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

2011-02-20 22:38:57汪海波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生产力经济发展

汪海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西城 100836)

论坚持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

汪海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西城 100836)

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和历史经验表明,要实现执政党对经济工作,乃至政治、社会、文化等其他工作的正确领导,必须遵循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在辩证唯物论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主要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而深刻总结长期实践的经验教训和长期反复的斗争是准确把握基本国情的前提条件。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历史经验;把握基本国情

总结历史经验,是纪念党的生日的一个好办法,是党的一个好传统。在这方面,毛泽东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他在建党28周年到来时候,科学地总结了中国百年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包括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完整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为即将通过的并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即将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总结新中国建立以后经济工作方面的经验,显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总的说来,在这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中,坚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内容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原理,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但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又不只是发扬优良传统的需要,更重要的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

如果仅从面临发展机遇和挑战这个视角来概括,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似乎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另方面面临经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

形成这个机遇期的主要条件有:(1)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改革开放效应;(2)知识经济时代的科技进步效应;(3)我国工业化中期和后期的阶段效应;(4)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经济大国的效应;(5)在正常情况下,国内可以赢得一个较长时期的社会稳定局面效应,国际可以赢得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环境效应。

形成这个经济社会矛盾多发期的条件,包括众多方面。就建国以后的历史来看,我国经历了三年“大跃进”(1958-1960年),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的严重破坏,以及由此造成的、短期内难以根除的严重后果。就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来看,尽管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以来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说来,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都不高,特别是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但从根本上说来,似乎可以把这种条件归结为:封建主义余毒和资本主义弊病的叠加以及计划经济余病和市场经济弊端的叠加。

无论是形成良好发展机遇期的条件,还是形成经济社会矛盾多发期的条件,都不仅是中国百年来未遇的,而且是世所罕见的。

总的说来,这个良好发展机遇期和经济社会矛盾多发期,是客观存在的矛盾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同时发生,同时存在。但在不同时段,二者的情形又有区别。就已有的事实来看,在上世纪最后20年,良好发展机遇期就已显露得很清楚,但社会经济矛盾多发期并不明显。但在新世纪以来,尽管良好发展机遇期仍然存在(预计在正常情况下,还会延续到本世纪50年代),但社会经济矛盾的多发期却凸显出来。

在这种形势下,在充分利用良好发展机遇期的同时,尽可能化解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到这一点,需要一系列的条件。从指导思想来说,就是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坚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内容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原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已经为建国以后的历史反复证明了(详见后述)。

还需进一步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决定性步骤,而且有可能成为推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走出低潮,进入第二个高潮的重要契机。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表明: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尔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是推动二次世界大战后欧亚两洲建立众多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是形成第一次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高潮的重要契机。但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使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跌入了低潮。可以预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跃进世界经济强国的前列,很有可能推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走出低潮,进而步入第二个高潮。从这方面,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力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原理,还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在此进行坚持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基本原理必要性的理论分析。这个理论分析,拟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从总体上论述坚持这一基本原理的必要性。

为此,有必要详细引证马克思主义关于这个问题的经典论述。诚然,对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来说,这些论述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但同时必须清醒看到:第一,伴随改革开放的进展,已经出现了与利益主体多元化相联系的意识形态多元化,在引进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也大量涌入。这样说,并不否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意识形态多元化是一种正常现象,而且有积极作用。但像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它必须有一个度。在这里,这个度就是不能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样说,丝毫也不否定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及其作为主要方面的进步作用。但像任何事物一样,它也具有二重性,也有消极作用。就这里讨论的问题来说,这种消极作用使得处于指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遇到了严重的挑战,甚至在某些领域的某些方面已经出现了某种边缘化的情况。这一点,在当前有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在这个部分已经看不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充斥其中的都是西方学者的论述。这样说,并不是要在这个部分都须引证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如果这样要求,只是对一部分论文可以做到,对许多论文是做不到的。但有一点,对所有论文都是必须而且可能做到的,这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指导地位。而现在有些论文文献综述部分,恰恰是用西方学者的观点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样说,也不否定西方学者的许多观点所具有的科学性。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广泛运用它们的观点,但它不能取代作为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第二,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许多青年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很不熟悉。它们熟悉西方学者观点的广度和深度甚至远远超过了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广度和深度。上述某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文献综述部分存在的那种情况,也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这里需要着重指出:这种不正常情况的发生,不只是由于改革开放的消极作用引发的,同我们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忽视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也有必然联系。

现在我们来引证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

马克思在对他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作经典表述时说:“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P82-83)可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其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最基本内容。这就是曾经被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所概括的“唯生产力论”。

正是这个“唯生产力论”,为科学的社会学奠定了牢固的、不可动摇的理论基石。关于这一点,列宁作过精辟的说明。他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还由于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2](P120)

也正是这个“唯生产力论”,把历史唯物主义与一切历史唯心主义(包括空想社会主义)从根本原则上区别开来。列宁说:“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马克思主义则指出了对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的产生、发展和衰落过程进行全面而周密的研究的途径,因为它考察了一切矛盾趋向的总和,并把这些趋向归结为可以确切判明的社会各阶级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排除了人们选择某一‘主导’思想或解释这个思想时所抱的主观主义和武断态度,揭示了物质生产力的状况是所有一切思想和各种趋向的根源。”[3](P586)

还是基于这个“唯生产力论”在科学的社会学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郑重地告诫后人:“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两种场合下,意识都不过是存在的反映,至多也只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恰当的、十分确切的)反映。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决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不然就会离开客观真理,就会落入资产阶级反动谬论的怀抱。”[3](P332-333)当然,这个论述包括整个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但就历史唯物论来说,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唯生产力论”。

根据上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党在作为执政党以后的所有工作(包括党领导的政府经济工作)都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特别是其中的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原理。

上述第一步分析为第二步分析提供了一个总的理论前提。现在我们依据这个前提进行第二步的分析。这个分析涉及到政府经济职能。为此,需要简要地分析政府的经济职能。

历史经验表明:(1)从古代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政府的经济职能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具有维护其经济基础(即基本经济制度)的职能;二是承担维护和改革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或经济运行机制的经济体制的职能;三是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再分配职能。(2)任何社会的政府之所以必然要承担上述三项经济职能,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必然要维护经济基础,这是普遍规律。也是基于这一点,它也必然要维护和改革不适合生产力发展和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经济体制。二是作为全社会唯一代表的政府必然要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这也是一条普遍规律。就经济运行方面来说,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一般说来,任何社会的政府都具有维护和促进社会生产的职能。而且,在任何阶级社会,政府承担经济的职能同政府需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其中包括促进社会生产的功能)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因为后者是前者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经济社会在任何条件下,政府对社会生产都会起促进作用。一般说来,只是在其政策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政府才会对社会生产起促进作用;否则就会走向反面,对社会生产起阻碍作用。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是如此。三是与上述一、二点原因相联系,政府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参与收入再分配。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经济职能的特点是:第一,在夺取政权以后,首先通过没收或改造的办法,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然后才是进一步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第二,历史经验表明: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下,由作为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的领主制到地主制的转变,其所经历的时间是最长的。在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下,由自由放任的古典市场经济体制到有国家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其所经历的时间也比较长。而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所需要的时间,当然也不会很短,但比前两种转变的时间则要短得多。这样,政府在这方面的任务也更为艰巨和迫切。第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然,在这种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配置社会生产资源方面仍然起基础作用。但政府在调控经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参与收入分配等方面,不仅是封建社会条件下的政府无法比拟的,而且也是西方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不及的。就长期发展趋势看,这方面的特点将会表现得更加明显。显然,上述三方面的特点都要适应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客观规律要求。这样,在党领导的政府经济工作中,严格遵循这一客观的要求,也就显得特别重要。

现在进行坚持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基本原理必要性的历史经验分析。

概括说来,新中国经济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期(1949年10月至1952年)。总的说来,这个时期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适应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规律的要求,从而成为建国后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1950-1952年,国民收入年均增长19.4%,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约为19%,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约为9.2%。①这些当然都带有恢复性质。

二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1953-1957年)。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存在较多问题,但大体上还是适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因而也成为建国后经济发展的较好时期。这一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年均提高4.5%。②

三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强化时期(1958-1978年)。其中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阶段,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在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在城市广泛推进手工业合作社的升级,根本否定城乡的集体所有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大搞平均主义,根本否定按劳分配原则。这种“左”的错误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决策者根本违反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的要求;另方面也反映了当时决策者误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可以脱离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孤立地从改革生产关系本身就可以得到发挥。其突出表现就是认为大规模人民公社比小规模农业生产合作社优越,全民所有制比集体所有制优越。因而实际上认为生产关系的优越性是可以由其本身决定的。在这期间还发生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被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点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一场政治大革命。这个极“左”理论有两个基点:一是把这场政治大革命建筑在由它虚构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整个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根本背离了中共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提法。[4](P81)二是实际上认为这场政治大革命可以由主观意识决定。这两点都是典型的历史唯心主义,都从根本上否定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个最基本矛盾在对政治革命和意识形态革命的决定作用。主要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这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挫折。1958-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只有5.4%,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年均提高只有1.7%。②

四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1979-2011年)。③在这个时期,由于实行和正在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建国以后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1979-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达9.9%。1979-2009年,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速高达7.7%。201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8%。④

可见,纵观建国以来60多年的历史,要使得我国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从指导思想来说,就是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仅就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要坚决防止1958年“大跃进”中发生的那种脱离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仅就生产关系本身改革来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错误想法和做法,也要坚决防止“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那种脱离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单独进行政治革命和意识形态革命就可以决定社会发展的错误想法和做法。

诚然,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中还存在众多严重问题,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诸如贫富差别和两极分化加剧,部分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腐败蔓延,就业形势严峻,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等。但如果以生产力标准来衡量,这些问题都是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由此作出的结论就是:必须继续切实推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在内的改革,特别是要加强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坚持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前提是什么?这个前提涉及诸多方面,这里拟提及其中的一个基本方面。

从理论上说,历史唯物论是辩证唯物论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运用。因此,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循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要求,即实事求是。具体说来,就是要准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主要是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在这方面,就中国共产党已有的历史经验,有过两个经典范例。

一个范例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毛泽东创立的。他曾经说过:“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这也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从这一点出发,产生了我党一系列的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5](P1430)事实上,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都是以对这个基本国情(主要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分析为依据的。而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都是适应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大大促进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要求。

另一个范例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由邓小平创立的。中共十三大报告依据邓小平理论对这个问题作了系统的说明:“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对这个问题,我们党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6](P8)“那末,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总起说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6](P12-13)

正是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6](P15)

历史已经证明:这条基本路线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是适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是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

但需做到在辩证唯物论的指导下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还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以总结长期的实践经验为基础;二是经过长期的反复的斗争。毛泽东创造的范例与邓小平创造的范例无

疑存在众多差别,但从共同的意义上说,在这两个基本方面存在某种共同点。毛泽东创造的那个范例是以总结革命根据地(1928-1937年)和解放区(1938-1948年)的经验教训为基础的,并且经过了与机会主义的长期斗争才形成的。邓小平创造的那个范例是以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经验教训为基础的,同时有分析地吸收了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有益经验。但同时也经历了长期的反复的斗争。限于篇幅,这里不拟详细叙述这个斗争过程,只是提及其中关键的一次。1988年我国发生了经济过热,1989年夏季又发生了一场政治风波。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在这种国内外形势下,国内的计划经济思潮以比改革后历次发生的这种思潮更猛烈的态势泛滥开来。在这种情况下,1991年初,邓小平找中共上海市委负责人谈话。针对计划经济思潮的泛滥,邓小平明确提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7](P367)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朱镕基在常委会上传达了邓小平的讲话精神。《解放日报》据此以皇甫平的名义(即黄浦江边的评论之意)连续发表了四篇评论,传达了邓小平的讲话内容,但竟然遭到了北京一些媒体的猛烈抨击。[8](P374-376)正是在我国经济改革面临徘徊甚至夭折危险的严重关头,邓小平在1992年初又发表了南方谈话。他尖锐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P372,373)这个经典论述把人们从传统经济理论提出的计划和市场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属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没有这一场斗争,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正确目标很难确立,改革也很难进行下去。

此后,在经济改革问题上姓资姓社的争论,总的趋势是走向平息。但斗争并没有停止,仍时有起伏。我体会,正是由于这一点,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又郑重宣告:“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9](P25)

近年来发生的“国进民退”的争论,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在这个争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改革以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岌岌可危。据此认为,反对“国进民退”就是主张发展资本主义。但在实际上,改革以来尽管在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并没有到位。而且,这种调整不仅没有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是加强了这种地位。诚然,改革以来,主张经济私有化的观点一直存在。但这种观点同调整国有经济战略是有根本区别的两回事。还应该看到,改革以来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是很严重的,但这并不是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调整的主流。因而这种观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站不住的。从问题的本质和历史的溯源来看,这种观点仍然是改革以来多次发生的改革姓‘资’姓‘社’问题在新的条件下的延续。[10]

综上所述,历史经验表明:第一,要实现执政党对经济工作(特别是变革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方面)的正确领导,必须遵循社会生产力决定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此,第二,必须在辩证唯物论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主要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为此,第三,必须以总结长期实践的经验教训和长期反复的斗争为基本条件。

注释:

①资料来源:《伟大的十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②资料来源:《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

③这个时期预计要到2020年才能基本完成,但本文的分析只到2011年。

④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国家统计局网,2011年2月28日。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列宁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彭森,陈立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事件: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9]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0]汪海波.对于“国进民退”问题之我见[J].经济学动态,2011(1).

On Adhering to the Tenet of Social Productivity Determining Social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WANG Haibo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Economic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Xicheng,Beijing 100836)

Marxist theories and historical experience indicate that in order for the ruling Party to correctly lead economic work and even political,social,cultural and other work,the basic tenet of social productivity determining social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in historical materialism must be adhered to.To solve China’s problems,we must accurately grasp the basic domestic conditions especially the developmental situation of social productivity under the guidance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Profound conclusion of experience in long-term practice and repeated struggles is a premise for the accurate grasp of the basic domestic conditions.

social productivity determining social relations of production;historical experience;grasp of the basic domestic conditions

B032

A

1674—0351(2011)06—0066—07

2011-09-16

汪海波(1930— ),男,安徽宣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郭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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