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春 晖
(南京大学 哲学系, 江苏 南京 210093)
论思维对象的层次性
闫 春 晖
(南京大学 哲学系, 江苏 南京 210093)
人类思维的反思特性使思维对象从物理对象不断扩展到思维本身以及表达思维的语言,这一方面使得各种思维工具不断地被自觉地创造出来;另一方面则是创造了思维对象的无限层次。但是人类越是对自身的知识加以反思,对这种反思引发的各种混乱也越急需清理。这些混乱大多由两种混淆引起,即混淆思维对象的不同层次以及混淆思维对象与思维工具。本文力图理清思维对象间的层次关系,并论证这种层次关系的客观性。
思维对象;反思;层次性
任何一个认识活动都有其对象,这个对象或许是一个可能的物件或事件、一个可能的概念或思想、一个可能的名称或句子 …… 而在对一个对象进行认识的过程中又始终涉及该对象本身、关于该对象的概念以及该对象的名称间的相互关系,如果对于认识活动进行反思就会产生一个具有层级结构的对象体系。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来获得一个简单的印象:当某认知主体s把一张桌子a作为思维对象时,他将a命名为语词b,并且形成了关于a的概念c①这里的概念c是与该认知主体相关的,即c是认知主体s关于a的概念,或者更确切的说c是认知主体s在时刻t关于a的概念。事实上并不存在超出具体认知主体的概念,概念总是认知主体在某一时刻的概念。;他还可以把b作为思维对象,将b命名为语词d②给一个语词命名的情形并不少见,当指称一个语词时使用的就是这个语词的名称,我们通常是将该语词加上引号来指称这个语词本身,事实上加引号的语词就是对该语词的命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给该语词其他的名称。,当反思b时获得它的概念e;当s把c作为思维对象时,将c命名为语词f;当反思c时获得它的概念g; …… 在这里如果把a放在最底层;把指向a的语言层面的b和思维层面的c放在第二层;把指向b和c的语言层面的d、f和思维层面的e、g放在第三层;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具有无限层次的结构。虽然事实上很少有人会对某个简单的对象进行这种无限层次的反思,但是不可否认a、b、c …… 都是可能的思维对象。也就是说,即便a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并且没有一个现实的认知主体将它作为认识对象,也总是有可能的认知主体s将可能的a作为认知对象并形成可能的对象b、c、d ……
有些人并不赞同像对待物理对象那样对待概念和语词,而有些人(像卡尔纳普)对于对象的理解则比较宽泛,卡尔纳普认为“除了物理的、心理的和精神的几类对象之外”还有“其他独立的对象种类”[1](P46)。概念和语词有没有资格作为对象确实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如果仅仅因为我们经常像谈论物理对象那样谈论概念和语词就把它们当作对象确实是有点牵强,因为即便说概念和语词“存在”似乎也是不同于客观物理对象那样的“存在”。这实际上涉及“一个人的世界图景中究竟有些什么东西”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只不过是个人偏好的问题,即便概念和语词可以还原为一些其他的东西,也并不妨碍我们把它们直接放在我们的世界图景之中。因为我们对于世界的分割和整理很大程度上受到自身感官的构造和某种认知传统的限制,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们必须接受这种限制。就像颜色只不过是人所感受到的不同波长的可见光,计算机程序也只不过是硬件中电子的流动法则,但是我们通常是把这两者作为对象来处理的。本文所关心的问题并不是“何物存在”[2](P1),而是“何物被作为对象”,既然要探讨人的认识活动,就没有必要非得拒斥人的认识活动的产品,正如张建军先生所说,“主体的语言行动意识行动及其产品,都可以作为我们认识与研究的对象”[3](P54)。概念和语词能不能作为对象关键在于它们是否具有物理对象那样的客观稳定的性质和关系,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它们就能进入我们对于物理对象的那一套认知程序把它们当作对象来处理,而它们到底是第一性的还是第二性的这种问题在此无关紧要。
某个概念一旦形成,它具有的某些内涵或外延,或者它与其他概念的某些关系就是确定的。一个模糊的概念通常是指它所提供的内涵不足以识别出我们需要的个体,或者是没有提及我们所关心的性质或关系,总而言之是内涵太少而不是内涵完全不确定,如果一个概念没有任何确定的东西,那么它是无法出现在我们的头脑之 中的。例如“秃子”这个模糊概念,它虽然没有指出到底少于多少根头发才算秃子,但是它的内涵还是有确定的部分,比如“没有头发的”,它也与其他的概念(例如“头发”)有某种确定的关系。
哪些对象构成初始思维对象?在论述初始思维对象之前,对于思维对象有下面两点需要说明:
首先,他人的概念是否能够作为思维对象。如上文所说,我们能够像对待物理对象那样对待概念,但上文的论述仅限于自身所使用的概念,那么能否将他人的概念作为对象呢?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似乎毫无困难的谈论着他人的某个想法,这是否意味着他人的概念能够被我们直接的作为对象呢?他人所形成的概念并不会像我们自己所形成的概念那样直接的对我们显现,所以我们经常会错误的理解它们,这种偏差从他人表述自己的想法时开始,一直到我们对这个表述的翻译①参见W.V.O.蒯因在《语词和对象》一书中的论述。和理解为止都可能出现,那么我们如何确定他人的概念如同那些我自己所形成的概念一样具有客观稳定的性质和关系呢?虽然通过对语言的分析可以提供一定的佐证,但是这一点始终是无法直接证明的。所以对于“涉他”问题这里需要一个基本的预设:不同的认知传统虽然有不同的侧重角度但是具有共同的基本法则②这种运作法则一部分已经被逻辑学和某些哲学所揭示了,而另一部分仍然隐藏于我们所得到的思维产品背后,例如虽然我们可以形成某个事物的概念,但是我们并不清楚这一概念形成的具体机理。。只有不同的认知方式具有共同的基础,人的相互理解才有可能。一个认识过程始终会涉及对象、概念以及名称间的相互关系,这三者之间的指向关系是人类认知的基本法则所决定的,即一个概念肯定是关于某个东西的概念,一个名称肯定是某个东西的名称。如此一来,他人使用的概念和语词必定也处于整个对象的层级中,即能够作为我们的思维对象。
其次,思维对象并不仅仅指思维中的东西,而是指所有可能成为思维的对象的东西,因此思维对象也包括物理对象。如果对所有可能成为人类认知对象的东西加以分类,根据它与认知主体的关系被分为主体外的(可能的物理对象)、主体内的(可能的概念)、主体间的(可能的语词),因此思维对象包括了这三类对象。之所以考虑到带有模态的认知是因为我们思维的对象可能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例如一个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这样的对象也经常是重要的认知对象,而一些从未进入人们认知范围的对象在将来也有可能进入认知的范围。
在所有的思维对象中,有一些对象总是指向其他的对象,例如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指向亚里士多德这个人;也有一些对象不指向其他的对象,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人就不再指向任何其他的对象。根据对象间的这种指向关系可以将对象摆放到不同的层级,处于最底层的对象不指向其他的对象,而处于第二层的那些对象则指向第一层中的那些对象,处于第三层的对象指向第二层 ……
处于最底层的对象包括哪些对象呢?处于最底层的对象的一个基本的特征是不具有指向性,而概念和语词是具有指向性的,因此它们不处于最底层,根据前文对于思维对象的分类,处于最底层的对象必定是物理对象③这里使用物理对象这个名称只是想传达这类对象的直观特征,本文所指的物理对象只是指那些不具有指向性的对象,而这些对象通常是以物理学的对象的身份出现的。,而这些对象不仅仅是其他对象产生的基础,也是人类最先产生认识的对象,因此可称之为初始对象。
依据对初始对象的定义,初始对象包括了可能的物理个体,以及物理个体的集合①就像一个清晰的概念指向一个集合那样,一个模糊的概念指向一个模糊集合。,这可能是大多数人同意的,因为物理个体的集合是可以还原为物理个体的。但是初始对象不仅仅包含这些对象,物理个体的性质以及个体之间的关系也经常被作为对象,这一点可能会引起争议,因为物理性质并不存在于物理个体之外,一切物理性质都是某个或某些物理个体的性质。这里很容易让人想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区别,或者唯实论和唯名论的争论,但事实上这里并不涉及这种争论,唯实论和唯名论的争论是本体论层面的争论,而本文所涉及的只是认识论层面。本文只是承认,人有能力将物理个体的性质或关系抽象出来作为对象来认识,至于这些对象是否能够脱离物理个体独立存在并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在本文看来物理个体的性质和关系是无法指向其他思维对象的,例如一个物体的长度本身作为思维对象是不指向其他东西的,而我们关于这个物体长度的概念则指向这个物体的长度。初始对象还包括一些更为复杂的东西,比如一个可能的事件或者一些可能的事件的联合,一场战争或者一场可能的战争都属于此例。
思维对象层级结构的客观性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对于任意一个对象而言它是否属于初始对象是确定的。第二,对于任意一个对象而言它所指向的对象是确定的。从前文对初始思维对象的定义出发不难证明第一点,一个对象是否属于初始对象是由它的定义所决定的,并不会因为人们是否认为它是初始的思维对象而改变。有人可能会举例说:很难想象一棵树会指向其他的什么东西,但是一张人物照却能够指向照片里的那个人,难道不能说这张照片是具有指向性的吗?如此一来这张照片就不是初始对象了。在这个例子中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照片本身并不指向任何东西,举例者实际上想表明的是照片中的那个影像指向了某个人。第二,即便是那个影像实际上也没有指向任何东西,真正指向那个人的是这个影像在我们头脑中对应的那个概念,对这一环的省略造成了影像直接指向那个人的假象。在弄清了第一点之后,思维对象层级结构的建立只需要澄清指向关系的客观性就够了,下面笔者将详细阐述这一点。
事实上只要清楚了指向性的含义,也就清楚了其他对象所处的层级以及指向关系的客观性。一个思维对象指向另一个思维对象是指它们具有R(x,y)这样一种二元关系。有人可能并不赞同这一点,这一点确实与直观不符,因为任何一个指向过程都需要主体的参与,在任意一个具体的指向行为中都是某个认知主体使用一个思维对象指向另一个思维对象,因此他们可能认为一个指向关系应该刻画成一个包含认知主体的三元关系R(s,x,y)。但是事实上认知主体并不能影响任何一个具体的指向关系,例如认知主体s无法使他关于某张桌子a的概念c指向其他对象或者不指向任何对象,“指向a”包含在c的形成过程之中,因此认知主体不能改变这两个思维对象之间的指向关系。这种指向关系与认知主体无关,不能因为这个指向行动是依赖认知主体才得以完成的,就把认知主体加入到两个思维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之中。因为一个概念必定是某认知主体的概念,而这个概念作为该认知主体认识活动的产品一经产生就成为一个独立于该认知主体的对象,就像一个画家画了一幅某人的肖像画,那么这幅画像和画像所描绘之人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画家而改变的。
类似于概念的指向关系,语词的指向关系同样与认知主体无关,是语词和它所指对象间的客观关系。在本文开始提到的桌子的例子中认知主体s把a命名为语词b,这一指向关系同样可以刻画为R(a,b)而不必加入认知主体,a和b之间的指向关系是建立在s对a的命名行为之上的,即b指向a包含在b的形成过程之中。虽然事实上我们可能在不同情境下使用同一个语词指称不同的对象,但这并不表示a和b之间的指向关系不是一种客观的关系。例如我们使用“月”指称月亮这一对象,而有时我们使用“月”指称一个月的时间,这种重名现象并不构成对语词与对象指向关系客观性的否定,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命名行为,而并不是同一个名称。笔者赞同克里普克关于“专名无涵义”的观点,但并不完全赞同他的“因果链条”的学说,如同塞尔所担心的,“它(因果命名理论)根本没有对该名称可能会在最后证明指称什么东西施以任何限制”[4](P256),这可能恰好因为克里普克对因果链条的说明太过简单,例如一个错误的并且广泛传播的链条恰好不在他的说明之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所谓的名称的更换,例如“北平”在建国后被命名为“北京”,虽然通常我们认为这两个名称是指同一座城市,但是事实上我们区分了建国前的这座城市与建国后的这座城市,也就是说这是两个不同的思维对象。虽然表面上是同一个对象名称的更换,事实上我们是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了不同的命名。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会把不同时间下的同一个对象当作不同对象来处理,这主要是出于一种思维经济的考虑,但是一旦需要精确的认识一个对象时,我们就会把这个对象的不同阶段当作不同的对象而给予不同的名称,例如:对一只青蛙而言给予蝌蚪阶段的名字x和青蛙阶段的名字y。总而言之,一个对象可能有多个名字,但是一个名字只指向一个对象,虽然我们可以对不同的两个对象不作区分,但是不能否认它们能够进行区分。澄清了这两个问题,语词与其指称对象的关系也就明确了:语词与其指称对象的关系蕴含于对指称对象的命名过程之中,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客观的。
依据上面的论述可以建立起一个思维对象的层级结构,任意一个可能的思维对象都确定的处于这种层级的某一层,以及,任意思维对象间的指向关系是确定的。这取决于人类思维固有的运作法则,并不依赖于我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一点。本文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清理了反思中由于混淆了思维对象的不同层次而造成的混乱,对一些看似是本体论的问题给出了认识论角度的说明。在笔者看来本体和认识的层次缠绕其实只不过是混淆了思维对象不同层次的一种表现而已,当把某个概念作为对象时,这个概念就属于本体论的范畴,而对于这个概念的认识则属于认识论范畴。本体与认识的区分只是两种视角的区分,这两种视角在认知活动中不自觉的交替出现导致了反思活动的混乱,而克里普克对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严格区分使得我们能够在使用这两种视角时具有足够的自觉。
[1]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M].陈启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2]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M].陈启伟,江天骥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张建军.逻辑行动主义方法论构图[J].学术月刊,2008,(8).
[4]约翰·R·塞尔.意向性[M].刘叶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On Different Levels of Objects of Thought
YAN Chun-hui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
The refle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human thinking extend objects of thought constantly from physical objects to thinking itself and the language used for thinking.On the one hand, this allows a variety of thinking tools to be consciously created; on the other hand, unlimited levels of objects of thought are produced.However, the more people reflect on their own knowledge, the more urgent it is to clear all kinds of chaos triggered by this reflection.These chaoses are caused by the two confusions: confusing different levels of objects of thought, and confusing objects of thought with thinking tools.This paper tries to clarify the relations of the levels of objects of thought, and to demonstrate the objectivity of this multi-level relation.
object of thought; reflection; hierarchy
B01
A
1005-7110(2011)04-0038-04
2011-07-15
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认知逻辑及相关哲学问题专题研究(08ZXB002)”的阶段性成果。
闫春晖(1985-),男,河南项城人,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学专业博士生,主要从事逻辑、语言与认知的交叉领域研究。
郭泮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