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0)
张之洞是晚清洋务教育的著名代表人物,被赞誉为“当今第一通晓学务之人。”[1](P5036-5037)他主持制定了中国近代第一部颁布全国、具有早期现代化特色的新式学制——癸卯学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张之洞作为新式教育的积极实践者,已经初步领略到了西方心理学家倡导的人本主义精神,开始关注儿童教育权益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的儿童教育观。这在“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漠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时代无疑是一股爽心的清风。本文拟从如下几个方面阐释,以求抛砖引玉之功。
中国传统教育是以教师和教材为双中心的“权威型”教育。作为受教育者的儿童,仅仅是附属品,无法置于教学的中心位置。教学内容局则限于四书五经纲常之学,并且一味强调灌输的教学方法,不考虑儿童的学习兴趣和身心发展规律。热衷于新式教育的张之洞则截然相反,他把儿童教育看成是国民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强调小学教育的重要性。他说:“国民教育必自小学始。……各国皆以初等小学为国家义务,以期教育之普及。是各州县初等小学,尤为教育国民之根本。”[2](P16)所以,必须改变以往教育中忽视儿童身心规律的错误做法,制定适合儿童学习的教学内容,减轻儿童学习负担。他将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所授经学课程的课时减到了最低水平,同时增加了算术、历史、地理、图画、格致、体操等兴趣课程,激发了儿童的学习热情。与整天诵读四书五经的旧式学堂形成了鲜明对比,开启了我国近代德育、智育、体育和谐发展的先河。面对迫切需要学习的外文知识,张之洞也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他仅要求中等学堂以上开始学习外文,外文课时比例依照学年的递增而递增。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都不作要求。这就减轻了儿童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然而,百年后的今天,我国基础教育中却依旧存在儿童学习负担过重的实际问题。如今,尽管也在不断地进行课程改革,推出兴趣课程、校本课程等创新理念,但也出现了学校一边给儿童“减负”,社会和家长却一边给儿童“增负”的怪现象。另外,儿童所学内容还在不断社会化,课程的发展速度超过了儿童自身的发展速度,因此造成了儿童厌学、健康下滑的不良现象。反思这些纰漏,我们能否从张之洞的儿童教育改革措施中汲取有益于目前教育改革的养分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学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不仅需要在课程内容上进行改革,而且还需要具备新式教育理念,掌握新式教育方法,懂得儿童心理发展的优秀教师。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并真正把儿童置于教学的中心地位,张之洞开始借鉴国外教育模式,提出建立师范教育的紧迫性,“此时惟有急设各师范学堂,初级师范以教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之学生……”[3](P200-201)随后,在他主持制定的癸卯学制中建立了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两段。上下贯通的师范教育体系,为高质量的儿童教育提供了保障。张之洞还要求师范生认真学习心理学,根据儿童心理发展特点教学。除此之外,仿照日本学校的布置模式,使教室内课桌高度和课桌间的距离和采光度,以及实验室、操场的布局等均要符合儿童生理发展特点。张之洞的要求把儿童的身心健康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出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
张之洞不遗余力地学习国外教育经验,在他引进西方学习内容的同时也注意引进了与之匹配的先进教学方法。强调教学方法的直观性和可接受性原则,适应儿童的认知特点,这在近百年前的传统教育时代具有超越性的进步意义。以往私塾中的教学方法以机械记忆和背诵为主,儿童是否很好地接受和理解并不在教师的考虑范围之中,这种教学方法难以适应新式教育的要求,不利于近代科学知识在中国的传授,因此必须有符合儿童认识特点的新式教学方法来代替。于是,张之洞在癸卯学制《学务纲要》中对教学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教学方法要服务于儿童,以儿童为中心,改变以往机械的教学模式,比如历史教学“宜悬历代帝王统系图一幅于壁上,则不劳详说而自能记忆。”[4](P420)地理教学“宜悬本县图,本省图,中国图,东西半球图,五洲图于壁上,……则不烦细讲而自了然。”[5](P421)理化课程则要多用实验来演示,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挂图教学以及科学实验出现在课堂里,这在中国的教育历史中尚属首次,标志着我国教学方法开始步入近代化。新式教学方法强调直观性和可接受性原则,激发出儿童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从一个被动接收者变成了一个主动学习者,新式教育的优越性不言而喻。
儿童的阶段性认识特点也是教学中必须关注的问题。张之洞要求教师的讲解“勿令学生苦其繁难,其详略深浅,视学生之年岁程度而定,”[6](P434)反对在学习程度上搞“一刀切”,注意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他顺应了当时国际教育的潮流,规定师范学堂学员必须学习教育学和教学法,努力摆脱传统教学方法中经验主义的模式。为此,张之洞派大批留学生出国学习教育,培养出中国第一批近代师资,有效地保证了儿童教育的质量。难能可贵的是,为了能够让儿童很好地接受和理解新式教育的意义,张之洞还亲自上阵,颇富创意的利用儿歌形式,填以脍炙人口的唱词编写了《学堂歌》,很快就广为传唱,扩大了新式教育的影响。
张之洞所倡导的先进教学方法,在我国今天的学校课堂中早已普遍运用。但形式上的运用还不能说明已经对其先进精神内涵的彻底把握,这也正是目前我国课堂教学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优秀的教师不仅应该懂得如何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设备,最重要的是应该懂得如何根据学生的认识特点、心理发展特点来教学。儿童并非是“小大人”,他们对教学信息的良好接受得益于认识水平、心理发展特点等复杂因素的最佳整合,这是有效教学开展的基础。教师应该对此娴熟把握,否则再先进的教学形式也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这也正是张之洞要求师范生必须学习教学法、心理学的初衷所在。
张之洞深受日本、德国教育思想的影响,始终坚持以制度法令保障儿童教育权益,使其有制度可依、有法令可遵守。他主张儿童教育首先从幼儿教育,即蒙养教育抓起。在他兴学育才的数十年间,尤其是由他主导制定的癸卯学制中一直把幼儿教育、初等教育的建设作为重点。他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以湖北为中心的区域性初等教育体制,仅在武昌地区就设立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共计65所,使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1903年,张之洞在湖北敬节学堂内设立了中国第一所幼儿园,使幼儿教育突破了家庭教育范畴,开始步入正规教育的历程。为了保障女子受教育的权利,他还兴办了中国第一所女子高等小学,首次将女子教育权益问题提上了历史日程。并且,所办学堂经费由学务公所支拨,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贫家子弟入学就读,同时扩大办学经费来源并大力鼓励民间自办小学教育。
1903年,张之洞奉命入京制定癸卯学制,从而使他可以更好地从全局出发,策划全国性学制法令以保护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张之洞在癸卯学制中着重突出儿童教育权的重要性,制定了《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要求三岁至七岁儿童接受幼儿教育,并专列“保育教导要旨及条目”[7](P384),对幼儿教育的诸多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初等教育则纳入国家义务教育的范畴内,张之洞制定了《初等小学堂章程》和《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七岁以上儿童必须入校学习,否则处罚父母;章程中也对教授课程、教育宗旨、学习年限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以学制法令的形式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有力地促进了新式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癸卯学制颁布后,全国出现了创办新式学堂的高潮。据晚清学部统计,1907年各省共有学堂37888所,学生1024988人;1908年学堂达到47995所,学生达到1300739人,一年间学堂数目增长26.7%,学生人数增长26.9%;1909年学生人数达到1626720人,比1908年又增长25.1%[8](P305)。儿童成为首当其冲的受益者,张之洞筚路蓝缕之功不可磨灭。
教育制度、法令是教育得以推广,受教育者得到公平教育权益的基本制度保障。没有制度与法令的先行,教育的推广可能最终会名不副实。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和法令正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的阶段,成绩自不必说,问题却也不可回避。虽然《教育法》保证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计划也在加大力度推行,但由于城乡差别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儿童的辍学率在一些农村地区还比较高。儿童教育权益的实际不公平,凸显出了目前教育制度法令的薄弱环节,影响了教育的现代化和国家的整体现代化发展。张之洞的改革举措,如所办学堂经费由学务公所支拨,最大限度地保证贫家子弟入学就读;扩大办学经费来源,大力鼓励民间自办小学教育的主张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也给我们从制度上如何更好地保护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的权力提供了新的思路,促使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教育制度与法令,使之切实服务于所有受教育者。
由此可见,张之洞以人为本的儿童教育观在禁锢的传统教育时代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尽管他逝去已经百年,但是他的儿童教育观对我国今天的教育改革仍旧具有莫大的借鉴意义。甚至可以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制法令必须尊重儿童权益的人本主义思想仍旧是目前教育改革所遵从的基本理念。虽然张之洞的儿童教育观还比较粗糙,不尽完善。但这在百年前僵化的传统教育时代却是远见卓识的革新创举,令人耳目一新。他开创了儿童教育的新时代,同时也成为中国儿童教育开始步入近代化的标志之一。
[1]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五)[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106卷)[M].北京:北京文华斋刻本,1928.
[3] [4]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
[5] [6][7]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
[8] 陈景磐.中国近代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