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涛
(上海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上海 200234)
书法一科,源远流长而历久弥新。关于初学入门的一些常识性问题早已是老生常谈了,而“术业有专攻”,随着时代的发展,至今,书法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其学科建设的规范性与系统性还有待于充实与完备。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与文化需求的日趋多元化,一些新的问题日益凸显,而一些老的问题尚存有争议。鉴于此,我根据实践及教学经验,将初学者入门基本功训练的若干问题加以梳理,以供读者参考并求教于方家。
一
1.执笔问题。从东晋卫烁的《笔阵图》开始,历朝历代对执笔方法的讨论林林总总,总结出了多种指法、管法甚至还有“五字法”、“四字诀”,等等,但基本上大同小异,唐初虞世南概括为“指实掌虚”,苏东坡“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又可谓一语中的。简单实用的就是“五指执笔法”(即拇指、食指和中指的指肚捏笔,小指贴住无名指在内侧向外抵),对于其他执笔方法在此不再展开来讲。容易被人忽略的一点是执笔的高低,这对于初学者来说其实尤其重要。在书法三要素之中,章法和结字都是比较直观的,而用笔是藏在笔画内部的,所以对于初学者来说最难的在于学习笔法。而笔法的掌握首先在于稳,笔拿稳了才能观察和体会笔锋的使转变化。初学者宜执笔在笔管的下三分之一内,不宜过高。还有一点,就是初学者不宜站立写字。尤其一些小孩子常被要求站着写字,悬腕悬肘,其实这样更增加了学习的难度。端坐和枕腕是比较适合初学者的方式。
2.毛笔“垂直”的问题。初学书法,老师往往会说毛笔要与桌面“垂直”,其实这个“垂直”只是相对的(相对于执硬笔而言),“垂直”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持中锋用笔。但如果一味地保持垂直,则运指、运腕就无从谈起。比如写“竖画”,落笔时笔杆上方应首先向自己这边倾斜一些,随着笔画的完成,笔杆会逐渐再向前方倾斜。这一点沈尹默在《书法散论》中说得比较详细:“执笔一开始时,笔管的上端需略略倾向到自己一面,锋尖在点画中行,要不使它离开中线,笔管必须随时左右前后交换着,采取自然相应的侧势,方能奏效。”可见执笔的“垂直”不是绝对的,而是落笔前的一种准备,书写时应因势利导。
3.选用狼(硬)毫还是用羊(软)毫毛笔的问题。书法家中,大力主张使用狼毫的是周汝昌,他说使用狼毫就像“庖丁解牛”要选用锋利的刀一样,并比喻羊毫如“钝刀”。与之相反,提倡使用羊毫的是林散之,他说:“有位书法家说,他不喜欢用羊毫,更不喜用长毫。他真是活外行,不知古人已说过,欲想写硬字,必写软毫,唯软毫才能写硬字。可惜他不懂这个道理。”在其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他对羊毫的偏爱。初学书法普遍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狼毫笔弹性较大写出来的字容易成形,见骨力,但缺点是笔画易轻滑,内蕴不足,说白了就是徒有其形,不耐看。相对而言,羊毫笔则较难把握,更吃功力,而一旦把握好了则线条丰润,浑厚古朴。那么,现在比较折中的办法是使用兼毫笔,这样既保有毛笔的弹性,又使笔画不失厚重,对于初学者来说比较适合,稍有功底之后应多用羊毫来练习笔力。
二
1.以何种字体作为入门的问题。有人认为初学,无非是锻炼毛笔的驾驭能力,何种字体作为基础都无关紧要。其实不然,细究起来就会发现一些奥妙所在。如清末碑学大兴,民国时期多数人初学时难免取法篆隶碑版,致使他们的笔法沉滞,行草书的风貌也陷入僵局。又如林散之,初学唐碑,上追魏晋,打下坚实基础,最后碑帖交融成就一代大家。再如当代陈振濂以隶书入门,使其后来的行草书风格迥异时流……种种迹象表明,入门时所学字体与日后进行创作、形成个人面貌有着某些潜在的关联。因此,这个问题也应该谨慎对待。
历史上,清代之前的书法教育基本上没有争议,一般是由楷书入手。明代丰坊的《童学书程》说得最为清楚:“学书之序,必先楷法……楷书既成,乃纵为行书,行书既成,乃纵为草书。”这种循序渐进的学习方法意义很明确。后来因为馆阁体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书法艺术的发展,加之书法资源的进一步拓展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艺术创造,所以楷书就显得有些“过时”了。如今,许多人主张学习书法应按字体发展的顺序首先由篆书入门;也有人说隶书平整,易于掌握,适合初学;还有人说行书入门也可以,因为快捷实用,又能使当代人更直接地掌握繁体字笔画的先后顺序,等等。应该说这几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不全面。从专业角度来讲,初学还是要以楷书字体入门为上。因为楷书的笔法完备,提按顿挫鲜明,字势平正,布白和谐,速度适中。苏东坡云“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也是强调楷书完备的笔法是作为行草书的基础。因此,以楷书打基本功,再学习其他任何字体都比较容易转换,而且对于以后的书法创作也会有极大的帮助。在近现代名家中如沈尹默、启功等仍主张以楷书入手。
与以上几种不同的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人而异,根据学习者的兴趣来选择入门字体。其实初学者往往只看到字帖的清晰度,在书法上毫无审美经验,不具备辨别能力。因此,这种方法存在很大的无目的性,是不可取的。
2.“取法乎上”的问题。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如今这句话常被用在书法学习的取法上,意思是要学习前人最优秀的作品。但现在多数人对此存有误解或是了解不够深入。“取法乎上”其实并非专指学习传世名家的优秀碑帖作品,这里面还有一个源和流的问题。沙孟海早年学书尤其强调“穷源竟流”,因而对“源”和“流”的认识恐怕不能简单地分为上中下了。陈振濂在《高等书法教程》一书中所分的“法则型”和“风格型”,说的也是源和流的问题。一般来讲,传统书法的技法体系到唐代为止各种字体已发展精熟,自宋代的尚意书风而下皆属流派。因此,初学者不宜取法宋代以后的作品,最好从唐代名碑名帖入门,之后上溯魏晋,打下一定基础之后再博涉宋元明清诸家和借鉴近现代名家作品。
三
1.要有专业的老师指导。上文中已经提到,初学者难在学习笔法。元代赵孟頫说“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意思是说字的结构各有变化,而用笔则有恒定性和规律性。一般的“写字”为什么不能等同于“书法”,原因就在写字仅仅是把字的结构安排得匀称美观,而书法则更强调用笔,有了用笔才能表现虚与实、浓与淡、刚与柔、拙与巧等美学因素。但用笔规律是藏在笔画内部的,不是直观呈现的,因此最好是有专业的老师指导,而不能“依葫芦画瓢”,否则易误入歧途。
2.临摹务必精到,读帖加强记忆。临摹是学习书法的基本手段,也是最重要的途径,一般分为精临和意临。对初学者而言,精临是第一步。“精到”是精确到位,即点画的形状要精确,用笔的动作要到位。朱履贞在《书学捷要》中提出:“凡学书,须求工于一笔之内,使一笔之内棱侧起伏,书法具备,而后逐笔求工。”说的就是精确临摹。临摹时多加体会,临摹之余也要善于读帖,读帖就是思考、揣摩用笔的动作。清代宋曹《书法约言》“学而思,思而学,心中若有成局,然后举笔而追之”,说的就是读帖。临摹结合读帖便能加快学习进度。另外,要避免惯性临摹,比如有的人边聊天边写字,写完一页还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字。这样只有手和眼的机械性临摹,没有脑的参与,自然是不会有进步的。柳公权“心正则笔正”是强调学习态度端正,要投入精力。
3.先专后博。当今社会信息量太大,碑帖出版物种类繁多。但古人讲的“博涉多优”并不适合初学者,对于初学阶段而言不宜看得太多,要先专后博。因为只有深入一家之后才会有进行比较的眼光,所以进入一种字帖的学习,要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学习方法,循序渐进,直至完全掌握为止,切忌浅尝辄止、见异思迁。
四
1.临创结合,步步为营。一段时间的精确临摹之后,如感觉对于字帖的点画、结构都比较熟悉了,可以进行意临和集字创作。这样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因长时间临摹而形成习惯性书写,一方面又可以检验自己对字帖的把握程度。发现不足之处,再进行针对性精确临摹,如此反复才能精进。万事开头难,入门阶段的第一本字帖往往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这个阶段结束后,应该说对书法的学习方法有了基本的了解,可以说进入状态了。此时,转习其他字体时也不要全凭兴趣,应多多听取老师及同学的意见。例如,有了楷书功底之后欲转为行书的学习,应先找一些行楷作品作为过渡。需要注意的是,初学者往往以为楷书是慢的,行书是快的。其实不然,学习行书的初级阶段仍然要以慢为主,不可操之过急。如果要想使基本功全面一点,那么在掌握基本的楷书行书之后,建议开始篆书的学习。因为篆书要求笔笔中锋,有益于练习笔力。篆书对许多书法家们来说都是必修课,沙孟海就曾谈到因年轻时笔力软弱而专攻篆书。笔力增强了,学习其他字体就会很容易。
2.重交流,拓宽眼界。在当今,书法作为艺术学科,闭门造车的学习方式是不可行的。毕竟个人的理解能力是有限的甚至有时是偏颇的,如长期不与人交流则易形成习惯性重复,致使裹足不前。观看别人书写会拓宽思路,增添学习兴趣并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同时,还要虚心请别人请教,择其善者而从之。
3.误区。当今的学生,大大小小的考试难以避免。一些地方中考、高考都设有书法考试,或者书法考级、展览比赛等活动很多。有的学生就为了应付考试而急于拿出作品,其实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往往会打破正规的训练进程,拔苗助长的后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早做准备,打好基本功,以不变应万变才是学书之道。另外一个误区就是书法的个人风格太鲜明。历史上的大家往往都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但对于一个刚入门的人来说,风格鲜明则意味着取法单一,长时间写下去易得俗气,此时应转临与之差异较大的经典碑帖来进行弥补。
书法艺术入门与训练的教学过程是比较复杂的,以上我仅对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谈谈个人看法,难免挂一漏万。入门之后,或可博采众长、融汇百家,至于技进乎道继而进行艺术创作则又是更深一层的问题了。
[1]历代书法论文选[Z].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10).
[2]沙孟海.沙孟海论艺[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0,(1).
[3]沈尹默.沈尹默论艺[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0,(1).
[4]周汝昌.书法艺术答问[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2.
[5]林散之.笔谈书法[C].苏州:古吴轩出版社,1994,(6).
[6]陈振濂.高等书法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