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整装勘查工作再次提速
2011年9月16日,在河南省全面推进整装勘查工作会议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整装勘查区已有探矿权勘查实施方案重新编审提出新要求:面上要全覆盖,深度要再增加;整装勘查区2012~2013年完成普查,2014~2015年完成详查;铝土矿勘查深度不低于500m,金属矿深度不低于1000m。
全省将认真组织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对资源情况不清、编制依据不足的区域,预测为小型规模矿区的,由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或市、县级财政出资开展必要的地质勘查编制方案;预测为中型以上规模矿区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申请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开展必要的地质勘查方案编制工作。同时,还将严格勘查实施方案编审,切实保障整装勘查。要求2012年12月底前,整装勘查区内已有探矿权的探矿权人要提交评审通过的勘查实施方案及承诺书,申请办理探矿权勘查实施方案变更备案。逾期未提交勘查实施方案变更备案申请及承诺书,或勘查工作中未达到整装勘查要求资金投入和工作进度的探矿权,到期后探矿权不再申请延续。
(选自:国土资源报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