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鸣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龟山地处考辨
——杨时故里考之一
胡 鸣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杨时以故里龟山自号,而北宋将乐县境内有两座龟山,其故里龟山究竟地处县北龙池,还是县南龙湖,说法不一。明成化六年,析龙湖属汀州府归化县,又引发杨时故里属地是延平府将乐县,还是汀州府归化县两府两县之异。根据文献记载的龟山地处特征与现实龟山地处特征相对照,龙湖龟山更适宜为杨时故里龟山。
龙池;龙湖;龟山
杨时以龟山自号,如同其同门好友游定夫以廌山自号一样,均以故里山名为号,此为寻找杨时故里确切所在无疑提供了重要标识。然其故里将乐县境内有两座龟山,一在县北郊龙池,一在县南端龙湖,两地相距百二十里。由于未见当时文献的明确记载,以致现今难以认定杨时故里龟山的确切所在地是龙池还是龙湖。尤其至明成化六年(1470),析龙湖划入新置的归化县,归属汀州府,更是引发杨时故里是在延平府将乐县,还是在汀州府归化县的两府两县属地之争。因此,本文力图从方志、时贤文献及杨氏族谱中寻求相关记载,结合实地考证,对此做一辨析。
北宋《元丰九域志》、南宋《舆地纪胜》、《方舆胜览》及元代《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均未有杨时故里所在地龟山之记载。此记载始见于明天顺五年(1460)的《明一统志》,其卷七十七《延平府·山川》云:
龟山在将乐县北三里,山形如龟,宋杨时归休于此,因号龟山。[1]然而,此志只记载县北龟山,未记载县南龟山。明成化六年,始置由将乐、清流、宁化、沙县四县交界地组建的归化县。成化二十一年(1485),黄仲昭开始编纂《八闽通志》,此志成于弘治二年(1489),刊于次年,翌年又有递修本。志中出现将乐、归化两县龟山之记载。其卷九《地理·山川·将乐县》云:
“封山,其山高大,群山环拱,为一邑之镇。”“龟山,实封山之支峰,其状如龟,宋杨时世居山之下,因以为号。”[2](P173)
其卷九《地理·山川·归化县》亦云:
龟山:一在晏坊,一在石珩村。其形如龟,下有甘潭,深可三丈,水极甘冽。[2](P166)
明万历四十年(1616)何乔远修纂《闽书》亦有相关记载,其卷十八《方域·将乐县》云:
龟山,封山支峰也,状如伏龟,杨龟山世居其下,因以为号。[3](P420)
卷二十二《方域·归化县》云:
龟山,以形名,杨龟山孕灵于此,故以为号。下有甘潭,约深三丈,水极甘冽。[3](P532)
《闽书》不同于《八闽通志》之处,提出了“孕灵”说,认为杨时孕灵于归化龟山,而不是将乐县北龟山,实质是提出杨时故里属地的问题。其意指十分显然,不是将乐,而是归化。然而,其所描述的孕灵地龟山,乃沿袭《八闽通志》,实误指石珩村龟山而非龙湖之龟山。因为据万历《归化县志》记载,不论晏坊,还是石珩村,在归化置县之前均属清流县,与杨时故里原属将乐县不符。可见《闽书》只知杨时孕灵于归化龟山,却不知龟山的确切地处所在。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大清一统志》,其卷三百三十《延平府·山川》云:
封山在将乐县东北五里,土色常赤,其山巅有泉……其支峰曰龟山,状如伏龟,蜿蜒城左,即宋杨时归休处。[4]
卷三百三十三《汀州府·山川》云:
龟山,在归化县二十里,其形如龟。府志相传,宋儒杨时生于此,相近有凤凰岩,即时读书处。[4]
比较《大清一统志》与上述闽志书,有两处显著不同:一是并不沿袭《八闽通志》以来的“世居地”说,而返回到《明一统志》的“归休地”说;另一是明确提出“出生地”说,其不仅将《闽书》含混的“孕灵地”明晰为“出生地”,而且将出生地明确为龙湖龟山,并归属于归化县。因为,此中“龟山,在归化县二十里”,“相近有凤凰岩”的描述,与归化志书记载的龙湖地处相符,而且《八闽通志》卷九《地理·归化县》亦云:“凤凰岩,在龙湖市。”由此可知,《大清一统志》认定杨时出生地龟山地处龙湖。
《大清一统志》作此认定的依据是“府志相传”。问题在于,延平汀州两府志未有此记载,而将乐与归化两县志记载则完全对立。
延平府志始于宋端平年间,其后历次有明弘治间黄仲昭修纂本,嘉靖四年郑庆云修纂本、嘉靖三十六年彭澄修纂本、万历四十年倪朝宾修纂本、清顺治十六年孔自洙修纂本、康熙十一年肖来鸾修纂本,至《大清一统志》,七易其志书。据乾隆三十年《延平府志》傅尔康《序》云,宋本年久无考,余诸志中,“黄仲昭太史所编为最善”,由此可知,晚出的延平府志皆沿黄仲昭世居县北之说。而将乐县志则进一步,不仅认为世居县北之龟山,而且认为是龙池人,如始修纂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的《将乐县志》,其卷八《人物》就明确记载:“杨时,龙池都人。”由此观之,《大清一统志》并未采辑延平府志将乐县志相传。
汀州府志始自宋开庆元年(1259)胡太初修、赵与沐纂的《临汀志》,由于归化置县前,龙湖龟山不属汀州府管辖,自然无记载。而且在龙湖龟山划属归化县后,直到乾隆十七年的《汀州府志》仍未有此记载,其所记载的归化龟山,“一在晏坊,一在石珩村”,亦未涉及杨时故里属地问题,而是仍相沿《八闽通志》之说。由此可知,《大清一统志》亦未采辑汀州府志相传。事实上,《大清一统志》采辑的仅是归化县志相传,此从归化县志有关“龙湖故里”说相传演变上可得到证实。
归化最初的县志,始于建县十四年,为成化二十二年(1484)的知县赖永正所修纂,其本已佚。现存最早的县志为正德十年(1515)知县杨缙修纂的,其卷二《山川》云:
龟山,在县东五里许,又一在石珩溪侧。此两龟山原地属清流县,可见,其仍沿袭《八闽通志》记载而未记载龙湖龟山。其卷九《人物》亦未为杨时立传,只是卷十《词翰》籍南京户部尚书林泮《归化县乡贤名官祠记》提及“龟山产兴善里”。
万历三十九(1611)刻,四十二年(1614)增修的知县周宪章修纂《归化县志》卷二《山川》则云:
龟山,在县治龙湖二十里,形状如龟,宋杨龟山先生孕灵于此,故以自号云。旧府县志载石珩溪边者误。
卷十三《人物》本传又云:
杨时,字中立,为龙湖人。自此,杨时故里在龙湖龟山说方始明确,并为其后归化县志所沿袭。
从上述疏理中看出,志书对何处龟山为杨时故里的看法是有分歧的,其分歧出现在归化置县之后,那么,晚出的龙湖龟山故里说为什么会被《大清一统志》采辑,其依据又何在?
最先提出杨时龙湖人的万历《归化县志》,其依据见于正德十年的《归化县志》卷十《词翰》,林泮《乡贤名宦祠记》云:“盖龟山产兴善里,得程门之学。”然同为该祠题序的杨缙却并未完全认同,其序云:“杨公之遗祠故基、族派俱存,故为杨公立祠以祭者,良有所自,非谄也。”而其在《人物》传中又云:“龟山之族,固皆典籍可征者,然皆不能道其先世事,亦可慨也。”可见,其时杨缙仍未敢断言杨时故里在龙湖。
既然正德年间的《归化县志》未敢断言杨时故里所在,何以至万历年间的《归化县志》反而会出现“龙湖故里”说。现存的杨氏族谱或可解释其原因,其关键在于提供了有关杨时的先世事。《宏农杨氏房谱》序中有“南迁三湖”的定居龙湖之说,其序为杨时十六世孙杨均政于明洪武乙丑(1385)岁冬月望日所作。尽管“南迁三湖”说与“世居县北之龟山”说不合,但族谱中涉及南迁三湖的相关资料也不可忽视。
《宏农杨氏房谱》卷三《世系传纪》杨埴本传载:
公承祖梦,柳樊村而亨。天禆其庐,三湖是营。惟忠厚以作财,获圣子以亶明,肇万亿之麟瑞,启千秋之佳祯。
此是游定夫为杨时之父杨埴所撰的铭文,其中“三湖是营”即是南迁三湖之证。游定夫与杨时邻郡同庚,在杨埴去世前十年,二人从游程灏,均跻入程门四大弟子之列。在杨时为其父居制期满时,二人相约又北上师从程颐。二人交谊甚笃,游氏之女嫁给杨时三子为妻,就终老墓葬在龙湖。由此看来,游氏不可能不知杨时故里所在,若此铭确属游氏遗文,则南迁三湖定居龙湖之事不容置疑。
再则资料见于《宏农杨氏房谱》卷首罗从彦为杨埴撰写的碑铭,其文为:
昔鸱夷仙,受策计研。强国富家,施有后先。
维龙湖公,是以者贤。小施之家,国则不然。
大者未试,义方家传。贻厥子孙,克光于前。
成此宅兆,晦气绵绵。刊此铭焉,垂千万年。
罗从彦为杨时的心传弟子,先居同郡剑浦,后徙邻邑沙县,因慕杨时之学,曾从家乡至浙江萧山,不惜千里徒步往见。其尊称杨埴为“龙湖公”,应与杨埴居龙湖有关。问题在于,此碑文与游氏铭文一样,均未见于本人文集,也未见于当时其他文献记载支撑,故难以作为“龙湖故里”说的定谳依据。
比起归化县志的“龙湖故里”说,将乐县志的“世居县北之龟山”说,有更多的存世文献可援引,并可追溯至杨时弟子吕本中。
将乐古邑,肇建于汉,千有余年来未有志。其志始于明弘治十八年(1515)知县何士麟、教谕李敏所修纂,其卷一《山川》云:
龟山,实封山之支垄。其状如龟,宋杨时世居山之下,因以为号。
此记载文献依据有二:一是《八闽通志》,另一是《龟山年谱》。
此县志沿袭《八闽通志》记载甚明,除将“支峰”改为“支垄”一字之差外,余完全相同。何土麟为修志所作序也云:“志则取自建邑以来,凡法制事物之有关于一邑与其切于风格、政教之可为鉴戒者,质以郡志,八闽志,互考而参订之。”其纂修凡例,更是直言之,其义例“仿郡志之作”,因将乐旧未有志,“在元以前多无可考者。惟远稽郡志,近本礼制及诸家年谱、族谱、参互考证,以备其说焉”。由此可知,《将乐县志》“世居”说,直接凭籍《八闽通志》。
另一依据是年谱。弘治《将乐县志》卷五《庙学·典籍》载有“《龟山年谱》,黄去疾编”。由此可知,县志修纂者曾见黄去疾编撰的《龟山年谱》。县志修成二年后,明正德十二年(1517)沈晖刻本《龟山先生文靖杨公全集》收有黄去疾《龟山年谱》。其年谱云:
公讳时,字中立,世居南剑将乐县北之龟山。
当然,“世居”说亦非黄去疾首创。黄去疾,南宋将乐末任知县。咸淳庚午(1270)清明节,其自书的《龟山年谱序》记有编年谱始末。其《序》言,年谱是在龟山纪年写本基础上,“订正其纪年,增补其书文”,遂为全书。可知,其“世居”说,或从写本,或另有依据。写本是否存在此说,今无可考。但在黄去疾之前,确存有“世居说”。正德十二年沈晖刻本就有宋吕本中《杨龟山先生行状》,其《行状》云:
先生讳时,字中立,姓杨氏,世居南剑将乐县北之龟山。[5](P1030)
比较二者行文格式,黄去疾因袭吕本中之说甚显。吕本中,杨时弟子。写此行状时,下署为中书舍人兼侍讲直学士院史馆修撰。其《行状》云:“本中不肖,获从先生游甚久,虚往实归非一日也,而材质至下,不能有所发扬。今先生既没,其子属本中叙次本末,将求世之君子,论其大概,而铭诸墓,义不得辞也。”[5](P1032)可见,吕本中写此行状是应杨时之子属为求诸墓志铭而作的。杨时至友胡安国《杨文靖公墓志铭》亦云:“(杨时)既殁逾年,诸孤以右史吕本中所次行状来请铭。”[6](P1048)此可证吕氏确实写过《行状》。然而,胡安国未采“世居”说,只意味深长曰:“谨案:杨氏出于弘农,为望姓。五世祖唐末避地闽中,寓南剑州之将乐县,因家焉。”[6](P1048)胡安国,邻郡建安人,与杨时亦师亦友,二人交往三十余年,在杨时去世前三年,还有书信密切往来,其不言“世居”应有其原因。不仅如此,胡安国还应杨时次子迥之邀为杨时亦作《行状》,亦未有“世居”说。而且,此《行状》题首标有福建路提刑吕聪问书册,李纲篆盖。可见,杨时之子出示给吕聪问、李纲的,不是吕本中《行状》,而是胡安国《行状》。显然,其中定有缘由。更为奇怪的是,宋朱熹《伊洛渊源录》亦未收吕本中《行状》全文,只录其杨时行实,未录其杨时身世,略去“世居”说,题为“行状略”,而对胡安国《墓志铭》则全文照录,此中缘由是否吕本中“世居”之说有误,而胡、朱二氏为其隐而不录呢?因为吕本中毕竟从未到过将乐,对杨时故里的熟悉程度远不如出生闽北的胡、朱二氏。退一步而言,吕本中“世居”之说毕竟是孤证,未获得同时代其他文献的确证,也难以作为将乐县志“世居”说的定谳依据。
由上可知,不论龙湖之说,还是龙池之说,都难以找到令人信服的文献依据。
杨时故里龟山究竟是在县北龙池,还是县南龙湖,今存的杨时文集也未明言。虽然,杨时文集中亦提及“龟山”山名,但均以“龟山之阴”连词出现。所以,难以获得龟山地处的直接证据。但如果对杨时文集中有关龟山之阴的描述进行分析考证,也许对其地处可以获得确定性的认识。
《杨时集》中提及“龟山之阴”的有三例。例一,《先君行状》云:
先君娶陈氏,再娶廖氏,六年卒。有子二人:曰某,曰某。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石龟山之阴。[5](P667)
例二,《俞氏墓志铭》云:
(俞氏)元符三年十有一日甲戌,以疾终,享年七十有三……崇宁元年九月丙申葬於龟山之阴。[5](P690)
例三,《资圣院记》云:
甚矣夫,吾衰久矣!周流四方,欲营菟裘,而无易于吾之故丘者,岂特昔人乐居之哉?行当庇身先人之庐而归老焉。幅巾杖履,徜徉龟山之阴,与田夫野老相从于此,枕石漱流,窃自比于舞雩之下,将有日矣![5](P577)
从上述三例可知,龟山地理特征为:其一,此龟山山体构成主要为石,而非土,故有石龟山之称;其二,此龟山山体走向应为南北向,古人以山之南为阳,山之北为阴,故有龟山之阴说;其三,此龟山之阴有清澈浅底的溪流,溪中岩石或裸露其溪面,故可徜徉其上枕石漱流,可比于孔子所乐的舞雩之下;其四,此龟山之阴有开阔的田野及乐居其上的田夫野老,故可相从于此;其五,此龟山之阴有杨时先人之庐,先父之墓,故杨时称其为“故丘”,并萌发为欲营菟裘,庇身归老之所。
以此特征比照县北之龟山,发现有诸多不合:其一,县北龟山山体构成为土质,乾隆二十九年《大清一统志》云其“土色常赤”;其二,县北龟山山体走向,乾隆县志描述为“封山正支之麓,状如伏龟,蜿蜒城左”,即其前半身从封山探出蜿蜒城左,至城北三里处止,后半身隐于封山腹中,呈北偏东走向;其三,龟山之阳面向县北,与县城之间有三里宽的狭地,有溪流,有杨时住宅;其四,龟山之阴面向封山,与封山相连,无开阔地,无溪流,无杨氏住宅。可见,县北龟山不具备杨时笔下的龟山之阴特征,而龙湖龟山,却具备这种特征。就自然地理特征而言,龟山坐向,山体岩质,山脚溪流,龟山之阴腹地的开阔,均合乎杨时笔下描述的特征,此为杨时所指的龟山之阴地处无疑。可见,以龙湖为杨时故里并非没有依据。
[1]李贤,等.明一统志[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2]黄仲昭.八闽通志[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
[3]何乔远.闽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
[4]和坤,等.大清一统志[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5]林海权,点校.杨时集[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
[6]胡安国.杨文靖公墓志铭[A].朱熹.朱子全书[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K825.6
A
1673-1395(2011)03-0027-04
2011-01-22
胡鸣(1969—),男,福建福州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先秦文献研究。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