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云波
(湖南省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6)
随着畜禽水产品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各地时有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瘦肉精”、苏丹红、孔雀石、三聚氰胺等这些事件引发社会对畜禽水产品质量的担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稳定。湖南是养殖业大省,2010年全省肉、蛋、奶、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674万吨、98万吨、7.8万吨、198万吨。因此,建立健全我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从上世纪80年代,我省就着手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到本世纪初我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已初步形成,特别是农业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2006年实施全国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后,我省加大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投入。2008年至2010年中央投资4 720万元,在我省21个县畜牧水产系统建设国家级农产品质检站;同期,省财政投入3 160万元,投资建设县级畜禽水产品质检站42个,对2个省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4个市州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和升级。近年来,省政府提出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部分乡镇建立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大中型养殖场和养殖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目前,我省初步形成了以2个省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市州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为骨干,以县(市、区)农(畜禽水)产品质检站为基础,以乡镇及市场、基地、企业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为补充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
目前,全省畜牧水产系统拥有畜禽水产品检测实验室和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1.8万m2,配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1.13亿元。其中2个省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检测中心有检测技术和管理人员42人,实验室和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 600m2,配备了液相串联质谱仪、气质联用仪等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54台(套),能对全部兽药饲料、畜禽水产品品质及β-受体激动剂、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激素类、兽药残留等参数进行检测,并通过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资质认定、机构考核和审查认可。市州和县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置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91台套,能进行畜禽水产品品质及其孔雀石绿、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禁用物质和主要药物残留的检测,长沙、衡阳等9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还配备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并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目前,全省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共有员工340人,其中高级职称52人,占19.2%,中级职称110人占37.8%,硕士以上学位的技术人员35人。同时,我省加强了对市、县质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已有180多名市县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人员通过省级以上质检机构组织的系统培训,并获得了结业证书,质检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是阻碍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部分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观念滞后,没有将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摆上应有的位置,缺乏正确的引导与扶持。
2.2.1 质检机构数量少
目前,我省仍有50%的县(市、区)没有设立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设的56个县,只有21个县开始项目建设,即使是已投资建设的63个县质检站,仍有部分机构没有得到编委批准,检测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缺乏机构和仪器运行经费,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2.2.2 质检机构缺乏有效资质
大多数县级质检机构没有通过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省级和市级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也只通过了CMA认证,没有通过CNAS、CE等认证,检测数据无法与国际互认。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还要通过食品安全检测的资质认定。
2.2.3 装备条件落后
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来说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县(市、区)畜禽水产品质检工作起步较晚,既无检测用房,又无专职人员,95%的仪器设备是国家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生动物防治站项目配备的,而用于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地环境质量检测的设备、设施和条件严重不足。多数市、县现有的仪器设备是上世纪90年代购置的,已到了更新换代或报废时期,部分仪器设备已不能使用。大部分市、县质检机构检测用房面积狭窄,检测条件差,排污、通风、温湿度控制系统极不健全。
目前,绝大部分中、高级职称的质检技术人员集中在省、市两级,县、乡质检队伍力量薄弱,技术素质明显偏低,质检队伍专业结构极不合理,90%以上不适应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知识陈旧,不能熟练掌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有的甚至没有经过系统或专业培训,检测技术水平与质量安全监控的要求相差甚远。
我省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与国内同类质检机构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承检项目少、承检能力差。据统计,目前,我省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仅能对畜禽水产品中12种矿物元素、2种化学污染物、7种食品添加剂、3种真菌毒素、13种农药残留、40种兽药残留、10种营养成分、17种理化成分、9种致病菌和4种其他微生物进行检验检测;因为人员和设备配置等原因,每次承检的量也不能太大。二是检测效率低。我省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大型、精密检测仪器设备少,检测速度较慢,检验报告不及时,不能满足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和手段为主线,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建立既符合湖南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畜禽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为指导畜禽水产品生产、规范畜禽水产品贸易行为、引导畜禽水产品市场消费、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强畜禽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促进养殖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2.1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乡镇四级畜禽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结合湖南养殖业生产区域特点,搞好建设布局和职责分工,达到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制定各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重点、检测功能,明确职责和任务,防止功能交叉和重复建设。
3.2.2 改造升级,全面推进。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对省、市两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省、市两级的检测条件、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根据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分期分批、全面推进县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按照省政府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的要求,加快乡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的建设。
3.2.3 整合资源,改扩为主。市、县、乡镇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要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目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等机构检测资源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功能、优化配置、补充配套、提高水平。根据实际需要,以改建扩建为主,适当新建为辅,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3.2.4 择优扶强,滚动支持。建立激励机制,按照“先建设、后认证,给任务、拨经费”的思路,对资金投入多、资源整合好、建设起步快、人员素质强、检测水平高的质检机构,优先给予重点支持。
3.3.1 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对检测体系建设重要性地认识。树立科学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是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各级政府和发改、财政、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还要加大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
3.3.2 科学界定职能,确定功能定位。按照“加强省级、壮大市州级、完善县级、提高乡镇(市场、基地、企业)”的原则,确定各级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的建设重点和职能分工。省级检测机构在现有框架基础上,按照“国内一流、国际接轨、参数齐全、管理规范、科学公正”的目标,加强检测手段、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市州级检测机构以开展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环境、市场准入为重点,完善检测参数,开展系统检测;县级检测机构强调业务整合,重点开展市场准出、快速检测和违禁物质的初筛检测;乡镇和市场、基地、企业设立的速测站作为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补充,重点为“基地准出、市场准入”提供快速检测。
3.3.3 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扶持检测体系建设。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执法工作,其技术性、法制性、政策性非常强,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技术机构,其检测体系建设需要政府支持。
一是建立科学的检测人才培养机制。检测技术人才是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关键,没有高素质的检测技术人才,不可能建立起运行高效的检测机构。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是检测机构发展的重要潜力资源,也是生存的活力所在。要结合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特点,把检测人才的培养摆在突出的位置,为他们提供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与创新能力,努力造就一批事业心强、技术过硬的检验检测技术队伍,从而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与竞争能力。必要时大专院校可开设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培养检测行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二是拓宽检测范围和更新仪器设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只有通过扩大承检范围、采用新的检验技术,才能满足从政府到企业的各种检测任务和自身在市场中求发展的要求。要在完成国家第一期规划的56个县级质检站项目建设并尽快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将14个市州和其余56个县(市)列入国家第二期建设规划,或由省财政投资采取填平补齐的方式,添置检测仪器设备和培训技术人员,市、县财政投资改造实验条件。
三是加快研究、引进、推广速测技术。推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技术,既是畜禽水产品生产方式的现实选择,也是迅速建立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提升乡镇监测站的速测能力,同时,鼓励养殖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推动检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3.3.4 健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制度。要通过建立和实施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制度,开展畜禽水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性检验,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降低动物养殖成本,增强畜禽水产品市场竞争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且一般常规性检测费用又很高,各级政府应设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制定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及时、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和分析、评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掌握全省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根据授权定期发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结果和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为政府决策引导当好参谋,增加我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各级财政要将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解决各级质检机构必要的运行经费。
3.3.5 不断提高质检体系技术支撑能力。畜禽水产品质检体系的主要职责是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检测报告的公正、及时、准确就是各级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的生命。适时组织有关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部分产品和项目的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鼓励各级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开展检验方法、标准等的研究,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体系,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增强对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
3.3.6 树立质检体系的权威性。尽快按照《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对各级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进行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使各级质检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增强质检机构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紧密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业质量水平的有效性,不断增强对我省养殖业发展的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对质检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和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的研究推广力度,提升质检机构的综合实力,使检验检测、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的手段齐全、功能完备,显著增强应对市场竞争和风险的自我发展能力,快速提高我省畜禽水产品监督检验检测体系的权威性、竞争力和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