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琉球问题看李鸿章的海防思想

2011-04-07 14:42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1年10期
关键词:海防琉球清政府

高 畅

一 琉球问题之缘起

琉球群岛,北与日本列岛相连,南与中国台湾相接,西与中国大陆隔海相望。琉球与中国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交往,从明朝开始正式的宗属关系就已确定。1372年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随后中山王察度便开始向明称臣。此后琉球每年或者隔年便会派使者前往中国朝贡,明清两代也都多次派册封使前往琉球册封琉球国王。然而地理上的接近,使琉球不可避免的也和日本有所交往。1609年,日本的岛津家久更是带兵侵入琉球,将琉球置于萨摩藩下。但由于日本想通过琉球和中国进行贸易等原因,而对琉球朝贡中国一直并不加以阻拦。而明清两朝对日本将琉球置于萨摩藩也是并未多加过问。如此一来,琉球便处于“两属”状态。

日本明治维新后,国力日强,开始加紧对外扩张。1872年,日本要求琉球对明治天皇亲政进行朝贺。琉球王派王子尚健等前往东京,天皇借机强封琉球王尚泰为藩王。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换约(《中日通商章程》),就琉球国船民遇害一事(1871年l1月,一艘琉球船因台风漂到台湾,与高山族人发生冲突,54人被杀)与总理衙门纠缠。他将总理衙门大臣董恂、毛昶熙的“生蕃姑且置之化外”一句曲解为“不以其为所属之地”,并作为后来侵台的借口。1874年2月,日本制定的《台湾蕃地征伐要略》中有“清国官吏如问及琉球属权问题,即参照去年使节口录,说明琉球自古为我国属地,并可列举琉球目前屡沐皇恩之事实以说明之。”“清国如以琉球曾对该国遣使纳贡为由,发挥两属之说,以遑顾不理,不应酬其议论为佳。盖控制琉球之实权,皆在我帝国,阻止琉球遣使纳贡之非礼,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目前不可与清政府徒事辩论。”从中不难看出,日本政府此时发兵入侵台湾,还不是以占领台湾为最后目的,其更重要的作用是为进一步吞并琉球做准备。同年10月31日中日两国签订《台事专条》,这便成为中日两国之间针对琉球问题进行交涉的肇始。

二 中日琉球交涉

l875年6月,日本内务省大臣发布通告,要求琉球停止向中国朝贡,接受日本政府的管辖。其后,日本又在琉球实行了警察制度和海外护照制度等措施,并规定琉球人必须申领护照才能前往中国。至此,日本事实上已经全面控制了琉球,剥夺了其自主权利,琉球王国名存实亡。琉球国王尚泰及朝臣,对日本的强权侵凌进行了抵制,但终究无力反抗,只好向中国求援。恰逢此时,清政府任命何如璋为首任驻日公使,遂令其相机处理琉球问题。1878年9月3日,何如璋会见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对日本政府阻止琉球进贡中国一事提出抗议。

日本政府看到清政府已介入琉球问题,于1879年3月8日下令,将琉球废藩置县。4月4日,又改琉球县为冲绳县。随后,更强迫患病的琉球国王尚泰离开琉球,并将其软禁在东京。至此,琉球正式被日本吞并。1879年5月底,美国前总统格兰特环游世界途经中国。鸿章与其会晤时表达了请其至日本时调解琉球问题之意,格兰特也欣然同意调解此事。日本根据格兰特的建议,提出了“分岛改约案”,将靠近台湾的“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岛定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也”。[1]但提出必须同时修改《中日通商章程》,以取得在中国内地自由通商和“一体均沾”的利益。总理衙门在谈判中提出“三分琉球”(北部各岛属日本,中部各岛复琉球,南部各岛归中国)建议,遭到日本拒绝。

此时,清政府正在和俄国交涉伊犁问题。面对东、西两面同时交涉,清政府内部对于和日本交涉一事议论纷纷,意见不一。1880年l1月l1日李鸿章上奏折说:“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而转来寻衅。矣俄事既结,再理球事;则力专而势自张。”[2]主张对日“缓允改约”。最终,总理衙门采取了李鸿章的建议。中日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历时数年,最终未能达成协议,琉球问题从此被长期搁置。此后,中国仍时常向日方提出琉球问题,然而形势变化,清政府已根本无力顾及琉球问题。中日甲午战后,日本并吞琉球更成为定局。

三 李鸿章的海防思想的产生

鸦片战争以来,英法等侵略者远涉重洋,从东南沿海对中国发起攻击。昔日曾为天然屏障的海洋,随着科技的进步逐渐成为畅通的海道。到此时,清政府的一部分士大夫才开始意识到海防事务的重要性。1867年12月,李鸿章在湖广总督任上时提出了在北洋、中洋和南洋各建立一支近代海军的主张。1871年,沙俄侵占伊犁,中国西北边防出现危机。1874年,日本侵犯台湾,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台事专条》,中国东部海防出现危机。1874年11月5日,总理衙门向中央政府呈递《海防亟宜切筹武备必求实际疏》,提出筹备海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1月19日,江苏前巡抚丁日昌陈奏《海军水师章程》以及《海防条议》。清政府将总理衙门和丁日昌的奏章交发沿海沿江各省督抚并陕甘总督左宗棠讨论,并限定在一月内复奏,从而掀起了一场海防与塞防的大讨论,海防事务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属于海防派主流的李鸿章向清政府递交了一份《筹议海防折》,系统地表述了他的海防思想。他意识到中国当时的形势已与古代的不同,古代的边患多发生在北方特别是西北,而自从列强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中国的边患已转移到了沿海沿江地区。为了抵御来自沿海的威胁,主张必须加紧海防建设。除提出防备西方列强外,他特别指出日本“近在户阀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久大患”。同时他指出中国财力有限,同时重视海疆和边疆的军备是很难做到的,而且即使收复伊犁也因新疆北临俄国、南接英属印度而难以长久固守。但是如果海疆失守却很可能影响全局。因此,他认为应尽力筹办海防,将已经出塞及尚未出塞各军停饷移作海防之饷。李鸿章提出放弃新疆,不可否认确实欠妥,但从中是可以看出他对海防的重视的。

四 李鸿章对待琉球问题的态度

在日本侵台之前,李鸿章虽已意识到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事事取法英法,后必为中国肘腋之患。”思想深处却仍有对日本“蕞尔岛国”的轻蔑。当其得知日本侵台后,同样是心存鄙夷,认为就算是打起仗来也并不必对日本这个国家太过担心,可见其对对日本的野心还缺乏清醒的认识。李鸿章对《台事专条》的内容也有所不满,但他所考虑的,不过是赔偿五十万两白银给日本,有损天朝大国的颜面。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条约,实际默认了琉球是日本的领土。而在日本看来:“l874年日清两国缔结的条约,最幸运的成果之一,就是使清帝承认了日本对琉球岛的权力。”[3]大久保利通签订《台事专条》回国后,即主张必须及早解决琉球“两属”问题:“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今者中国承认我征藩为义举,并抚恤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两国分界仍未判然。……且断绝其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自刑法、教育以下几百制度,逐渐改革,以举其属我版图之实效。”[4]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之前提到的日本要求琉球停止向中国朝贡。

何如璋在1877年到达日本后,针对琉球问题提出了三点主张:“一为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徵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一为据理而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一为反复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5]何如璋提出这样的建议事实上是以其对日本社会几个月的观察为基础的,其中的较为强硬的主张也是根据知己知彼的原则下做出的还算客观的判断。因为当时日本虽然国力有了一些提升,但确实还并不能形成对于中国的绝对优势。对于何如璋的建议,李鸿章却认为:“子峨所陈上中下三策,遣兵船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惟言之不听时,复言之,日人自知理绌,或不敢遽废藩制改郡县,俾球人得保其土,亦不借寇以兵,此虽似下策,实为今日一定办法。……若言之不听,再由子峨援公法商会各国公使,申明大义。各使虽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人必虑各国生心,不至灭琉国而占其地。[6]以李鸿章为主流的海防派对琉球的态度基本上代表了清政府的主要倾向。日本侵略野心的膨胀一定程度上更是与清政府对琉球的消极态度相关联的,正是清政府对琉球的消极态度,纵容了其野心,进而使日本由琉球而及朝鲜,带来了无穷隐患。

在《台事专条》签订后不久,日本就又开始侵犯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面对日本的压力,李鸿章认为,“朝鲜久隶外藩,实为东三省屏蔽,与琉球孤悬海外者形势迥殊”,“我藩属之最亲切者莫如朝鲜”。而朝鲜与中国“休戚相关,亦不可不随事维持,多方调护,保兹属土,即以固我藩篱”。[7]随着中国东南沿海的开放,以及日本的迅速崛起,英、俄等国在东亚竞争的加剧,清政府对朝鲜重要性的认识从一开始就要比琉球深刻得多。李鸿章的海防思想是以北洋为重,虽并不意味着放弃南洋,但在筹划东南海防战略中,却又是以台湾为重点,完全没有意识到琉球群岛的战略价值。事实上,琉球群岛并非那么微不足道,而是处于控扼太平洋通道的咽喉地位。

日本外务省聘请的顾问前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早在1872年,就曾向日本政府献策:日本要在东亚施展威权,就必须“南据澎湖台湾两岛”,并指出了琉球群岛的战略意义。1877年7月,外务卿森有礼在给日本政府的报告中说:“伦敦出版的《东洋杂志》指出:‘琉球地势极为有利,占有此群岛,则在一旦有事之时,对大国极为方便,此点无待论述’;该文并论证说‘我英国若能得此群岛,置兵守备,作为太平洋中驻屯之地,则英国在东洋之地位不知因此又将前进多少”。[8]十分明显,日本当时已经意识到琉球一旦为英国所据有,那么对日本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然而李鸿章以及清政府却没有意识到,无论谁占领琉球对中国来说都是巨大的威胁。

五 结论

可以看出,李鸿章的海防思想是在海防斗争的实践中逐渐发展而成的。在由台湾事件引发的海防与塞防大讨论中,其海防思想基本形成了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海防思想体系。这在当时的中国可以算是一大进步,但从其对待关于琉球的一系列问题的态度中,又明显反映出其海防思想体系存在的局限性。

首先,李鸿章的海防思想是一种防守性的战略。在其思想深处,陆权思想的影响是很大的,由此才出现其对于琉球与朝鲜截然不同之态度。其次,防御思想的消极性,以守为战。李鸿章筹办海防目的“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却可以看出,李鸿章有防日之心却没有有与日本一战的决心。由琉球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中,日本的侵略野心逐渐暴露无遗,李鸿章却只一让再让。以后形势的发展也证明他的这种一味退避并不能如他所愿地避免战争。再次,过度依赖国际法和外国的调解,在到来的危险面前总希望保持和局,但却每每失去先机,最终导致全盘皆输。

[1]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M].上海:三联书店,1979:177.

[2]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M].台湾:大通书局,1984:39.

[3]戚其章.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J].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29.

[4][日]东亚同文会.胡锡年,泽.对华回忆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59:100.

[5]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M].上海:三联书店,1979:161.

[6]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M].上海:三联书店,1979:161.

[7]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七年十二月)[M].上海:中华书局,1984.

[8][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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