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立群
(河北省唐山市第五医院人事科 河北唐山 063004)
随着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务院将精神卫生纳入了公共卫生服务范畴。长期以来,精神卫生机构因种种原因发展缓慢,严重制约了各级精神卫生机构的人才培养、经营模式和运营机制。只有开拓创新,才能提升精神卫生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全面推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社会快速发展与生活观念的改变,人们压力增加导致心理卫生问题激增。我国儿童和青少年行为问题、大学生伴有焦虑、恐怖、神经衰弱和抑郁情绪、孕产期不良心理行为、老年痴呆及老年抑郁症发生率逐年增高,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精神疾病的未治率和复发率居高不下,其原因除了患病家庭因病致贫无能力承担医药费、人员业务素质相对偏低等因素外,人力资源不足、防治工作不能到位是重要因素。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全国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中,共有7.1万名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的1.3%。尽管在过去几年中精神科的人力资源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基数低、服务范畴和服务内容扩大快,全国的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在总体上普遍不足。精神卫生专业人才不足、精神病医院发展较慢、收入较低、精神科医护人员遭受职业歧视以及来自工作方面的压力、配置不合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素,致使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流失严重。
1.1 医院发展较慢、精神卫生专业人才不足 精神疾病为慢性病,且患病家庭一般较为贫困。精神病院长期靠低收入维持经营,国家对精神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院发展相对受制约,员工福利待遇偏低,以致难以吸引人才。调查结果显示,“福利待遇低、深造机会少、工作未被病人和家属承认,社会地位低、晋升机会少、可能遭遇暴力行为、病人可能突然死亡”等因素,加上付出不能得到相应回报,使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堪重负而选择离岗;精神卫生工作者社会地位低。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病患者持有偏见,间接导致精神卫生工作者遭受职业歧视,部分人不愿意透露工作单位,有的表示在婚恋方面遭受挫折,且伴有职业羞耻感。被调研医院普遍反映在人才招聘上存在困难。省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反映招不到优秀对口人才,而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连医务工作人员都招聘不到。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医技人员缺乏,常常出现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由于精神专科机构待遇较低、工作环境与条件相对艰苦,同时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又存在种种偏见,医学院校毕业生大多不愿意从事精神卫生工作,这就导致高层次人才大量流失。我单位20世纪80年代分配的专科临床医生,到90年代初就都已经调到其他综合医院,而且这些调出的同志现在都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走上领导岗位。
另外,由于当时的人员编制数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医院目前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市里的要求,医院只能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才落户存在一定困难,这对医院的人才引进造成了不利。
1.2 整体素质不高 首先,很多精神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都是由其他临床学科转岗而来,而且目前资历较深医生的原始学历大多都是中专,为了照顾职工子女就业,还要放宽招录条件,使得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缺乏统一的质量评估标准和质量控制机构;其次,人员培训机制欠缺,使得许多机构的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疾病诊断与治疗能力也十分有限。同时,在广大医学院校中,精神医学和医学心理学教学较为薄弱且不受重视,相关课程学时数少,且多被定为要求较低的考察课。全国能够培养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单位目前不超过10家,近5年内估计培养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50~60人。这都极大地阻碍了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正规学历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目前地市级精神卫生机构以大中专水平的人才作为主力,然而我国中专或“中专续大专”医学教育中却没有精神科教育内容。
1.3 软硬件建设滞后 我院现址建于上世纪80年代,结构不合理,设施、设备陈旧落后。多年来当地政府对我院的建设经费、专项经费投入很少,医院生存发展仅靠自身提供医疗服务获利维持,无力改变医院落后的面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经常有被患者袭击的风险,患者出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医患纠纷不断增加。
1.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属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院的人事管理政策,卫生专业人员中只有医师、药师、护士等相应的技术职称晋升、工资制度。由于技术职称、工资待遇等无法解决,心理学、社会工作、康复治疗等专业的人员无法进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工作,即使进入,也无法评定技术职称和解决工资待遇,导致人员流失。
1.5 政府投入不足 精神卫生机构职工的年收入,较其他医疗机构的同级人员普遍低下。分析其原因:①精神卫生机构自身补偿能力低;②政府财政对人员经费的补助不足。在人员补助经费上,根据我国医院补助政策,对于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实行定项补助,补助水平要高于综合医院,但基本用于离退休人员。其余部分补贴职工工资,但财政拨款不足工资的30%。有些医院仍然存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工作环境恶劣,工作人员被精神病患攻击致伤、致残甚至死亡的事例屡屡发生。而精神卫生法又迟迟未能出台,不能在法律上给予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在一线工作的职工大多都遭受过精神病患者的人身攻击,轻则言语谩骂、重则拳打脚踢致伤。同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工作人员还要时时担心精神病患自伤、自残、心理压力巨大,常有医护人员焦虑、失眠、甚至患上心理疾病。政府对精神卫生的科研与培训不够重视,投入不足,使得这方面工作的开展还十分受限。通常是由医院自筹资金支付这方面的费用,因此能开展的活动与项目都十分有限。此外,精神卫生专业的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十分困难,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精神卫生不了解、不重视。精神卫生科研成果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十分有限。
2.1 改善诊疗条件 要改变精神病院的落后面貌,政府必须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力度,改造落后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解除后顾之忧,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2.2 适度增加精神卫生人力资源总量 优化精神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向农村、西部等偏远地区倾斜。通过因地制宜、分布实施、完善岗位配置、严格准入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等措施,使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
2.3 加强能力建设 采用正规培养与就地取材相结合的方法,开发源头,加强医学教育中精神卫生内容,加大医学继续教育中的精神卫生知识和技能教育的力度与覆盖面,积极开展包括非精神科执业医师和非精神科注册护士在内的各类人员的精神卫生专业培训;通过在职人员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2.4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由于精神卫生服务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共卫生事业,从事精神疾病防治服务工作是一项公认的高风险职业,因此,应当通过提供各项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人才评估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稳定队伍。
2.5 扭转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 对于精神疾病,我们需要更多认识;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我们需要更多帮助,给予关爱。为引起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问题的关注,世界卫生联盟将每年的10月10日定为“世界精神卫生日”。在这一天,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向大众宣传精神卫生科普知识,促进人们积极地追求精神健康,并向精神疾病患者伸出关爱和援助之手。
总之,精神卫生机构作用特殊,不能等同一般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实行全额拨付,并不断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中去,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