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丽娟
(广西民族大学 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走向自由与和谐
——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目标的完整实现
龚丽娟
(广西民族大学 艺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民族艺术的生态美育功能彰显了它自由和谐的生态美育目标,及其系统实现的生态规程,将生态审美人与艺术化绿色世界统合一体的本质作为基础,将自由化生态审美人与和谐状生态系统耦合对生的机制作为过程,并将生态系统自由和谐的超循环整生作为最高理想,最终生成自由和谐的民族整体素质,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超循环整生。
民族艺术;生态美育;自由;和谐
美育作为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侧面,在教育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近代著名教育家察元培先生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1]现代美学理论与艺术研究的发展促进了美育的生长。生态美育作为生态美学的重要分支,在培育全面发展的自由生态审美个体、和谐的生态审美整体及完善的生态系统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民族艺术具有丰厚的生态审美意蕴,其生态美育路径突破了传统美育的美感教育、情感教育、艺术教育及美学理论知识教育等单一侧面,自由和谐的美育目标更为明确,实现的过程也更为完整清晰。
自由与和谐,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终极价值与目标之一,标识了人类在浩瀚宇宙与纷繁社会中的人生理想,在他者与自我的规范中实现精神与行为的双重升华。在此基础上,承载着人类精神、情感与理想的艺术应运而生。然而,传统艺术的精英化、高端化和纯雅化,使得美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伦理教育的手段,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文以载道”,西方教育思想中的“寓教于乐”、“净化说”等;后现代兴起的大众文化与另类艺术,在感官刺激与无序颠覆中走向感性沉沦,诸如快餐文化的泛滥与行为艺术的惊秫表现等等。无疑,这两种相对极端的美育模式都不利于美育的普及,更不利于美育目标的最大化实现。前者缺乏美感教育与情感教育,使受众成为恪守陈规、缺乏自由精神的“老实人”、“装在套子里的人”;后者则脱离基本的教育理念,在看似自由的个性解放中造就了为数不少的“单面人”、“空心人”,违背了审美教育的初衷,未能很好地实现美育目标。
当代生态美学理论的日益成熟,使得生态艺术研究及生态美育研究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民族艺术内化地契合了生态艺术的生发规律、审美特征及艺术内质,在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艺术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耦合作用下,在诸多生态机制的既合规律又合目的运行中,系统中和了真、善、美、益、宜等生态审美价值。
艺术本是为实现自由理想而诞生,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桥梁,是自由和必然之间的沟通媒介。与传统艺术不同的是,民族艺术承载着各个民族的美生理想,有其特定而广泛的艺术载体。少数民族在审美化的生存、生活和生产中创造了典范形态的生态艺术,民俗节日、婚丧嫁娶和出生死亡等人生经历,打渔、砍柴、舂米等实践活动,亲情、爱情、友情等共同情感,水畔、田野、山林等自然生境,都有与其对应的艺术形态,都是民族艺术要表现的具体对象。艺术活动渗透于其生命与生活的全程全域,共同构成了其生态美育实现的完整过程,彰显了全人类共通的生态理想,为现代美育提供了新的借鉴。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优美奇特,决定了他们的生存及发展艰辛而充满奇绩。他们之所以能在长期的历史中坚守自我,终成为独特民族,持有独特文化艺术,有其生存规律与法则。在许多少数民族的发展中,其生存理想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无为到有为的过程,从最初的健生、乐生目标走向具有明显审美意识的美生理想。如生活在西南地区的傣族,热带雨林的生境虽然壮丽神奇,但是瘴疠之气、毒蛇害虫等自然条件也对他们的生存造成了一定的挑战。然而,他们却创造了惊人的“贝叶文化”,并使其成为傣族民族精神传承的有效手段,如《去向祖先讨文字》、《绿叶信》等的艺术载体。
因此,少数民族虽然地处边远,有其发展的局限性,但却创造了许多优秀的艺术形态。从南方民族的歌舞艺术,到北方民族的史诗艺术;从浩瀚丰富的音乐艺术,到渗透进日常生活的建筑艺术、服饰艺术、宗法文化等等,无不凸显出少数民族天生的艺术灵性与独特的审美意识。聚居在云南德宏地区的氐羌族系景颇族,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目脑纵歌节,大家一起跳舞欢歌,自由欢畅,传达了一种以传统艺术形式缔结起来的自由和谐的民族精神;侗族大歌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多声部音乐,自然界的风声、水声、蝉鸣声,人世间的歌声、笑声、欢闹声,各安其位,和谐共生,自由而不失规范。他们将日常生活艺术化,使审美活动常态化,由此促进每一个体生命全程全域的美生,引领整个民族对自由理想与和谐生态的珍视与向往。
由此看来,民族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生发、升华了其美育目标:民族艺术造就自由和谐的生态审美主体和生态审美关系,以及自由和谐整生的民族整体素质与生态系统等。
生态审美主体的自主发展与艺术生境的天生化特征,决定了自由和谐的民族艺术理想渗透在生态审美主体与艺术化的生态美境的对生耦合之中,前者为民族艺术美育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实践与接受主体,后者为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审美生境与现实基础。
由于民族艺术有其生成的特定生态路径与规律,所以生态审美主体的存在也有其天生性。少数民族通常将民族艺术活动与其生存、生产、生活相结合,与艺术欣赏、创造、批评、研究等活动融为一体,遵循民族艺术独特的民间性、集体性、变异性等特征。他们在自然山水之间,以朴素的情感精神对待周围一切,以自然淳朴的审美情感创生优秀艺术,并将生态审美教育无形地渗透其中。因此,不仅形成了各个民族特有的艺术传统与审美风尚,保持了民族文化艺术的接受群体、创造群体的高度参与性,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民族文化艺术的活态发展,彰显了其巨大的美育功能。
民族艺术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它将诸多的自然现象、社会礼仪、审美习俗、人生真谛、实践经验融入具体的艺术形式中,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进行生态审美教育,兼顾生态科学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生态文化教育、生态情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诸多生态教育侧面。目前,一般审美教育在兼顾各个侧面方面显得并不完善,或是偏于艺术的技能技巧培训,或是偏于传统伦理教育,难以从整体上培育全面发展的个体与群体。当前艺术教育在音乐、舞蹈、绘画、设计等学科专业技能的强化中,整体素质并不充实,情感教育、审美教育等涵化功能并未得到启用与实施。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体才可能促进和谐而素质完好的社会整体的形成,而非仅仅停留在培养匠人与艺术产业工人阶段,这样就泯灭了艺术所应该承担的美育的崇高使命。
少数民族有其特定的生境,主要包括南方百越民族诗情画意的柔美生境,北方游牧民族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壮美生境,以及高原民族神奇多姿的奇丽生境,等等。这些民族艺术生境,有其天然的生态性与艺术性特征,涵养了民族的生态审美心性与艺术灵气。比如,生活在南方地区的壮族,典型的水岸民族,人数众多,主要生活在喀斯特地貌明显的广西区内,喜唱山歌,有三月三民歌节等民间自发的大型活动,创造了十分发达的稻作文明,也创造出了生态审美特征明显、生态审美意蕴丰厚的生态艺术。
民族生境不仅与其文化、文明高度协同一致,而且在培养、孕育生态审美主体的过程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众文化影响下的普通审美接受者,在绿色世界逐渐减少的现实下,高楼与水泥地锁住了泥土与野草的芬芳生命,电脑、电视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大部分时间,逐渐丧失了生态审美能力。生态审美主体的自我放逐,艺术化生态美境的逐渐缺失,使得生态美育的基本条件,即单薄孱弱的生态审美个体在缺失生命的生态艺术美境中,无法生成自由和谐的生态审美素质及全面完善的个体人格。
民族艺术的自由形式、美好生境培育了他们自由的审美心性与浪漫的艺术情怀。赫尔德认为:“一个民族越是粗犷,这就是说,它越是活泼,就越是富于创作的自由;它如果有歌谣的话,那么它的歌谣就必然越粗犷,这就是说,它的歌谣越活泼,越奔放,越具体,越富于抒情意味!”[2]这就是说,少数民族歌谣有着丰富的情感意蕴,承担着很强的抒情叙事功能与情感教育作用。山歌不仅是一种质朴俚俗的民族艺术形式,而且是表达人与外界情感关联的一种审美媒介。苗、瑶、壮等民族的三月三歌节,侗族的行歌坐夜等,还承担对青年男女审美观、择偶观的培训职责。在春光明媚、芳草萋萋的野外对歌,远比在正襟危坐的厅堂里演唱来得自由自然,其丰富的生态美育内涵也随之潜移默化至接受者的精神世界与内心深处。
少数民族的优美生境与天真稚拙的原始思维,派生出自由浪漫的艺术情怀。白族民族民间音乐曲艺“大本曲”、“吹吹腔”,与他们所居住的蝴蝶泉边的风花雪月、苍山洱海的白云绿水浑然一体,天、地、神、人四维统合,创造了民族艺术的典范;百越民族临水而居,秀雅俊逸的山水培育了他们的审美思维与歌唱才艺,才有所谓的“山歌好比春江水”;石林的阿诗玛石像顾盼生姿,与撒尼长篇叙事诗《阿诗玛》形成高度的生态对应。这些优美壮阔的民族艺术生境,造就了少数民族自觉的审美意识、敏感的审美心理、自然的审美情趣及自由和谐的生态审美理想。
党圣元教授认为,目前国内比较有影响的生态美学理论学派主要有:以曾繁仁教授为代表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曾永成教授为代表的“人本生态美学观”及袁鼎生教授的“审美生态观”。[3]而其中审美生态学最大的贡献在于,“促成审美人生,造就审美生态场,规范审美主客体协同发展,汇入人与自然协和并进的滚滚大潮,使整个大自然达到更高程度的有序化,以实现人与自然更高的整体目的”[4]。由此可见,审美生态学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协同生态美境与艺术人生的耦合共进,在生态审美人的培养方面具有极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由此以来,生态审美主体在艺术化审美世界的浸润下,向生态审美人演化,与生态美境耦合对生、统合一体,形成了生态美育实现的现实基础。我们所要借鉴的是,民族艺术在发挥其生态美育功能、实现其生态美育目标过程中的科学路径,以及在促成自由生态审美个体的生成及其与艺术化生态美境的和谐整生方面的典范作用。
生态审美个体和谐人格的形成,自由理想的实现,使其不仅提升自我的审美素质,而且明确了自身与环境的协同共生关系,明晰了作为生态审美活动者的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从而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态运行。
生态美学滥觞于20世纪60年代,随后产生了环境保护主义、生态主义、生态伦理学、生态美学等与生态学相关的新兴学科。他们对现代工业兴起后的人类行为进行反思,对自然表达了诚恳的愧疚与怜悯。然而,回头观瞻不难发现,人类保护生态并非出于自觉行为,最初更多是为了维护生态的平衡,从而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其实,生态良知的复归不应该是人类主宰地位的强化,自以为是地调节人与自然的微妙关系,而应该从生态整体出发,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
相比之下,少数民族普遍持有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把自己当成自然的一个环节,而非整个生态系统的主宰。这从他们的民族史诗、民族诗歌、歌唱艺术中都可窥见。许多民族有着自然崇拜,他们认为人类是如同大自然里的一切生灵一样,绵延至今就如植物开花结果、无限轮回,渗透着朴素的原始思维。因此,彝族、仡佬族、白族、拉祜族、佤族等都有葫芦崇拜,贵州苗族、布依族至今还有祭祀瓢神的傩俗。他们普遍认为人类是从葫芦中诞生,不同民族就是平等兄弟,与自然界的其他生灵无异。哈尼族在山林之上创造了惊人的梯田文化,人居山腰,山上是树林,山下是梯田,水分与大气在这样自足的生态系统中无限超循环,和谐整生。这“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大地艺术,不仅具有高度的生态艺术美感,而且在真、善、美、益、宜各方面达到生态中和。2008年云南大旱,哈尼人的元阳梯田却流水潺潺,植物葱翠,丝毫未受大环境影响。这得益于他们敬重、亲和自然的生态传统以及与大地和谐一体的生态理想。
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朴素自然的生态观念及其与自然和谐一体的生态传统,造就了他们生态艺术中多维中和的生态价值内涵。生态审美人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一体关系,作为民族艺术生态美育实现的生态机制,有其生态基础:一是生态审美人的形成,及其对自由理想的审美需求与生命追求;二是生态审美人与自然生境的多维统合,形成一个安完满的自足自然的生态系统,与自身系统之外更大的生态系统相融相合。
民族之间文化艺术的交流与渗透,在保持各自根性的前提下,共同熔铸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我们在由审美教育向生态美育过度的过程中,需要借鉴民族艺术的生态美育内涵与路径,比如淳朴的自然观、本真的生态观以及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由衷尊重与敬畏,以及暂时把人类作为高级物种的优越感放在一边,把生态系统的根本规律与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的生态观念,等等。
在保持个体自由的前提下,关系生态的多维和谐是生态系统和谐运转的重要生态条件,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遵循生态规律,生发出更多更健康的生态个体与生态系统,以达到宇宙生态的超循环发展。
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目标实现的各个层次,逐级递进,从最初的自由和谐理想的生发,到生态审美主体与艺术化绿色世界统合一体的生态美育本质,再到自由化生态审美人与和谐态生态系统耦合对生的生态美育机制,最后到自由和谐生态系统超循环整生的身体美育规律,系统完整展现了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目标的实现规程。
在这个生态过程中,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目标主要集中在生态审美人的自由生成及其与周围世界、生态系统的和谐关系上,也即是通过集欣赏、创造、批评和研究于一体的艺术活动,来培育自由化的生态审美人,生成艺术化的生态审美世界,并且将二者融入和谐的生态系统,以促进生态系统完满、和谐的超循环整生。
席勒认为,“所谓更好的人性,就是既要有和谐一致的一体性,又要保证个体的自由和他的多样性。”[5]这一方面强调了作为个体的根本特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些特性之间的和谐一体性,自由与规范,一体与多样,不是分裂对立,而是在两个极端中达成统合,并且规定了实现这种个体天性与人性所需要的国家环境与社会环境。
民族艺术对于个体的生态发展主要是一种养成教育,通过多样化的艺术形式和丰富的艺术内容,在日常生存与生活中对个体进行教化与熏陶,生成和谐自由的个体人格,养成健康的审美心性与审美习惯。民族艺术对于群体的生态美育价值在于,培养其群体性的生态传统与审美习惯,为生成出和谐发展的民族整体奠定基础。在个体和谐自由发展的基础上,中和诸多生态价值内涵的生态审美观、实践价值观、艺术观与人生观等,通过生态化的艺术方式,渗透到民族群体的思想与意识当中,从而产生群体性的艺术教化与美育作用。进而,民族艺术的生态美育促成了自由的民族个性与生态审美人的生发,并使其与艺术化的绿色世界统合一体,与审美化的生态系统耦合对生,缔结了系统多维的和谐生态关系,从而推动生态系统的和谐整生,使其达到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的最高目标——生态系统的自由和谐的超循环整生。
由此可见,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的目标及其实现规程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民族艺术与生俱来的美生目标,生态审美人与艺术化绿色审美世界统和一体的生态艺术本质,以及真、善、美、宜、益系统整生的生态艺术价值,彰显了其强大的内在美育功能。民族艺术生态美育目标的完整实现明晰了自由和谐美生理想实现的完整过程,为美育提供了有益借鉴。汉族与诸多少数民族共同生活在中华民族审美文化圈及内涵外延相通的生态审美场中,“全体的和谐!以及全体的和谐中的每一个人最大可能的自由!这就是我们要努力完成的任务。”[6]在生态审美场中,实现民族成员从个体、群体、族群乃至中华民族的整体自由和谐发展,最终生成自由和谐的民族整体素质,促进生态系统的超循环整生,这是民族艺术美育乃至一般生态美育的共同目标。
[1]蔡元培.元培美学文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174.
[2]马新国.西方文论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47.
[3]党圣元.新世纪中国生态批评与生态美学的发展及其问题域[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3).
[4]袁鼎生.审美生态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17.
[5]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冯至,范大灿,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3.
[6]威廉·魏特林.自由与和谐的保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92.
An Approach to Freedom and Harmony——Fully Realizing the Goal of Ecological Aesthetic Education for National Arts
Gong Lijuan
(School of Fine Arts,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nning 530006,China)
The ecological aesthetic educational function of national arts shows the ecological aesthetic educational goal of freedom and harmony and the ecological rules for realizing this goal,which is based on the essence of integrating the ecological aesthetic human beings with the artistic green world,follows the process of connecting the free-minded ecological aesthetic human beings and the harmonious ecological system,takes as highest ideal the free and harmonious super-cycling whole-existence of the ecological system so that a national overall qualityoffreedomand harmonyis eventually developed and the super-cycling whole-existence ofthe ecological system is promoted.
national arts;ecological aesthetic education;freedom;harmony
J01
A
1673-8535(2011)01-0042-05
2011-03-24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2007]25)
龚丽娟(1981-),湖北老河口人,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博士,研究方向:生态美学与民族艺术。
钟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