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 颖 新疆财经大学
贸易自由化为国家间的自由贸易提供了可能性,而贸易便利化则使这种可能性成为实际。中国新疆毗邻中亚国家,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最重要的平台,促进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发展,能够降低直接和间接贸易成本,对于扩大中国与中亚国家间贸易规模,具有重要而迫切的意义。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成员国之间贸易便利化的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边境口岸合作、海关便利化措施、过境运输和标准一致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推进了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
中国新疆从2004年起启动了以“电子口岸”为核心的口岸信息化建设,并在主要口岸试点“大通关”制度,提高了口岸的通关效率。通过加强口岸公路铁路建设,提高了新疆通往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的重要出口通道的服务能力。通过加强新疆“电子口岸”建设,降低了外贸企业通关成本。通过在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试点实施“大通关”制度,全面改革作业流程,简化手续,并对通关作业流程前推后移,提高了通关速度。以阿拉山口口岸进口原油、球团矿为例,一列火车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7.2小时提高到现在的1.3小时。
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成员国间的运输合作是制约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中国和中亚国家都加快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区域内的交通便利程度。中国中央和新疆地方两级政府加快了国际道路运输通道的建设,目前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以南北疆中心城市和边境口岸为依托,向周边及中亚国家辐射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过境运输网络。“十一五”期间,中国中央政府和中国新疆地方财政共同投资23亿元,改进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相连的802公里口岸公路。
中亚国家也加速投资修建、修复国际运输基础设施。哈萨克斯坦在建的“霍尔果斯—萨雷奥杰克”铁路,全长235公里,运输能力为560万吨,预期在2011年与中国新疆境内的精伊霍铁路贯通运营。吉尔吉斯斯坦2007年开始修复“比什凯克—土尔尕特”公路,而在建的中吉乌公路和E-40公路将从新疆开始,连接中亚,穿越俄、哈、乌、吉四国。
2001年以来,乌鲁木齐海关采用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这些措施包括新通关模式、便捷通关政策和中外海关联合监管。乌鲁木齐海关陆续开展了与天津、西安海关之间“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模式的区域通关业务。同时,海关对外贸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大宗进出口货物实施“F通道”、对新疆特色农副产品出口采用“绿色通道”的通关便利措施。在海关监管方面,乌鲁木齐海关将各种通关手续前推后移,在口岸通道实行快速验放,单证流转向“电子化”、“一站式”方向转变。
中亚各国则通过海关信息化建设,来提高通关效率和减少腐败。哈萨克斯坦2004年起开始建立电子海关系统,加强本国海关信息化建设。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从2004年起改革各自的海关代码制度,使区域内海关程序简化有了实质性进展。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海关联合监管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中国海关与哈萨克斯坦海关在新疆的都拉塔口岸启动了联合监管作业试点,双方海关启用统一的《载货清单》,提高了通关效率。
中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对国内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检验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内容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与改革,并在检验检疫立法与执法上取得较大成绩。中亚各国在检验检疫方面进行的改革包括:首先,进一步修改国内技术法规,促进贸易自由化。2005年吉尔吉斯政府通过决议,修改其技术规则,将需强制合格认证的进口商品数量由7000多种减至2000种,并减少管理机构。其次,逐步使国内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俄罗斯等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标准化法》或《标准化与认证法》。
为促进与中亚国家检验检疫合作,2001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签订了双边条约和协定。如,2004年5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订了《中哈两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中哈两国政府关于植物保护和检疫合作协定》。
尽管“十一五”期间,新疆加大了对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的资金投入,使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大为改观,但通关不畅仍然是制约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的最主要因素。其中既有新疆边境口岸各职能部门协作效率不高的因素,也有哈国相对应口岸基础设施落后、海关政策多变的因素。一方面,调研表明,新疆边境口岸海关、国检、边检、银行和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如报关报检等进出口贸易程序颠倒;国检边检职责不清,同一批货物须由多个部门查验,既延误通关时间,又增加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阿拉山口口岸通关不畅主要受哈方多斯特克口岸换装能力影响。由于哈国铁路是宽轨,而中国铁路是准轨,按照国际惯例,出口货物在哈方换轨,进口货物在中方换轨。目前哈国与阿拉山口口岸对应的多斯特克口岸年最大换装能力仅为320万吨,远低于中国的出口需求,导致中方出口货物通关不畅。霍尔果斯口岸阶段性通关不畅的原因则主要是因为哈国海关官员变动频繁,通关规则也经常变动,如2004年12月、2007年10月哈国在没有提前公告的情况下,修改清关方式和货车载货标准,令中国企业难以适应,不符合新规定的车辆被迫滞留口岸,延长通关时间。
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是制约中国与中亚国家间贸易便利化的“瓶颈”。在公路方面,中国与中亚国家道路等级不对接。如,哈国部分公路路况较差,从新疆阿拉山口到哈萨克斯坦乌恰拉尔大约180公里的公路里程,路面多深坑,坐车长达5小时,严重制约了双方贸易往来。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数据表明,在中亚地区,运输物流支出费用占出口额的8%至14%,占进口额的7%至10%。而在2001年亚洲的物流运输费用占进口额的8.4%,世界平均数为6.1%。中亚地区运输费用远远高出亚洲平均物流成本。
在铁路方面,目前中国出口中亚国家商品经由“新亚欧大陆桥”运出,即,从新疆阿拉山口站换装出境进入中亚,与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站接轨,西行至阿克套,北上与西伯利亚大铁路接轨。这一铁路运输通道运力不足,导致中国出口商品,尤其是新疆地产商品,因车皮紧张而无法顺利出境。依据国际铁路联运的做法,出口商品由发货站直接发运至阿拉山口铁路站场,在阿拉山口口岸进行换装至哈国的车皮出口。但哈国多斯特克口岸换装能力低,年换装能力约350车皮,远低于中国出口换装需求,出口商品被滞留在口岸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间海关合作程度低是制约区域贸易便利的又一重要因素。在中亚区域合作组织(CARCE)框架下,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土库曼斯坦、蒙古、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建立了中亚八国海关合作委员会(CCC)机制。此外,中国还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署了双边海关合作协议。尽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海关合作,但由于相关协议很多还没有付诸实施,各国海关信息化水平较低,因而海关合作进展缓慢。如,目前中国与中亚各国在海关监管手续,包括海关印章和标识,还缺乏相互的承认和认可。独联体六国使用其统一格式的海关报关单证,而中国则使用自己本国报关单证,双方缺乏协调造成工作重复、通关效率低下。
在检验检疫标准方面,中亚各国执行国际标准的程度很低。其检验检疫标准的制定和变更透明度很低,检验检疫程序复杂,外国企业很难获得中亚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和程序方面的信息。在检验单证方面,中亚各国对检验单证的要求多且重复。资料表明,就进口而言,吉尔吉斯斯坦需要单证多达13份,哈萨克斯坦需14份,乌兹别克斯坦11份(中国是6份,德国是5份,新加坡是4份),过多的检验单证要求,增加了进出口企业的检验费用。此外,中国与中亚国家检验检疫合作水平低。区域内各成员国间技术标准互相认可度很低。中亚国家政策的透明度低、政策频繁变动,使中国新疆的检验检疫部门和出口企业很难及时了解其检验检疫信息。
贸易便利化同时涉及经贸管理、海关、商检、口岸、运输、银行、外汇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及其代理机构都有着自己的操作程序,应通过形成合力来实现“大开放、大口岸、大通关”的综合目标。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平台,确保口岸监管验查单位、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金融、中介机构、运输、仓储等部门及生产企业和进出口企业,通过统一电子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优化口岸作业流程。其次,对口岸联检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方式以及业务流程、业务环节进行综合评估,并以此为依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的检查检验环节,实行“一站式”办理手续,提高联检部门内部的协作效率和效能。
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是促进中国与中亚国家间贸易便利化的关键。新疆应利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和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加强国际铁路通道、国际公路通道和口岸公路建设,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连接周边各国的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国际运输通道体系。具体来讲,一是加快中哈国际大通道建设,具体包括霍尔果斯口岸、阿拉山口口岸、巴克图口岸国际通道建设。目前果子沟—霍尔果斯高等级公路已和横贯哈国、连接欧洲的高速公路网连接。精伊霍铁路也已全线贯通,并将于2011年底将与哈国铁路接轨。随着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封关运营,以及中亚天然气管道双线工程完工,霍尔果斯将在2013年形成集公路、铁路、管道运输为一体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完成国际大通道的建设。二是加快连通中吉乌的吐尔尕特口岸国际通道建设,即,加快中-吉-乌铁路建设、中吉乌公路建设,并加强南疆铁路建设,使之形成第二亚欧大陆桥的南部通道。三是要通过政府推动,全面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交通合作,建立区域交通运输合作机制,全面加强在铁路、公路、民航建设发展方面的合作。
(三)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在巩固前期合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边对话与沟通,推进中国与中亚国家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促进中亚地区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建立中国与中亚国家海关及相关政府机构与商界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守法经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的深入发展。
(四)通过积极参与中亚地区经济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发展。在推进贸易便利化上,多边协定的效率要高于双边协定,因此中国新疆应以中亚经济合作(CAREC)框架下下的八国海关合作机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机制为建设平台,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海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一方面,根据《京都公约》、《TIR公约》原则,全面、系统地对双方海关事务的各项制度进行交流、探讨。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力争为实现双方海关手续简化、协调、统一和透明提供一个全面、合理、系统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加强与中亚国家的检验检疫合作,开展检验检疫证书互认工作,在边境口岸探索实施两国间“一站式”服务,同一批边境贸易货物仅实施一次检验检疫,缩短通关流程和通关时间,方便货物、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