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与CEPA的影响及前景分析

2011-04-04 05:37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对外经贸实务 2011年9期
关键词:服务业大陆香港

■ 海 艳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经过近五年的酝酿与协商,规范中国大陆与台湾经济交流活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以下简称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正式签署,ECFA生效后将成为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与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进入制度化,对促进两岸贸易与投资一体化意义重大。继CEPA之后,ECFA的签署对大中华经济圈的形成无疑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ECFA、CEPA 与大中华经济圈

2010年中国内地与港澳、台的贸易总额达到5169.2亿美元,占中国对外贸易的17.4%,中国内地成为港、台的最大贸易伙伴及澳门的第二大贸易伙伴(香港为其第一大贸易伙伴),与内地贸易分别占港澳、台对外贸易的比重为48.17%、24.39%和21.13%;港澳、台向中国内地直接投资747.75亿美元,占当年内地吸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72%,成为内地最大的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日益深化的经贸合作使两岸四地成为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经济融合体。

上世纪70年代末,香港学者黄枝连先生提出了在港澳、台与中国大陆(主要是华南地区)建成“中国人共同体”的构想,之后不少海外人士陆续提出各种概念,预测或建议中国大陆、港澳、台四地在经济上的发展未来;1988年美国印地安纳州波尔大学教授郑竹园教授发表题为“大中华共同市场”的文章,1991年2月台湾《工商杂志》刊登“大中华经济圈”一文,至此以后,“大中华经济圈”的提法多被学术界尤其是海外人士用来形容预想中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地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港、台作为亚洲曾经的经济高速发展地区,其经济实力虽然具备了相当的地区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但其政治实力不足以推动大中华经济圈的建设进程。当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国力水平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大幅度提高,大中华经济圈的一体化进程才真正迈入实质的发展阶段。

香港澳门相继完成回归之后,2003年中国内地分别与港澳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之后又分别签署了七个补充协议。CEPA实施促进了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在经济上为实施“一国两制”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也对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起到成功的示范作用,因而被不少学者认为是构建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

据台湾关税总局统计,2010年台湾与中国大陆的货物贸易额为1086.0亿美元,中国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在两岸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相互依赖继续加强的现实条件下,ECFA的签署将极大地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的进程,使大中华经济圈的构想终于趋向圆满。

二、ECFA和 CEPA对双边货物贸易的影响

(一)CEPA对内地与港澳货物贸易的影响

根据CEPA规定,所有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港澳产品都可以享受内地的零关税待遇,自2003年签署至2010年CEPA第七个补充协议,共有1592项香港产品和1210项澳门产品可享受进口内地的零关税待遇。CEPA协议签订时港澳已经是世界上最自由、最开放的地区,几乎没有贸易壁垒,CEPA实际上成为内地对港澳单方面开放市场的协议。2003~2009年内地与港澳货物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但与港、澳贸易占内地对外贸易的比重却从10.27%、0.17%分别下降到7.92%和0.09%,加上内地对港澳的货物贸易多为转口贸易,因此CEPA对内地对港澳的出口几乎没有影响。

2003年至今港澳本地产品出口在港澳的总出口中占比持续降低,从6.98%和78.56%下降到2.29%和38.72%,不过CEPA签订以来港澳本地产品对内地出口占港澳本地产品总出口的比重却分别增加了14.7个百分点和5.6百分点,本地产品对内地出口的增加缓解了港澳本地产品总出口下滑的趋势。2004年1月至2010年5月,根据CEPA各阶段协议签发的香港原产地证书共55,541张,涉及产品总值240亿港元;截止2010年,澳门在CEPA项下的货物出口总额为1.66亿澳门元,免征关税超过106万澳门元。CEPA对港澳本地制造业的生存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促进了当地的就业,但制造业在港澳经济结构中很低的比例使CEPA在货物贸易方面的优惠对港澳本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

(二)ECFA对两岸货物贸易的影响

ECFA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中涉及大陆产品267项共计约28.58亿美元、台湾产品539项共计约138.38亿美元,产品项目数的比率为1:2.02、金额比率约为1:4.84;大陆没有要求台湾开放农产品市场。早收计划中涉及的产品中纺织品最多,其次是机械产品。随着早收计划的实施,在2011年起的三年内相关产品关税将逐步降低到零。由于台湾市场容量远比港澳规模大,两岸原有的进口限制降低或消除后两岸货物贸易的增加势头是必然的。

ECFA早收计划今年开始实施的头两个月仅广东、福建两省就签发了364份ECFA原产地证,为企业减免关税98万美元。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1-3月大陆对台湾出口为80.7亿美元,同比上升34.4%;自台湾进口为295.5亿美元,同比上升16.2%,从数字上看大陆出口的增长率远高于台湾,主要是因为台湾原来的贸易限制较多,使得早收计划优惠幅度大而带来的贸易刺激。由于台湾出口占到了其GDP的70%以上,来自大陆的采购订单又占到了台湾40%以上的出口额,早收计划中大陆明显的让步实际上会使台湾获得贸易利益更大。据台湾岛内有关部门测算,去除关税壁垒后台湾仅纺织品对大陆的出口值预计将增长25.1%,约5.3亿美元,早收清单将使台湾获得总降税利益近300亿元新台币。

三、ECPA与CEPA对双边服务贸易与投资的影响

(一)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与投资的影响

与货物贸易开放相比较,CEPA中对港澳开放内地的服务贸易市场才是协议的重要内容:根据CEPA及其七个补充协议,内地对香港开放服务贸易领域44个,开放措施277项;对澳门开放服务贸易领域43个,开放措施261项。其中一些领域是内地首次对外开放,如内地从未对外资开放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品的检测,但在CEPA最新补充协议中允许港澳检测机构为(CCC)目录内的部分产品进行检测。CEPA给予港澳的服务提供者优惠的准入待遇明显超越了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使港澳企业获得比来自他国家与地区的外资企业更为有利的条件。据香港贸发局统计,至2010年5月底获批准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累计达1,387份,澳门根据CEPA累计共发出“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387份;运输与物流、分销服务及广告业是香港服务业提供者证明最多的三个行业,CEPA于2004至2009年为香港服务提供者创造616亿港元收益;“个人游”计划在服务贸易开放领域中对港澳本地经济影响十分明显,2004至2009年依据“个人游”计划访港的内地游客在香港的消费额达848亿港元,“个人游”计划及CEPA下的贸易开放措施共为香港带来40,600个职位。

CEPA中服务贸易方面的开放措施多在广东省先行先试,CEPA对广东省及珠三角的意义尤为明显。自2003年到2010年,广东省第三产业规模由5350.28亿元上升到20267.9亿元,增长了近四倍。截至2009年底,香港和澳门公民在内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中约78%设于广东,近90%经营零售和饮食业务。至2010年底,广东省共有外商投资企业9.38万户,排名全国第一,其中在珠三角的外商投资企业约占全省总数近90%。来自香港地区的外商投资户在广东省的外商投资企业户数中位列第一,港澳台地区的投资占该省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77.63%,外商对广东省的投资逐渐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

截至2011年3月底内地实际利用港资4741.4亿美元、澳资98.5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在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43.8%,澳资占0.9%。香港与内地间的相互投资则在对方吸引外资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2005年开始内地对香港的直接投资存量与流量在香港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中均上升到第一位,占比从31.45、27.88%分别上升到2008年的36.55%、38.7%;内地成为香港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二大目的地。2003年以来香港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出受国际商场影响经历了较大波动,但CEPA启动后香港对内地投资基本呈稳定上升的趋势。香港立法会的调查表明,在CEPA启动后三年内外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地区办事处较CEPA实施前分别增加了27%和17%,CEPA是吸引外国公司投资香港的影响因素之一。

(二)ECFA对两地服务贸易与投资的影响

根据ECFA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清单,内地对台开放11个服务部门;台湾对内地进一步放开9个服务行业。尽管ECFA中规定双方今年开始着手服务贸易领域的协商并尽快完成,但服务贸易的开放对双方来说都是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港澳已经先于WTO其他成员享受内地服务领域的优惠,内地服务贸易领域根据入世承诺对WTO成员的开放时间表也日益临近,在这两者的夹缝中ECFA服务贸易谈判必须尽快完成,对两岸尤其是台湾才更有意义。服务贸易虽然不是台湾产业出口的强项,但服务贸易早收计划必然对两岸服务贸易扩大起到积极的作用。

由于台湾方面的限制,长期以来海峡两岸的投资都是自台湾向大陆单向流动的。2009年台湾对大陆的直接投资达到65.63亿美元,同比增长245.6%,使台湾在对大陆投资伙伴国的地位从第九位一举上升到第二位,仅次于香港。截至2011年3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3712个,实际利用台资525.5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4.9%。投资便利化在ECFA中是仍待协商的内容,目前尚难以确切评介其影响,但达成协议对两岸的积极作用也是不争的事实。

三、ECFA与 CEPA的前景分析

由于港澳市场容量有限加上其本地制造业规模很小,CEPA对内地与港澳之间货物贸易的影响在双边经贸关系中占的比重不会很大,其影响集中在服务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方面。香港是世界上服务业占经济比重最高的城市及服务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金融、航运、贸易、旅游是香港服务业的四大支柱产业,2009年服务业产值占香港本地产值的比重达到92%。以博彩业为龙头的澳门服务业占本地产值超过80%。港澳则先于WTO所有成员方进驻内地广阔的服务贸易市场,与内地经贸关系的日益紧密与融合不仅大大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增强了港澳对世界经济波动影响的免疫力。内地在运输、物流、分销、金融服务及商业等服务业的发展比较滞后,CEPA促使港澳服务业在资本、技术、知识方面的优势与内地劳动力成本低、服务市场规模大、潜力大、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能便利港澳企业为内地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又能带动与促进内地服务业的水平提高。内地服务贸易领域不断增加及地域陆续放宽将有助于内地服务业构筑因入世承诺开放而可能受到冲击的抵御力量,在CEPA服务贸易多个开放领域中先试先行的广东省近期内受益将最为明显。

ECFA目前仍处于早期收获计划阶段,在两岸成立了ECFA专门协商机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之后,ECFA的各项具体内容谈判才刚进入实质进程。

制造业在台湾经济结构中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7年工业占其GDP的比重为27.50%(其中制造业占23.75%),对经济增长贡献所占的比重却达到46.49%;2008年台湾工业占其GDP的比重为25%,吸纳就业比率达到36.9%,制造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虽然远低于服务业,但对台湾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容忽视。2007年台湾拥有农业人口400多万,占台湾总人口的19%,尽管农业在台湾经济结构中占的比重非常小,但农业人口仍然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台湾经济的特点使两岸的货物贸易更多是本地产品的直接贸易,与港澳和内地间以转口贸易为主有着鲜明的区别;在对外贸易方面台湾采取较多的保护措施,对大陆产品的贸易限制种类尤其繁多:禁止进口2000多项来自大陆的产品,其中约70%是农产品、20%是工业制成品。台湾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都会使ECFA中货物贸易开放成为海峡两岸十分关注的重要内容,其谈判难度与复杂程度也将远超过CEPA。尽管如此,大陆为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对台湾经济发展支持的努力与实力、两岸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决心及两岸互补的产业结构,将会使后ECFA时代两岸货物贸易在速度与规模方面有更大的提升,给台湾带来的经济实惠也将较大幅度超过大陆自身的收获。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之影响评估》报告指出,两岸商品贸易自由化可使台湾GDP增加约1.65%~1.72%,出口总量增加约五个百分点,就业人数增加26万人左右;而大陆只增加0.6到0.7个百分点。对大陆而言,由于地缘、两岸关系的历史沿革,从ECFA货物贸易中最容易获得商机的是福建、广东、浙江等靠近台湾海峡的省份。

CEPA服务贸易及投资便利化协商及实施的先行经验会有助于ECFA服务贸易与投资便利化谈判,并给最终达到协议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参照。服务业虽然占台湾经济的比重大,但近年来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降低。2007年台湾的服务业占其GDP比重为71.06%,对经济增长贡献所占的比重却只有51.75%。2008年服务业占台湾GDP比重为69.16%,吸纳就业比率为58%。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台湾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竞争力都呈下降趋势,出口竞争力薄弱使台湾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以内需市场为导向使得服务业对台湾总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台湾服务业的质量与水平虽然不能与港澳同日而语,但获得大陆市场的相等开放机会对台湾而言仍然是非常有利的,台湾在对大陆开放服务贸易与投资的方面也需要做出一定让步,这与CEPA中港澳的地位完全不同。与此同时,ECFA谈判速度进程非常值得关注,阶段性推进的CEPA服务贸易及投资便利化协商已经历时7年,ECFA协商中双方能否在大陆入世承诺的服务贸易开放时间表之前完成谈判将是影响较大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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