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微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
2008年9月15日,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拉开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序幕。这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像滚雪球一样从局部迅速扩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发展中国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全球经济陷入了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衰退期。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认为全球商品贸易将萎缩 6~8个百分点[1]。2008年底至2009年初,美,欧,日各主要经济体的出口大幅下降,新兴经济体同样难逃一劫,全球经济一片哀声。经济危机常常与贸易保护主义如影随形。当世界各国经济出现不同程度的衰退,实体经济迅速萎缩,失业率普遍急剧上升时,为了维护本国的社会安定和政局稳定和缓解经济衰退带来的国内就业压力,各国纷纷出台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对抗全球金融危机需要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和一致行动,然而滥用贸易保护主义,甚至打着自由贸易旗号实为实施保护主义的行为不但不利于世界经济的恢复,而且会影响各贸易国之间的关系,增加贸易摩擦继而引发更大的冲突和危机。本文从金融危机引发全球贸易保护回潮入手,针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状况进行剖析,分析其危害,并探讨在新形势下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贸易保护主义,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国外竞争压力而对进口产品设定极高关税、限定进口配额或其他减少进口额的经济政策。它与自由贸易模式正好相反,后者使进口产品免除关税,让外国的产品可以与国内市场接轨,而不使他们负担国内制造厂商背负的重税。从历史发展来看,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是经济发展波动中交替出现的现象。保护主义历来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是弊多利少,但在经济危机时期,市场萎缩、企业破产、失业增加使得各国政府在种种压力下,希冀以贸易保护来摆脱危机,转嫁矛盾。所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可以说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催化剂,二者相拌而生,如影随形。
1.1.1 实施主体具有全球性,且形式越发复杂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欠发达国家经济体,由于这些国家一般实行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为了保护本国刚起步的幼稚工业,不得不实施有选择性的贸易保护政策。而这次金融危机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实施主体则主要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供应链与物流配送的全球性分布使得世界经济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抵抗力越发变得薄弱。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贸易壁垒,都将出现全球性的循环不畅,这次危机发端于全球主导地位的美国,其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正通过经济全球化的各种渠道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蔓延,使危机带有世界性。由此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如果产生连锁和示范效应,就可能引燃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无一国家可以幸免。
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渺茫的复苏前景使贸易保护主义从抬头变成泛滥和蔓延。贸易保护的形式也已从货物,向服务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延伸。更有甚者,全球还涌现了金融保护主义、就业保护主义和汇率保护主义等新型保护形式。例如:西欧国家要求接受政府救助的银行优先考虑向本国企业贷款;英国、法国、希腊等国爆发反对雇佣外籍劳工的示威游行,这可说是绿色壁垒后的蓝色壁垒;法国政府要求本国汽车制造商只能采购当地生产的零部件;西班牙也发出了敦促消费者购买本国制造商品的声音。可以看出,对这些保护措施的 “跟风”和报复形成了恶性循环,新保护主义浪潮正席卷全球。
1.1.2 保护主义措施更加隐蔽,真假难辨 新形势下的保护主义则变得更加隐蔽,更加虚伪。各国一边高调反对保护主义,一边钻国际规则的空子,给保护措施披上 “合法”外衣。
美国政府刺激经济方案中的 “购买美国货条款”,明显地带有保护主义色彩,但其特意加上“该条款适用应与国际协议项下美国承担义务一致”,巧妙地规避了国内外对其合规性的质疑,也在相当程度上 “善意”地回应了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关于该条款的责难和批评,极具隐蔽性。事实上,如果该条款实施,受损害最大的是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大国。另外,美国关于中国 “操空汇率”的言论也是为他们将要采取的保护措施打了个保护伞,如果美国将中国列为“汇率操控国”,美国就可以依据 《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案》对中国采取广泛的贸易制裁[2]。
1.1.3 利用WTO允许使用例外条款进行贸易保护 一直以来,WTO规则就存在着广泛的灰色地带,如保护幼稚产业条款、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等。这些规定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助长了一些国家采取或明或暗的贸易保护手段,使贸易保护主义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中国密集地遭受来自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或长或短、或合规或不合规的 “两反一保”调查,就是一个有力佐证。另一方面,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赋予各成员在其他成员违反WTO协定或其利益受到减损时采取报复的权利,这一权利已经成为保证各成员遵守其在WTO协定中义务的基础。然而,WTO的这个运行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强化了贸易保护主义的传染性。以这新一轮的贸易保护浪潮为例,继欧盟和加拿大等警告美国其 “购买美国货”条款可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后,美国开始考虑对意大利饮用水和法国奶酪征收报复性关税,以报复欧盟对美国鸡肉和牛肉实施的进口限令。欧盟也开始收紧自己的贸易规则,例如重新为牛奶出口提供补贴,指控中国产螺丝和螺母以低于成本价在欧洲倾销。
1.1.4 从商品贸易领域向劳动力雇佣和金融领域扩展 美国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总是不遗余力地试图把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许多国家通过劳动力国籍就业歧视政策,保护本国的劳动力市场,如美国参议院通过议案,要求接受政府救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招聘时首先考虑美国国籍的申请者,而外国雇员不得超过总员工的15%;法国最大罢工潮要求政府给予本国国民福利;英国掀起排外抗议工潮,国民高举 “把英国的工作留给英国人”以及政府施压银行应优先考虑本国客户;德国的宝马、西门子等跨国公司进行裁员的首批对象基本是外籍员工[3]。在金融领域也出现了保护主义的倾向,一些国家为了帮助国内银行应对危机,从新兴市场中把资本抽离。
贸易保护主义的回潮及滥用,将给已经衰退的世界经济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它会冲击全球贸易,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战;它会使经济全球化发生逆转,使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蒙受其害;它会扰乱世界经济发展的秩序,将国际社会努力建立起来的自由贸易趋势受到阻碍;现时的保护主义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最终受害最深的还是发展中国家;世界经济已不堪一击,保护主义的重棒将会把整个世界拖向更为深重的经济危机,将发生难以预料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这不能不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贸易保护主义是一剂 “毒药”,而发展自由贸易,通过竞争发挥各自的绝对优势或比较优势,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并使贸易的各个参与方都获利。然而,当面对危机时,各国往往会试图通过贸易保护使其置身于危机之外或阻断危机传染到本国或将危机转嫁给别国。事实上,一旦开始实施贸易保护之后,其结果必然引发贸易战,将形成各国的纳什均衡,陷入 “囚徒困境”[4]。这种无效率的局面是无法通过一个国家的政策改变来改进的,这个时候就要采取贸易协议合作的方式来推动两国的自由贸易,实现有效率的均衡。贸易保护的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必然导致两败俱伤,也最终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对整个国际贸易体系来说是集体行动的失败。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各国都有责任采取积极的措施,挽救全球经济,推出救市计划,强化市场信心,共同促进世界经济的复苏。
在20国峰会上,尽管全球主要经济体齐声共讨贸易保护主义,承诺避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但其中17个国家已经设立了新的贸易限制。现实的经济利益和短期的救市需求为这些保护措施找到了理由。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指出,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各国推出或拟推出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大约有78项,其中47项已付诸实施[2],包括提高关税、贸易禁令、出口补贴以及多种形式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根据现代贸易理论解释,贸易保护措施有其正当的一面,诸如培育幼稚产业和比较优势,即使崇尚贸易自由化的WTO也在其规则和机制中内嵌了“正当贸易保护”的条款。然而,实践表明,在经济危机条件下,各国普遍实施贸易保护措施 (即使是正当保护)也将会给世界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将会进一步加剧世界经济和贸易的衰退和萎缩。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这一规范世界各国贸易的国际组织,一如既往地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贸易自由化这一极其重要的原则,从根本上说,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是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其宗旨是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管理国际贸易的国际组织,其重要性随着贸易在全球经济活动中所占份额的提高而加强[5]。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下,在国际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之时,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实在令人担忧,加强WTO的规则和纪律,进行更加公平与开放的贸易,将是应对金融危机蔓延、抵制贸易保护主义的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因此,各成员方须继续巩固那些已经存在、迄今为止仍然为全球经济发挥良好作用的基础,并需加倍努力推动多哈回合尽早达成协议。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表示,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为多哈谈判的早日结束发挥建设性作用。他说,在全球经济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情况下,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将扩大各国从国际贸易中获益的机会,促进全球经济增长,重振世界经济复苏的信心,成功抵御贸易保护主义。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成员,积极评价以往多哈谈判中所取得的成果,希望在进一步的谈判过程中尊重已经取得的谈判成果,特别关注中、小发展中国家的困难和利益。
有贸易就会产生摩擦,就会导致纠纷。协商应该成为各国首选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但是当双方的利益冲突到无法达成一致时,就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调解、裁定。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这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作出的最独特的贡献。根据WTO成员的承诺,如果他们认为其他成员正在违反贸易规则,他们将使用多边贸易体制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采取单边行动,这意味着遵守议定的程序和尊重判决。
伴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许多国家都纷纷表示将拿起争端解决机制这一武器来维护本国利益。2009年3月12日,在WTO农业例会上,中国强烈谴责美国最终通过的 “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歧视中国禽肉产品的 “727条款”,并表示中国将向WTO提起申诉。2009年3月26日,法国表示,要求WTO审查美国汽车救助方案是否符合WTO规则[2]。同日,欧盟也表示,正在评估美国的救助方案对欧洲汽车制造业的影响,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欧盟将考虑向WTO起诉。此外,巴西外长阿莫林称 “购买美国货”条款已严重影响了巴西出口,指责美国此举仅是一片 “止痛膏”,对根治经济危机毫无裨益。
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全世界认识到改革全球治理结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实现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危机重演,不能再由发达国家自行其事了,离开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建立任何全球贸易体制都是不现实的。未来调整计划要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提升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使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得以顺畅传达[6]。
多边贸易体制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权力地位是不对称的。主要规则的制订与执行程序基本上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却受到压制。由此带来的就是市场准入、竞争规则等方面的不公平。国际贸易的收益向发达国家倾斜,而更加迫切地需要通过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断受到侵害。多哈部长宣言指出:“大多数WTO成员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寻求将他们的利益和需要放在本宣言所通过的工作计划的中心位置。”
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博弈中,应努力协调作为发展中国家为摆脱贫穷而要求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发达国家要求更加自由的贸易和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之间的矛盾。在多边贸易体制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要坚决反对超级大国试图控制全球化 “游戏规则”的行为,通过协调立场和加强合作来促进国际贸易体制的民主改革。
我国立场鲜明,在各种国际会议上都明确表明我们的态度,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赞成国际社会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行动,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的顺利完成,并承诺把自己的事做好。中国有13亿人口的国内消费市场,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中国经济的稳定,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的立场是对世界战胜金融危机,遏制经济衰退的最有利支持[3]。
面对金融危机,国务院出台了一揽子的经济刺激计划,包括扩大内需的十措施,确定4万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等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并在2009年初,分别规划了10大行业振兴计划,制定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实施。只要中国坚持改革,包括进一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开放,包括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再大的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中国政府还宣布同意援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400亿美元,该援助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持开发银行对于不发达国家开展的援助[6]。这对增加全球金融资本的流动性、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援能力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中国与发达国家共同承担起应对金融危机的责任,大力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等金融组织的增资计划,明确地表明了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大国在国际事务中应有的风范。
面对可能到来的更多贸易摩擦,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贸易保护最新动向,特别是针对我国的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新形式。21世纪以来,中国面临的贸易保护已从传统的单纯商品摩擦转向广义的经济摩擦,贸易保护的工具不仅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质量技术标准等,还有知识产权、汇率问题、生态环境、社会标准等[7]。经济危机以来,国际环境与温室气体减排的斗争又成为新的贸易摩擦焦点。由于主要发达国家确立了通过“绿色革命”推动经济复苏的计划,使他们对发展中国家减排问题施加了更多压力。2008年以来,美国、欧盟、日本都提出对高排放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由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之一,一旦碳关税制度形成,将无疑对我国出口产品构成巨大冲击。可以预计,减排谈判及碳关税将可能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具威胁性的贸易保护政策。为此,中国应坚持立场,防止发达国家利用这一问题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坚决反对碳关税的出现。
针对越来越复杂的贸易摩擦,我们力争要在世贸组织规则下寻求解决争端,可以利用磋商机制谋求解决,通过高层互访以及经济对话等形式,还可以要求成立专家组对对方的贸易救济措施进行审查,必要时启动上诉程序和裁决的执行监督程序。要改变我国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被动状态,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对方可能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信号,然后通过民间和官方的交流协商,防患于未然。
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市场萎缩,对外贸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变经营模式,依据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通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开发产品的新功能来创造附加值已刻不容缓[6]。出口企业要改变经营思路,从低附加值、高耗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转向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创造高附加值的现代化生产,加快产品升级,从而提升企业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面对国际市场的衰退,外贸企业还应尽快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开拓多元的海外市场,积极挖掘新兴市场的潜力,扩大新市场的份额,以抵消贸易保护主义造成的损失。
在当前金融和经济危机之下,贸易保护主义的滥用趋势短期恐怕难以得到遏制。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贸易保护主义也不会消失,还会表现得越来越隐蔽。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个经济或贸易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1]周立人.金融危机凌逼下我国经济与外贸的现状与应对策略[J].国际商务研究,2009,(4):31-41.
[2]高永富.国际金融危机与 “购买美国货”条款 [J].国际商务研究,2009,(2):37-45.
[3]何传添.开放经济下的贸易安全:内涵、挑战与应对思路[J].国际经贸探索,2009,(3):18-22.
[4]田苗.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J].国际贸易问题,2009,(9):12-18.
[5]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EB/OL].[2011-03-01].http://baike.baidu.com/view/390745.htm.
[6]肖炼.世界金融危机发展趋势-对中国经济的挑战与机遇[J].国际贸易,2009,(5):17-21.
[7]曾建中.从金融危机看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对之策 [J].国际贸易,2009,(4):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