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香
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 102211
反商业贿赂不仅是医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规范医院管理,确保医院稳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商业贿赂行为并没有根除,医药购销领域也依然存在。医院作为医药购销领域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不加大反商业贿赂力度,将会严重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以及医院的稳步发展。那么,医院如何反商业贿赂,笔者认为应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之所以强调从内部监督入手:一是内部监督在医院能够实施,并便于操控。二是内部监督是加大医院反商业贿赂的前提保证,没有监督就不可能及时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也就不可能及时规避商业贿赂风险。本文中笔者结合实际情况谈一下看法。
在阐述内部监督的必要性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何谓监督”?商业贿赂监督就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商业贿赂是一种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外旅游等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商业贿赂的对象主要是掌握各种经济管理权限的政府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和经营者。从监督和商业贿赂这两个概念的解释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要使商业贿赂不在医院发生或使其行为能被及时发现,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只有监督有效,才能规避商业贿赂风险,只有监督到位,才能及时发现商业贿赂行为,才能依法依规加以制止。没有监督,反商业贿赂工作很难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实施有效内部监督的关键。领导不重视,实施有效监督将成为一句空话。曾获“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二等功”的广州市某医院院长,因涉嫌受贿16万元,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并被判刑。这是一起“抗非功臣”因商业贿赂“落马”的案例。作为医院的“一把手”,由于其主管医院的全面行政工作,并分管该院医疗器械科工作和担任医疗器械招标小组组长,因而掌控着医院设备采购的“拍板权”,挖空心思与供应商串通一气,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这一案例说明该院从院长就不重视反商业贿赂工作,反而还挖空心思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这样的医院显然缺乏对内部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不明,监督不到位。所以,医院反商业贿赂,必须首先从领导做起,强化内部监督。只有领导率先垂范,并明确监督责任,才能确保内部监督工作得到落实,才能确保反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
内部审计之父索耶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了组织目标。1999年6月,内部审计师学会董事会通过了内部审计[1]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
医院这些年被暴光的商业贿赂行为多为医务人员收受医药代表的贿赂,通过开大处方、开医药代表指定药物,满足医药代表的需求,同时从中获得个人利益。还有就是掌控药品、试剂、设备、基建等拍板权或有一定权限的管理者,收受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的好处,通过与供应商串通,满足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的要求,以中饱私囊等。
鉴于上述情况,如果在医院强化内部审计,对医院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不仅可以确定各科室、各部门对制度、规定和程序的遵循情况,还可以评价履行职责的工作质量,发现舞弊行为[1],从而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尽量规避商业贿赂风险,并对涉嫌人员及时加以教育和处理。
2.2.1 确定审计目标,建立一套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并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2]。就是说医院完全可以根据内部监督需要确定具体审计目标,通过对审计目标的审计达到内部监督的目的。要确保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就要建立一套内部审计制度,有了制度保障就会减少随意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确定审计目标、审计监督方式和制定审计制度时,要首先将审计目标罗列清楚并进行分类,确定对哪些审计目标分别采用哪种方式审计监督,比如对采购合同、专项工程合同等,可考虑采取人工审阅书面资料的方式实施审计监督;对医疗收费情况、医疗设备采购流程、使用情况、药品物价情况、专项经费来源、使用情况等可考虑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审计监督;对工程项目招标过程、施工过程、施工用料等可考虑采取现场查验方式进行审计监督等。一旦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方式,将其与相应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一并写入审计制度,并付诸实施。
2.2.2 严格合同审计 当今医院与社会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无论是医疗发展方面,还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以及各项工程的装修改造方面,都涉及经济往来。有经济往来就难免会存在商业贿赂风险。为规避风险,就合同的签署工作,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工作流程,并将合同审计纳入合同审核工作流程。比如,首先可明确:合同在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正式签字前应进行合同流转;其次可明确:先由责任科室和会签科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院领导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流转单上签字。然后,交审计科由审计员、审计科负责人逐级审计,分别以书面形式签署审计建议。再经分管审计院领导审核并在合同流转单上签署审核建议后,交财务科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师对付款方式的合法性予以确认,最终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分别在合同流转单和合同上审核签字。并要求审计人员的书面审计建议与正式合同一并归档保存。
这样做,一是可以强化责任;二是可以加强责任科室、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各分管领导、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等之间的相互监督;三是可以达到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止商业贿赂发生的目的。
2.2.3 严格工程项目审计 各医院基本上都或多或少的靠申请专项资金来完成基建项目,要确保每一笔专项款都能充分、合理地得到使用,必须从项目的招投标,到项目施工过程,再到项目最终结算,均应加强审计监督和评价。这样既利于发现每个环节是否存在舞弊行为,也利于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比如,如果审计发现在施工进程中使用的建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或者付款进度与施工进度不符,审计可以对这一现象进行进一步跟踪审计并作出具体评价,从而确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
2.2.4 严格医疗收费情况 医疗设备采购使用情况、药品物价情况、专项经费来源使用情况等审计监督。由于医疗收费情况、医疗设备采购、使用情况、药品物价情况、专项经费来源、使用情况等比较复杂,管理上存在难度,也容易发生舞弊行为。所以,应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监督的方式可采用信息化手段,比如,设计一套网络审计监督软件,将上述情况全部分别预设一套标准,并规范具体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对照标准和工作流程时时进行网络审计监督[3]。这样,一是可以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二是能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如果存在问题,如发生某种药品收入异常增多,或某种设备数量、型号等与中标结果不符,某笔专项经费没有按照合同进度支付使用等,系统会在监控程序中向审计监督人员及时发出信号或消息,利于审计监督人员对审计目标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等作出评价,从而及时发现是否存在舞弊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风险等。
民众直接监督,是指民众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观察,并对其结果进行独立评估。简单地讲,民众能够看到的公开就是民众直接监督,任何脱离民众眼睛的不公开都可能蜕变成权力手中的玩具。
为强化内部监督,在医院完全可以将除保密以外的各项工作流程、医院重大决策、涉及物资、设备、药品、餐饮等采购、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等向职工公开,并通过在院内显要位置设群众监督举报信箱,或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设监督举报电话,向职工公布电话号码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3]。也可以通过医院局域网让职工把网上公布的各项工作流程与现实中看到的有关部门执行情况加以对照实施监督。一旦发现事实与工作流程不符,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以便进一步调查确定某一个环节或某一项工作是否存在舞弊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卫生系统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求各医院对内部运行的各种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要求结合权力运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等[4-6]。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制订一套监督办法,对医院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比如,可以要求各科室每半年或一年对各科运行的工作权力、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写成书面汇报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还可以成立监督检查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科室廉政风险防范情况汇报,或查阅有关资料等,对各科室、各岗位尤其是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等。通过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可以使全院的反商业贿赂工作联动起来,能够有效形成反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内部监督可以说是医院内部控制的一种方式或手段,只要重视内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并将其与反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地紧密结合,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就一定会有效发挥其内部控制作用,使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1]王宝庆.现代内部审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1-3,6-8.
[2]陈新环.企业内部审计项目管理规范操作[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56-62,98-102.
[3]丁建军,苏祖勤,张成军.行政监督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35-38,123-126.
[4]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Z].京卫发[2009]14号,2009:1-5.
[5]中共北京小汤山医院委员会.北京小汤山医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Z].京汤医党字[2009]13号,2009:1-4.
[6]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Z].京发[2008]26号,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