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火灾的“防”与“消”

2011-03-06 05:13宁波海事局徐建红
世界海运 2011年7期
关键词:海事船员消防

宁波海事局 樊 冰 徐建红

船舶火灾的“防”与“消”

宁波海事局 樊 冰 徐建红

火灾威胁着人类的生产生活,船舶火灾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预防和扑救的独特性。针对引发船舶火灾的原因,运用事故致因理念,从船员防火意识的提高与海事部门的监管两个角度探讨船舶火灾的预防,通过对船舶火灾扑救原则的分析,提出船舶火灾的救援指挥方法。

船舶;火灾;预防;扑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火灾呈明显增加趋势,造成的损失也急剧增加,21世纪前5年年均火灾损失达15.5亿元,为20世纪80年代年均火灾损失的4.84倍[1]。刚刚过去的大连“七一六”爆炸事故和上海“一一·一五”特大火灾,更是烧痛了中国。

船舶作为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可燃物多、载运量大、油料多、热传导性强、结构复杂等特点使其成为火灾事故的重灾区,船舶火灾约占船舶事故总数的11%[2]。船舶火灾具有扑救难、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不容忽视。

一、船舶火灾的起因

船舶火灾起因各异,从火灾调查的角度可分为明火火灾、电气火灾、意外火灾和人为纵火(见图1)。从火灾起始地点来看,机舱火灾是船舶火灾的重中之重,2010年宁波辖区发生的除渔船外的所有船舶火灾均是机舱起火引发的。

从事故致因理论来看,“人为因素”是引发船舶火灾的主要原因,统计数据也表明,90%以上的火灾事故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缺乏消防知识造成的[3]。

二、船舶火灾的预防

1. 加强船员防火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船舶应定时组织防火安全知识学习,船上还应制定相关安全制度,有效地约束船员的一些不良习惯。船员之间应该互相监督,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行为准则。

(1)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杆,烟头、火柴杆必须随手熄灭,并放入注水烟缸内。

(2)禁止在物料间、储藏室和机舱内吸烟,不允许躺着吸烟和酒后吸烟。油船上吸烟应到规定场所。

(3)不准随意接、拆电线,禁止私自移动使用明火电炉,使用电热器时必须有人看管。

(4)不准擅自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5)实行防火值班制度,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每班要检查记录。

(6)应按消防部署表定期进行消防训练,熟悉消防的应知应会。

除了防火意识和基本的行为准则外,工作中的好习惯也非常重要,包括:明火防爆;机舱保持清洁,高压燃油喷油泵及油管等紧固件无松动;气焊气割作业保证割焊处与油舱、易燃易爆物隔开;定期断电检查配电板各紧固螺丝紧固情况,防止运行时螺丝松脱短路失火;保持过载保护装置正常,确保过载时能自动断开;定期检查、试验火警探头,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等。

2. 海事部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形成有效督促

自STCW78/95公约和ISM规则实施以后,各国海事管理机构都在加大船舶安全检查的力度,共同做好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海事机构担负着船舶安全检查的重任,应选派有丰富经验的检查官上船检查。检查官应本着对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现场按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进行整改或替换。同时,还要对船员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检查,提高船员实际操作能力,避免和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船舶和人命安全。

海事机构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应突出对重点船舶的关注,从表1可以看出客船、客滚船、危险品船是高风险船,货船和渔船火灾也不容忽视,这些船舶中的老龄船更是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表1 发生火灾各船型所占比例[4] %

三、船舶火灾的扑救

1. 船舶火灾的扑救原则

航行船舶发生火灾后应立足于自救灭火,并寻求援助。船舶火灾发生后应采取的扑救步骤是:发出火警、寻找火源、隔绝火场、展开扑救。扑救船舶火灾的一般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减速并改变航向。首先考虑风向和着火部位,根据航道情况迅速将船调整到适当方向。减速可减小舱内空气压力,改变航向可以使着火部位背风或将火焰吹向舷外,有利于各项灭火行动的开展。

(2)先控制,后灭火。

(3)救人重于灭火。

(4)报告船位。报告的船位应十分准确,并及时补报。

(5)正确指挥,采用恰当的战术方法进行自救灭火。

(6)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射水灭火前应有预算或在灭火期间采取排水措施,保持船舶的稳性和浮性。

(7)对内、对外通信及每一环节情况尽可能详细记录。

(8)彻底扑灭余火。

(9)清点船员和乘客,防止人员失散。

(10)灭火没有希望时,应抢滩或弃船。

2. 船舶火灾的救援指挥

船舶在海上发生火灾,应按应变部署表安排行动,立足于自救。水上消防船(艇)到达后,其最高消防指挥员为灭火作战总指挥,船长、轮机长协助指挥。船舶在港区和修理厂发生火灾,港航消防队为主要灭火力量,陆上消防队和船员起协助灭火作用。

海事部门作为海上航行安全的主管部门,是船舶火灾救援的指挥中枢。我国水上消防工作现在主要由港口消防力量来承担,海事部门应保持与船舶、港口、消防等部门的高效联系,为火灾的救助赢取宝贵的时间,同时与消防部门共同提供足够的消防力量。

接到火灾警报后海事部门应启动应急反应程序,了解清楚火灾(爆炸)部位,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能否得到控制,有无封闭火场,是否切断电源,有无人员伤亡,火灾的原因,气象和货物装载情况等。如果发生污染或有污染可能,则立即启动相应反应程序:一是应指导船舶开展自救;二是指令VTS加强监控,实施交通流组织,播发安全信息;指令海巡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三是协调港口部门派遣消防拖船赶赴现场救助;四是随时了解和掌握船舶火势和灭火进展情况;五是通报港口公安消防大队。

海事部门在督促船舶加强消防演习的同时,也应加强自身的应急演习,提高处置能力。演习是有效应对海上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综合大练兵,以宁波为例,2009年9月4日,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国家海上搜救桌面演习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进行,其中就包括客船失火。2010年11月2日,我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专业性最强的一次散装化学品泄漏综合模拟应急处置——2010年宁波港散装化学品泄漏应急演习在宁波港成功举行,其中包括有效的消防控制。据统计,2010年宁波各级海事机构举办和参与的应急演习达到31次之多,其中涉及消防的为18次,约占总数的60%,类似的综合大演练对提高海事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束语

船舶火灾的防治工作需要从设计、建造、维修、驾引技能入手,综合治理。火灾可怕,但只要科学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绝大多数是可以避免的。了解船舶火灾的特点,在日常行为和习惯中预防火灾的发生,海事部门督促船舶按规定配备消防用品并不断提高船员的消防技能,一旦火警出现,只要船岸反应迅速,指挥正确,扑救及时,火灾是完全可以被消灭的。

[1]彭军.关于消防部队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对策研究[EB/OL]. (2009-06-23)[2010-03-15].http://119.china.com.cn/txt/2009-06/23/.

[2]招定友.事故树分析法在船舶火灾事故预防中的应用[J].水上消防,2008(4):34-37.

[3]蔡芸.船舶火灾综合防治的探讨[J].上海消防,2003(5):86.

[4]王炳辉,王荣权,罗张军.基于VB编程的船舶消防能力评估体系[J].中国航海,2003(4):86-87.

Protection and rescue of ship fire

FAN Bing,XU Jia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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