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华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娄底417000)
曾国藩廉政理念及践履
王菊华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娄底417000)
曾国藩在其一生中,坚持用廉政理念治政、治军、治吏、治家,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被誉为晚清中兴第一名臣。死后,穆宗皇帝震悼,追赠太傅,赏银三千两治丧,赐祭一坛,谥曰文正。
曾国藩;廉政理念;践履;楷模
曾国藩(1811-1872)曾任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署兵、工、刑、吏侍郎,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1864年8月,“曾国藩封太子太保,授一级毅勇侯,世袭罔替,赏戴双眼花翎,开了有清三百年中文臣封侯的先例。破格地得到清王朝的最高奖赏。”官居一品,赠太傅,谥“文正”被誉为晚清“中兴第一名臣”。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坚持用廉政理念治政、治军、治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本文试就曾国藩的廉政理念及践行作些肤浅的研究。
曾国藩久居官场,深知官场关系之复杂、是非之繁多、环境之险恶,加上他善于明哲保身,因而把廉洁自律作为居官不败之本。他认为,为官只有清正廉洁,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任凭风云变幻,而稳如泰山。既然发誓不靠做官发财,就终生恪守不渝。他担任京官十几年,遍历五部做侍郎,还曾担任过学政,后来湘军发展到鼎盛期,他指挥30万大军,权绾四省,位列三公,手握军政重权,朋友、学生、儿女亲家亦官阶显赫。“殆至同治十一年二月曾国藩去世时,其幕僚官至三品者已达22人,其中总督4人,巡抚7人,至于道府州县则难以统计。曾国藩所保幕僚人数之众,次数之多,升迁之快,官职之高,在中国幕府史上都是罕见的。”[1]375又有学者研究称:咸(丰)同(治)期间,曾国藩幕僚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是从政人员,他们遍布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文化、教育等处个领域,或则官居要津,或则独任封疆,一时形成名臣能吏,半出其门。特别是同治三年七月初十日,曾国藩、曾国荃兄弟同日封侯伯(古往今来十分罕见),此处湘军的一大批将领或获骑都尉、轻车都尉、云骑尉等世职,或给以布政使、道员、知府、提督、总兵等衔。胡林翼在一封信中说:涤师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迪庵、厚庵、璞山、荫渠均不以军饷自肥……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匠,固不待言,天下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据统计,出身曾国藩幕僚而后官到三品者达50人,位至督抚堂官者达26人,其中大学士1人,军机大臣1人,大学士入值军机者1人。这是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如果想靠官僚网发财,象曾国藩这样的情况,机会多的是。咸丰十一年曾国藩位居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兼兵部尚书衔,位不可谓不高,东南四省文武官员、钱粮赋税任他调遣支配,权不可谓不重。如果想发财、贪财,有的是机会。
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一直把以修养和从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清、勤、慎被称为居官三箴,其中又以“清”字居首,官做得好不好,只要看他有没有钱就知道。古人曾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曾国藩熟读经、史、子、集,他深刻懂得为官只能以“廉”字为人生根本,因此,他在从政治军中自始至终坚守“不要钱,不怕死”之六字诀。他自勉并教育子弟临财不苟,无欲则刚。他视贪污如染毒瘾,染毒瘾就难以戒除,染上贪毒,无论官有多高,功有多大,必然前功尽弃。在廉洁教育方面,曾国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进行教育规劝的机会,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情况的教育告诫。如曾国荃生日时,曾国藩在同治二年八月初五日给沅弟(曾国荃)写信:“生日在即,万不可宴客称庆,在线间谋送礼者,余已力辞之,弟在营亦宜婉辞严却之。家门大盛,常存日慎一日而恐其不终之念,或可自保。否则颠蹶之速,有非意计所能及者。”[2]332历朝历代,这样的教训,例子太多太多了,因而,他称“廉”字为护身符,立命之根。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他在给四位弟弟去信中说:“予自三十岁以来,而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2]95自古奋斗出英雄,从来纨绔少伟男。清贫,常能激励人去追求向上,常能逼得他们去奋斗、去谋生、去立业,或许能成大器;过多的钱,反而诱惑人走向堕落。如曾国藩外孙聂云台先生就曾说过:曾氏虽然数代清贫,却换得了子孙后代的兴旺。林文忠公(林则徐),他如果要发财,当时捞个几万两银子,是很容易的。林公死了以后,也是毫无积蓄,但是他们的子孙数代都是书香不断。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曾国藩又给四位弟弟的信中说:“故教诸弟及儿辈,但愿其为耕读教之家,不愿其为仕宦之家。诸弟读书不可不多,用功不可不勤。切不可时时为科第仕宦起见。”[2]97曾国藩除了对兄弟进行教育外,对自己的儿子要求更是非同一般。咸丰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夜,曾国藩给当时只有九岁的儿子写信,信中说:“凡人多望子孙为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勤俭自持,习劳习苦,可以处乐,可以处约。此君子也。余服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习气,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极俭也可,略丰也可,太丰则吾不敢也。凡仕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不可惯习懒惰。无论大家小家、士农工商、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3]246岳麓书社唐浩明教授评点《不存做官发财之念》中对“官”与“财”的关系阐述得相当清楚。他说:“从政治学的观点来看,各级官员本是社会有序存在的管理者及保护者,与‘发财’是不相干的,想发财者应去经商做买卖。但是,是管理者就有权力,权力则有可能为自己及他人谋私利,于是‘做官’与‘发财’便这样联系在一起了,以至于不可分割。据专家考证,中国两千年封建官场,真正的一丝分外之财不要的清官,不过四五十人而已,其他无法数计的官员都说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清廉,差别之处只在程度上而已。曾氏(曾国藩)也不在这四五十人之列。当然,综其一生来看,还是较为洁廉的。”[3]118唐浩明教授接着说:“一个人想要做清官,必须要得到家庭的支持和配合。所以,这封家信,与其说是曾氏(曾国藩——笔者注)在向诸弟说明自己做清官的志向,不如说是曾氏希望诸弟断绝非分的期待,让他们予以支持和配合。”[3]118
曾国藩想做清官的志向已经确定,我们来看看他自己是怎么做的。曾国藩于道光十八年中进士点翰林,随即在家乡读书。道光十九年,曾氏以一个即将赴任的官员身份在家乡度过,湘乡乃至长沙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来送礼拉关系,送钱送物,其中固然有真心诚意的祝贺者,但也有相当部分另有目的。曾国藩将那一年所接受的馈赠引为“恨事”。从那以后,他就不再接受人惠。曾国藩就任团练大臣之初,曾发出一份《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此信实为他的就职文告,信的最后一段为:“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淡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息神,以对君父,即藉以号召吾乡之豪杰,湖南广大,岂乏忠义贯金石、肝胆照日星之人?相与倡明大义,辅正除邪,不特保桑梓于万全,亦万荡平贼气,我国家重有赖焉者也。”[4]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给澄侯四弟(曾国潢)的信中说:“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不敢妄取丝毫。”[2]168曾国藩统兵之后,可以支配的钱很多,但他为“风示僚属”和“仰答圣主”,不但不妄取丝毫,还把自己的部分收入捐给了战区灾民,寄回家的钱反而比以前更少了。因为曾国藩认识到:“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立矣。”[3]230为了使其子弟守耕读之家本色,他给四位老弟写信,要求“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淫失矣。”[3]195曾国藩在任两江总督时,规定妻子女儿白天下厨房做饭菜,晚上纺纱织麻到深夜,而且天天如此。象曾府这样的人家,自然不靠家中种菜喂猪过日子,有无此并不会对生存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气氛上,在精神上,在观念意识上,与形而下的生存物资相比较,其形而上的文化意义更为重大。
曾国藩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读古书以训沽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事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此八本者,皆余阅历而确有把握之论,并亦当教诸子侄谨记之。无论世之治乱,家之贫富,但能守星冈公之八字(早、勤、考、宝、书、蔬、鱼、猪——笔者注)与余之八本,总不失为上等人家。余每次写信,必谆谆嘱咐。”[5]曾国藩“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讲的是不贪,不要非分之钱,特别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说:“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者,自然鬼伏神钦、到处人皆敬重。”[1]468曾国藩做官忙事功,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廉。他自己则身体力行,终身自奉寒素,清淡度日。廉需俭养,俭因廉生。所以,他在提出“居官以不要钱为本”的理念以后,多次并反复强调做官而不发财,坚守“廉”的基本之义。
不贪财,不苟取,不自是,是曾国藩为官之信条。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能有这般清醒的认识和清楚的交待:“余有咸丰三年冬以来,久已以身许国。愿死疆场,不愿死牖下,本其素志。近年在军办事,尽心竭力,毫无悔怍,死即瞑目,毫无悔憾。……盖因军事危急,故预告一切也。”[6]这反映了曾国藩的恪守传统道德的封建士大夫的风貌。故而,在他的心灵深处根深蒂固地存在着“藏书万柜可教子,遗金半两常作灾”的观念,后来以“汗马勋名,问牛相业”兼具圣王双层的资格,造就了一个精神领袖。曾国藩不但自己和教育弟子不要贪财,不要随便接受钱财,就是珍贵的世间珍稀宝物也不要妄取。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的日记中写道:“休宁瞿令福因送右军帖一本,王梦楼跋断为淳化祖本,且定为唐刻,考核未必确凿。而神采奕奕,如神龙矫变,不可方物,实为稀世至宝。余行年五十有一,得见此奇,可为眼福。瞿令又送越侍制仲穆所画飞白竹,上有施愚山、沈绎堂诸先生题跋,亦可宝也。余以世间尤物不敢妄取,审玩片刻,仍亦璧还。去年黎会神畴送刻石庵、翁覃溪二公在闱中所书手卷,余亦璧却。此三件可称祁门三宝。”[7]他虽然官高禄厚,却没有留下万贯家财和宠大的家产与儿孙,留下的是30余万卷极为珍贵的藏书和规模宏大的藏书楼,真可谓“万卷藏书宜子弟,十年种木长风烟。”
“清”字即“廉”字。曾国藩在他的日记中经常提及“清、慎、勤”这三箴。他在担任两江总督时,亲书“清、慎、勤”三字匾额,悬于督府。为了显得通俗,后来便干脆改为“廉”字。因此,在他的文字中,出现的都是“廉”字,意思是说,为官应当廉洁自守,不可以权谋私。同治十年二月,其在致许总兵的函中说:“镇将贪者,满营皆有废驰之气;廉者,每营皆有振兴之象;贪者,部下常有仇恨之心;廉者,部下常有佩服之意。银钱只有此数,上愈宽部下愈窘;上不苟取分文,部下皆畏而爱之。本部堂平日教人,总以“廉”字为立身之本。”[8]179“廉”字不仅是儒家最重视的官吏德行,也是儒家十分强调的重要政治道德。为什么要“廉”?首先,为官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察是非,一身清白,没有私心,才能够和敢于处事公正。其次,为官清廉,才能治国安民,使天下太平。再次,为官清廉,才能受到上级的赏识,得到百姓的爱戴,自己也才能身心安然。第四,从长远利益出发,为了居官不败免得身败名裂,也要廉洁,曾国藩说:“‘廉’字人生之根本,即我楚师水陆两军之根本也。”[8]1821865年,他告诫安徽怀远县令,“要以‘廉’字自律。‘廉’则已身与随从之众一尘之染,自无蒙蔽偏袒之虞;勤则身到眼到,暗访明察,自无黑白倒置之事。”[8]185曾国藩察人用人,也以“廉”字为本。据说他当翰林时,一次,他到北京的琉璃厂(原为烧制琉璃的地方,后来此处不烧制琉璃了,改为书市,亦叫书肆)去买书,他进一家书店,已有两人正在买书,其中一人选好书后付款时将一枚铜钱掉在地上,没有发觉,走了,另外一人即上前去将铜板拾起,装入自己腰包。曾国藩便向店中人打听了这二人的姓名。后来,在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时,一知县新任,前来拜谒。曾国藩问其姓名,方知眼前这人就是那位拾铜板装入自己腰包的人,不久就免了他的职。人问之,曾国藩说:“若人一钱如命,一旦膺民社,欲无剥民脂膏,得乎?”[8]185众人无不叹服。
曾国藩为部下所推服,除了他有坚定的志向外,操守廉洁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他训诫部下时,很少空谈廉洁奉公的大道理,他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服众的角度出发,告诫部下将领,如果要让手下人心服、敬畏,就必须保持廉洁。他对刘松山说:“驭众之要,不外‘勤’、‘廉’二字。廉则足以服人之心,勤则识见日广,精力自强。循是以求,即他日可成名将。”[8]185刘松山与曾是同乡,是曾国藩看中、培养起来的将才,因功擢副将,以总兵记名,死后赐太子少保,加赏一等轻车都尉,谥号忠壮,果然成为名将。他又告诫部属,为官莫作名利双收之想,‘勤廉’二字,系为政之本。平日必须于此二字认真体会,俾案无书纸积留之牍,室无不可告人之钱,自有一种卓然自立之象。1862年,曾国藩手下大将鲍超因战功,朝廷赏他穿黄马褂,曾国藩不失时机地写信劝道:贵镇懋著战功,渥邀异数。恩愈隆则责愈重,益当以“谦”字自持,以“廉”字自惕。谦则不骄,谦则足以服众。福泽勋名,更未有量。不久,鲍超由总兵补授浙江提督,由正二品升为一品。曾国藩祝贺之余(根据鲍超存在克扣、欠饷等问题)再次提醒:“贵军门近自叠受渥恩,尤当竭诚图报。第一戒个‘骄’字。心根之际,若有丝毫骄矜,则在下之营官必傲,士卒必惰,打仗必不得力矣。第二守个‘廉’字。名位日尊,岂有怕穷之理?常使在下将官多些便益,士卒多沾些恩泽,则人悦服。切不可处处打算,惹人谈论。得了名就顾不得利,莫作名利双收之想,但立名扬万古之志。此是金石之言,贵军门当牢记、牢记!”[8]188廉字固然重要,但怎样才能保持廉洁呢?除了增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制外,中国传统思想中还设计了一条更为根本的途径,即以俭养廉,曾国藩养廉之法,全得力于一个“俭”字,他说欲崇廉,必先崇俭。曾国藩虽官至总督,每日吃饭仍以一荤为主,被时人号为“一品宰相”。早餐时仅吃开水泡饭一碗,传至民间,纷纷效仿。穿衣穿的都是粗布衣,穿鞋穿的是夫人、媳妇做的布鞋。家人平日穿的衣服不准用丝绸,强调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曾国藩的女儿曾纪芬自号崇德老人。80岁时写了一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其中对父亲曾国藩的记述颇详。据她说,曾国藩无论官做到多大,从来没有人敢向他送礼。甚至于她的夫人就象一个平凡农妇,没有任何珍珠之饰。部下都知道曾国藩的人格,大多能以廉洁自律,所以很少有人敢冒大不韪给曾国藩送礼。
资料表明,清代官员的正薪很低。一个七品县令年薪不过45两银子,禄米45斛;一品大学士年薪也不过180两银子,禄米180斛。除正薪外,他们还有另外一笔收入,名曰养廉费。一年下来,平平安安的县令未出差错可得400至2 000两,大学士可得13 000至2万不等的养廉费。养廉费之所以远远超过正薪,正是为了鼓励官员廉洁自爱。曾国藩收入低,为政清廉,京师频繁的人事应酬,曾国藩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至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已累计借银400两。这一时期,他在家书中多次出现“借”、“欠”、“窘”的字样,艰难形状,跃然纸上。
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到四川任乡试正考官。正主考的差旅费定为2000两银子。而实际的路途花费不足1000两。仅此一项就可以省出千余两银子。乡试结束时,地方官场还要送给主考官员一笔“辛苦费”,也在千两左右。这笔收入,在当时是公开合法的。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大为改善。不但京中所欠的数百两债务全部还清,还寄回家1000两银子,分别用于家中还债和赠送族戚,他说:家中之债,今虽不还,后尚可还,赠人之举,今若不为,后必悔之!但曾国藩的宦囊并没有因此而丰富。再度出山之时,曾国藩再次表示:“不要钱,不怕死。”统兵之后,可以支配的金钱虽多,但他为“风示僚属”和“仰答圣主”,把自己的部分收入捐给了战区灾民,寄回家的钱反而比以前少了。
曾国藩立定主意不多往家寄钱,不仅因为要保持清廉之节,还因为他认定从小经过生活磨炼的人更容易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他之所以不往家多寄银物,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他在家信中说:“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偷惰,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3]230
咸丰七年,曾国藩的父亲病逝。咸丰帝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曾国藩此次回到老家,了解到他在外时,曾家经济上非常困难。因为曾国藩的妻小都已经从北京回到了湖南老家,家里经历了母亲丧事及儿子曾纪泽婚事等大事,花费巨大,仅靠土地收入根本不够。老父亲不敢向他张口,百计营求,难堪异常。曾国藩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以前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咸丰十年,曾国藩被任命为两江总督,直到同治十一年去世。清代一品大员的固定收入是年俸,金额不过180两;而养廉银一年1.5万两,是年俸的84倍。但是,对于大部分官员来说,他们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清政府默许地方官员在国库定额税粮之外以“办公费用”名义浮收一部分税款,一般在正税额的1/10上下浮动。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历史学家研究,巡抚总督级的官员是18万两。据此,曾国藩在一品大员的高位上做了13年,总收入应该是240万两左右白银。那么曾国藩一生积累了多少钱呢?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自己一生所积不过养廉银1.8万两,这明显与总督级官员的平均收入不符。其他的钱哪去了呢?首先,曾国藩拒绝或者整顿了许多其他官员欣然笑纳的不合理的陋规。其次,即使那些“合法的”甚至可以说是光明正大的收入,他也大多用于公务。第三,在人情往来、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尽量从俗。对这些开销,他从不吝啬。同治八年正月,曾国藩由两江总督改授直隶,入京陛见。他送别敬一万四千馀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总共给京官送了1.4万两的礼,事后在给他的儿子曾纪泽说仍然自觉不厚。
虽然官至极品,但曾国藩晚年生活仍然俭仆习惯。薛福成拟的《代李伯相拟陈督臣忠勋事实疏》中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其(曾国藩)本身清俭,一如寒素。官中廉俸,尽举以充官中之用,未尝置屋一廛,增田一区。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过四簋。男女婚嫁,不得过二百金,垂为家训。有唐扬绾宋李沆之遗风(杨、李二人分别为唐宋名臣)。而邻军困穷,灾民饥馑,与夫地方应办之事,则不惜以禄俸之赢余,助公用之不给。这段叙述,应该说并没有过分夸张。曾国藩爱穿着家人为其纺织的土布衣服,不爱着丝绸。曾国藩升任总督后,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夜阅公事,全家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通常他每顿饭只有一个菜,“绝不多设”。
同治十一年二月四日,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官署去世,终年62岁。“江南士民巷器。江宁将军以闻,穆宗皇帝惊悼,辍朝三日。追赠太傅,赏银三千两治丧,赐祭一坛,谥曰文正,入祀京师昭忠贤良祠,各省建立专祠。”[9]他生前曾留下遗嘱,丧事概不收礼。但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一品大员的丧事,“实非巨万可以了,关系密切者,似可以酌受。”但曾纪泽拒绝了此项建议。曾国藩自以为生前给自己留下的养老钱“极丰裕”,然而办完丧事后,已经所剩无几。
综上所述,曾国藩不是军人,却为清廷建立了丰功伟业;他不是哲人,但留下的文稿字字珠玑,饱含人生的哲理。他为政清廉,受人们称颂,留给后人的不是高官厚禄之后的虚华和荣耀,而是他所达到的儒之风雅和他言传身教,教育子女的事迹。作为儒之大者,可以说他实现了历代儒生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准则。
注释:
[1]易孟醇.曾国藩传[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
[2]李瀚章.曾国藩家书家训[M].北京:中国民族艺术出版社,2005.
[3]唐浩明.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上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2.
[4]唐浩明.唐浩明评点梁启超辑曾国藩嘉言钞:上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4:398.
[5]诸葛瑾.曾国藩家书的智慧[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56.
[6]唐浩明.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下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2:401.
[7]黄勇.曾国藩全集;3卷[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7:1246.
[8]吴江、袁敏琴.曾国藩成就大事的36字诀[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7.
[9]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中兴将帅别传[M].朱孔章,撰,向新阳,校点,长沙:岳麓书社,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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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0712(2011)04-0075-05
2011-07-10.
王菊华(1950—),女,湖南双峰人,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研究方向:民俗文化研究。
(责任编校: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