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协会《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课题组
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
中国价格协会《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课题组*
编者按:药物经济学最早来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的公共医疗保健费用迅速增长,高昂的保健费用令政府和社会保障机构不堪重负。为了使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1979年美国国会下属的技术评定局对公共医疗费用进行成本-效用分析,形成药物经济学的雏形。此后到了80年代,产生了Pharmacoeconomics(药物经济学)这一英文词汇;1989年在美国出版了第一本药物经济学专业期刊《Pharmacoeconomics》;1991年专著《药物经济学原理》出版。从此,药物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初步形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初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为“规则”)。《规则》是对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数量等之间的差异,在价格差别上做出的明确规定,并作为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重要准则。《规则》是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在总结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理论为指导,以价格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思路与方法,运用价格关联性原理形成的一种药品价格规制方法。为了深入研究《规则》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政策依据、分析和评价《规则》制定和实施效果,以充分说明《规则》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政策依据,中国价格协会《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课题组于2007年6月至9月对药品差比价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梳理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的同时,广泛收集政府、企业、医疗机构等多方意见,对《规则》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了两个维度的评判,并以此作为《规则》引入市场之后的重要反馈结果与未来政策调整的依据。本着对课题研究过程与结果负责的态度,本杂志将《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报告全文刊登,以保证报告所阐述的问题不引入编者本身的观点。
*中国价格协会《药品差比价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赵振东、徐为民、王国华、彭红、杨志广、明津生、崔凤岭、崔冠雄、董志强、傅文君陈楚炎、孙楚斌、刘凯、张新跃、黄家文、张玉燕、陈燕平、马爱霞、李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