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是供电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近几年供电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广大电力客户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农电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四到户”管理,电价明显降低,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但是,某些供电公司出现了“过度服务”行为,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反被服务成本所累。在此背景下,供电企业有偿服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缺乏供电设施的产权认识
在全面实施“四到户”的过程中,一些基层单位对“四到户”中的“服务到户”理解产生了偏差,缺乏供电设施的产权划分意识,一些供电公司出现了“过度服务”行为。客户不理解有偿服务的实施,认为电力部门变相收费,对此提出诸多质疑。
(2)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实施细则
近年来,许多基层供电企业对有偿服务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是仍存在收费项目不够具体等实际问题。另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一些地方出现了乱收费现象。迫切需要制定一整套的收费标准和运营管理办法,对供电服务项目、劳务收费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使有偿服务更趋规范化、合法化。
(1)加大宣传力度,赢得客户理解。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客户阐明,按照产权范围界定,供电企业对付出的额外服务收费是应有的权利,使客户明白优质服务不等于无偿服务,从根本上理解和支持供电企业的工作。
(2)树立诚信观念,注重服务细节:①在服务过程中要重实事,求实效,避免给客户带来误解,造成人为障碍;②严格按标准收费;③在开展有偿服务工作前,讲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再行施工维修,并开具统一的票据。
(3)取得政府支持,开展“爱心活动”,形成良好的服务氛围。本着有偿服务的人性化原则,对“五保户”、“特困户”这部分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从扶贫助困的角度,在服务费用方面尽量减免,切实落实好国家电网公司倡导的“爱心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4)提高职工素养,加强服务监督。开展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树立自觉的服务意识,主动与客户沟通,消除误解,取得信任。通过过硬的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倡导电力员工遵守职业道德的同时,采取走访客户、问卷调查、群众举报、舆论监督、聘请监督员等手段,对有偿服务实施全方位的监督,避免滋生出人情服务、权利服务等陋习。不定期对有偿服务的客户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客户的用电需求,以及对有偿服务的意见、建议,将供电有偿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开展有偿服务时,供电企业应注重规避有偿为客户安装、维护线路,代买材料、设备等带来的相应法律风险。要解决这一问题,供电企业首先要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次要尽量避免替客户代买设备、材料;此外,要大力开展用电知识、用电安全、用电法规的宣传,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标准作业,建立规范的服务程序和制度,避免因有偿服务带来的各种法律纠纷。
韩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