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新一届案审委召开第一次案审工作会
11月9日,山西省质监局新一届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山西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高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岐云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上,案审委成员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发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集体审议了案件。
常高才局长在听取张岐云副局长对新一届案审委人员组成情况介绍后强调,案件审理这项工作第一很重要,做不好会失去社会公信力;第二很严肃,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新一届委员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到一身正气,不徇私情,程序合法,处罚有据。
张岐云副局长指出,这次会议是一次高效率的会议,下一步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研究制定更为有效的、权责利相统一的案审工作机制。
本次案审会采取案件主审委员制,共审查23起案件,通过19起,对案件承办机构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山西省质监局稽查分局表示将在会后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理并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