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汝建,朱锡芳,伍婷
(常州工学院教务处,江苏 常州 213002)
自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目标以来,高等学校对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创新创业教育尚未取得根本突破,适合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环境尚未形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从人才培养的高度整体设计规划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导致实施主体混乱、目标不清。因此,有必要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必须有其教育目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决定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决定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模式选择和教育体系构建。在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设定上应重视下面几个原则。
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全校学生的创造意识、创造思维、创造精神、创造知识和创造能力。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不是附加在高校身上的临时性任务或活动,而是建立在素质教育基础上的一种人才培养手段,与高校专业培养目标是一致的。
目前不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学生工作部门一头热,而教学部门却无动于衷,导致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两条线,创新创业教育沦为少数学生的低层次上的商业行为。究其原因实际上是教育管理者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不够深入、全面。因此,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首先转变教育观念,理清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上建立统一的目标。
创新创业教育常常被解读为“培养企业家”的教育和“解决就业问题”的教育。这两种观念极易导致创新创业教育成为面向个别学生的树典型式的教育和在创新创业教育上的急功近利行为,偏离了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初衷。
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如果能够培养出成功的企业家并使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初就成为岗位的创造者固然很好,但不现实,或不具备普遍意义。创新创业教育更重要的是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创造意识、创造思维、创造精神、创造知识和创造能力,使多数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创新创业教育应该针对学生全体进行设计和实施,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具有通识性特征,是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
不同的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上应有不同的目标。一方面,不同的高校所处地域所具备的社会环境不同,高校可利用的创新创业资源条件相差很大,使得高校在指导学生进行真实创业实践的成效上可以设定不同的目标;另一方面,研究型高校、地方普通高校、高职类高校等不同类型的高校由于人才培养规格定位不同,必须设定不同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筛选合适的创新创业项目,定位合适的创业层次,不可以不加选择地效仿。
高校应注意根据学生学历层次和学生意愿的差异,为不同类型的学生设定差异性的教育目标。研究型高校研究生和本科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侧重于创新性企业创办者的教育;应用型高校本科和专科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侧重于自我工作岗位的创造者的教育。对于具备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学生,高校应为这一群体设定更高的目标要求。
有学者将我国目前大学创业教育的模式按照学校层次分为职业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种[1],分别对应:(1)以学生赛事和活动为中心结合课程教育的培养模式;(2)以课程教育为中心结合学生赛事和活动的培养模式;(3)以构建孵化创业基地为中心的培养模式。从研究的角度将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作如此分类未尝不可,但却不是高校选择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依据。
从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来看,高校目前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实际上可以简单归纳成三类:一是指导创办和经营企业,二是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三是指导学生参赛或活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模式通常是上述三种形式的组合。例如,以温州大学和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的少数学校,在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同时特别注重指导学生进行真实的创业活动,有众多的学生成功创业案例;多数高校则选择以开设创新创业选修课程为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尽管这些高校也普遍建有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但实际上能够进入创业阶段的学生极少;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或参与相关活动在各高校极为普遍,是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很好的途径,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学生选择直接参与创办和经营企业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最有效的途径,但是高校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生提供创业条件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社会创业环境,因此,温州大学、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这类学校的模式虽然很成功,却难以效仿。对于多数高校,最现实的创新创业教育的模式是以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及开展相关活动为主的模式。不过,对于本科层次以上的学校,应该注重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在更高层次上的创业行为;而较低层次的高校,应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学生自谋职业的创业行为。总之,模式不同并不意味着模式的好坏,高校应该选择适合本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途径。
自发的创业行为、零散的创新创业课程以及相关活动已经受到高校的关注与重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其没有规划、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涉及面窄,不能使多数学生受益,所以还不能称之为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面向学生全体,必须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因而必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当前高校在人才培养上存在第一课堂教育和第二课堂教育之分。所谓第一课堂教育是指纳入专业培养计划并按照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所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所谓第二课堂教育是相对第一课堂而言的,泛指计划学时以外的与教育相关的一切实践活动。第一课堂的教育具有严密的体系和计划,是按照人才培养规格精心设计的;而第二课堂的教育在多数高校则没有针对学生个体预先设定的教育目标,通常也是随意的。尽管教育界对于第二课堂教育的重要性并不缺乏认识,然而第二课堂教育被忽视的现象却普遍存在。原因在于:一是高校没有从人才培养的高度整体规划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育的要求;二是高校对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教育的管理分属于不同职能部门,造成了事实上的割裂;三是第二课堂教育没有适当的(或明确的)载体,盲目追随形势,看似热闹,成效甚微;四是第二课堂教育往往只是面向个别学生群体,不具备普及性。
创新创业教育不单是对于创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对于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传统的以第一课堂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要求,而第二课堂所具备的实践性、自主性、开放性特征恰好弥补了第一课堂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欠缺,成为创新创业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从教育全过程出发,给予第一课堂教育和第二课堂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它们都作为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渠道。通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育活动同时纳入培养计划范畴进行整体设计,并为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设立学分,使得第二课堂的教育具备面向学生全体的通识性。第一课堂的教育与第二课堂的教育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目标下得以有机融合,同时,原先所有寄望于第二课堂的其它教育目标,均能在创新创业这个内涵丰富的载体中得以实现。
近年来全社会对于创业工作的重视为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不同机构有关创业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也经常通过不同途径下发到高校对口职能部门,各部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很高。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其结果往往导致创新创业教育多头管理的状况,不能形成合力。
一般来说,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组织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2]。第一种是以教务处为主导的组织管理的方式,主要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学科竞赛活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第二种是以团委、学生处或招生就业处等为主导的组织管理的方式,主要通过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讲座、组织创业计划大赛和学生社团等第二课堂活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第三种是通过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学校科技园或其它类似部门共同协调的一种组织管理方式。
多部门共同协调式组织管理方式,可以将课程教学、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业体验和创业过程有机结合,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完整过程。但是,由于涉及多个平行部门,可能会造成互不负责的混乱局面。因此,应从人才培养整体设计考虑,建立以教学管理部门为主导、其它各部门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利于高校通过正常的教学管理渠道实施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创新创业类课程学习,可以使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途径和一般规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应考虑素质教育的通识性需要和面向特定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在专业教育中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拓展与延伸应该是面向学生全体的教育;另一方面,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能力、方法等必须通过特定课程的学习而获得。因此,开设相应课程模块,并将其作为通识课程纳入专业培养方案供全体学生选修是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一个较好选择。
多数高校或专业通常并不以培养学生成功创业作为定位或专业培养目标。但是,从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来说,高校的确应该注重开展如何在专业相关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教育。专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充分发掘本专业创新创业类教学内容,通过讲座或课程形式,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使各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理解专业内涵,并在学科专业基础上开展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实践。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实施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以侧重于创新类教育,也可以侧重于创业教育。如在工程、艺术等相关专业可以强化创新教育,培育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以专业创新成果为基础的创业实践;在经济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强化创业教育,鼓励学生以创新的理念和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创办小企业,并为学生创办小企业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已经尝试创办小企业的学生,高校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个别辅导,强化其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合同交易、财务税务、资本筹集等方面的知识。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尝试类似温州大学创业先锋班的模式,以专业方式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教育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创新创业教育最重要的环节。高校应注重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训练体系的构建,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实习实践条件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创新创业实践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指导全体学生进行创业活动,但是对于多数高校这并不具备可操作性,也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就高校总体上的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应该与学生的社会实践、科研实践、专业实践等环节结合起来,而不是另搞一套体系。高校应该从“两个课堂”、“三层次训练计划”着手,系统构建学校的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体系。
所谓“两个课堂”是指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第一课堂的创新创业实践主要是推进大学生参与科研,强化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在有条件的专业,把学生科研训练纳入专业培养计划,通过科研训练,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又可以通过科研成果的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实践是将由学生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节活动、创业计划大赛、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第二课堂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全校形成浓郁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新价值观和就业观的形成。
所谓“三层次训练计划”是指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教育厅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和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高校应制订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学生申报国家、省和学校三层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特别是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要有较大的覆盖面,使大多数学生都能参与其中。三层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既可以是第一课堂的实践活动,也可以是第二课堂的实践活动,涵盖了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创新实践活动过程,而计划实施的结果则可以作为遴选学生创业项目的基础。
按照实际作用可以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分为四类,即:创新训练类实践基地、创新竞赛类实践基地、创业体验类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类实践基地。
创新训练类实践基地主要是指二级学院(专业)层面上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专业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学生参与科研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在专业实验室等场所完成,因此二级学院(专业)应依靠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以及产学研实践基地等构建提供学生完成创新实践训练项目的环境,通过开放实验室等形式,为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各类创新设计、科研开发提供必要条件。
创新竞赛类实践基地主要是指学校层面上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主要为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提供实践环境与必要条件,同时对已经接受创新创业课程教育、具备创新创业潜质和创新创业热情的大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这类实践基地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中心或类似场所,学生以自由组合的形式成立各类工作室,包括:学科竞赛工作室、创新设计工作室和创业实践工作室等。
创业体验类实践基地主要是指学校利用校外的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观摩或体验各类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创意策划等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这些基地主要是学校已经建立的各类产学研实践基地。
创业孵化类实践基地主要是指学校或学校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用于扶植小企业成长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学生创办企业提供资金、政策、融资、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的支持。
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高校应该选择适合本校定位和条件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要从人才培养的高度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整体设计,注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融合,建立适合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管理体系、课程体系和实践教育体系。高等学校应该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创业技能,使大学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和职业的创造者,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参考文献]
[1]曹胜利,雷家骕.中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报告[M].沈阳:北方联合出版传媒,2009.
[2]高晓杰,曹胜利.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新时代事业的开拓者[J].高教研究,2007(7):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