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娜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00015)
2011年,在数字电视产业上被称为“智能电视元年”。智能电视把互联网和电视连接起来,可以为用户提供无限的内容和服务,提供完整的互联网体验,包括搜索功能。采用智能系统、全开放式平台,可加载“无限的内容、无限的应用”。
与传统数字电视相比,智能数字电视具有以下特点:1)具备多元化开放式操作系统,可实现良好的人机交互。2)软硬件可同时升级,实现新功能或增值服务,用户可自由安装、卸载应用服务。3)家电整体物联,与PC、手机等IT设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可以看出,智能电视为用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体验。同时,智能电视的面世顺应了我国三网融合的大趋势,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智能电视拥有了PC、手机的功能,是真正的三屏合一的产物,这样的电视是未来发展的主流,成为新一代数字电视的标志。
2011年,全球智能数字电视产业活跃,国内电视企业如海信、TCL、康佳、海尔、创维等纷纷推出自己的智能电视,外资品牌如三星、LG、IT巨头苹果、英特尔也发布了全新的智能数字电视。可以预见,智能电视将在产业的推动下成为消费市场的主流,逐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当前,智能电视技术发展情况如下:
1)当前主流的操作系统是Andriod系统,它基于Linux内核,可在此基础上开发中间件、开放式的应用支撑平台。其他平台还有微软的WP7、诺基亚的MeeGo及Symbian、苹果的iOS、三星的Bada等,国内整机厂商大多以Andriod系统为平台进行开发。然而,大量采用Andriod系统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风险,研发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已成为一个课题,同时十分必要开展对智能电视知识产权的研究。
2)在芯片方面,智能电视芯片要功能强大、功耗低,具有多媒体处理能力,能实现网络、多媒体,处理音视频,支持多任务处理。因此,当前智能电视芯片具有高性能嵌入式CPU核,主频不低于500 MHz,具有对主流音视频格式的硬件解码能力,具备访问Ethernet的功能及接口,支持高清内容播放等,内存及存储能力强。目前,智能电视芯片主要由 Mstar,MTK,Trident,Broadcom等提供,国内部分芯片企业也在积极研发智能电视相关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其中有个关键问题是安全问题,研发支持高级安全认证的芯片有利于促进三网融合落地。
3)可下载、安装应用是智能电视区别于普通电视的重要功能之一,用户在应用平台上访问应用商店,获取或共享更多资源,实现应用互通和用户个性化。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应用商店的内容不够丰富,需要统一应用平台接口,建立虚拟开发环境,便于第三方开发应用,建立新型的商业模式,完善支付渠道,从而根本解决智能电视内容匮乏的问题。同时,“云计算”技术正向电视产业延伸,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成为智能电视的发展趋势。
4)各类智能化交互技术正逐步发展,诸如声控、手势识别、体感遥控、触摸控制等智能化操控,配备了交互性硬件设备,包括摄像头、传声器、各种传感器以及具备多点触控或重力感的控制器,智能电视即可实现人机交互,从而达到智能感知用户行为,使用户获得超级体验。
智能电视发展还刚刚起步,各厂商对智能电视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定义,采用不同的操作系统和内容接口,各厂商的智能电视应用互不兼容,而且消费者的体验感受与企业宣传存在较大差距,至今没有评价智能电视智能水平的衡量标准。因此,有必要建立比较完整的智能电视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及产业链各环节的相关标准,以促进智能电视产业协同快速发展。
近几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网络电视机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有《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这两项标准已进入报批阶段,另外还有正在制定的行业标准《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1部分系统架构》、《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2部分应用编程接口》、《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3部分系统测试规范》系列标准,对智能电视的交互式平台进行了规定。同时,广电总局也组建了NGB工作组,启动安全、接口等相关标准制定工作。2011年5月,长虹牵头多家国内家电企业组建了中国智能多媒体联盟,致力于推进智能多媒体技术应用程序商店、互联互通、操作系统等核心规范标准,从而推进整个产业规范和快速发展。
然而,这些标准没有解决智能电视的智能化水平评价问题,对产品智能化程度的评价还处于空白阶段。对智能电视终端的评价标准尤为重要,其标准体系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产品本身的信息化并综合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注重信息化装备、专家系统、易用性等多个方面,全面、整体地评价智能电视,引导和规范智能电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将三网融合政策推进,落实到实处,使消费者真正体验到三网融合的成果。
与传统电视相比,智能电视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针对智能电视的这一突出特点,中国电子学会消费电子分会下设的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电视产品的信息化评价标准研究。该委员会由国内骨干数字电视生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主要工作目标是推进消费电子产品的信息化,将电视作为试点,已经开展了智能电视评价的相关研究工作[1],对彩色电视接收机智能水平等进行了探讨,尝试针对彩色电视接收机提出量化的、可考核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了产品的现状、发展趋势,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
智能电视智能水平采用智能电视信息化指数进行评价。评价要素包括智能电视信息化装备、功能、易用性、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的信息化程度[2]:
1)智能电视信息化装备评价标准,从智能电视的软件、硬件两个方面评价电视的装备水平,包括操作系统、固件软件、CPU主频、物理接口、外部设备等。智能电视应配备一定信息化水平的装备,为智能电视体验提供软硬件基础。
2)功能评价标准,包括电视的网络功能、家电互联能力、应用程序、人机交互、游戏娱乐、媒体播放等,从用户需求的角度对智能电视的功能进行评价。
3)易用性评价标准,评价观看者观看电视的易用性,从定时开关机、虚拟键盘、自动识别信号端口等方面进行评价,好的智能电视应该是操作简单,重视操作者易用性的电视。
4)专家系统评价标准,包括电视对图像、声音的处理方面,电视机为用户提供专家模式,使观看者可以轻松观看到电视的最佳状态。
5)人工智能评价标准,包括学习用户习惯的一些技术、环境光感自动调节、观众识别声场定位等技术的评价,对充分体现电视智能的能力进行评价。
智能电视技术才刚刚起步,还有诸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其普及要依靠应用、丰富的内容拉动。然而对智能电视的终极评判是用户体验,符合用户体验的评价方法才是能够真正评判其智能化水平的方法。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在智能电视信息化指数评价方面所做的工作还只是个起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有待产业的检验,希望能和业界同仁共同探讨。
[1]李剑,陈科.产品的“产品智商”评价探讨[J].电视技术,2011,35(18):11-13.
[2]消费电子产品信息化推进委员会.彩色电视接收机信息化指数评价通用规范1.0[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