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836)
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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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836)
共同富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理想信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先富的人要带动整个社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要求的共同富裕中的“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并不意味着这部分人可以用自己的先富,压抑其他人和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而是要求先富的人要有利于和带动他人和社会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最广大劳动人民享受民主权利的保障,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根基。
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民主制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9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挽救民族危亡和实现共同富裕,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艰巨的历史任务,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实践也表明,共同富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理想信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我们必须加强对共同富裕的研究,在发展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社会主义有着深远的渊源,早期的社会主义思想多来源于人们对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所做出的卑劣行为的痛恨,也来源于人们试图改变使大多数人受压迫处于贫困无助境地的各种不公平社会秩序的愿望。现代的社会主义则更多地是在产业革命以后出现的各种社会思潮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下,存在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很快就深入人心,在各国社会中处于最下层的广大劳动群众,在其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怀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望,为争取自己的社会主人地位,奋起反抗剥削压迫,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在20世纪,从世纪之初到40、50年代,首先在俄国,接着在欧亚两洲一些国家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得了革命的胜利,掌握了国家政权,其中也包括我们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共同富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上的主要表现,就是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实行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的新型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任何阶级的专政都意味着暴力和压迫,人民民主专政也不例外。但是,这种专政与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的专政有着根本区别,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的专政是少数剥削者掌握着暴力,压迫大多数劳动人民。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和运用暴力,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进行专政。
从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到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这是社会政治制度发展中一个质的变化,这一变化,使得共同富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必然目标。一切剥削阶级的专政,为了达到少数人剥削压迫多数被剥削者的目的,总要想尽办法使绝大多数人民保持贫穷,以便用饥饿政策让广大劳动人民服从它们的反动统治,所以两极分化是很多剥削阶级社会制度的最突出特点。与此相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人民民主专政由于是多数劳动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人民越是共同富裕,这种政治制度就可以越巩固越发展。
共同富裕的一个醒目要点是,“先富的人要带动整个社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这个要点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目标的独具特点。邓小平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经验时,曾经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并不是要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也不允许两极分化,而是最终要达到共同富裕。他明确而肯定地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1]这段论述不仅具有经济的、政治的意义,而且具有财富分配理论的创新意义。
如果说西方学者韦伯概括的资本主义精神是有道理的,那么他所说的从新教伦理演变而来的新伦理精神则缺乏一个最终的共同目标。在韦伯看来,赚钱是天职的观念使得人们勤奋努力,促进了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但是,有人赚钱多有人赚钱少,必然会发生两极分化,这个结果是否合乎道理,韦伯似乎不予考虑。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马太效应(即富的人将越富,穷的人将越穷)时时起作用,尽管不少政治家、伦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力图减少或克服这种现象,然而这违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目标和经济运行机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目标和在其基础上的伦理精神都不可能提出共同富裕,因而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及其追求目标,使得建基于其上的共同富裕财富分配理论与韦伯讲的资本主义伦理精神具有本质的区别。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目的是鼓励和帮助其他地区和其他人也富起来,这样才使“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有了正确的政治目标,在伦理上产生更大的向上鼓动作用。共同富裕是人类千百年来的一个最美好的理想,也是人类政治制度发展上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这个目标的实现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也不是历史上的乌托邦所设想的整个人类、整个社会一齐进入共同富裕。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或者说历史辩证法表明,即使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也只能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由他们带动、帮助其他地区和个人也富裕起来,最后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因此,我们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概括为可以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个人力争先富起来,激励他们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然后,鼓励、要求他们去帮助其他地区和个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使社会进入一个最美好的、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新境界。共同富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目标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共同富裕可以增强全体人民的智力开发。在现代化的准备阶段人的温饱未解决之前,人们更关注的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状况以及人际关系等外延要素的发展。而在实现共同富裕以后,可以有越来越多的人把注意力聚焦点转向发展的内涵质量上来。那时候,可以有更多的人不再停留在要求少生病、吃饱饭的水平上,而是更加注意健美、养生和自我价值实现,要求有大容量的智力开发和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内涵。
第二,共同富裕可以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共同富裕的实现,可以有越来越多人的直接生产时间越来越少,将人的素质开发逐步由“八小时以内”为主转向“八小时以外”为主,将业余时间的文体生活、个人兴趣、业余进修和他的职业素质、劳动技能提高相结合,从而实现人的各种专业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以及精神素质提高过程同经济生产及社会的发展过程同步化、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全面。
第三,共同富裕可以增强全体人民的综合技能。在以往的社会分工模式中,大多数人贫穷,只能掌握从事简单专一操作的低技术,实现共同富裕,才会有更多的人可以去接受更多的教育,尝试更多的工作,成为现代化社会中特别需要的纵横结合的“T”型人才,既有雄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功底扎实、有一技之长,又有广博的知识面和较高的智商和情商,具有综合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从而可以适应快速发展且变化万千的信息时代的需要。
第四,共同富裕可以使全体老年人发挥较多余热。近年来的老年社会学理论已强调,人的社会化过程必须具有全程性,即要对人的素质进行终生开发。老年的社会化同青壮年的社会化同样重要。在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里,社会化的主体是青少年,人的质量开发的职业生活时期,同生产、工资、报酬等直接挂钩的劳动、工作、学习是人的质量开发的重点,也是主要目的,贫穷的老年人只能被社会抛弃。实现共同富裕以后,可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促进生命潜能的开发,从而不断发挥余热,继续为国家做出贡献。
第五,共同富裕可以增强全体人民的个体能力开发。在贫富两极分化的状态下,大多数人没有必要的财力从事自己想从事的事业,使职业选择受到很大局限,这就会削弱他们的个体能力开发。实现共同富裕,将有更多的人依靠自己的财产促进自己个性的丰富、主体意识的崛起和个体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可以在人的质量开发中,将个体开发和群体开发有机结合,以个体能力开发为基础,实现群体结构的不断优化,增加国家的整体集体实力。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不断消灭贫穷和贫富两极分化,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这一点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要求的。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自19世纪40年代开始此起彼伏的各种试图振兴中国经济的运动,阻挡不了军阀割据、弱肉强食,整个经济在贫富两极分化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的悲惨命运。“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变更了剥削压迫劳动者的生产关系,解放了劳动、劳动者,促进了共同富裕,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建国以后,共同富裕的理想使广大劳动者焕发出了巨大劳动热情,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自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虽然我国经历了曲折道路,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在旧中国遗留下来“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建国初期30年中取得经济建设的成就是伟大的,看不到这个伟大成就是完全错误的。但是,我们走过的道路并不平坦,既有过比较顺利的发展,也有过严重的挫折。这也就使得这些成就同全国人民做出的艰苦努力相比,同社会主义制度应当发挥的优越性相比,离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还有明显不足。特别是30年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错误,凡事还未举动先问姓“社”还是姓“资”,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否定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可结合性,把我国社会主义搞成了半产品、半自然经济。“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中经济停滞,人民生活水平长期没有大的改善,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没有减小,在有些地区反而增大了。
革命是解放劳动、劳动者,推进共同富裕;改革也是解放劳动、劳动者,推进共同富裕。解放劳动、劳动者,推进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告诉人们,对社会形态进行最优选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后,如果不能自觉地进行改革,创建更适合共同富裕发展的经济体制,那么社会主义就随时都有失败、倒退的危险。对束缚劳动、劳动者的僵化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一个能够解放劳动、解放劳动者,推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针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改革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依靠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力量,依靠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变革,进行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30年多来,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坚持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从多方面多领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国家、集体、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一起上,充分调动了中央、地方、企业、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它自身发展的规律,优越的社会制度不能代替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一切项目都要等国家来投资,很多经济建设就会失去机会和可能。其实,无论是国家的投资贷款、集体集资或是劳动群众的勤劳合资,只要投入的生产活动是有益于整个社会的,可以给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都带来更多利益,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就都是搞社会主义,不是搞资本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调动国家、集体、个体投资生产的积极性,依靠各方力量,共同努力,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和劳动者,加速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更好的前提条件。以前传统的看法是“大河满了,小河才有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实这种观点有片面性,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大河小河相互依靠的关系,大河可以帮助小河,但大河的水是从小河汇集而成的,要想让大河水满,必须有尽可能多的小河水满,这样在个别小河无水时大河才能更好地去帮助小河。全方位解放生产力,民富国强,利国利民。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促成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就不可能避免两极分化,就难以把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张落到实处。
共同富裕突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基本要求:一是调动每个人的经济行为的积极性,使伦理信念转化为共同创造财富的巨大动因;二是调动每个人的精神活动的积极性,使伦理信念转化为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内在动因,使人与人之间主要依据劳动贡献形成和谐的而不是对立的财富差异关系。我们可以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中,总结概括出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这就是:鼓励每个人创造财富争取富裕的行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整个社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
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提出具有这样内涵的共同富裕?这是因为,要调动人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事财富创造劳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必须先从财富伦理观上改变我国古代对待财富的消极观念,摆脱其禁锢。中国传统伦理怎样对待财富,现在人们的看法歧义颇大。笔者认为,对中国传统财富伦理观必须进行辩证分析,它既有压制经济发展的因素,也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因素。就我国解放以来几十年的实践而言,儒家的重义轻利、重农轻商、耻于讲钱等传统财富伦理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甚深,它深层次、潜意识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方式、行为模式中,而墨家关于义利可以兼顾等思想则影响较小。
在解放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尤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在经济工作中转化为只讲政治账不要讲经济账的思想行为模式,致使讲致富、讲钱成为不突出政治、“白专”的代名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儒家财富伦理中消极的东西与“政治挂帅”这种现代口号无形中结合起来,个人创造财富争取富裕的行为受到压抑,集体甚至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的精神动力大为削弱,或者把群众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引向极大浪费的无效劳动,例如1958年的“大跃进”。这种传统伦理中的消极因素不予根本破除,经济是难以迅猛发展的。
近三十年来市场经济大潮逐渐席卷中国大地,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我国进入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转变时期,除了经济政策、法律等需要跟上外,很重要的方面是财富伦理观的转变。经济政策、法律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使市场经济制度化、法制化,这是必须的,而财富伦理观内在地给予人们的经济活动以精神动力,这是无形的然而是巨大的力量。所以必须克服中国古代财富伦理观和计划经济下财富伦理观中的消极因素,形成一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富伦理观。这种财富伦理观要吸收我国传统财富观中的积极因素,应当能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给人们以无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生产力得到空前未有的发展,达到高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速度。
从这个角度看,共同富裕的财富伦理观所具有的“鼓励每个人创造财富争取富裕的行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整个社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的内容,是有理论和实践根据的。这一财富伦理观根植于物质生活方式之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经济运行机制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其他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具有竞争机制。竞争机制使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优胜劣汰,一些企业破产被淘汰,一些企业日益发展壮大,企业处于不断流动之中。
于是,必然使一些企业的人获利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的人由于多数企业获利发达而富裕起来。这就是说,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必然会使一部分经济主体——企业及地区的人先富起来。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企业在不断破产或发展过程中,最终要使全社会的人达到共同富裕,而不是使贫富差别越来越悬殊,这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有了一个重要区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要求的共同富裕中的“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并不意味着这部分人可以用自己的先富,压抑其他人和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而是要求先富的人要有利于和带动他人和社会逐步走向共同富裕。这里讲的先富起来,已经包含道德的限制,即要求人们按照合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共同富裕规则去致富,排除那些不利于共同富裕的致富方式。由于先富起来的人要受到共同富裕的道德制约,国家也可以按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共同富裕要求进行收入分配调节,最终会使社会全体成员也富裕起来。
共同富裕是最广大劳动人民享受民主权利的保障,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确立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人地位,但如果存在贫富两极分化,必然导致那些贫穷的劳动者的民主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人地位也会随之发生动摇。只有用共同富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能缓解和避免资本主义虚伪的民主制度下只由少数资产者充当主体主宰经济的弊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人地位创造更加广大的微观基础。
在由共同富裕巩固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企业可以不仅仅是一个追求企业家单方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实体,而且同时还是一个开发工人能力、符合工人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现代经济发展的生态基础和保障消费者利益的社会生态经济实体。换言之,在经济活动中用共同富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可以建设适应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十二五”规划要求的现代企业,使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人”,同时还是一个“社会人”和“生态人”。
共同富裕不是要搞绝对平均主义,而是要在确立人民社会主人地位的基础上,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共同富裕的基本点是劳动获得财富,并使用和消费财富。要使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能够通过劳动占有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对于个人这种对劳动成果的占有和支配,首先是承认和保护,然后才是调节。也就是说,要将财富的创造、占有、分配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保护劳动者对劳动所得的合法权利,坚决制止对劳动所得的不法侵害。
实现共同富裕首先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中分配社会角色。在资本主义虚伪的民主制度下,工人阶级不论做出多少劳动贡献,都只能得到相当于最低基本生活费用的工资,由于贫富两极分化和受到资产阶级政权的压制,工人阶级的社会角色选择难以通过多做劳动贡献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要实现共同富裕,消灭阶级和阶级压迫,可以为让所有社会成员都通过多做劳动贡献选择社会角色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扩大人民实现自身根本利益的机会。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人们的劳动和劳动所得得到了更多保护,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以进城打工、自主创业或自主择业等方式加入了寻求发挥自主劳动的行列。从知名度很高的电影明星、劳动模范、知识精英,到默默无闻的农民工、城市居民、政府职员,他们各怀雄心壮志、义无反顾地走上了通过多做劳动贡献选择社会角色的道路。
实现共同富裕会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中分配与社会角色相应的权利。自古以来的人类历史上,劳动贡献和权利之间常常发生不相匹配甚至严重扭曲的情形。这种情形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享有权利的人并一定做出相应的劳动贡献;做出劳动贡献的人并不一定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说,一部分人做了很多另一部分人应做的劳动贡献;而这另一部分人则占有了为他们做出了劳动贡献的那一部分人的权利。例如,资本主义虚伪的民主制度下资产者对无产者的剥削,就属于这种劳动贡献与权利不相匹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共同富裕,则可以使劳动者的劳动和劳动所得受到更好的保护,让劳动者有了通过劳动得到、使用和支配自己劳动成果的更多权利。
甚至在资本主义国家,也都或多或少地为人所注意到了,有一个原则人们在内心深处都是认可的:种豆者得豆,种瓜者得瓜;谁播种谁耕耘应该允许谁收获。用共同富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这种产权原则,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的还是脑力的,不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尊重和保护一切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富裕贡献力量的劳动者,无论他们属于社会哪一阶层、哪一地区;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一切通过劳动得到、使用和支配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
共同富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巩固,突出表现在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作用上。通常说企业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这是企业拟人化的说法,即企业人的说法。这个企业人不管是自然的企业人,或是法人的企业人,都是由多个个人组成的,其中有经营者也有员工。实现企业产供销多项创新劳动,以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不能只能靠企业家也要靠员工。
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承担者,以生产物质产品、创造效益为职责。这种对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对物质财富的创造,都要靠劳动者的活劳动去推动。通常,表现生产力水平高低的指标是劳动生产率,即以活劳动量作分母,产出的实物量或价值作分子的相对比的值。可见,企业员工的能力大小、积极性高低决定着活劳动质量,对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企业好比是经济中的“森林”,企业中的员工则是经济中的“树木”,企业应该说是一个“集合体”。这个“集合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行为影响着“集合体’的行为。如果企业存在两极分化,大部分员工是贫穷的,没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劳动技能落后,没有积极性,他们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不协调,那么企业的工作就不会有高效率。同时,贫富两极分化会使企业家由于缺乏竞争而产生惰性。贫富两极分化以后,企业家可以把企业的一切利润都轻易地划归己有,穷人中很少能产生出新的企业家与他们竞争,因为缺乏竞争,他们就会变得懒惰起来,发挥不出经营创新劳动,这可以从两方面看。(1)没有竞争,便容易丧失斗志,容易满足,情绪松弛,竞技差,灵性和意趣顿失,沉浸在纯粹物欲的满足中。这很容易把自己变成一个不再是企业家的“纯大款”。“纯大款”,便不再发挥经营创新劳动了。(2)变成“纯大款”以后,又最容易成为外国人的“猎物”。“纯大款”行动迟缓,斗志全无,外国对手很容易将其打败。比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样。
共同富裕可以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扎根,让企业不断更新人力资源管理开发观念,建立多元化的财务主体。随着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企业的理财主体可以进一步细分和多元化。他们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与企业之间有正式的、官方的或契约的关系的人,包括其他股东、经营者和员工、政府、顾客等;另一类包括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所在社区等。这些利益相关者及其财务要求都可以被看成是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面对这样的理财主体,企业必须重新确立财务管理目标,注重人力资源开发。
共同富裕的实现,扩展了企业资本范围,改变了企业资本结构,劳动者的地位相对上升,而且高能力高贡献的劳动者将成为决定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这时,企业的财务目标不仅要考虑投资者的资本增值最大化、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最大化、对政府的社会经济贡献、对社会公众的社会经济责任的财务要求,更要考虑经营者与员工的薪金收入最大化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财务要求。如果能在财务目标多元化下,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劳动者之间的利润分享制度,使企业经理及职工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盈利、他们个人资本增长和企业长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将更有利于他们产生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和投资者团结一心实现资本积累目标。
在实施“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时期,各个企业和各项事业对知识、信息、教育的依赖性更加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发展必须把人才的造就、培养和引进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考量。如果没有共同富裕巩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由资产者制定一切市场竞争规则和工资标准,工人阶级就只能得到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存工资,没有足够的条件去接受教育获取知识,我国的人才强国战略就会受阻。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和收入,才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构筑起人才优势,让各类人才都拥有广阔的创业平台、发展空间,使每个人都成为对祖国、对人民、对民族的有用之才,促成各个企业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0 ~ 111.
D616
]A
]1008-4479(2011)06-0011-07
2011-08-13
执笔者简介:裴小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 钱亚仙)