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银昌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
齐银昌
众所周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既是打破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活跃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而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建国以来,走过了艰难的旅程。已有研究表明,政策和体制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建国以来,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有关劳动力转移的政策,但是,与之相关的各项政策和制度,都对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中央政府出台的主要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并对其进行评价,指出为保证今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我们应该从政策的制定和制度创新上做哪些工作。
建国初期,国家实际上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并没有给予太多的阻碍。1953年建立户籍制度时,它的本意只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于紧缺生活品配给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歧视农民进城。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演化,户籍管理制度变成了区分城乡居民的一个标志性的法则,同时也成了限制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大障碍。即使现在,农民进城务工依然要持有暂住证、劳务证等各种证件。这些都是户籍管理制度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
除了户籍管理制度造成的城乡隔离制约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外,在50年代当我国开始工业化建设时,我国奉行的政策是吸取农业剩余以积累工业化资金。因为当时我国农业就业高达83.5%,比起发达国家工业化起步时多了20多个百分点,而工业产值不足10%,在如此落后的基础上,要超前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只能从农业中加倍抽取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在这样以农扶工的产业政策下,同时又坚决组织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再加上“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青年“三下乡”政策,使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非但没有转移,沉淀更多。可以说,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策原因,沉淀于我国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根本得不到转移。
从以上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的分析来看,影响我国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因素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仅是劳动力自身转移的问题,它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乃至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我们在选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的同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使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实现有序转移。综合以上分析,在实现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改革现有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逐步建立起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市场,引导农民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包、转让、互换或入股等。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自愿流转,可以解除农民对土地的依附程度,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转化、推进城镇化建设。
2.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我国特有的计划经济时期的遗留产物,从其现行的运行状态看来,已失去原有的功能和作用,反而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大障碍。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使之有利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比如可以用身份证制度代替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降低小城镇入户的要求,鼓励农村人口逐步向小城镇转移。
3.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中,发展中心乡镇,把发展乡镇与建设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调整乡镇企业结构,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力度,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就业新场所。通过乡镇企业的不断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实现乡镇企业布局相对集中,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后,可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的技术选择,应把劳动密集型技术放在重要位置,引导乡镇企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以提高乡镇创业吸纳劳动就业的能力。
4.不断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自身素质的培养,尤其是文化素质的提高。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尽量掌握一定的技术,以便在转移过程中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5.在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过程中,一定要尽快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的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等。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水平极低,导致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紧密,他们把土地作为自己生活最可靠的基本保障,一旦出现问题,也有路可退,从而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彻底性和稳定性。当然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依据国家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逐步实现,目前最主要的是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