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以下简称IEC“入常”)的决议。IEC“入常”是继2008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之后,我国在国际标准及合格评定活动中取得的又一次历史性的重大突破。
IEC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具权威性的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和发布电工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建立合格评定国际互认体系,其工作领域涉及全球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热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IEC常任理事国有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实现IEC“入常”,我国将同时成为IEC最核心管理机构——理事局和标准化管理局的常任成员,并将在合格评定局中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这对我国更好地参与IEC战略、政策的制定,为我国在国际标准及合格评定领域作出更大贡献、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IEC的主要机构有理事会、理事局、标准化管理局、合格评定局、市场战略局和执委会。理事会是IEC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立法机构,是国家委员会的全体大会,负责制定IEC的政策和长期战略目标。理事局是监督实施IEC理事会政策和决议的机构。IEC理事局是IEC最核心、最权威的管理机构,负责对IEC章程、政策和发展纲要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担任IEC理事局常任成员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是充分发挥我国作用,为IEC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保证。IEC的常任理事国不仅是IEC理事局的常任成员,同时还将成为负责IEC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高级管理机构标准化管理局的常任成员。因此成为IEC的常任理事国就意味着我国将无需竞选,可以连续担任IEC最重要的这两个管理机构的成员,将对IEC规则、政策的制定、重大事务的决策和国际标准技术管理工作发挥积极影响。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实质性参与IEC国际标准化活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在IEC的175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中,我国全部以积极成员身份参加了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国自2003年起实现承担IEC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零的突破后,现已承担IEC技术机构秘书处6个,担任IEC技术机构主席3人,共向IEC提交国际标准提案94项,其中2010年提交提案21项,在IEC所有成员中排在第2位。我国直接参与IEC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家数量大幅度增长,在IEC的注册专家已达到660人。在IEC合格评定活动中,我国作为全权成员加入IEC的三大认证互认体系,并担任其中2个认证体系副主席职务,发放IEC电工产品测试互认体系证书2.1万多张。我国在IEC所作的贡献和影响使我国具备了争取“入常”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