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元江
(南昌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人文知识的基本问题不是真理问题,而是幸福问题”[1]。幸福是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人类发展得的终极目标。20世纪中叶,“幸福”从古老的哲学争论转移到心理学科学研究领域,历经四十多年风雨洗练,从一颗幼小的种子,演化为参天大树,在新世纪散发出绚丽的光芒,激发了新世纪的“幸福革命”。这是一场意义十分深远、内容十分丰富、程度非常深刻的革命,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它将触及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教育各个方面,并融入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和目的的“幸福世纪”洪流之中。21世纪是幸福的世纪,幸福感的崛起重新诠释了心理学的任务与目标,即心理学的任务是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人类的行为,最终目的是提高人类生活质量[2]。“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人类的幸福与人性的解放,心理学的学科目标应该是人类的幸福,通过对不同处境中的人的心理的深度解释,促进各类人群及不同关系中的个体之间的相互理解,提升人的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3]。心理科学应该理解人是什么以及人可以成为什么。心理学不是静态的、封闭的研究体系,从本质上说,它必须肩负起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担,这样才能成为生动、具体、鲜活的研究,才能不断生根、开花、结果,创造幸福、分享幸福[4]。
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是主观幸福感研究的第一个十年,该时期主要是沿着人口维度进行的,基本假设就是1967年万纳·威尔逊(Wanner Wilson)《自称幸福的相关因素》中的著名论述:幸福的人是“高自尊,年轻,健康,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丰厚,外向,乐观,没有烦恼,信教,已婚,性、智能的适度目标”。这一时期把外部因素假设为幸福感的决定因素。1957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古瑞(Gurin)、威诺夫(Veroff)和费尔得(Felcd)联合了几个大学进行了一次全国抽样调查,主要研究美国民众的心理健康与幸福感,具有明显的精神健康取向。20世纪60年代以后,研究内容逐渐由精神健康转向更广阔领域:既有情感、心理健康的研究,也有对认知层面的满意程度研究。1965年,海德雷·坎吹尔(Hadley Cantril)发表了13国关于生活满意和良好感觉的比较研究结果。同时,诺曼·布拉德本(Noeman Bradburm)也在全国的一项民意调查中研究了美国民众的幸福感。心理学也进行了大量的不同群体的调查、比较及相关研究。早期研究中,研究人员对各种不同群体被试进行简单的幸福和满意测量,然后描述了这些群体的幸福感的平均水平[5]。
卡曼(Kammann,1984)等对这一领域作简要综述后认为[6]:“幸福感是人类经验中的一个强劲的首要维度,幸福感研究生机勃勃。”第一阶段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大部分调查都是描述性的,有关的幸福感调查是在研究与社会应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其次,各种群体的幸福感水平仅由单一项目的测量的平均分数简单描述,有关群体差异的假说通常是在研究之后提供;第三,大量调查研究使用了不同的量表,所得的结果具有不同的涵义。此外,研究所使用的调查工具也比较简单粗糙,缺乏相应的信度、效度指标;测量工具对所依据的理论和测量对象特征等关注不够,是出于操作上的需要,而不是基于某种特定的心理学理论,没有详细阐述幸福感的实质。
这一阶段研究的最重要的总结性结论就是人口统计学的变量对幸福感的解释力极为有限。例如,坎贝尔(Campbell),康弗斯(Converse)和罗杰斯(Rogers)发现了人口统计学因素(例如教育,年龄,社会地位、婚姻)仅能说明20%以下变异。安德鲁斯(Andrews)和威瑟(Withey)发现,使用人口统计学变量仅能预测生活满意8%的变异。雅格(Argyle)认为:人口统计学变量仅能解释幸福感15%的变异。威尔逊的几个结论已经被最近的研究推翻。例如,年轻和教育不再被视为幸福感的前提条件,男性和女性的幸福感水平没有明显差异,不同年龄的成年群体幸福感水平也没显着差异。因此,迪纳(Diener,1984)区分了影响SWB的外部与内部因素,认为外在客观的变量对SWB影响相当小。由于外部因素影响较小,并不能完全决定主观幸福感,于是研究者们转向研究内部因素来解释SWB的变异性,以提供比人口统计学研究范畴更加深入、更加开阔的视角,从而能够更深入、清晰地理解与洞察主观幸福感[7]。
上世纪80年代,是主观幸福感从外部因素转移到内部心理机制、开始洞察主观幸福感的内部机制的十年。研究者依循着不同的理论基础,建立起以下解释幸福感的理论,这些理论解释的重点是个人幸福感产生的心理机制。常见的幸福感理论包括:人格理论(personality theory)、目标理论(telic theory)、活动理论(activity theory)及判断理论(judgment theory)。上述理论可以分为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模式(top-down and bottom-up models)两种思考模式加以归纳。
第一种思考幸福感来源的方法是由上而下(top-down models)的思考方式,支持这类思考模式的理论认为,幸福是来自整体人格特质影响人对事物的反应方式,人格理论即为此模式的代表。它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具有以积极方式体验生活的性格倾向,即有快乐的素质。快乐的人总是以一种更为积极的方式看待他们所处的环境,幸福就是以快乐方式进行反应的倾向。具有“幸福图式”的人,对生活事件和环境倾向予以正面的方式来看待和处理,拥有更甜美的回忆和更乐观的期望,所以其幸福感水平较高。此理论最大的优点在于合理地解释了人格特质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其缺点则在于无法解释生活事件对幸福感所带来的影响[8]。
第二类思考方式认为幸福感是由短期、微小的生活目标达成或者是个人需求获得满足之后逐步累积而成。这是一种由下而上(bottom-up models)的思考方式,它认为:幸福等于各个快乐因素的简单相加,在判断人们的幸福感时,只须对许多暂时的痛苦和快乐作出心理运算即可,即幸福等于快乐减去痛苦。这种理论具有很强的操作价值,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支持这类思考模式的典型理论是需求理论。目标理论及活动论即属于需求理论的一种,此两理论都是将幸福视为一种目标,是个人努力追求的对象,而幸福感来自于目标的达成,经由此过程所满足的是一种意识的需求。Diener强调来自活动的幸福感是一种无意中获得的幸福感,但实际上人类主动选择参与这些活动,是因为可以从中获得某些需求的满足[9]。
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视角下,有一些较受关注的理论范式。其中之一为满意的“多重差异理论”(Multiple Discrepancies Theory)。根据这一理论,当人们判断其满意度时,会将其自身与多种标准进行比较。这些标准可能包括过去的条件和他人或自身期望。个人会评价当前的状态或条件与这些标准之间的差异。如果比较的标准高于个人现状,会导致个人满意度降低。而如果个人现状比标准要好,就使个人满意度提升。这样,根据多重差异理论,整体生活满意度的判断包含了多种比较,这些比较可能涉及许多领域中的差别测量。在一些情况下,标准可能由自我比较形成,如将个人一些技能当前发挥的情况与过去比较。但通常,标准在社会比较(将自身及所处环境与他人比较)的过程中形成,而社会比较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受许多因素或条件的影响。至少从短期看,社会比较的确会影响主观幸福感。然而,对主观幸福感影响更持久的社会信息可能是影响目标的建立与改变的信息[10]。判断理论的思考模式则认为透过个人的主观解释,既存在着生活事件所带来由下而上的影响,也肯定个人特质会产生由上而下的效应。综观以上相关理论,其最大的共同点皆认为个体的幸福感是透过生活经验的累积来满足自我需求所获至。许多实证研究结果亦发现,幸福感是由生活事件及人格特质所共同影响的。因此,在探讨幸福感之形成因素时,仍需兼顾生活事件及个人特质的影响,才可提出比较完整的解释。
此阶段的重要特征是从外部决定转移到内部决定,尽管统一的理论模型还没有建立,但深化了主观幸福感的认识。幸福感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指标体系,既具有主观性和个体差异性,同时又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具有客观性。理解幸福感,必须综合考虑内部与外部因素,未来的重点应放在内部因素与外在环境交互作用上。赛利格曼的幸福感三因素综合模型“个人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事件+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将是一个值得努力的方向[11]。
20世纪90年代,幸福感的理论建构与测量编制成为研究的重点。伦敦大学帝国学院经济学家保罗·多兰认为,计量幸福的变量太多,因此这是一门模糊的学科。从“形而上”转移到“形而下”,让幸福看得见,摸得着,是幸福感研究深化和拓展的必然要求。幸福不应该是玄而又玄、难以琢磨的概念,而是应该可以量化的操作体系。对于幸福感寻求一种充分的理解,并且避免各种误读,无疑成为一项研究最基本的前提。早期研究者们从各自固守的研究传统出发对幸福感进行界定和测量,使得这一研究领域长期处于一种分化的状态,由于没有较为深入而系统的测量理论作支撑,许多幸福感量表编制研究给人们一种“无根感”。因此,基于不同的幸福感理论模型,对幸福感进行多元解读,建构并应用具有更高信度、效度的多种测量技术与方法,不断增进对幸福感的全面了解与把握,力图抓住幸福感的多个层面与侧面,并从人格、社会,以及其它情景之间的交互关系来思考与了解、测量与评估幸福感,成为第三阶段的主流[12]。
快乐论幸福观(hedonic view)始自阿里斯底波(Aristippus)的哲学。阿里斯底波提倡将快乐的最大化作为生活的目标和幸福的源泉。伊壁鸠鲁学派(Epicureans)后来追随这一观点,虽然是以更温和的方式来阐释。而以密尔为集大成者的功利主义,则在苦乐原理上以快乐原则通感所有的幸福心境。这是与现代主观幸福感的概念联系最密切的观点。另一种观点是实现论的幸福观(eudaimonic view),来自亚里士多德学派(Aristotelian)的视角。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在生活中善的程度是评价幸福的决定性标准,过善的生活,而不只是快乐的生活,是获得幸福的关键因素。这一观点的理论关注于自我实现,以及与个人成长和发展有关的活动,后来这一观点转化为心理幸福感与社会幸福感理论模型[13]。目前学术界广泛引用的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概念是由迪纳(Diener)提出的,他认为主观幸福感一般由三个相对独立的维度构成: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和生活满意度。这是一种快乐论主义取向的主观幸福感,主要关注个人对自己整体生活的满意和幸福的评估。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学术界关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都倾向于快乐论取向的主观幸福感。根据凯耶斯(Keyes)的观点,幸福感还包括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和社会幸福感(social well-being)。心理幸福感包括六个维度:积极评估个体及个体的过去,个体的继续发展和成长,对生活有目的和有意义的信念,拥有与他人高质量的关系,有效处理个人与环境的能力,以及自我效能感。同时凯耶斯(Keyes)(1998)把社会幸福感定义为个体对自身与他人、邻居及社区间关系程度的感知,具体包括社会一致性、社会实现、社会整合、社会接受和社会贡献等多个维度。这是一种基于实现论取向的主观幸福感,强调个体应采取积极的态度,能动地从个体的生活目的、个人成长、自我接纳等入手,评价主观幸福感,关注个体自身及其社会性两方面的发展。近年来,研究者越来越重视实现论取向的主观幸福感[14][15]。
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工具主要有迪纳(Diener)等编制的《总体生活满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SWLS),该量表采用七级评分,适用于不同年龄段的群体,信度效度指标良好,应用十分广泛。布拉德本 (Bradburn)编制的《情感量表》(Affect scales:positive affect,negative affect,affect balance)主要测查一般人的积极情感、消极情感及两者的平衡,共有10个项目。沃斯顿(Waston)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简式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量表》(Positive Affect and Negative Affect Scale,PANAS),该量表共有20个项目,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各有10个项目。基于心理幸福感理论模型的测量工具主要有莱芙 (Ryff,1989)的《多维幸福量表》,她从有关健康人的心理理论中,总结出了幸福感的六种成分,将其作为心理幸福感的指标,并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心理幸福感的六个维度。该量表包括六个分量表:自主性、环境掌握、个人成长、与他人的积极关系、生活目的、自我接受。每个分量表14题,各按一至六级评分[16]。基于社会幸福感的工具有Keyes(1998)《社会幸福感问卷》。该量表一共有15个题目,分为五个维度:社会认同、社会实现、社会贡献、社会和谐、社会整合。由Carol Ryff负责的一项幸福研究项目-美国中年人调查(the Midlife in the United States,MIDUS),该项目的目的是评估成年美国人的健康与幸福。MIDUS是目前仅有的对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和社会幸福感的全面调查实证研究,为当前和将来对幸福感的研究提供了广泛的原始资料,并构成建幸福感研究的标准理论模型[17]。
幸福感内涵的多元化影响指标的科学性,幸福感测量体系的不一致影响评估的可比性,幸福感跨年代和地区的宏观比较缺乏有效性。早期研究由于各种量表来源于不同的理论,采用不同的标准,适用于不同的被试,大量相关研究使用了基于不同理论视角的量表,所得的结果具有不同的涵义。重视幸福感理论模型与测量工具互动,重视幸福感理论研究,揭示幸福感的心理实质,是编制科学测量工具的必经之途。同时,我们应该对幸福的多元意义与表现保持开放的态度[18],不断推动幸福感量化研究的发展。
新世纪以来,是幸福感研究大踏步融入社会发展洪流的十年。10年前,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生物学家和哲学家才开始交叉进行所谓的“幸福研究”。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吉尔伯特归纳了这个新研究方向的部分研究成果,并将之写入《幸福发现》一书中。虽然以前人们已经认识到许多幸福感研究结果的实际作用,但进行应用的非常有限。公众对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追求发生了显著变化,财富的积累已不是衡量幸福感的唯一指标,社会发展、公平、保障、关爱、安全等,已逐渐走进公众生活。人的发展的指标第一层次是关心人的生存条件层面(衣食住行、预期寿命等),第二层次是关心人的发展条件层面(职业素养、流动机会等),第三个层次是关心人的心理感受层面(满意程度、幸福感受等)[19]。Diener(2000)指出[20]:“社会必须像重视经济一样重视主观幸福感:对幸福感进行追踪、理解与研究,并肩负起教育大众的责任,科学地理解生活质量并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以往更多地沉浸于纯学术兴趣的心理学,以其独有的视角,在“幸福指数”这个领域终于得以大显身手,一展宏图。
幸福指数概念源自20世纪70年代,不丹国王提出并实施“幸福计划”,在不同的时期,政府推出了不同的国民幸福目标,使人生基本问题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不丹模式”引起了世界的关注。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罗纳德·英格哈特负责的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公布的幸福指数的计算是国际上比较权威的,其结论通过对受访问者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后得出。2002年,英国首相布莱尔邀请了莱亚德教授给其战略智囊团作“幸福政治”讲座,并且尝试建立一种与GDP数据相似的统计体系,即“国民发展指数”(MDP),其中考虑了社会、环境成本和自然资本。2006年7月12日英国“新经济基金”组织出炉了对全球178个国家及地区的“幸福指数”报告。日本也于同一时期开始兴起幸福指数研究,其采用国民幸福总值(GNC)形式,更强调了文化方面的因素。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提出的人类发展指数已经被联合国的年度发展报告采用。获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心理学教授丹尔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和经济学家联手正致力于“国民幸福总值”的研究,提出应当建立国民快乐账户来取代传统的GDP。此后,许多专家提出要建立一个完整可靠的测量国民幸福程度的系统-幸福指数。研究者们认为,国民的利益是国家和政府制定与调整各项政策的根本标准,而社会政策的调整效果最终体现在国民的主观选择和判断上,国民幸福指数的走势恰恰是这类主观判断和选择的重要被测变量。国家有关宏观决策部门应当深入研究影响不同群体幸福指数变动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从而提出提高全社会主观生活质量的对策与建议[21]。
“幸福”属于主观感受的范畴,而“指数”属于经济学领域,指数是经济学的强项,幸福是心理学的强项,幸福指数界定与测量是现代研究的核心与难点。尽管幸福指数研究的不同层面和视角存在差异。但幸福指数的意义,是从关注公民的物质需要、经济条件,转移到关注公民的精神追求和心理感受,以新的视角去审视公民的物质需要、经济条件、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一点是确定的,其核心和基础是人的主观感受。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事实判断,又是对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而幸福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简言之,幸福包括“好收入”、“好生活”与“好心情”。如果说经济指标衡量的是经济状况,生活质量衡量的是生活状况,则幸福指数衡量的是人的心理状况,尤其是主观感受状况[22]。
幸福感是衡量百姓幸福感的标准,是社会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是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在新一轮的现代化中,“GDP+幸福指数+生态平衡”的集束指标正取代单向的经济指标,构成新的发展价值观[23]。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GNH(国民幸福总值)来衡量社会发展、国家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在社会实践中,幸福指数具有:1、诊断功能(发现社会问题、社会运行偏差);2、调整功能(检测社会运行状况,调整社会政策);3、互补功能(弥补GDP指标的不足);4、发展功能(社会和谐与发展指标)[24]。幸福指数是政府制订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也是检验公共政策的最终标准。通过检测幸福指数,把握不同社会群体幸福指数的走势和变化规律,构建广博性政策干预框架,建立协同性政策干预体系,突显关键性政策干预节点,重点解决影响幸福指数的最突出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经济学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富裕的世界,那么,幸福学将会为我们创造一个幸福的世界。提高生活质量既是个人追求的目标,也是幸福感研究的独特魅力所在。1967年Wanner Wilson回顾了关于主观幸福感研究,自那以来的四十多年,主观幸福感研究已硕果累累,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并激发了当代以提升幸福感为核心的积极心理学运动,现在的研究者们更加致力于探讨获得幸福的各种途径和方法。马丁·塞里格曼(MartinEP.Sdigman)和西卡森特米哈伊(Csujszebt-mihalyi)指出:“当代心理学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期,心理学家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和新的使命,那就是如何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发展,帮助人们走向幸福,使儿童健康成长,使家庭幸福美满,使员工心情舒畅,使公众称心如意”[25]。未来的10年,就是要把幸福感研究成果转化为公民切切实实的幸福的10年,提升幸福感将成为新一轮的研究主题。
积极心理学认为,人们可以“操控”自己的幸福感,增加“幸福量”。佛德斯(Fordyce)最早尝试干预幸福感,采用14种技术对大学生进行训练。这些技术包括:花时间进行社交,着眼于现在,停止担忧,进行积极思考等等。Seligman等人设计了品质强项和美德分类系统(CSV)对人类拥有的强项和美德进行描述和分类。CSV包括智慧、勇气、人道、公正、自制和超越6套美德,又细分为24种强项。他们认为,个体拥有一些特征强项,即拥有、看重和频繁练习的强项。他们在互联网上采用随机分配和安慰剂控制的实验设计,比较包括特征强项在内的6种干预方法,为真正幸福论中的快乐生活、充实生活和有意义的生活设计了相关的积极心理疗法练习[26],并率先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开设了幸福课程。也有研究考察了大学生用来维持或增加幸福感的策略策略使用的个体差异,以及策略的有效性,结果发现8种幸福感增加策略。克里斯·波得森(Chris Peterson)等人提出,个体追求幸福有三种不同取向,分别是愉悦、畅态和意义。幸福感研究的快乐主义观点认为愉悦即愉快和积极体验最重要。完善论观点则认为,生活意义和畅态体验能够产生幸福。三种取向都可以预测主观幸福感,意义和畅态解释的主观幸福感方差高于愉悦,这些研究均为幸福感提升提供了思路、方向和技术[27]。
在传统的视野中,解决人的幸福感问题,主要通过人文手段,因为人文文化的主要功能就是提升人的精神状态,通过诸如人生观、价值观的矫正,通过哲学、文学、宗教的教化与熏陶,来改善人的心灵,导向对世界的积极态度,由此也获得精神上的幸福感。现代科学发展,使得技术幸福感“操控幸福“成为可能。所谓技术性幸福感(technical happiness),是借助于技术手段(如药物、基因修补、基因增强等)对特殊群体身体内有缺陷的幸福基因进行改造或通过提高人脑内愉悦感体验物质的含量,以祛除身体中(生理方面)的不适感,从而获得一种愉悦的精神体验[28]。技术手段主要解决物质与生理层面的幸福感,人文手段主要解决精神与心灵层面的幸福感。所以,要走向幸福,既需要人文的创新,也需要新技术时代(生命科技与认知技术时代)的真正到来。在两种手段之间,在技术性幸福感和人文性幸福感之间,既需要保持必要的张力,更需要探索互补与整合的新途径,这样才能使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整体的社会具有更积极的期许,才能为人类走向幸福开辟更宽广的道路。
国富是为了民乐,是为了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幸福是个人追求,幸福指数是安居指标,人民福祉是国家使命。发展经济是增强幸福的手段,幸福才是目的。国家和社会应该为公民百姓打造一个获得幸福生活的平台,把握公民的主观感受及变化规律,充分考虑发展速度、改革力度和人们幸福程度的协调与统一,真正将其作为改革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指示器“和进一步政策调整的依据,通过社会政策的实施和调整,不断改善民众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完善民众的人格,从而对民众的幸福指数施以积极的影响。
历经半个世纪,幸福感研究终于在当代散发出璀璨的光芒,指导着人类的幸福之旅。虽然人们已经对幸福有相当的了解,但幸福主题本身仍然存在众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当代幸福感受发展正面临新的转折,意义深远又充满挑战,未来幸福感研究显示出新的态势:
第一,理论的多元化。沿着西方哲学快乐论(Hedonic)与实现论(Eudemonia)两种走向,出现了以快乐论为哲学基础的主观幸福感理论,以及以实现论为基础的心理幸福感、社会幸福感理论模型。最近,美国心理学家Waterman等(2010)融合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思想,将实现论思想进一步拓展,开创了实现幸福感(Eudaimonic Well-Being,EWB)的研究范式,激发对“幸福”的重新思考和审视,从新的视野推动和拓展了当代幸福感研究[29]。幸福的理解是历史性的,幸福的内涵是开放的,我们应该对幸福的多元意义与表现保持开放的态度,这样才能与时俱进,揭开幸福的神秘面纱。
第二,相关研究多元化。幸福虽然是一种心理感受,但终究是客观因素的主观投射。当代结构方程模型(SEM)在分析中介效应和调节变量效应以及多层线性模型(HLM)检验跨水平的调节作用中日益显示出强大的效力,而应用交叉滞后相关设计可以更加明晰原因变量与结果变量,更加明晰各种因素与幸福感间的因果关系。未来研究应构架出相关因素研究从宏观到微观的全面、立体、多维网络,拓展与深化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理解。必须发展统计与研究技术,以处理多种变量之间的复杂关系,建构因果关系理论。
第三,文化的多元化。虽然近年来幸福感受的跨文化研究方兴未艾,但研究者主要是以西方的理论与测量工具参照点建立概念与测量的等同性(concept and measurement equivalence),将西方的幸福感理论及测量移植到其它文化。文化心理学研究兴起冲击了跨文化的普同主义,其强调多元取向(pluralism),所谓一种心灵,多种心态。“幸福”是一种文化,如研究巨擘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所说的“感觉结构”,(structure of feeling),源于实实在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状态[30],不同文化幸福的理解与追求是不同的。
奚恺元指出:我们的最终目标不是最大化财富,而是最大化人们的幸福[29]。40多年幸福感发展,从外部因素深入到内部机制,从哲学思辨转移到科学实证,从理论研究转移到社会应用,从学术研究转移到幸福感提升,勾画出幸福感历史画卷。当代我们正面临从经济时代到幸福时代的伟大转折,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幸福是人类一切行为的“终极的”、“自足的”目的,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道德危机、信仰危机等一系列危机的主要原因是未能解决好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获取幸福这个根本问题。在幸福学的统领与指导下,各门社会科学围绕人类的终极目的联合“攻关”,可望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解决幸福问题,从而完成幸福世纪的幸福革命,实现建设幸福国家和幸福世界的目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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