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理性思考

2011-02-19 04:04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湖北武汉430071
中国司法 2011年9期
关键词:罪犯监狱隐患

程 颖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湖北武汉 430071) ■文

关于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理性思考

Rational Thinking on the Normalizing Prison Safety and Stability

程 颖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湖北武汉 430071) ■文

当前,监狱押犯构成日趋复杂,长刑期犯、暴力犯、涉黑涉毒犯等呈持续上升趋势,暴狱、袭警、脱逃、行凶、自杀等危险性不断增加,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改变过去主要以阶段性活动和非常态应急措施推动监狱安全稳定的工作方式,要通过规范监狱内部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安全稳定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使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日常化,推动和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常态化。

一、充分认识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重要意义

(一)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没有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监狱安全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监狱安全管理是保持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安全是监狱存在的基础。没有安全,监狱监禁和矫正罪犯的任务无从开展。①张庆斌:《论安防一体化建设》,《江苏警视》2010年第6期,第8页。”深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把罪犯教育改造为守法公民,是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保持监狱监管秩序的稳定,为教育改造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前提。从这个角度看,监管安全始终是监狱需要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没有监管安全作保障,监狱就无法正常运转。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构建和谐社会、落实“首要标准”。

(二)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是全面提高监狱整体工作水平、树立监狱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

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 “监狱管理各项工作中,安全稳定是第一位的,是监狱工作的核心、基础和前提,是评判监狱整体工作水平的基本要求。②邵雷:《深入贯彻落实“35条”规定推进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中国监狱》2010年第5期,第37页。”管理是监狱永恒的主题,提升监狱管理水平与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才能带动监狱管理各项工作上台阶,促进监狱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深化,监狱工作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监狱一旦发生安全稳定事故,容易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大力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在全面提升监狱工作水平的同时有利于树立监狱良好的形象。

二、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防线不牢

少数监狱领导、民警安全稳定首位观树立不牢,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不强,对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长期性缺乏深刻认识,抱有侥幸心理。近年来,伴随着监狱监管设施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少数民警产生了松懈思想,过份相信、依赖高墙、电网和监控。同时,少数民警由于监管改造秩序的持续安全稳定而麻痹大意,放松管理,不按制度行事。在长期高压工作态势下,也有少数民警存在厌战情绪和畏难思想,“脱逃难免论”、“自杀难控论”、“四无目标难实现论”在一些民警心中客观存在。

(二)监管制度不落实

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打折扣,是一些监狱监管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一系列监管安全制度都是从好的经验和血的教训中提炼和总结出来的。我们只能不折不扣的自觉遵守,否则就可能给事业造成损失。③顾建国:《关于加强监狱基层民警安全防护的思考》,《江苏警视》2005年第6期,第38页。”制度落实不好主要是因为管理不严,检查少或是形式化,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或是隐患和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致使罪犯有可乘之机。同时制度执行的主题不同客观上还具有动态性和不平衡性的特点。再就是许多好的制度与做法,只能坚持一个阶段,很难长期坚持。

(三)隐患排查整改不力

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部分监狱管理松懈、安全监管不严,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专项整治走过场,有些问题和隐患长期存在,却无法引起有关人员重视,以致安全检查年年抓,要求年年提、隐患年年有。譬如,部分监狱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快速反应能力不强。部分监狱劳动现场管理不到位,成为监管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诱因。少数监狱对重点罪犯、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控不到位,违禁品流入监内等安全隐患客观存在。

(四)狱内侦查工作不到位

少数民警对狱情的收集、排查、处置不够重视,有些基层领导和民警认为监管条件日趋完备、监管制度的落实力度日益加大,罪犯出现异常情况的几率变小,因而将狱情分析的形式和内容大打折扣。一些基层监区,狱情分析大量存在凭直观判断和经验分析的情况,缺乏科学定量分析,狱情分析表面化、简单化。有的监狱狱侦机构不健全、配备警力偏少;有的单位狱情研判、耳目建设、危险犯排查管控等基础工作薄弱,狱侦经费和装备保障不足。

(五)监管安全设施不达标

监管设施是监狱确保安全稳定的必要条件。当前,监狱布局调整工作进展顺利,部分监狱监管设施得到一定的完善和改进,但是,仍有一些监狱“物防、技防”设施不达标,设施陈旧,装备落后,与当前监狱监管防范的要求相差甚远。有的监狱AB门不规范;有的监狱围墙达不到《监狱建设标准》要求;有的监狱安装的电网不达标;有的监狱监控及报警系统不完善、覆盖面不广;有的监狱基层一线民警警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执勤需要;监狱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整体水平较低。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薄弱,是监狱安全稳定的硬伤。

(六)少数民警能力素质不高

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监狱民警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完全适应的地方,少数民警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民警在工作上不深不细不实,到岗不尽职,人在心不在,职责不清,程序不明,忽视工作细节,管理上有空档和断层。部分民警缺乏管理魄力和执法技巧,不善执法,不敢执法,怕担责任,面对罪犯顶撞管理、抗劳等执法冲突,许多民警束手无策,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适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执法尴尬。少数民警缺乏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精益求精的负责精神,工作效率不高,敬业精神不强,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对策思考

要认真贯彻全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开展“监狱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牢固树立安全为先的理念,涉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事项要优先研究,优先部署,优先解决,优先落实,优先保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一)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前提

人的观念决定工作的发展方向。“监狱安全观念是引导民警职工和罪犯科学的认识和解决监狱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④尹华飞:《监狱警察应树立18种监狱安全观》,《江苏警视》2007年第11期,第18页。”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

1、树立“大监管安全观”。要转变以往把监管安全工作看成仅仅是狱政管理工作或监管改造工作的观念,走出过去就监管改造工作抓监管安全防范的误区,把监管安全工作与监狱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更高层次上认识监管安全工作。要克服依靠狱政管理人员单打一的观念,以维护监管安全为首任,把刑罚执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监狱企业发展、队伍建设等等,都纳入监管安全范畴,建立以狱政管理人员为主,全员上阵、齐抓共管的监管安全工作体系。

2、树立“人防为先”的理念。物防、技防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其效能仍然是有限度的,人永远是维护安全稳定的决定因素。离开民警队伍素质的提高,任何先进的执法理念、完备的监管制度、现代化的警戒设施都将形同虚设。我们一定要摆正物防、人防、技防的位置,树立以物防为基础,人防为核心,技防为重点的系统防范观念。

3、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任何监狱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关键是将工作立足点纳入“预防为主”的轨道,防患于未然。要建立良好的预防机制,善于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认真研究制定防范对策,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在前,把防范措施订在前,真正做到控于未萌、禁于未发、治之于无。

4、树立“科技兴安”的理念。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为监狱民警对罪犯进行管理提供了诸多先进手段。各种先进科学技术被引进到监狱管理中来,提高了监狱管理效率,使监狱安全得到很大程度保障。在安全警戒设施上,要舍得投入,加大力度,花钱保安全,以先进设施来丰富民警安全管理的手段,以科技进步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5、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监管改造秩序的安全稳定实质上是罪犯改造质量稳步提高的外在表现。只有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发挥攻心治本的作用,使罪犯自觉守法守规。要科学认识罪犯、了解罪犯需要,充分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激励方式,努力挖掘罪犯积极求改造的潜能,变罪犯在安全防控中的被动为主动。

(二)狠抓制度落实——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基础

监狱管理的各项制度,都是教训写成的,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办法。抓监狱安全稳定必须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使监狱工作所有管理环节、管理行为都有法可依,横到边、纵到底。要按照科学性原则,对目前正在执行的各种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清理,按照系统性原则,构建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的有效机制。要按适用性原则,使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用,有操作性。如有的监狱在管理中引进了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比照工厂生产作业的流水线,将每名民警每天工作的流程固定化、模式化,以确保制度落实,其管理思路值得借鉴。

2、进一步抓好重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监门管理制度。门卫民警要树立“不怕小麻烦、避免大麻烦”的理念,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查验登记、验证换证,加强与武警监门哨联防联控,提高监门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落实民警对罪犯三大现场直接管理的各项制度。禁止使用罪犯、工人和临时聘用人员代行管理职权、代办管理事务。全面实施面对面的直接管理。三是要严格落实民警双人值班制度、夜间“清醒班”制度、备勤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确保备勤警力充足。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罪犯单独活动,严禁民警单独与罪犯活动,严防罪犯暴力袭警。四是要严格落实罪犯出监管理制度。罪犯特许离监、外医就诊特别是职务犯出监,必须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必须出监的要落实安全措施,外出就医的要落实押解警力,加戴脚镣手铐,并采用GPS定位系统、无线网络监控等手段全程跟踪监控管理;死缓、无期罪犯原则上不得外出就医,罪犯外出就医首诊必须在监狱医院。五是要严格落实罪犯留监管理制度,罪犯留监一律实行集中管理。六是要严格落实罪犯包夹制度。对邪教类罪犯、危安犯、涉黑涉毒犯罪主犯等重要罪犯要坚持从严管理,落实罪犯包夹、耳目监控、民警专人负责的控管措施。

(三)建立安全管控防范体系——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核心

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是动态的,既有外在的形式,又有内在的实质,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要以“四个管控”为抓手,建立安全管控防范体系,采取严密的管理措施,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1、抓好周界管控。监狱周界管控体系主要由围墙、电网、门禁部分组成。监狱要按照司法部“35条”要求,进一步加强警戒设施建设,实现安防设施建设的提档升级。监狱围墙建设要确保有高度、有厚度;电网建设要建成高强度智能电网,分段报警;门禁系统建设要建成完善识别 (设置密码刷卡、掌纹识别、指纹比对等装置)、报警 (设置触发式报警、联动式报警和单警报警等装置)、监控 (在各道门的顶部、车行道的底部、民警检查室、武警监门哨等各个部位均安装有监控探头,并与监狱一级、二级监控中心联网)、隔离 (设置防护栅栏、滚闸机、旋转门、密码门和AB联动门等装置)、安检 (设置安检门、体温测试仪、手持探测器以及X光透视仪等装置)、路障 (设置防撞桩、路障器、减速带、破胎器等装置)等六大门禁系统。特别是要把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好,完善监狱报警设施,与驻监武警部队互联互通,做到一点报告,两警联动。

2、抓好区域管控。区域管控的核心是对进出监管区域的人员实施有效管控,规范罪犯监内活动管理。要进一步规范监狱区域隔离、分区管理,将区域管控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措施强力推行。有条件的监狱监管区、生产区都要建隔离网。要强化对罪犯区域封闭管理,划定明确的罪犯生活、劳动、学习现场管理区域,严格控制罪犯监内活动范围。要落实“五固定”互监组管理,落实劳动学习时段零留监管理制度。罪犯休息时监舍小院、楼层必须上锁。出监管区域必须有明确事由并经批准,由民警带领才予放行。

3、抓好人头管控。人头管控的要求是人盯人、不脱管,做到按时清人点名,重点犯人有人控,犯人互监不放单。民警要落实直接点名、现场巡查、劳动工具发放、搜身检查等制度要求,确保罪犯始终在值班民警视线之内、控管之中。要科学甄别罪犯的危险程度,对那些具有危险性的罪犯及早做好防范控制和教育疏导。凡涉及监管安全的事项,在依法的前提下,宁密勿疏,宁紧勿松,宁严勿宽。

4、抓好动态管控。要实现监狱安全的动态管理,实施全员性、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型的严密监控,通过对过程的控制,达到对结果的控制。要及时搜集、分析研判狱情,定期召开狱情分析会,掌握罪犯动向,将各种危险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监狱民警要勤管勤查勤过问,对所管罪犯特别是顽固型罪犯、危险型罪犯要做到“言有所闻、行有所见、变有所察、动有所知”。要对监狱民警在三大现场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对各个管理环节的动态管控,做到“五定”即:时空定位、环节定位、部位定人、过程定置、管理定序。要加强谈话教育,促进罪犯思想改造,自觉遵规守纪;要加强罪犯心理咨询工作,矫正危机心理,严防危险行为发生。

(四)排查整改隐患——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关键

加强检查排查是及时发现并消除监狱安全隐患、确保持续安全稳定的有效手段。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开展监狱安全稳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顿活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1、突出隐患排查重点。要重点围绕“三防”开展检查,重点时段严防死守,高危人群严密防范,危险物品加强管理,关键场所不留死角。要把近年来发生过安全稳定事故、基础比较薄弱、安全问题相对突出、隐患较为严重的监狱以及重型犯监狱作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重点单位,加强督促检查。要重点检查警戒设施建设、罪犯物品管理、制度落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生活卫生和医疗卫生安全、会见室和禁闭室管理、重点罪犯管控、狱情分析、区域管控、施工现场管理以及通报隐患的整改落实等十二个方面的情况,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点,严防事故发生。

2、改进隐患排查方式。要以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为指导,把上级检查与自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日查与夜查、平时检查和重要时期检查、查阅资料与查看现场,查询民警与了解罪犯,查民警管理与查领导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员额、全时空、全方位、全过程落到实处。

3、狠抓隐患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梳理研究,逐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目标要求。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有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在安全警戒设施整改上,要舍得投入,加大力度,绝不能亡羊补牢。要从制度入手,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监督管理,重大隐患通报,隐患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长效。

(五)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重点

“开展狱内侦查是《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赋予监狱工作的法定职责,也是实现安全稳定常态化的重要手段。⑤陈训秋:《在全国监狱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监狱》2008年第1期,第24页。”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狱侦工作机构建设,提高狱侦民警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赢得安全防控主动权。

1、落实狱情分析制度,切实加强狱情动态的收集研判。要严格按司法部的时间要求落实狱情分析制度,抓好狱情分析研判。监区一级的狱情分析应做到每周一次,狱情监测、分析落实到位。要全方位搜集狱情,不断改进狱情搜集方法,通过个别谈话、信件物品检查、会见监听,以及向狱内耳目、信息员多途径及时获取狱情信息。要加大狱情搜集科技含量,提高狱情分析实效。

2、加强耳目建设。要合理布控信息员,在不同场所、不同层面广泛搜集狱内情报。要加强隐蔽力量建设,进一步规范耳目的物建、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监狱长要亲自掌握耳目,掌握情况。要强化耳目的奖励,调动耳目积极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包夹控管。

3、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既要及时侦破已经发生的狱内案件,又要高度重视对狱内预谋案件的侦破,把各类狱内又犯罪活动制止和破获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未完成状态。要有效开展以打击牢头狱霸、顶撞民警、袭警、私藏违禁品、打架斗殴等反改造行为为重点的罪犯违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监狱秩序。

4、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要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加快监狱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联动高效的狱内应急处置机制。要根据狱情变化,深化对狱内处突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突预案。要成立“狱内110”,加强监狱特警队建设,及时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巡逻警戒、维护狱内秩序。要加强同驻监武警部队配合,定期联检联评、联查联排、联管联控和联合演练,不断提高两警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情况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加大投入,加强应急处置和监管安全装备建设。

(六)加强民警队伍建设——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常态化的保障

立场坚定、能力突出的民警队伍是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要通过素质强警、制度管警的做法,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培养过硬作风,充分发挥民警在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1、加强民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民警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勇于牺牲,乐于奉献。二是要加强民警教育培训。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的形式和载体,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要强化监狱民警的警务技能培训、实战训练,心理素质训练以及体能训练,着力提高民警的狱情排查研判能力、现场组织管理能力、教育改造罪犯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五种能力。三是要推行民警内务管理规范。修订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内务管理规定,规范民警的工作、学习、生活行为。将民警管理行为以及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工作责任上升为制度规定。加强对民警内务督察,切实强化民警养成教育,规范民警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促进监狱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倡导“小机关、大基层”,积极推行二级管理,下沉警力,逐步实现监狱管理扁平化。规范监区机构设置,健全监区党政组织,形成统一规范管理体系。要以提高警力资源效益为目标,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75%以上警力配置到监管改造一线的要求,实现警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要依靠科技进步解放警力,依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合理使用警力,提高警力使用效能。要按照新的《监狱建设标准》,加强监管设施建设,健全功能,尽快达标。加强监区办公、备勤设施建设,保证民警执勤、制暴和应急需要。

3、加强责任机制建设。一是要明确民警岗位职责。完善岗位责任制,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每名民警各司其事,各负其责。落实民警一日管理流程,加强民警精细化管理。针对日常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执法工作细化程序,规范标准,严格要求。二是要分解落实监管安全责任。要完善监管安全责任制,将监管安全各项制度中所规定的条款,按职能分工和工作权限纳入各级领导、部门、监区、分监区,直至带班民警的职责之中,切实解决工作由谁做,责任由谁负的问题,确保权责分明。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纠正把严格责任追究与教育、爱护干部相对立的错误倾向,做到“有职有责、任职负责和失职负责”。凡发生狱内重特大案件或事故,逐一追究、问责。要通过责任追究来强化民警的执行力和保安全的主动性,使民警绷紧思想上的弦,在其位尽其职,在其职尽其力。

(见习编辑 迟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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