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海英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江苏 江阴 214405)
期刊编目是对文献进行加工的基础环节,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书目数据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保证。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越分越细,许多新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涌现,反映学科前沿的期刊种类也日益繁多。由于期刊自身的特点,以及期刊出版的不规范,因此揭示其特征的信息有许多不确定性,这就给期刊的计算机编目带来许多麻烦。编目人员对期刊的理解不一样,也会造成著录的差异。我在此将在实践中遇到的期刊编目问题列出,以探讨解决方法。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1999年发布的管理条例:期刊出版必须遵守一刊一号、一号一版的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改变刊期擅自增加版本。期刊名称是期刊的标识,其他名称、文字不得与刊名并列,不得以要目或其他文字代替刊名,要目字号应小于刊名字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另外邮发代号也应是一刊一号。但在著录实践中经常遇到期刊出版、发行不规范的情况。
1.不同期刊同一刊号。在期刊登录中,经常发现两种不同的期刊,使用相同的ISSN号、CN号。两种期刊不分主次,有各自的期号、卷号,但邮发代号不同。
2.邮发号相同刊不同。不同期刊使用相同邮发代号,给期刊著录工作造成不便,同时也给期刊信息的检索造成了障碍。
3.相同期刊不同刊号。期刊没有更名,但ISSN、CN号发生改变,其他一切著录信息均无变化。如《经典美文》2007年ISSN7-88833-395-8, 从2008年改为1672-9404。由于不明原因的更改,给期刊信息检索造成一定难度。
4.刊名不规范。在刊名标识方向经常发生期刊其他名称、要目与刊名并列并且同等大小,甚至大于主刊名的情况,这种现象在社科期刊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极易造成刊名识别困难,如《法制博览》副题名字号《经典杂文》大于《法制博览》,《小说月刊》的副题名《爱人坊》大于《小说月刊》,正题名被弱化,在著录时难以识别。
5.期刊更名。据统计表明:社科期刊的连续更名率远远高于自科期刊的连续更名率,期刊更名的类型很多,我们简单将其归纳为两种。一种是期刊改名后刊号也发生改变的情况。如《世界妇女博览》改名为《悦已》后,其ISSN号由原来的1005-1872改为1673-7113邮发代号82-566未变。另一种是改名后刊号不改变。如《化工商品科技》更名为《化工科技市场》,而他的邮发代号没有变化。
6.期刊增殖。(1)期刊由一种增殖为多种,高校学报和社科期刊多为这种情况。如:《南京大学学报》有社会科学版与自然科学版两种学报,《浙江大学学报》有人文社会科学版、理学版等多种学报,《中国妇女》分为社会生活、法律帮助、好主妇。(2)期刊内容扩充后分期出版的形式。同一种期刊分A版、B版或分为上半月、下半月出版,如《意林》分为上半月和下半月刊,《青年文摘》分为红版、绿版、人物版,《中国市场》分为论从、文摘、物产研、市场四个版本。
7.期刊合刊现象。期刊登录记到中常遇到期刊的合刊现象,如:《健康之友》三期合为一册出版。
1.重复或者错误著录。在编目过程中,由于期刊出版发行的不规范给编目人员的查重造成一定困难,就有可能会重复著录。重复著录会使得同种期刊使用不同的分类号,给读者检索造成困难。字符著录错误,由于工作人员在著录时出现错别字,字符半角和全角的差异,字母大小写不一致都会造成错检和漏检。
2.期刊信息提示不完整。如09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091—邮发代号,对期刊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号码之一。有些地方性、机构性期刊可能没有ISSN号,但一般都有CN号(国内统一刊号);而邮发代号是期刊订购人员与邮局最方便的联系工具,尤其在催缺刊时。所以期刊如果有这两个号的话都应该著录。
期刊出版、发行不规范产生的问题是计算机编目中较难解决的问题。根据我馆的实际情况,通常的做法如下。
1.同号不同名、独立出版、独立发行的期刊,将其作为两种期刊来著录,反映它们的真实题名,但在附注项内将这一情况说明。
2.刊号发生变化,刊名、内容无变化的,仍作为一种期刊著录,但要及时更改刊号,并加以说明。应该提到的是,刊名识别应注意把刊名封面作为著录源,其次还要查对目次页和订购目录。
我们在期刊著录时除采用《中国机读目录格式》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原则。
1.一种期刊分为上半月、下半月或A版、B版出版,邮发代号不相同,按两种期刊著录,如《意林》,ISSN号相同,都是1007-3841,但是邮发代号不同,上半月为16-288,下半月是16-289,我们就视为两种期刊分开著录。如果邮发代号,ISSN号都是相同的,就视为一种期刊,如《时代姐妹》,其上半月刊改名为《女人坊》,我们仍视为一种期刊。
2.一种期刊分若干版本或若干分辑题名出版,无论其邮发代号是否相同,均分别著录,按不同刊处理。如《南京大学学报》中的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应分别著录。
对于更名期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应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某一期刊改名后内容改变不大或内容未改变的刊,分类号不变,刊次号改变,应视为该刊的续刊分别著录,在300、430、440字段加注说明,反映刊物的变化,如《黑龙江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求是学刊》。一种期刊如多次更名,学科内容不变,卷期号相连,作同一种刊处理,分类号可一直沿用。
2.期刊改名后内容改变,该刊作新刊处理,如《中国妇女》改名为《好主妇》。
编目人员应该通过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另外,在编目完成后应该对数据进行审校。由于编目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于著录字段的理解不同,编目过程中的错误是难免的,因此MARC记录的审校工作同样很重要,通过审校来提高编目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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