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机局局长 谢国华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扎扎实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产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实施效果,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配合 各级农机部门在制订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兑现考核等方面,对本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总责;要主动汇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效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重视支持;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与财政、烟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促进各项补贴工作有序衔接,运转顺畅;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配合,强化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和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遵守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操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对省内外生产企业一视同仁。要确保农民群众的自主选择权,允许农民群众在省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合理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报废老旧农机的农民,当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予以确定。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对单机补贴额较低的机具,购机可以与公示同时进行。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必须进行实物检验,办理牌证,将牌证扫描录入信息系统,牌证信息缺失,一律不予结算。
3.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全程服务 各地要迅速搞好动员部署,及时传达省财政厅、省农机局的决策精神。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强化与新闻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的合作,深入广泛地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购机补贴的经验和先进人物。要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作业演示现场会、农机产品展示交易会以及市县各类会议等平台,采取编发小册子、制作板报墙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和补贴产品目录发放到乡镇、集镇和村组,让农民群众及时全面了解申请程序、补贴产品、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政策信息,实现“阳光操作”。为农民群众提供全程优质服务,采取设立咨询服务电话、组织专门人员为群众答疑解惑、协调银信部门为群众提供贷款等方式,为农户购机提供方便。
4.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必须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心放到“立规矩、强监管、抓服务”上来,切实转变部门职能,找准角色定位,认真当好“裁判员”、“监督员”,不当“运动员”。把严肃工作纪律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级农机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重点查实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为规定配置等。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