳虚指代人体脏腑功能虚弱,需要采取温补法,药用肉桂、附子等。《黄帝内经》概念中的“亡阳”属于急危重症,需要大剂回阳救逆治疗,如四逆汤等。但该说在《伤寒论》中解释“阳气”、“亡阳”则不通。《伤寒论》第246条“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该条胃气生热,耗伤津液,导致阳绝,若以《内经》理论解读,则不能明了“胃气生热”如何导致真阳衰绝。
又如《伤寒论》第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此无阳也”,若如《内经》所言,阳指代真阳,则真阳亡失,当治以四逆汤回阳救逆,但此条却用桂枝二越婢一汤治之,可见经方概念下的“亡阳”并非指代“亡真阳”。正如喻昌所曰“无阳”乃无表、无津液之通称也[3]。
又如《伤寒论》第30条“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附子乃温壮之品,附子温经,不会导致真阳亡失。可见,此处“亡阳”非亡失真阳之意,“阳”非指代真阳。此条指病形象桂枝汤证,但并非真正的桂枝汤证,加用附子,增桂枝令汗出,导致体表的津液由于汗出而丢失、损伤,称之为“亡阳”,即亡失津液之意。由此可见,27条的“亡阳”亦指亡失津液。此处的亡指亡失、丢失之意。冯世纶明确指出:无阳之阳,是指津液[4]。该条亡乃亡失之意,亡阳当理解为亡失津液(津液虚少),太阳病、脉微弱,属在表的津液虚少,虽当解表,但不能以麻黄汤大发汗以免更伤津液,故治以桂枝二越婢一汤微微发汗解表而不伤津液。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若将“亡阳”、“无阳”理解为真阳亡失,则难以解读条文。可见经方与《内经》属于不同的理论体系,经方中的阳气并非《内经》所谓的真阳,亡阳亦非指代真阳亡失。
《伤寒论》对亡阳的描述见于第283条“病人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脉阴阳俱紧,当属太阳伤寒证,当恶寒,但反汗出者,为津液损伤也。第38条大青龙汤方后注曰“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第112条“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第122条“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第245条“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者,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上述条文明确指出,汗多、汗出过多直接导致“亡阳”,正如第38条明确指出的“汗多亡阳”,而第245条更是明确指出“阳绝于里”是“亡津液”。不当的发汗、过汗,导致亡失津液,称之为亡阳。第38条是过服大青龙汤导致过汗津液损伤;第112条为错误的发汗法,“火迫劫之”致使大汗出,津液不足,故给予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第122条为发汗令阳气微。
从上面汗多亡阳、汗出亡阳、发汗令阳气微可以看出,汗出是导致亡阳、阳气微的直接原因。汗出导致体表津液亡失,亡阳是因为汗出所致,津液虚少的缘故,可见亡阳即亡失津液,阳即津液。
《伤寒论》第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第286条“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
上述条文都有不可发汗之谓,分别为27条“此无阳也,不可发汗”;286条“不可发汗,亡阳故也”。上述条文均存在津液不足之证,虽有表证,却不可发汗,是因为“无阳”、“亡阳”。可见不可发汗,是因为无阳,发汗会更加导致“亡阳”,因此可以推断阳气为津液之谓。
少阴病与太阳病同属表证,少阴病属阴证,为体表津液不足之证,故以麻黄附子甘草汤强壮解表发汗,该条明确指出少阴病,脉微为津液不足,故不可发汗,因为津液虚损故也。不可发汗是因为体表津液不足,结合前面条文,可证亡阳、无阳之“阳”为津液之谓。津液不足,虽有表证,亦不可发汗,正如仲景在第83~88条中谆谆告诫的那样,虽有表证,但津液不足,故不可发汗。
《伤寒论》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第48条“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第46、48条的治以解表发汗之法,可见“阳气重”、“阳气怫郁”都是指体表津液盛,故方能以发汗解表治疗。祛邪外出不外汗、吐、下三法,阳明当清,少阳当和,太阳当发汗解表,麻黄汤辛温发汗,可使郁于体表的盛实津液散去,正如第48条所言“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
对于“阳气重”当以麻黄汤发汗,对于“阳气怫郁在表”之证,当以表剂汗而解之,对于表证而体表津液不足之证,则不能以麻黄汤峻汗发汗,以免更伤津液,故以桂枝二越婢一汤,微微发汗解表而不伤津液。此即27条“此无阳也,不可发汗”之意。因此“阳气重”、“阳气怫郁”为体表津液充盛,间接证明了阳即津液之谓。
小 结 解读伤寒,需要结合《伤寒论》条文前后对照,方能窥见仲景本意。《伤寒论》中仲景谆谆告诫汗多则亡阳,因汗多津液丧失故也;亡阳不可发汗,因津液损伤故也;麻黄汤发汗,因“阳气重”故也。可见,经方概念中,阳即指津液,亡阳即是指亡津液。
伤寒原貌不可得,并且在流传过程中经过王叔和等医家修订,其中夹杂部分《内经》理论,所以《伤寒论》一书中亡阳、亡津液的说法并存,如第58条“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第59条“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亡阳、亡津液的说法并列,并不能否认亡阳即亡津液之谓。
研究《伤寒论》,要前后对照,以伤寒条文解释伤寒条文,而不是据《内经》理论来解释。《内经》的阳气指功能性的,指代脏腑功能,亡阳即死,亡阳要治以四逆辈温中回阳救逆。通过上述条文分析,可知《伤寒论》的阳气概念不同于《黄帝内经》的阳气概念,即经方的阳气是津液的代名词,亡阳指代亡失津液,即阳气是经方的独特概念。
[1]钱超尘.仲景论广《伊尹汤液》考(续完)[J].江西中医学院学报,2003,15(3):27-32.
[2]冯世纶.胡希恕讲伤寒杂病论[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5.
[3]吴谦.医宗金鉴[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08.
[4]冯世纶,张长恩.伤寒论传真[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