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敏 吴卸仙 ( 浙江衢州市急救中心 3400; 衢江区人民医院)
脑血管意外是目前院前急救转运的主要对象之一。我们对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本院收治的急性出血性脑卒中患者,经院前急救来院和自行来院的两类患者分别进行了观察,发现经过院前急救的脑卒中患者的疗效和预后均高于未经过院前救治的患者。现报道如下:
此期间我院收治急性出血性脑卒中患者107例,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5~12分。院前急救(患者经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现场抢救后送入院)63例,自行入院(患者未经任何处理,由家属直接送入医院)44例。
2.1 电话指导 接到“120”电话后,值班人员根据电话内容,迅速判断,指导家属沉着冷静,使患者就地平卧,不要剧烈摇晃患者。若有呕吐,应及时把头侧向一边清理呕吐物,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
2.2 现场及转运途中救治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意识、神态,呼吸情况,血压、瞳孔情况,脉搏、末梢循环,肢体活动情况迅速判断,明确急救的重点。立即给予常规心电图、快速指尖血糖测定、心电血压监测及动脉血氧分压(SPO2)监护,记录GCS评分。开放气道,清除呼吸道异物,痰液多时予吸痰。呼吸平稳者给予双腔鼻导管高流量吸氧,气道通畅者面罩吸氧,呼吸抑制或GCS评分<8分者,予以口咽通气管或气管插管。快速用留置针建立静脉通道。烦躁明显或持续抽搐者酌情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地西泮;颅内压增高者给予20%甘露醇和(或)呋塞米静脉推注;收缩压>220mmHg、舒张压>120mmHg或平均动脉压>130mmHg时,使用拉贝洛尔10~20mg静脉推注。随机血糖测定值>17mmol/ L者,予以胰岛素皮下注射。以气道得以确切的保护支持、烦躁不安者已经初步控制、抽搐者暂时停止为开始转运标准。如患者出现呼吸、心搏骤停,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术。转运途中监测血压、SPO2变化,有颅内高压者继续甘露醇加地塞米松快速静脉滴注,呋塞米静脉推注等措施降颅压。出具病危通知书,向家属告知病危及途中危险。
2.3 转运途中的护理 ①适当体位:抬高头部20~30°,头部朝后,避免因车的惯性作用使颅压升高,病情不稳定或随时有呕吐者采取平卧位,头偏向健侧。②保证呼吸道通畅:对意识不清的患者,转送途中需用吸引器及时清理口咽腔分泌物、呕吐物、血凝块等;有舌后坠者,用舌钳把舌拉出并将头转向一侧,或放置口咽通气管;有呼吸衰竭者行气管插管,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保证氧气吸入的有效浓度。③维持有效的循环:保证输液通畅,根据病情使用血管活性药和降颅压药物。④病情观察:转运途中严密观察患者意识、生命体征的变化。通过对话、呼唤、痛觉刺激、睁眼来判断患者的意识障碍程度,如躁动不安患者突然安静、昏睡,应怀疑病情恶化;每15分钟观察双侧瞳孔变化及对光反应;随时观察患者血压、脉搏、呼吸情况;及时与接诊医院或途经医院保持联系,随时做好转运途中抢救的准备。
2.4 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护理 急性脑卒中患者及家属常出现焦虑和恐慌。医护人员要有良好的应急能力,沉着冷静,对极度恐慌者给予适当的安抚及语言安慰,缓解其紧张情绪,使患者尽可能安全到达医院。
院前急救组发病后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有效抢救时间:6~39min,平均(18.1±8.2)min。自行入院组患者发病后被家属送到医院抢救时间:31~105min,平均(46.5± 11.6)min。两组发病后6个月后进行疗效评定,结果详见表1。由表1可见院前急救组的预后良好率明显高于自行入院组。
表1 两组治疗结果及预后 [例(%)]
本结果显示,院前急救组患者发病后至获得救治的时间明显短于自行入院组。因此,院前急救可将急性脑卒中患者的抢救时间大大提前,为后续抢救赢得宝贵时间。而自行入院组由于患者及家属缺乏相关的急救意识,未及时解除呼吸道梗阻和纠正高颅压及高血糖,同时常用小汽车、农用车等交通工具搬运,因车内空间狭小、搬运体位不正确而加重病情,致使患者预后重度残疾及死亡率明显高于院前急救组,而良好率明显低于院前急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